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红1391加更)

    下午从文学馆出来,遗玉按着卢智给的地址,在东都会寻访了几间老药铺。

    眼下她是有三个选择,一,自己承担,二,去同知情的李泰谈谈,三,同不知情的卢智商量。这最稳妥的,莫过于去和李泰谈谈,但是她现在没有什么自信,在面对李泰的时候,心思不再摇摆。

    一个人承担又太过异想天开,那便只有同卢智商量,红庄要抓她的事情,她还没想好怎么告诉她大哥,因为一旦同他说了,依着他的脑子,不难猜到姚不治给她的那只漆黑扁盒,而李泰曾在大理寺外告诫过她,要将那载着毒方的白绢同任何人保密。

    所以,拖了几天,她还没同卢智说,而是打算先做些防身的东西出来,诸如那天迷晕红庄来人的药粉。

    傍晚前她回府,虽是空手而归,却不是一无所获,有间药铺的老掌柜,答应帮她进两味药材,只是需要多等上几日。

    前天晚上为了她和卢智的去留,同卢荣远卢荣和他们谈崩后,这两天府里的气氛很是僵着,赵氏和窦氏昨晚都找她过去说话,她都老老实实地坐那听了,两人无不是让她劝说卢智跟着他们过,她面上乖乖地应了,等回了向黎院,却连提都没同卢智提过这事。

    “小姐,您回来了,您瞧,这都两天了,小的也该回去扬州了,您就听小的将账给您总总如何?”卢东这两天来第三次在向黎院门前拦住遗玉,又提起那边的资产问题。

    可是遗玉这会儿急着回屋去将最近落下的课业补上,连晚饭都不怎么想吃,哪有心思听那些个,便笑笑,敷衍道:

    “东伯啊,我还有事,等我大哥回来了,你去同他说如何?”

    卢东人长的精神,做事却有些一板一眼,听了她的话,眉毛一吊,不赞同道:“老爷留了嘱,这扬州的产业是留给您当嫁妆的,自然要说给您听。”

    “那要不这样吧,有账簿吧,你总一份简单的,回头拿给我看。”

    卢东经过这几日,也清楚了她实在没兴趣听他对账,暗叹一声,无奈道:“那好,小的整理好了就给您送去。”

    遗玉应了一声,便匆忙回屋去了,殊不知,几日后她拿到了卢东的一册账总,却只是随手翻了几页便让平彤连带扬州那方面的印信一起收起来了,而那个时候,已经动身回扬州去的卢东还不知道,自己这位新的主子小姐,就连九宫术数算起来都是问题,更别提看懂什么账簿了。

    话说,十一月二十那天沐休,李泰在天霭阁等了一下午,到傍晚确认自己这二十年来头一次被爽了约后,却任由遗玉逍遥法外这么多天,这是为什么呢?

    一间小屋,一张香案,一碟花生米,一盘凉菜,一壶小酒,一人端杯,一人夹菜。

    “...主子那天在天霭阁没等到人,之后每天到了下午,便会上文学馆去,谢学士他们讲课,他便在窗子外面站着,等到下学前再回风伫阁去,这都一连五天了,我看在眼里,既想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又不敢多嘴,这才来找你商量,总这么耗着,也不是个事儿啊。”阿生愁眉不展地说完,一口饮尽了杯里的酒。

    “嘶——”沈剑堂嚼完了嘴里的菜,吸溜了一小口酒,眯缝着眼睛,道:“我说,阿生啊,你说的这人是咱们魏王么,我好歹认识他这么多年,据我了解吧,虽然前面没有例子可寻,但照他那不讲道理的劲儿,不像是在男女之事上面会墨迹的人那。”

    许是喝了几杯酒,阿生说起话都带上了他的腔调:

    “所以啊,我说,你上次走前,是不是和主子说什么乱七八糟的了?”他一脸怀疑地看着沈剑堂,李泰的性子他也清楚,毕竟是从小看到大的,有时候亲近的人说上一句话,当面看着他是没什么反应,可实际上他却会较真儿。

    “说、说什么呀我,”沈剑堂晃了晃脑袋,还算认真地思索了一番,很是肯定道:“我什么都没和他说。”

    他这是压根忘了自己半个多月前喝高了,半夜爬窗子去找李泰,同他说的那对付女人的“三不能”——不能吝、不能急、不能说。

    “唉,我现在觉得吧,主子对卢小姐那么上心,兴许不是件好事,”阿生突然叹了一口气,“你别看主子对咱们总是一副冷淡的模样,可若是你我出了事,他绝对不会袖手旁观,他是七情淡薄,可一旦认真起来,却是十匹马都拉不回来。主子离京那年,才八岁吧,当时皇上还是太子,娘娘她也只是东宫的一名侧妃——若不是当年她为了皇上,对主子......”

    沈剑堂听他提起了这段,连忙竖起了耳朵,他比李泰要大,认识的时候正是少年,当初就对那个三杆子打不出一个屁的孩子很是好奇,在知道他皇子的身份后,这种好奇更是上升到了极点,这么多年过去,他没少旁敲侧击阿生,却始终打听不出来,身为一名皇子,该是打马逗鸟长大的,却跟着他们过那种刀口舔血的生活,到底是为了什么。

    可阿生话刚起了个头,便又落了下去,沈剑堂提着一口气,没听到重点,赶紧给他添酒,一脸的百爪挠心模样,道:

    “你是说,那位锦妃娘娘她,啊,怎么了?”

    正在回忆中的阿生,将杯中酒饮尽,闭了闭眼睛,挤去回忆的色彩,道:“不说这个,眼下主子对那卢小姐还不好说,谁知道是不是一时兴致,什么时候没了兴趣便会冷淡下来,总之,若是她不懂事,妨碍到了主子,不管是谁,”他目中寒芒一闪,淡淡地接道:

    “我都会毁了她。”

    沈剑堂摸了摸下巴,脸上的心痒难耐,转变成了思索。

    “阿嚏!”遗玉从马车上下来,揉了揉鼻子,平卉赶紧将披风给她罩上,嘴里念叨着:

    “小姐,都这么晚了,你又出来干嘛,有什么要的,让奴婢去取了回来便是。”

    遗玉摆摆手,道:“我要自己去拿。”晚上吃了饭,便有人传了信到国公府给她,正是前些日子她托着找药材的那位老大夫,说是药材进来了。

    平卉说的是没错,她大可以让人去取药,但是这么一来,便有违了她的初衷,她是有心借这找药的难得机会,和那经验丰富的老药师套套近乎,取取经,长点有关药理的知识,若不是这样,她大可以把单子开了,让卢智去帮她找药,连大门都不必出。

    “平卉,你在这里等着,我同卢耀过去取药。”

    晚上卢智没有回来,却没带上卢耀,要不是这位在家,她也不敢贸然出门去。说起卢耀,不得不提及卢老爷子去世后那几日,这位几乎是被卢中植养在身边长大的青年,那张憨厚的脸上,却没有什么哀伤的反应,也许是他总是在暗处,她没见着他伤心的时候。

    遗玉在药铺里待足了半个时辰才心满意足的离开,不光买到了药,还讨教到了不少在书上压根找不到的知识。离开后,她并没急着到街头去坐马车离开,而是朝街尾走去,刚才那老药师告诉她,这条街上有间书局里头,是有卖几本难见的药理书的,她有心买回去看看。

    在街尾找到那家书局,遗玉前脚走进去,后脚没跟上便又退出来,快速地转过身,正好捕捉到从旁一闪而过,没入街对面巷中的马车,她的视力很好,绝对不会看错,刚才那个驾车的,是胡三?

    虽然许久没见,她却没忘了这个壮汉,在归义坊住的那阵子,出入可都是这人驾车的,只是似乎从他们进国公府起,这胡三便没了踪影,她不喜欢干涉卢智的事,便没问过胡三去向,没想到时隔一个月,又在这里见着人,那马车上坐的,会是谁?

    “卢耀,你知道我大哥今晚上去哪了吗?”

    卢耀并没看见胡三,听遗玉这么问,没答话,一阵为难之后,想起卢智也没特别交代过不许透漏他的行踪,便在遗玉正要放弃打听时,开口道:

    “少爷是到魁星楼去了。”

    “魁星楼?”遗玉一脸迷茫,这是什么地方,没听说过啊。

    正在铺子里整理书册的掌柜,听见她这么一声疑,扭头打量了他们两个,撇嘴道:“小姑娘,那魁星楼可不是你能去的。”

    这么一说,遗玉就更好奇了,“掌柜的,那是什么地方啊?”

    “哈,什么地方?”这掌柜搬着一摞书朝里走,嘴里嘟囔道:“是男人和女人都爱去的地方,是这长安城里最顶尖儿的寻欢作乐之处,和我这书局就隔着一条街。”

    遗玉没错过他的低语,脸色瞬间变得古怪起来,就算知道这长安城里的男人,除了没权没钱的,到了一定年纪,少有没上过青楼的,可这事换到卢智身上,却让她别扭的慌。

    当下,她便没了买书的心情,搔搔耳垂,对卢耀道:“咱们回去吧。”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睛没离了胡三驾车消失的巷子,却正看见一人骑马钻进了巷子,她就是认错了人脸,也认不错那双长腿——程小凤!

    “卢耀啊,这魁星楼,你去过吧?”

    “去过。”

    “那好,你带我过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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