夏危人过中年,已经是太丁部落的三号人物,立下大功,职位也不可能往上升了,再说攻打一个荒域部落,能有多少战功?所以他宁可少受一些罪,把表现机会给了太丁部落的新秀夏子寒。

    只是他不知道,被他寄予厚望的这位青年,被蒸汽步枪打爆的破损脑袋已经用石灰腌制过,放在了夏野的桌上。

    “拿走!”

    夏野捂着鼻子,不耐烦的挥手:“又不是夏太丁的头颅,放这儿干嘛?”

    “是!是!”

    星期五忙不迭的照办,暗暗责怪自己想当然了,以为这是夏氏部落第一个重量级的脑袋,夏野会喜欢。

    “你让野人兵团整顿一下,明天清晨出发,袭扰敌人。”

    夏野看着星期五的眼睛:“不要追求击杀数,你们的战术目标,是拖慢他们的脚步,消耗他们的体力和物资。”

    “明白!”

    星期五点头:“让他们变成一支疲兵。”

    “不错,我会安排一支龙人空骑兵配合你!”

    朝歌接下来面对的,肯定是正规大军,所以固守战术就不合适了,要主动出击。

    任何一场战争,都是情报、国力、后勤、士兵素质,军官素质等等的综合较量,夏野不可能全面占优,所以他要做的,就是尽可能拉近自己的短板,扩大自己的优势。

    星期五成长的很快,虽然还算不上一位合格的统帅,但是执行一些简单的战术,没有问题,而且他会野人语。

    说实话,和那些只会叽里呱啦的野人说话,就算是鹿灵犀那种好脾气,都受不了,所以她已经放弃了对野人文明和历史的探究。

    这一次,星期五带走了一千人。

    以五十人为一队,正、副队长装备夏刀、弩弓,精良的皮甲,而其余部下,就是简单的武装一下。

    朝歌的底蕴,终究是不行,夏野可以倾尽全力,把每一个野人武装到牙齿,但是万一袭扰失败,装备也就丢了,所以除非战场在本方能够控制的范围内,否则不会大规模使用极品装备。

    “我是不是个人渣?”

    看着野人们士气高昂的出征,要为自己这位大酋长效死,夏野突然很厌恶自己的自私无情。

    “什么人渣?”

    菘果不解。

    “你是说装备问题?”

    艾琳娜猜到了,跟着摇头,叹了一口气:“你的心太好了。”

    “要我说,让这些野人自备武器皮甲,咱们给一些军粮就行了,而且主人还给他们抚恤金,这简直奢侈。”

    鬼爷撇嘴,觉得夏野是多此一举。

    夏野愕然转头,看到龙人一行,也是类似的表情。

    “大哥哥太善良了。”

    菘果拉住了夏野的手。

    夏野无语,他忽然醒悟过来,这是大灾变后的时代呀,野人是不被当人看的,就是炮灰,而且哪怕是人类部落中,有资格装备精良武器的,也都是精锐。

    “其实大酋长这么做,也挺好,你们没看到那些野人如何作战吗?简直是以命搏命。”

    鹿灵犀说了一句公道话。

    野人们拼死作战,有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冲动,当然,也是不想失去眼下幸福的生活。

    “通知朱玉,让匠人们最近辛苦一些,上夜班,抓紧时间锻造装备,我不会亏待他们的,薪水三倍发放。”

    夏野看着野人们早已失去的背影:“就算死,我也想让他们披着战甲,拿起武器去死!”

    荒域密林,一处山溪旁。

    一队十人的斥候在池边洗澡,已经是初夏了,密林中有些燥热,再加上不停地探路巡逻,大家出了不少汗,正好洗一洗,凉快下。

    “那个破朝歌到底在哪?还不到吗?”

    一个大胡子郁闷,这一趟真是苦差事。

    “看地图,大概还有十来天的路程呢。”

    队长叹气,大军出征,行军速度肯定快不起来的,急也没用。

    “等攻破了朝歌,我非要把那个大酋长的脑袋砍下来,当夜壶用。”

    大胡子骂骂咧咧。

    “你怎么两个怎么也下水了?”

    队长皱眉,按照规定,他们要在岸上负责警戒。

    “咱们都转悠了好几天了,连个野人都没看到!”

    “是呀,说不定先锋军已经破了朝歌,在里面享受敌人的美食和女人呢。”

    能担当斥候的,大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兵,自然,兵痞的概率也就大了一些,本来探路就很累了,自然会想尽办法偷懒。

    队长本来想说,可犹豫了一下,又放弃了。

    “这要是都能遇到敌人,算我倒霉!”

    队长也觉得两个人说的不错,大军恐怕走到一半,就会收到先锋军凯旋的消息了。

    “这次怕是除了正常的薪水,什么外快都捞不到了。”

    大胡子唉声叹气。

    士兵们的收获,来自三个方面,一个是薪水,这一份,会有一部分漂没,就是上峰拿走了,士兵能拿到手七成,就谢天谢地了,第二个,斩首数的军功奖励,这个没有漂没,但是要拿命去拼的,第三,占了大头,是战场上的缴获。

    老兵痞们常说一句话,送死你去,发财我来,所以他们最喜欢跟在先登后面进城,虽然只能喝口汤,但是没危险。

    “要不到时候找一个野人小部落,砍几个脑袋藏起来,等着充军功?”

    大胡子提议。

    “哈哈,说不定还能弄几个女野人耍耍!”

    说到这种事情,男人们都笑了起来。

    队长摇了摇头,随便擦了两把身子,就走向了岸边,蓦然,一阵嗡的声音响起。

    队长也是老行伍了,这声音明显是弓弦激发时的震颤声,他想都没想,直接扑向了放在岸边的弯刀和长弓。

    “敌袭!”

    队长大喊,这种时候,趴下看似最安全,可后续的风险就会加大,因为趴着,就会持续遭到攻击,而且说不定拿不到武器,就要面对敌人的冲锋了。

    因此,不如趁着敌人还在射击,己方人员也多,搏一把。

    “万一射的那个不是我,我就拿到武器了,就算逃,也比赤手空拳安全。”

    队长自我暗示着。

    很不幸,队长赌错了。

    埋伏了这么久的野人小队,早就通过众人谈话时的态度,摸清楚谁的地位比较高了。

    先杀队长,让敌人没有指挥,是连野人都知道的战术。

    咻!咻!

    两支箭矢从岸上的密林中射来,几乎是同一时间,钉进了他的胸膛中,随即,几十枚鹅蛋大的石弹被投石索丢了出来。

    “队长!”

    看到队长一个照面扑街,爬在了溪水中,从身体中流出的鲜血瞬间染红了溪水,又顺流而下,其他斥候瞬间遍体生寒,心中涌起了一个糟糕的念头。

    啪!啪!啪!

    石弹攻击,有一些掉在了水里,溅起了不小的水花。

    野人们偷袭完,便从藏身之处冲了出来,开始近战。

    “是野人!”

    大胡子双腿发力,朝着岸边狂奔,过半斥候其实看到石弹的时候,已经猜到了敌人的身份,所以初见队长死亡的紧张,又减弱了几分,毕竟野人们,还是好杀得。

    只有一个老兵痞,转身就往河岸边跑。

    “野人怎么会有弩弓?”

    老兵痞很狡诈,而且他发现,以往野人进攻,会发出各种嚎叫恐吓敌人,而这一波野人,没有任何多余的噪音。

    这显然是担心声音太大,会惊扰到其他地方的斥候,这说明,人家打算全歼斥候。

    大胡子冲了几步,傻眼了,因为密林中,一下子涌出来五十来个野人,没办法,这个时候就算转身跑,也来不及了,于是他当机立断。

    “冲上去,杀出一条血路!”

    大胡子喊叫。

    落在队尾的两个,见势不妙,转身就跑,斥候的任务是查探情报,即便逃去,也不用担心被军法处置。

    第二波箭矢射来。

    大胡子躲闪了一支,可被另一支扎在了大腿上,于是腿一软,倒在了地上,他咬着牙,刚要爬起来,两个野人已经跳了过来,弯刀怒斩。

    “先祖保佑!”

    大胡子吼叫着,狼狈的滚翻躲避,可是敌人的数量太多了,乱刀之下,根本没有幸存的道理。

    看着同伴被乱刀砍杀,老兵痞庆幸自己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

    “只要冲进密林中,就能活下来!”

    老兵痞盘算着,可是背心突然一疼,便身体无力的倒在了地上,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噗通!

    老兵痞一头栽倒。

    后面那两个,满脸惊骇,只看到一团殷红,在老兵痞的背上氤氲开来。

    砰!砰!

    又是两枪,两个逃跑的士兵被相继干掉。

    呼!

    一头双足飞龙擦着树梢飞过,上面的龙人,一个漂亮的空翻,落了下来,捡尸舔包。

    大军右侧的斥候被清理一空后,星期五将野人集结了起来,埋伏在一处高地上,准备来个下马威。

    大军的先头兵团,是五百轻步兵,装备稀烂,也就是俗称的炮灰,星期五没管他们,直接放了过去,然后是位于中段的精锐。

    这些都是重装兵,不过此时武器铠甲都背在背上,如果不是荒域路难行,这些装备应该交由骡马和仆从军负责托运的。

    “还不动手?”

    阿娜催促。

    “再等等!”

    星期五在纠结,重创这些精锐,算是不错的收获,可是他还想图谋更大的战果。

    “我要是把他们的后勤兵团搞了,岂不是可以制造更大的动乱?”

    星期五想搏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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