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的人正是刚刚离开的薛绍,只是这次没有见到他母亲城阳长公主,而薛绍这时也笑嘻嘻的道:“张世兄快跟我走,我请你吃饭!”

    “吃饭?吃什么饭?”张纵一头雾水的再次问道,就算是要请自己吃饭,为什么刚才城阳长公主在的时候不说?

    “当然是感谢你的救命之恩啊!”薛绍说着拉着张纵就往外走,他的马车就停在门外。

    “等一下,让我关好门!”面对薛绍的热情,张纵也没办法拒绝,只能回身把大门锁好,这才跟着薛绍上了马车,刚坐下来他就再次追问道,“刚才长公主和你不是已经来过了吗,而且谢礼都还堆院子里呢,怎么现在又要请我吃饭?”

    “不一样,那些谢礼是我娘准备的,不能代表我的谢意,虽然一顿饭不算什么,但至少是我的心意!”薛绍笑着解释道,他虽然比张纵小几岁,但可能是从小受到教育不同,使得他说话时格外的有条理,显得比同龄人成熟许多。

    “原来如此,多谢世子的一片心意,那我就不客气了!”张纵听到这里也终于明白过来,当即也是笑道。

    “世兄你也别叫我什么世子了,我在家中行三,你叫我三郎就是!”薛绍倒是不见外,甚至还有点算来熟,比如知道自己母亲与张纵的父亲以前认识,就以一直称张纵为“世兄”。

    看到比自己小的薛绍都表现的如此洒脱,张纵也没有拒绝,当下一笑道:“好,那我就托大叫你一声三郎了,不过现在天都快黑了,等下宵禁了怎么办?”

    “没事,我有夜间通行的腰牌,巡逻的武侯不敢拦着!”薛绍显露了一下自己的腰牌道,大唐立国已经近六十年,周围的强敌被横扫一空,长安城做为国都自然安全无比,所以宵禁也比当年松了许多,一些权贵都有这样可以在夜间通行的腰牌。

    “世兄,东木楼虽然不是京城最大的酒楼,但他们的菜品却是一绝,平时都是人满为患,订菜的人都排到一个月后了,哪怕晚上坊门关闭了,还有人会在东木楼里欢饮达旦,我也是费了好大的力气才订了一桌酒宴,说起来上次我还是回京城时,我娘带我去东木楼吃了一顿,现在我一想到东木楼的红羊枝杖、小天酥都还馋的厉害……”

    薛绍这时也打开了话匣子,一路上都对东木楼的美食唠叨个不停,本来之前他和城阳长公主去张纵那里,几乎不怎么说话,当时张纵还以为他不善言辞,现在才发现他其实是个话痨,估计是平时城阳长公主家教太严,所以他才不敢在母亲面前乱说话。

    薛绍谈论起美食似乎有些忘乎所以,甚至连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偏偏张纵也是个喜欢美食的人,虽然他不知道红羊枝杖和小天酥是什么菜,但并不妨碍他讲起自己品尝过的美食,这下更是搔到薛绍的痒处,一路上两人也是相谈甚欢。

    东木楼位于东市,当薛绍的马车来到东市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两人聊了一路的美食,后果就是感觉很饿,于是两人立刻进了酒楼来到二楼,薛绍单独订了一个雅间,菜也早就订好了,不一会的功夫,各种菜肴就如流水般送了上来。

    唐朝是分餐制,所以张纵与薛绍相对而座,本来旁边还有乐师,不过张纵嫌吵,而且也影响两人聊天,所以薛绍就把人赶走了,两人边吃边聊,而张纵也终于知道红羊枝杖和小天酥是什么菜了。

    所谓红羊枝杖,其实就是烤全羊,只不过烤的时候很有讲究,最后烤好的羊四肢落地,使得羊能站在大盘子里。而小天酥就比较简单了,主材料是鹿肉和鸡肉,经过特殊的腌制后爆炒而成。(注:这两道菜都出自唐朝著名的烧尾宴,小天酥更是一种炒菜,说明炒菜在唐朝时已经出现了。)

    薛绍边吃边向张纵介绍这些菜肴,而在介绍一道名叫“雪婴儿”的菜时,他忽然露出感慨的表情道:“这道菜以田鸡去掉内脏,外裹以精豆粉煎制而成,因银白如雪,形似婴儿,所以取名为雪婴儿。”

    说到这里只见薛绍顿了一下,接着再次道:“说起来当年我们一家在房州生活,那边除了山就是河,几乎见不到什么平地,有一年发大水,城里到处都是灾民,为了救济灾民,我爹连家里的口粮都捐了大半,一天只能喝两顿稀粥,结果我们哥仨馋的受不了,于是就抓田鸡烤熟了,蘸着盐着,我发誓,当时的田鸡肉绝对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肉了!”

    “田鸡肉的确好吃,海外有一种牛蛙,比寻常田鸡大数倍,一只就能做成一盘菜,肉质细腻鲜美,简直是人间美味!”张纵笑着接口道,城阳长公主一家之前因为一些事被贬到房州多年,直到去年薛绍的父亲去世,他们一家才回来,估计也正是房州那边的艰苦生活,才让薛绍变成了一个吃货。

    “相比当年的烤田鸡,现在的雪婴儿虽然依旧美味,可惜我却怎么也品尝不出当年的味道了。”薛绍这时忽然叹了口气,脸上也露出出神的表情,似乎在回味当年的滋味。

    “人在饿的时候吃什么都香,比如前段时间我为了还债,每日以稀粥度日,后来挣了点钱,于是买了块猪肉做成红烧肉,那滋味简直了,吃一口比做神仙都快活!”张纵这时也有些感慨的道。

    “红烧肉?这是什么菜,猪肉也能做得好吃?”薛绍听到这里也露出十分感兴趣的表情问道,猪肉他也吃过,毕竟房州那边不比长安,哪怕他娘是公主,羊肉也不是天天能吃到,只是在他的印象中,猪肉怎么做都不好吃,特别是公猪肉,更有一股难闻的味道。

    “不是我自夸,红烧肉这道菜整个长安城也只有我一个人会做,这道菜要选上好的五花肉,洗净后下锅煮到表面发白就捞起来,然后切成两寸见方,晾干后下锅爆炒,加入酱油、糖上色,最后加入开水,以及姜片、大葱等调料,大火烤开后小水炖煮上一个时辰,做好之后香甜松软,入口即化,可以说是百吃不腻!”

    张纵说到最后时,也露出一脸陶醉的表情,今天的菜虽然也不错,但烹饪技术在发展,大唐这个时代的烹饪手法还是不如后世丰富,再加上张纵后世吃遍了大江南北,口味早就被养刁了,所以在他看来,眼前这些美食远不及自己的那盘红烧肉,当然也可能是他的口味更偏爱红烧肉一些。

    薛绍本来就是个吃货,现在听张纵将红烧肉解说的如此诱人,也感觉口中生津。张纵这时也聊性大发,讲完红烧肉后又讲了许多猪肉的美食,比如糖醋排骨、卤猪蹄之类的,后来干脆不限材料,只要是张纵喜欢的美食都会拿出来与薛绍分享。

    刚才在路上的时候,张纵虽然也讲了一些美食,但当时他和薛绍算不上多熟,所以只是浅尝辄止,现在在酒宴上他也慢慢的放开了,说起天下的美食简直是如数家珍,薛绍越听越是感觉这位张世兄不但对美食有研究,而且还十分博学,对美食背后的风土人情了若指掌,许多东西他都是闻所未闻。

    “世兄,你说的这些美食为何我一样都没有听说过,你都是在哪吃的?”薛绍最后终于禁不住开口打断道。

    “这些美食我大都会做,如果日后你有空,可以去我那里,到时我做给你吃!”张纵兴致颇高的道,薛绍与他的缘分就不说了,最主要是经过今天的交谈,他发现薛绍虽然是贵族子弟,但却丝毫没有贵族子弟的娇纵,在美食这方面更是与他臭味相投,所以才起了结交之心。

    “太好了,今日能与世兄相识,简直是我薛绍的荣幸!”薛绍这时也惊喜的大叫一声,说到这里他忽然想到了什么,当即开口吩咐道,“来人,上酒,我要与世兄不醉不归!”

    “别,千万别上酒,我这个人不能喝酒,三郎你年纪太小,喝酒影响长身体!”张纵急忙阻止道,其实刚才薛绍就想上酒,但被他阻止了,别的不说,薛绍今年才十二三岁,虽然个子高,但其实就是个大孩子。

    薛绍听到这里也不好意思的一笑,当即不再提喝酒的事,不过这时张纵忽然想到一件事,于是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开口道:“三郎,有件事我想托你帮个忙!”

    “张世兄你尽管说,只要我能做到的绝不推辞!”薛绍十分爽快的道。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长公主好像认识我父亲,肯定对我父亲当年的事十分了解,所以你能不能帮我打听一下我父亲的事,他好像做过什么学士,但后来却又卖花为生?”张纵开口道,这些问题他已经好奇很久了。

    “小事一桩,包在我身上!”薛绍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下来,不过就是打听一些事情,对他来说简直太容易了。

    看到薛绍答应,张纵也终于松了口气,他现在对自己那个父亲也越来越好奇,可惜知道内情的人都不愿意告诉他,现在薛绍愿意帮忙,想来应该可以打听到一些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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