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这群战俘大吃大嚼的时候,王勇开始摆弄起祭台上,蛮巫供奉的小石头。这些小石头有大有小,光滑亮洁。闪着柔和的或蓝或绿的微光。这里并不缺石头,能够做为神的贡品摆放在祭台上的,一定不是俗物。
“难道,这是宝石?”一个念头闪过,王勇禁不住细看了一阵。可惜,他在原来的世界,只是一个山村小屁孩儿,根本没见过大世面。宝石?他最多见过镇上时髦女孩衣服上的水钻。
不过,既然是供奉给自己的。(他已经把自己当成了火神下凡),那就全单照收是了。哪怕不是宝石,用来给女姜和冰花做礼物也不错。女孩子总是喜欢那些新奇古怪的东西嘛。
将大大小小的或沉或轻的石块收到一起,足足一大包儿。加上自己先前刮下来的硫磺晶体,此次出行,也算是赚个盆满钵满了。
最可心的是,他凭空拥有了一对人马。此时,他的“属下们”都吃饱了肉,正鼓胀着肚皮,眼睛盯着另一只没煮的山羊,臆想着啥时候神能再次煮那么好吃的东西。
刚刚的煮肉王勇只吃了一块儿,因为没有佐料,水里还带着一股硫磺味儿,早就吃刁了嘴的王勇再也吃不下。所以,他也不打算再煮。这只羊,带着路上烤着吃吧。
兔刚才分肉,已经取得了众人的认可。只不过,王勇见他分肉的时候,尽可着男人分好的,就刻意交代了下,要照顾女性,多分给她们。
兔有些疑惑,自己难道做的不对吗?在部族中,可是全是这样分吃的啊。不过,他还是听从了神谕,果然再分肉的时候,就倾向于女性了。
男人们不解,女人们可是高兴了。神就是神啊,做法果真和部族的做法不一样。往常,男人们打猎,自然先吃肉,肉不够的时候,她们只能啃男人们吃剩的骨头。现在不同了,神居然把肥肉都让给了她们。于是,看王勇的眼神都不一样了。大有甘愿为王勇做一切事情的倾向。
“神。”一个叫白鱼的女人大着胆子说了一声,再次跪拜在地上。引来一众男女也都跪在地上,“神,我们愿意做你的仆从。”他们学着蛮巫的语气说道。
“不要叫我神。”王勇一阵恶寒,他在蛮人面前充神,是为了解救这群生命。可是,现在他们也叫自己神,自己有些受不了。
“神,神,你就是神。神能引火,能唤来兽族。能煮肉。”这群原始部族的人眼神中尽是崇拜。
如果这样就可以成为神的话,王勇觉得自己还真是神。
“不过,你们可以叫我神勇。”王勇被神光披身,不得不折中的让他们叫女姜和冰花对他的称呼。
“神勇!神勇!神勇!!!”这群人热情澎湃的高呼起来。声音大得震得王勇耳朵生疼。他们也不愿供奉一个异族的神。但是王勇更换了自己的名字后,让他们觉得,神勇又化身为另一尊神。一个保佑庇护自己族群的神。于是,神勇在他们心目中,成了自己的神。
“呃,好吧。”王勇有些无奈的想。没想到自己刚来这个镜子世界几个月,就有了一群勇丝儿,真是不想寂寞都不行。
鉴于自己要带他们到小河边的居处生活。所以,王勇索性直接把这群人命名为小河部落。以区分女姜和冰花所在的大河部落。而他自己,也就是一个氏族的族长了。成为领导的片刻兴奋过后,他感到肩上的担子有些重。他得为这群族人负责。负责他们的穿戴吃喝。
小河部族的人现在都洗干净了身体,披上了干爽的麻布衣服。吃饱了肚子的他们,又有了神的庇护,一个个精神焕发,有了人样儿。不过,他的小屋离这里有一周的路程,这还是以他的速度来算计。光靠这单薄的衣服,能不能带着他们走回去还是个问题。
目光落在十几个人的赤脚上。那双双长着厚厚茧皮的脚掌,不同程度的带着冻疮。这样的大雪天,赤足走在山林里,非得冻坏不可。他可不想领着一群残疾人回家。目光又移到两张黑羊皮上。两张羊皮已经在热岩上烤得半干。
抽出匕首,将羊皮挑成小块,王勇叫过兔和白鱼儿。教他们毛冲里,用羊皮把脚裹上。教完他们,又让他俩把羊皮分下去,教给族众。好在羊皮够大,每个人都分到了两片。做完这些,看看洞里再也没有可取之物,王勇略带遗憾的摇摇头。
“必须离开这里了。”否则蛮人一时兴起,来祭拜他这个天上下来的火神,发现火神和战俘欢聚一堂的情形,可就不好了。弄不好,给一窝端了也说不定。
走,王勇在前引路,女人相互搀扶着走在中间,后面,由兔带着男人断后。十四个人一路逶迤,从蛮人部族居住的另一个方向,向森林里走去。
带着这样的队伍,一路上的艰辛自不用说。首先就是食物和防寒问题。一只剥了皮的山羊,三四十斤肉,十四个人,一天功夫,就吃了个精光。这群部民,还以为神勇真的是从天上来的,只要一招手,食物就从天上掉下来。
所以,第三天一早,腹中饥饿的男人和女人都大眼瞪小眼的等着兔分肉。
“神勇。肉。肚子饿,走不动。”兔俨然已经成了这群人和神沟通的代言人。王勇愁肠百结,面上还不得不带着笑容。
“肉,有啊,这是熏肉干。一人一块。吃了就没了。”他把背包里最后的肉干拿出来分给大家吃。这群人实在是太饿了。在蛮族也不知道吃什么活这么久,大概是树皮和草根吧?拳头大的肉,几口就进肚。然后眼巴巴的望着神勇。
王勇无奈的摊了摊手,“神仙家也没有余粮啊?”
兔把这话一字不落的传达到每个人的耳朵。这群饥民也弄不懂什么神仙,余粮啥的名词。只知道,神勇不在从他的小包里掏肉吃了。随着一声召唤,他们继续跟着神勇走。他们只知道一路向东。去找一个没有蛮族的好地方。而且,由于迎着太阳的方向走,方向感极强的原始部民以为神勇要带他们回到大河部落。于是更加振奋。
好在这群人都有忍饥挨饿的经历。一天吃一块熏肉干,他们的肠胃已经表示满意了。
可是,第四天怎么办?他们总不能靠着意念活着。王勇终于知道自己一时的冲动,惹了大祸。这群人死在蛮人手中是一回事儿,在自己手里饿死可是另一回事儿。于是,他不得不一边带着队伍行军,一边张弓搭箭,四处寻找可食的猎物。冬天雪大。动物也都躲在自己的窝里不出来。偶然遇到大一些的动物,见到这样大队的人,早就躲远远的了。
可惜了狼牙箭,一天的功夫,只射到了一只傻兔子,还有几只鸟。于是,到了晚上宿营的时候,习惯大手大脚分肉的兔,面对着烤熟的肉面露愁容。他终于觉得,分肉的活儿不是那么好干了。因为除了给神勇分了一条雪兔的大腿肉。其余的肉分下来,也就一人一个新疆羊肉串大小。
不过,起义的事情还是没有的。他们的信念都很坚固。很自觉的或躺或坐在篝火旁,以尽量不动来减少能量消耗。
王勇却不能睡。他把兔骨烤得香香的。然后拿到远离篝火的地方,扔在雪地里做诱饵。
一个小时冷彻透骨的等待,一只狐狸终于忍不住香味儿的诱惑。进入了他的射程之内。虽然只是捕捉到了一个影子,王勇还是把弓弦拉满,射了过去。
狐狸没有被射中要害。一条后腿瘸着,嘴里还叼着骨头。被王勇从后面大步撵上,一砍刀结果了性命。狐狸肉虽然腥臊,但是也是肉。于是,第二天早起的时候,兔的面上充满自豪。因为他又可以大方的分肉了。
这种情况,直到第五天,王勇一队人遇到了一群鹿才得已暂时解决。那是王勇忍痛用雪水花了一些咸土,撒在一片空地上的结果。鹿的嗅觉十分灵敏,十几里外就能闻到盐的味道。现在,大地上积了厚达半米深的雪,能闻到盐水的味道,鹿群就像狼闻到了血味儿一样。
于是,小河部族的人们就远远看到了让他们啧啧称叹的一幕。他们敬爱的神勇,如同一只猴子似的爬到一棵大树杈上,身子紧贴着树干,几乎一动不动。
鹿真的来了,男人的眼睛都有些发红。他们的手里,一人握着一个粗重的大棒。这些木棍子,是神勇给他们的武器,一端已经削的尖尖的,用火烤得又黑又硬。平时走路可以当拐杖,打猎的时候,还可以当武器。
神勇交代过,只要他不动,这群人谁动了,就罚谁一天不能吃肉。所以,埋伏在灌木丛中的小河部族的人,恨不能把自己憋过去,生怕喘气粗了把鹿群惊走。
头鹿的角在树丛中显露出来。渐渐,越来越多的鹿露出了身影。不过,没有头鹿的首肯,它们再馋也不敢动。
终于,在观察了一刻钟后,头鹿确定附近没有什么危险,才踱步走到盐水边上,伸着紫红的舌头添雪。早已按捺不住的鹿群全都围了过来,一共有七头,鹿头凑成了一个圆圈,白白的鹿臀,短小的尾巴因为兴奋不断的颤动。
王勇第一支箭选择了那头头鹿。狼牙箭带着风声,掠过飘着霜花的空气,射进了头鹿的后腿,强劲的力量,在穿透了鹿腿强健的肌肉后,又钉进了头鹿的腹股沟。受伤的雄鹿身子一抖,扬起头来还想要逃走,第二支箭,就在它扬起脖子的一瞬间,精准的从胸**入它的心脏。
只是短短的几秒钟。雄鹿呦呦的叫着,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剩余的群鹿也顾不上查看,全凭本能,轰地向旁边灌木丛中撞了过去。迎头正遇到兔和一众男部民的大棒。
王勇的羽箭飘飞,专门咬住肥壮的公鹿射。可是,由于鹿群移动的速度太快,嗖嗖乱响中,十支狼牙箭倒有七支落空。其余有两支钉在一头公鹿的后背和腹部,减缓了它移动的速度。另一支,被撞出包围的鹿带走。不过,这也就足够了。被围住的公鹿头部和脖子遭受了重击,连一条前腿都被打成粉碎性的骨折。
兔和他的同伴出手实在太狠。他们是第一次围猎。取得了这么重大的战果,难免兴奋。生怕到手的肉再逃走。
“难道,这是宝石?”一个念头闪过,王勇禁不住细看了一阵。可惜,他在原来的世界,只是一个山村小屁孩儿,根本没见过大世面。宝石?他最多见过镇上时髦女孩衣服上的水钻。
不过,既然是供奉给自己的。(他已经把自己当成了火神下凡),那就全单照收是了。哪怕不是宝石,用来给女姜和冰花做礼物也不错。女孩子总是喜欢那些新奇古怪的东西嘛。
将大大小小的或沉或轻的石块收到一起,足足一大包儿。加上自己先前刮下来的硫磺晶体,此次出行,也算是赚个盆满钵满了。
最可心的是,他凭空拥有了一对人马。此时,他的“属下们”都吃饱了肉,正鼓胀着肚皮,眼睛盯着另一只没煮的山羊,臆想着啥时候神能再次煮那么好吃的东西。
刚刚的煮肉王勇只吃了一块儿,因为没有佐料,水里还带着一股硫磺味儿,早就吃刁了嘴的王勇再也吃不下。所以,他也不打算再煮。这只羊,带着路上烤着吃吧。
兔刚才分肉,已经取得了众人的认可。只不过,王勇见他分肉的时候,尽可着男人分好的,就刻意交代了下,要照顾女性,多分给她们。
兔有些疑惑,自己难道做的不对吗?在部族中,可是全是这样分吃的啊。不过,他还是听从了神谕,果然再分肉的时候,就倾向于女性了。
男人们不解,女人们可是高兴了。神就是神啊,做法果真和部族的做法不一样。往常,男人们打猎,自然先吃肉,肉不够的时候,她们只能啃男人们吃剩的骨头。现在不同了,神居然把肥肉都让给了她们。于是,看王勇的眼神都不一样了。大有甘愿为王勇做一切事情的倾向。
“神。”一个叫白鱼的女人大着胆子说了一声,再次跪拜在地上。引来一众男女也都跪在地上,“神,我们愿意做你的仆从。”他们学着蛮巫的语气说道。
“不要叫我神。”王勇一阵恶寒,他在蛮人面前充神,是为了解救这群生命。可是,现在他们也叫自己神,自己有些受不了。
“神,神,你就是神。神能引火,能唤来兽族。能煮肉。”这群原始部族的人眼神中尽是崇拜。
如果这样就可以成为神的话,王勇觉得自己还真是神。
“不过,你们可以叫我神勇。”王勇被神光披身,不得不折中的让他们叫女姜和冰花对他的称呼。
“神勇!神勇!神勇!!!”这群人热情澎湃的高呼起来。声音大得震得王勇耳朵生疼。他们也不愿供奉一个异族的神。但是王勇更换了自己的名字后,让他们觉得,神勇又化身为另一尊神。一个保佑庇护自己族群的神。于是,神勇在他们心目中,成了自己的神。
“呃,好吧。”王勇有些无奈的想。没想到自己刚来这个镜子世界几个月,就有了一群勇丝儿,真是不想寂寞都不行。
鉴于自己要带他们到小河边的居处生活。所以,王勇索性直接把这群人命名为小河部落。以区分女姜和冰花所在的大河部落。而他自己,也就是一个氏族的族长了。成为领导的片刻兴奋过后,他感到肩上的担子有些重。他得为这群族人负责。负责他们的穿戴吃喝。
小河部族的人现在都洗干净了身体,披上了干爽的麻布衣服。吃饱了肚子的他们,又有了神的庇护,一个个精神焕发,有了人样儿。不过,他的小屋离这里有一周的路程,这还是以他的速度来算计。光靠这单薄的衣服,能不能带着他们走回去还是个问题。
目光落在十几个人的赤脚上。那双双长着厚厚茧皮的脚掌,不同程度的带着冻疮。这样的大雪天,赤足走在山林里,非得冻坏不可。他可不想领着一群残疾人回家。目光又移到两张黑羊皮上。两张羊皮已经在热岩上烤得半干。
抽出匕首,将羊皮挑成小块,王勇叫过兔和白鱼儿。教他们毛冲里,用羊皮把脚裹上。教完他们,又让他俩把羊皮分下去,教给族众。好在羊皮够大,每个人都分到了两片。做完这些,看看洞里再也没有可取之物,王勇略带遗憾的摇摇头。
“必须离开这里了。”否则蛮人一时兴起,来祭拜他这个天上下来的火神,发现火神和战俘欢聚一堂的情形,可就不好了。弄不好,给一窝端了也说不定。
走,王勇在前引路,女人相互搀扶着走在中间,后面,由兔带着男人断后。十四个人一路逶迤,从蛮人部族居住的另一个方向,向森林里走去。
带着这样的队伍,一路上的艰辛自不用说。首先就是食物和防寒问题。一只剥了皮的山羊,三四十斤肉,十四个人,一天功夫,就吃了个精光。这群部民,还以为神勇真的是从天上来的,只要一招手,食物就从天上掉下来。
所以,第三天一早,腹中饥饿的男人和女人都大眼瞪小眼的等着兔分肉。
“神勇。肉。肚子饿,走不动。”兔俨然已经成了这群人和神沟通的代言人。王勇愁肠百结,面上还不得不带着笑容。
“肉,有啊,这是熏肉干。一人一块。吃了就没了。”他把背包里最后的肉干拿出来分给大家吃。这群人实在是太饿了。在蛮族也不知道吃什么活这么久,大概是树皮和草根吧?拳头大的肉,几口就进肚。然后眼巴巴的望着神勇。
王勇无奈的摊了摊手,“神仙家也没有余粮啊?”
兔把这话一字不落的传达到每个人的耳朵。这群饥民也弄不懂什么神仙,余粮啥的名词。只知道,神勇不在从他的小包里掏肉吃了。随着一声召唤,他们继续跟着神勇走。他们只知道一路向东。去找一个没有蛮族的好地方。而且,由于迎着太阳的方向走,方向感极强的原始部民以为神勇要带他们回到大河部落。于是更加振奋。
好在这群人都有忍饥挨饿的经历。一天吃一块熏肉干,他们的肠胃已经表示满意了。
可是,第四天怎么办?他们总不能靠着意念活着。王勇终于知道自己一时的冲动,惹了大祸。这群人死在蛮人手中是一回事儿,在自己手里饿死可是另一回事儿。于是,他不得不一边带着队伍行军,一边张弓搭箭,四处寻找可食的猎物。冬天雪大。动物也都躲在自己的窝里不出来。偶然遇到大一些的动物,见到这样大队的人,早就躲远远的了。
可惜了狼牙箭,一天的功夫,只射到了一只傻兔子,还有几只鸟。于是,到了晚上宿营的时候,习惯大手大脚分肉的兔,面对着烤熟的肉面露愁容。他终于觉得,分肉的活儿不是那么好干了。因为除了给神勇分了一条雪兔的大腿肉。其余的肉分下来,也就一人一个新疆羊肉串大小。
不过,起义的事情还是没有的。他们的信念都很坚固。很自觉的或躺或坐在篝火旁,以尽量不动来减少能量消耗。
王勇却不能睡。他把兔骨烤得香香的。然后拿到远离篝火的地方,扔在雪地里做诱饵。
一个小时冷彻透骨的等待,一只狐狸终于忍不住香味儿的诱惑。进入了他的射程之内。虽然只是捕捉到了一个影子,王勇还是把弓弦拉满,射了过去。
狐狸没有被射中要害。一条后腿瘸着,嘴里还叼着骨头。被王勇从后面大步撵上,一砍刀结果了性命。狐狸肉虽然腥臊,但是也是肉。于是,第二天早起的时候,兔的面上充满自豪。因为他又可以大方的分肉了。
这种情况,直到第五天,王勇一队人遇到了一群鹿才得已暂时解决。那是王勇忍痛用雪水花了一些咸土,撒在一片空地上的结果。鹿的嗅觉十分灵敏,十几里外就能闻到盐的味道。现在,大地上积了厚达半米深的雪,能闻到盐水的味道,鹿群就像狼闻到了血味儿一样。
于是,小河部族的人们就远远看到了让他们啧啧称叹的一幕。他们敬爱的神勇,如同一只猴子似的爬到一棵大树杈上,身子紧贴着树干,几乎一动不动。
鹿真的来了,男人的眼睛都有些发红。他们的手里,一人握着一个粗重的大棒。这些木棍子,是神勇给他们的武器,一端已经削的尖尖的,用火烤得又黑又硬。平时走路可以当拐杖,打猎的时候,还可以当武器。
神勇交代过,只要他不动,这群人谁动了,就罚谁一天不能吃肉。所以,埋伏在灌木丛中的小河部族的人,恨不能把自己憋过去,生怕喘气粗了把鹿群惊走。
头鹿的角在树丛中显露出来。渐渐,越来越多的鹿露出了身影。不过,没有头鹿的首肯,它们再馋也不敢动。
终于,在观察了一刻钟后,头鹿确定附近没有什么危险,才踱步走到盐水边上,伸着紫红的舌头添雪。早已按捺不住的鹿群全都围了过来,一共有七头,鹿头凑成了一个圆圈,白白的鹿臀,短小的尾巴因为兴奋不断的颤动。
王勇第一支箭选择了那头头鹿。狼牙箭带着风声,掠过飘着霜花的空气,射进了头鹿的后腿,强劲的力量,在穿透了鹿腿强健的肌肉后,又钉进了头鹿的腹股沟。受伤的雄鹿身子一抖,扬起头来还想要逃走,第二支箭,就在它扬起脖子的一瞬间,精准的从胸**入它的心脏。
只是短短的几秒钟。雄鹿呦呦的叫着,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剩余的群鹿也顾不上查看,全凭本能,轰地向旁边灌木丛中撞了过去。迎头正遇到兔和一众男部民的大棒。
王勇的羽箭飘飞,专门咬住肥壮的公鹿射。可是,由于鹿群移动的速度太快,嗖嗖乱响中,十支狼牙箭倒有七支落空。其余有两支钉在一头公鹿的后背和腹部,减缓了它移动的速度。另一支,被撞出包围的鹿带走。不过,这也就足够了。被围住的公鹿头部和脖子遭受了重击,连一条前腿都被打成粉碎性的骨折。
兔和他的同伴出手实在太狠。他们是第一次围猎。取得了这么重大的战果,难免兴奋。生怕到手的肉再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