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打理营地,这是一个妙处,自有守道,刘羲于此扎营,也是绝了对方偷袭之心。

    不过,这时的古代,正常是不会用偷袭等之术的,便就是马贼,行动也不过是针对村镇,一旦对方有了防备,那可就不好,要知道人力难得,在秦国,落山为盗者多者百人,少者几人,不一而足,是以,谁也不敢真个攻打似刘羲这样的营地。

    至少在秦国是这个样子的。

    刘羲换了一身秦国黑色的葛衣武士服,这衣服紧身,有点类胡,却是适合武者。

    其实,在此时,中原之国已经有很多人开始胡服了,因为中原士族文化中的衣服是很……丑的,分两部分,上衣下裳,也就是裙子,大大肥肥的裙子,里面是光着腿的。

    这样一来,士大夫走路就要小心了,一个跤跌下去,**都有可能露出来。

    对之于此,武士能这样吗?当然是要改革,胡服,其实在当时也算不上是胡服,在商时已经就有这种衣服了,只是周灭商后,周人喜好肥大的这种衣服,就把商服定为夷服,连曾经的商人也一并划入到东夷之类。

    从这里论起来,我们可以看出,其实所谓的胡服就是中原早期的一种没有普及的衣服,是种武士服,在商时,就有大量的商人武士和东夷武士这样穿了。

    秦兵们有点胆小,因为秦兵们都是知道,这些游勇散兵个个都是老兵,并不可以小觑。

    秦兵头子名叫十五,当时,广大秦人并没有姓,不止是秦人,一般的平民都没有姓,有姓,那是高贵的人才可以有的,一般有姓者都可以说出自己名姓的出处。

    比如刘羲的刘羲姓,这可不是说说就出来的,说姓刘就姓刘?那不是笑话么?

    刘姓最初出自伊祁氏,帝尧之后,受封于刘,建立祁姓刘国,后裔因以为氏。裔孙刘累,能驯化龙,侍奉夏后,被夏朝第十三帝孔甲赐为御龙氏。此为祁姓之刘。史称刘氏正宗,这就是陕西刘氏。说来,刘羲和秦人也算是有一定的渊源了。

    在火堆升起后,刘羲也换好了衣服,最最重要的,是他换上了一双硬麻履。

    古时的鞋底子一般是用木制的,这种鞋子耐用,但走快步不行,伤脚,所以有人用硬麻葛等粗布为底,做为履底,这样的鞋子也就是风行于世的武士靴的稚形。

    把下口裤角扎了起来后,刘羲将工布剑横放于腰后,这样,一个反手,就可以拔出剑来。

    十五道:“先生,此行一人,可乎?”

    刘羲道:“放心,夜间是我的天下,我们行营至此,我料定他们必不敢于此强攻,说来还不是中途伏击这等小道,他们道我们不知,却是不想,我今天就是要杀光他们!如你所说,前方是小西山四盘回环山,从这里到栎阳,直走要过两次泾河,从小西山口走,虽绕了一点点,但可以少过一次泾水河,反而会快一点,对方也是如此料想,所以不会放过小西山口,我一去就可知。”

    瘦熊道:“主人,您这一去,不要我随侧么?”

    刘羲道:“此次与上次不同,我须出大力,不能再顾上你了,带着你,你也跟不上我的度,你留在这里,还是小心看着为上,不要在这里出事,有事情,多多请教十五小哥。”

    十五笑道:“先生客气,别的不说,但有我们在,绝不会有事!”

    刘羲点点头,转向小五道:“听姐姐话,等我回来。”

    小五皱了皱眉,她不喜欢月勾的话,月勾的言行有些善良,但这一切却是不合小五的心意,她想的是和新大大(叔叔)刘羲一样,但月勾并不知道这一点,她伸手抱住了小五。

    刘羲开始小跑,他的度最初不快,但却在一点点的增加,这让他在众人眼里很快的就消失了。

    望向刘羲消失的地方,十五道:“也不知道先生能不能成……”

    小五断然道:“大大一定可以,他能一拳打死一头熊……”

    众秦兵赫然。因为他们都见到了那张熊皮,它现在正披在月勾的身上。

    刘羲在荒野中奔跑,他不是一般的奔跑,而是一边跑着一边看地上的痕迹。

    对方显然不是合格的马贼,事实上,马贼这个职业明显是一门力气活,它对技术要求不是没有,但这些古代的马贼还没有意识到,所以他们在清尾的工作就做得不够好。也许这是因为他们是秦国的马贼,如果是魏国齐国等边境的马贼,也许会花样多点,至少,他们会在自己的马后备上一支树尾,用来扫乱马蹄留印。

    可现在,这全给刘羲看到了。

    天上的明月比现在的要明亮多了。

    而刘羲更是一个没有夜盲症的人,事实上,在战国时期,武士层的人并不会有太多的营养不良,他们可以随兴的打到自己想要吃的兽肉,所以他们不会缺肉,这和汉后,人民儒化,只会种地,打猎的少了,结果一到没粮的时候,不会打猎的他们就会成批的饿死。

    但在这个时代,人饿了,可以有足够的吃食,因为当时战乱等原因,动物依然有很大的数目,只要你有足够的武力,什么野兽你打不到?这也是后世我们感觉先秦人民身体素质比汉后的还要好的原因,一个民族儒化严重,连渔猎都少了,尚武之风没落,哪还能有足够的力气打老虎什么的大兽,那还不饿死么。

    到了五胡时代,人民赫然现,原来,打那些凶兽难,可杀同类却是容易,因为人也算是一种大型哺乳动物。吃人之风顿时盛起,而可悲的是,被吃的依然是我们中原人,失去了尚武之风的中原人不给别人吃干嘛呢?

    宋朝的士兵甚至戴不动铁盔帽子,只能戴毡帽。

    刘羲有种想要大叫的感觉,他在奔跑,习惯煅练身体的人都知道,当你奔跑起来的时候,会忘记很多事,也会记起一些事,这些记忆的转换会让人升起一股子朝气与雄心。

    很多成功人士喜欢奔跑,就是这个原因,当你可以健康如一头豹子一样放尽你的体力,那种飞快的感觉,如同飞一样。

    当然,刘羲不能这样做,如果他这样做,哪怕他身子再强,他的肺也是会受不了的。

    最后,他的肺会炸掉也是可能。比如马赛时,马匹奔跑过了自身的极限,就会出现炸肺,这是要不得的,而刘羲可怕之处就在于,如果他调节着自己的呼吸,用一种均奔跑,他甚至可以跑上几天几夜不带停的。

    这也是近代步军急行军的可怕之处,当你拥有这样的一支军队,你甚至可以跑得比骑兵还快。并且,在跑过之后,还有一定的战斗力。

    很多人觉得步军达到这一步很难,但其实不难,供养这样一支步军,你要真正付出的只是初期的极限训练,因为人再能吃,也是比不上马匹,这也是骑兵在中国战斗中受到限制的真正原因。

    一匹上好的战马,它的黄金年龄也就是十年,同时,因产地的不同,有的战马会怕冷,有的战马会怕热,而一匹马在一个地区会有它独特的食谱,比如有的马吃野萍干草,战马甚至要吃豆饼等精饲料。

    一匹战马便宜了也要两至五百钱,这还不算名马。

    而一个奴隶……哪怕是个壮奴,再贵了,也不会过五十钱。

    当然,比如越国哑奴,还有一些高大的种奴,这些就不同了,会贵一点,要是某国的公主,要百千金也是正常。

    刘羲开始加大每一步的力气。

    这让他的双腿肌肉散出足够的力量,他在体会云中踏步的感觉。由于力量大,地上的土会给他深深的踩下去,这是一种暗劲,保证他每步都不会有任何震动,同时,他的身体就和飞起来一样。

    荒野中独行着一头狼,它饿了,脚也不怎么好,但这绝对是一头凶狼。

    在野外,狼中如果出现了独狼,**是争狼王位给放逐的。但因为他们是失败者,就觉得他们是弱者,那是一个笑话,由于一无牵挂,它甚至比虎还凶,因为老虎是不会有独狼聪明的。这一点和野猪一样。

    一个有群的野猪一点也不可怕,它们甚至会主动寻找如老虎类的动物跟随,当老虎找不到食物,野猪群们就会提供一只它们的同类。

    但如果是一只孤猪,那就完了,因为孤猪是可以挑战大熊的存在!

    熊居其地,虎狼亦要退避三舍。可孤猪却有着能杀熊的力量,如果它运气好的话。

    现在,这正是有一头独狼,它在觅食,已经下了一场风雪,老狼几乎没冻死。其实狼过冬的方法很简单,打到一定的食物,食物是它们过冬的不二法门。

    独狼不会进攻一群人,但是……它会进攻一个人。

    刘羲回过头,那是只有一只眼睛的独狼,这也更说明了这畜牲是多么的野性。

    刘羲嘴角露出一丝狞笑,其实很多人怕狼,因为他们不知道狼的弱点。

    一头狼一点也不可怕,因为狼的攻击武器就是牙,它的主要战斗方式是咬人的喉咙。

    对于它们来说,大部分的人都是软弱的,人没有利爪尖牙,是标准的食物。

    拿你过冬了!老狼这样想着,它在向刘羲接近时,还用了狼特有的兵法。

    能从后面上,不从侧面上,能从侧面上,不从正面上,一般情况下,绝对不会从正面上。

    因为狼也知道,从正面,一头鹿都可以顶伤到它。

    侧面,侧面。但狼并不知道,和它们不同,人的眼睛是可以向左右有一定幅度的转动的,也就是说,在一定侧面的情况下,和正面是没屈别的,这是人类高级于狼这种野兽的证明,大多数野兽眼睛前看,想要看旁边,就要转头。

    一人一狼以一种诡异的度接近。

    狼眼红了,人眼冷了,忽然间,不出意料,狼已经很侧了,它必须要跳了。

    这是必然的选择,动物就是要捕食,一头独狼,假如它得不到刘羲的肉,刘羲的尸体,那在下一场风雪里,它就会没有足够的热量应付寒冷。这是自然界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事实上,这一点同样适用于人类。

    北方的生存条件是如此的坚苦,这也是北方胡人不管怎么样,都会跃马南下的原因。

    因为人可以用自己的手段克服天灾雪害对他们的影响,但是动物不行,一旦有了大风雪,牧民一半的动物就会死去!甚至还会因此引瘟病。

    这样的生活有多么坚苦,绝对不是我们自己想想就可以想明白的。

    所以我们看那些牧民妻客,行**,做恶事,这并不是他们的本性,而是在那样的苦环境下,但凡能改善一点生活,他们都会愿意用生命去换,只为大多数的牧民的生活只可用四个字来形容。

    生不如死!

    都生不如死了,所以牧民们的掠夺心理也就可以想见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一切只有自己去争取!这种想法如一道闪电一样冲进了刘羲的脑子里。

    他把要吼出的声音本能的咬住,没放出来,只听“嘎吱……”独狼死了。

    这头独狼并不知道,人虽没有利爪和尖牙,但人的手经过训练,可以轻松扭断它的脖子。

    而狼自傲的爪子再锋利,也不能在第一击里让人致命,它无法一下子把人的肚肠掏出来。

    而它的武器,那张嘴,在它的下方,就是它的要害,它的咽喉。

    “这只是个开始……”刘羲因为兴奋而有了两下的轻喘,他又觉得时间回到了新疆,在那个白云高土的日子里,他一次次就是这样偷偷潜进敌人,在那些东突分子脖子上动刀。

    还有**份子!刘羲心想,现在么,不是为了国家,而是为了我,我自己,我可以尽情享受……那畅美的杀人……那虐杀的美感……那种血淋淋的幸福。

    是的,杀戮不是罪,是一种堪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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