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啊,我一直想听你讲讲江湖上的事,你总说要等到闲下来再说。现在,你的事情大概也办完了,我们这一路去海外,千里万里,你何不说些故事一解旅途劳困呢!”
宝玉央着公孙胜说。
此刻,他们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自从打听到混江龙李俊等人已去海外后,公孙胜就准备着与宝玉一起去海外寻找,并且去那里安居。
因为不用赶时间,他们还是随兴漫行,与公孙胜平时云游一般。
而且条条道路通罗马,所以不必刻意选定路线,只以避开人多的市镇为要,尽量走在乡野村庄间,这既符合两人的性情,也比较清静,不容易多惹事非。
“行啊,以前倒不是没有时间,只是心没有完全闲下来。人们传说我是天上的天闲星下界,你在大观园时,又别号‘富贵闲人’,我们师徒两个共了一个‘闲’字,算是有缘之人。现在左右无事,就给你讲些趣事,你闲来也爱动点笔,若能以这些素材创作出作品来,老来拿它下酒佐餐,岂非一件乐事!”
“师傅的故事必是极有传奇色彩,只不知我一支拙笔,能写出其精彩不?“
“这个就不要谦虚了,为师了解你,也相信你!”公孙胜亲切地拍拍宝玉的肩膀,“走累了吧,我们就在这里歇歇脚,吃点干粮吧。”
广阔的旷野开满野花,天边隐隐两片青山,道左一条清溪蜿蜒远去,溪边数株桃花树,灼灼其华。空气中满是野花与泥土的芬芳。“这地方太好了,是该留连一下!”宝玉欢叫道,去道边草地放下布袋,“师傅,这一溪好水,真宜垂纶濯足也!”
师徒俩喝了几口溪水,洗了手脸,坐下来吃干粮。公孙胜手指溪水说:“若缘此溪行,不知能否见桃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之胜境。”
宝玉兴致勃勃地说:“古人诗中,我最喜欢那两句——陶令不知何处去,桃花源里可耕田?这个地方,颇似桃源,让人油然而生远世之心。”他手枕后脑躺下去,太阳照得他迷迷糊糊睁不开眼。
“看样子,打算在这里睡上一觉,做做白日梦了。”公孙胜笑着说。
“没有,我眼闭着,可鼻子醒着呢,我在品着泥土和花草的气息气味……”
“宝玉,我发现你鼻子很灵敏,特别是对各种香味都极其敏感,是不是有什么特异功能啊?”
“是不是特异功能不知道,不过以前在大观园,我不用看不用听,直接凭香味就能判断是哪个姐姐妹妹,即使是不认识的女人,我也能嗅出她已婚未婚……”
“这个牛可吹大了,已婚未婚都能嗅出来?”
“可不,这女人在未出阁时,有些闺中特有的清香,一旦嫁了人,便有些浊臭了。”
“有这么厉害的嗅觉,惜乎我现在不查那些江湖血案了,否则,带上你也许有些用处,你要知道,有很多案子是需要靠鼻子追踪线索的!”
宝玉笑了,“师傅这话我听出来了,想把我当警犬使唤是吧。”
公孙胜哈哈大笑,“我的朋友霍桑大侦探,历来主张用脑子而不是用鼻子来破案,只是,他那样的脑子,和陈佩斯的光头一样,算是天下一绝,五百年才出一个的。所以,象平凡的人,还得借用一些别的辅助手段,君子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
“师傅可惜干错了行当,要去搞刑侦,估计那个周克华也横行不了那么久。”
公孙胜笑笑说,“其实师傅也没你说的那么好,师傅常常劫富济贫,看似是一件好事,长远地看,于法制建设毕竟有害。你知道为师一向是理想主义者,曾以为劫生辰纲是大义之举,现在看来,未必尽然。劫财自利,美其名劫富济贫,且混淆法律道德界线,或利一时,而其弊久远。”
“师傅啊,这么深谋远虑,没混个领导做一做很可惜了。”
“此言差矣,为师虽不敢自称是金子,能放哪儿都闪光,但至少是一颗精钢的螺丝钉,搁哪儿都永不生锈,虽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但师傅这么些年来,做的好人好事还少吗?”
“这话不必问了,在我心目中,往上算到五月黄梅天,往下寻到三星白兰地,您是通天彻地的波洛大侦探,江湖老油条,我佩服得真是四脚朝天,五内俱焚……”
“马屁能拍得如此凌乱不堪,捧人能捧到如此原形毕露,你也是一个往前看流芳百世,往后瞧遗臭万年的冠古绝今的人才了!”
两人哈哈大笑。笑罢,公孙胜正色道:“为师虽破过一些江湖命案,除去努力,也有运气成分,一是常得到好友霍桑的指点帮助,我不敢掠人之美,二是有些线索完全是幸运中无意得来,尤如六合彩中奖,我亦不敢贪天之功。”
“师傅老说那个什么霍桑,难不成他比师傅还厉害?”
“多新鲜哪,为师要论起呼风唤雨的道术,还算有两把刷子,要论到破案,那就纯属业余爱好者了,准确说,只能算是好管闲事而已。以前有几个案子,就判断严重失误。你还记得我曾经过说过,有几桩命案,作案手法颇似江南慕容公子。”
“记得,你还考我来着,以彼之道还彼之身。”
“我当时也是先入为主地认为,结果走了很长一段弯路,后来从一些线索得知,不是慕容所为,却与侠客岛上的善恶二使有关,另外还有几件牵涉到长乐帮……”
“长乐帮?上回有几个人不是自称长乐帮的,要劫持我么?”
“是啊,长乐帮是一个大帮会,这些年非常兴旺,隐然有成为各帮会霸主之象。上回因为玄铁令而企图劫持你,他们觊觎玄铁令,恐怕也是想倚重玄铁令的主人谢烟客之力,必有重大图谋!”
“你为何总是如此肯定他们找我是为玄铁令呢?”
“你又要抬杠了,你不是江湖中人,身上除了有玄铁令,更无长物,你以为他们是为了什么?”
“怎知他们不是认错了人……比如说,把我当成了那个什么甄宝玉?”
“这么一来,又得去证明那个甄宝玉与长乐帮有联系,这不是舍近求远么?你得承认他们为玄铁令而来是一个很大的可能性吧!”
“这个……当然。”宝玉不能不承认。
“还有一个重大的信息,长乐帮的司徒帮主突然隐退,长乐帮新奉一个名叫石中玉的少年出任帮主,据说,这个少年轻浮无行,好的是吃喝玩乐,去的是楼堂馆所……”公孙胜停顿一下,望着宝玉。
“这个信息有什么意义么?”
“现在有这么两个信息,一是长乐帮找了一个公子哥儿做帮主,二是长乐帮急于找到玄铁令——当然,这建立在一个假设之上,这个假设就是——他们劫你就是为了得到玄铁令,在这之间,你能产生什么联想?”
“等一下等一下!”宝玉皱着眉闭着眼,“我头脑中有个奇怪的闪念……难道,我碰到的那个想偷我布袋——或者说,偷我的玄铁令的公子哥儿……就是长乐帮主石中玉?”
“小子想象力不错,我也是突然有了这样的联想,你有玄铁令之后,长乐帮想劫你,那个公子哥又想偷你的布袋——倘若这两者有联系的话,说那个公子哥是长乐帮的,这算是一个可能性吧,当然,说他是长乐帮主石中玉有些勉强了,长乐帮所奉的帮主,不应该那么脓包,总得有些拿得出手的功夫才是。但是,从另一个事情来看,那个公子哥的身份又显得太特殊了一点,如果他仅仅只是一个长乐帮普通的小混混,他怎么和侯监集的凶杀案联系上的,又怎么那么快地知道那张猴票的信息,以及你有玄铁令的,此外,关于这一点,还有一个重要佐证,就是这部经书……”
“经书?”
公孙胜拿过行李包,从包中取出那本《四十二章经》。
“我已经向店家调查过了,这位公子哥正巧当时也住在我们所住的旅店里,而且就是在我们隔壁,我到那个房间悄悄察勘过了,那块墙砖周遭的灰尚未干透,所有迹象都足以表明,这部经书的原主就是这位公子哥,在墙中藏一部经书,首先就让我想到这经书中必有重大秘密,如果这样,难道不说明,这位公子哥身份非常特殊吗?”
“嘿嘿,不告而取……”宝玉笑一笑。
“不够君子是吧,为师还是头一回做这种事,我从小可是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孩子哦。不过这一次情况有些不同。这位公子哥以药迷你劫玄铁令于前,我便不告而取于后,这叫做因果报应,而且,我也实在是对把这么一本经书藏于墙中有好奇心,我刚才不是说过吗,为师破案,经常就是靠好运道……”
宝玉便就夺过经书翻看,翻了许久,又一页页对着太阳照看。
“那样看不出什么的,我甚至都抹过显影药水了,没有隐藏的字迹什么的。”
“那就只有从文字本身去琢磨了?”
“嘿嘿,我翻来覆去研究了很久,为师文学水平不高,从文字去研究什么非我所长,关键在于,我无意发现了一个更为直接与简单的方向,很多事情,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复杂,这本经书的秘密,说穿了也很简单——这个封皮有点太厚了,经书又不上网,穿这么厚的马甲干什么呢……”公孙胜笑着,拿出一把小刀轻轻裁着封皮,宝玉瞪大了眼睛望着他。待他裁开两寸许小缝,中间便溢出一些小碎片。
宝玉急忙捡起飘落的碎片,“是碎羊皮!……这,这是什么啊?”
公孙胜拿了几张碎羊皮端详一下,问:“你没玩过拼图吗?”
“是拼图?”宝玉细看一下,“不错,果然象……等一下……”他稍微把几片碎羊皮拼到一起,“这好象是一张围棋的棋谱哦……”
宝玉央着公孙胜说。
此刻,他们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自从打听到混江龙李俊等人已去海外后,公孙胜就准备着与宝玉一起去海外寻找,并且去那里安居。
因为不用赶时间,他们还是随兴漫行,与公孙胜平时云游一般。
而且条条道路通罗马,所以不必刻意选定路线,只以避开人多的市镇为要,尽量走在乡野村庄间,这既符合两人的性情,也比较清静,不容易多惹事非。
“行啊,以前倒不是没有时间,只是心没有完全闲下来。人们传说我是天上的天闲星下界,你在大观园时,又别号‘富贵闲人’,我们师徒两个共了一个‘闲’字,算是有缘之人。现在左右无事,就给你讲些趣事,你闲来也爱动点笔,若能以这些素材创作出作品来,老来拿它下酒佐餐,岂非一件乐事!”
“师傅的故事必是极有传奇色彩,只不知我一支拙笔,能写出其精彩不?“
“这个就不要谦虚了,为师了解你,也相信你!”公孙胜亲切地拍拍宝玉的肩膀,“走累了吧,我们就在这里歇歇脚,吃点干粮吧。”
广阔的旷野开满野花,天边隐隐两片青山,道左一条清溪蜿蜒远去,溪边数株桃花树,灼灼其华。空气中满是野花与泥土的芬芳。“这地方太好了,是该留连一下!”宝玉欢叫道,去道边草地放下布袋,“师傅,这一溪好水,真宜垂纶濯足也!”
师徒俩喝了几口溪水,洗了手脸,坐下来吃干粮。公孙胜手指溪水说:“若缘此溪行,不知能否见桃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之胜境。”
宝玉兴致勃勃地说:“古人诗中,我最喜欢那两句——陶令不知何处去,桃花源里可耕田?这个地方,颇似桃源,让人油然而生远世之心。”他手枕后脑躺下去,太阳照得他迷迷糊糊睁不开眼。
“看样子,打算在这里睡上一觉,做做白日梦了。”公孙胜笑着说。
“没有,我眼闭着,可鼻子醒着呢,我在品着泥土和花草的气息气味……”
“宝玉,我发现你鼻子很灵敏,特别是对各种香味都极其敏感,是不是有什么特异功能啊?”
“是不是特异功能不知道,不过以前在大观园,我不用看不用听,直接凭香味就能判断是哪个姐姐妹妹,即使是不认识的女人,我也能嗅出她已婚未婚……”
“这个牛可吹大了,已婚未婚都能嗅出来?”
“可不,这女人在未出阁时,有些闺中特有的清香,一旦嫁了人,便有些浊臭了。”
“有这么厉害的嗅觉,惜乎我现在不查那些江湖血案了,否则,带上你也许有些用处,你要知道,有很多案子是需要靠鼻子追踪线索的!”
宝玉笑了,“师傅这话我听出来了,想把我当警犬使唤是吧。”
公孙胜哈哈大笑,“我的朋友霍桑大侦探,历来主张用脑子而不是用鼻子来破案,只是,他那样的脑子,和陈佩斯的光头一样,算是天下一绝,五百年才出一个的。所以,象平凡的人,还得借用一些别的辅助手段,君子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
“师傅可惜干错了行当,要去搞刑侦,估计那个周克华也横行不了那么久。”
公孙胜笑笑说,“其实师傅也没你说的那么好,师傅常常劫富济贫,看似是一件好事,长远地看,于法制建设毕竟有害。你知道为师一向是理想主义者,曾以为劫生辰纲是大义之举,现在看来,未必尽然。劫财自利,美其名劫富济贫,且混淆法律道德界线,或利一时,而其弊久远。”
“师傅啊,这么深谋远虑,没混个领导做一做很可惜了。”
“此言差矣,为师虽不敢自称是金子,能放哪儿都闪光,但至少是一颗精钢的螺丝钉,搁哪儿都永不生锈,虽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但师傅这么些年来,做的好人好事还少吗?”
“这话不必问了,在我心目中,往上算到五月黄梅天,往下寻到三星白兰地,您是通天彻地的波洛大侦探,江湖老油条,我佩服得真是四脚朝天,五内俱焚……”
“马屁能拍得如此凌乱不堪,捧人能捧到如此原形毕露,你也是一个往前看流芳百世,往后瞧遗臭万年的冠古绝今的人才了!”
两人哈哈大笑。笑罢,公孙胜正色道:“为师虽破过一些江湖命案,除去努力,也有运气成分,一是常得到好友霍桑的指点帮助,我不敢掠人之美,二是有些线索完全是幸运中无意得来,尤如六合彩中奖,我亦不敢贪天之功。”
“师傅老说那个什么霍桑,难不成他比师傅还厉害?”
“多新鲜哪,为师要论起呼风唤雨的道术,还算有两把刷子,要论到破案,那就纯属业余爱好者了,准确说,只能算是好管闲事而已。以前有几个案子,就判断严重失误。你还记得我曾经过说过,有几桩命案,作案手法颇似江南慕容公子。”
“记得,你还考我来着,以彼之道还彼之身。”
“我当时也是先入为主地认为,结果走了很长一段弯路,后来从一些线索得知,不是慕容所为,却与侠客岛上的善恶二使有关,另外还有几件牵涉到长乐帮……”
“长乐帮?上回有几个人不是自称长乐帮的,要劫持我么?”
“是啊,长乐帮是一个大帮会,这些年非常兴旺,隐然有成为各帮会霸主之象。上回因为玄铁令而企图劫持你,他们觊觎玄铁令,恐怕也是想倚重玄铁令的主人谢烟客之力,必有重大图谋!”
“你为何总是如此肯定他们找我是为玄铁令呢?”
“你又要抬杠了,你不是江湖中人,身上除了有玄铁令,更无长物,你以为他们是为了什么?”
“怎知他们不是认错了人……比如说,把我当成了那个什么甄宝玉?”
“这么一来,又得去证明那个甄宝玉与长乐帮有联系,这不是舍近求远么?你得承认他们为玄铁令而来是一个很大的可能性吧!”
“这个……当然。”宝玉不能不承认。
“还有一个重大的信息,长乐帮的司徒帮主突然隐退,长乐帮新奉一个名叫石中玉的少年出任帮主,据说,这个少年轻浮无行,好的是吃喝玩乐,去的是楼堂馆所……”公孙胜停顿一下,望着宝玉。
“这个信息有什么意义么?”
“现在有这么两个信息,一是长乐帮找了一个公子哥儿做帮主,二是长乐帮急于找到玄铁令——当然,这建立在一个假设之上,这个假设就是——他们劫你就是为了得到玄铁令,在这之间,你能产生什么联想?”
“等一下等一下!”宝玉皱着眉闭着眼,“我头脑中有个奇怪的闪念……难道,我碰到的那个想偷我布袋——或者说,偷我的玄铁令的公子哥儿……就是长乐帮主石中玉?”
“小子想象力不错,我也是突然有了这样的联想,你有玄铁令之后,长乐帮想劫你,那个公子哥又想偷你的布袋——倘若这两者有联系的话,说那个公子哥是长乐帮的,这算是一个可能性吧,当然,说他是长乐帮主石中玉有些勉强了,长乐帮所奉的帮主,不应该那么脓包,总得有些拿得出手的功夫才是。但是,从另一个事情来看,那个公子哥的身份又显得太特殊了一点,如果他仅仅只是一个长乐帮普通的小混混,他怎么和侯监集的凶杀案联系上的,又怎么那么快地知道那张猴票的信息,以及你有玄铁令的,此外,关于这一点,还有一个重要佐证,就是这部经书……”
“经书?”
公孙胜拿过行李包,从包中取出那本《四十二章经》。
“我已经向店家调查过了,这位公子哥正巧当时也住在我们所住的旅店里,而且就是在我们隔壁,我到那个房间悄悄察勘过了,那块墙砖周遭的灰尚未干透,所有迹象都足以表明,这部经书的原主就是这位公子哥,在墙中藏一部经书,首先就让我想到这经书中必有重大秘密,如果这样,难道不说明,这位公子哥身份非常特殊吗?”
“嘿嘿,不告而取……”宝玉笑一笑。
“不够君子是吧,为师还是头一回做这种事,我从小可是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孩子哦。不过这一次情况有些不同。这位公子哥以药迷你劫玄铁令于前,我便不告而取于后,这叫做因果报应,而且,我也实在是对把这么一本经书藏于墙中有好奇心,我刚才不是说过吗,为师破案,经常就是靠好运道……”
宝玉便就夺过经书翻看,翻了许久,又一页页对着太阳照看。
“那样看不出什么的,我甚至都抹过显影药水了,没有隐藏的字迹什么的。”
“那就只有从文字本身去琢磨了?”
“嘿嘿,我翻来覆去研究了很久,为师文学水平不高,从文字去研究什么非我所长,关键在于,我无意发现了一个更为直接与简单的方向,很多事情,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复杂,这本经书的秘密,说穿了也很简单——这个封皮有点太厚了,经书又不上网,穿这么厚的马甲干什么呢……”公孙胜笑着,拿出一把小刀轻轻裁着封皮,宝玉瞪大了眼睛望着他。待他裁开两寸许小缝,中间便溢出一些小碎片。
宝玉急忙捡起飘落的碎片,“是碎羊皮!……这,这是什么啊?”
公孙胜拿了几张碎羊皮端详一下,问:“你没玩过拼图吗?”
“是拼图?”宝玉细看一下,“不错,果然象……等一下……”他稍微把几片碎羊皮拼到一起,“这好象是一张围棋的棋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