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之外……
飞云国,飞云城。
在洞灵界,除了一些修仙的门派外,同样,还有一个正常的人类世界,而这个正常的人类世界以林凡的观点来看的话,那就是和古代差不多。
布衣白袍,古式楼层,红男绿女,青山绿水,没有半点现代的味道,那种天然的氛围很容易让人迷离其中,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古朴的街道,人来人往,车水马流,从早到晚都未有停息。这条街是飞云天最热闹繁华的街道,白天,有人,晚上,同样也有人。
古代人的生活是什么样?林凡今生今世恐怕都体验不了,不过这没关系,眼下他就在体验这个世界的生活,每天看书散步,遛遛达达,这一天时间就过去了。
到了晚上,彩灯高照,映得整个飞云城都美不盛收。
在这个洞灵界中,虽然没有什么现代化的东西在里比,比如电器之类的东西,但这并不影响洞灵界中普通人类的发展。
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特色,在洞灵界生活的普通人们,自然也有他们独到之处。
在修仙门派中,有一大部分人因资质的原因终生都无法达到很高的境界,没有办法,半途而废的修仙者不在少数,而是占了绝大多数。
就是这些半途而废修仙者们,一点一点改变了这个世界。
有一种灯,叫灵气灯,灯的样式五花八门,不管什么样的都有,和现今看到的订具也差不多少,当然五颜六色的彩灯也是有的。
这些灯,无一例外,全都是以灵气为动力,发出光来,供人们照明。
一到了晚上,飞云城里面的主要街道和一些达官贵人的府邸中,就会亮起这种灯,当然了,对于一些只能添饱肚子的穷人来说,这种灯他们可用不起,原因很简单,这种由灵气供映光明的灯,必需要一天补充一次灵气,穷人家里又没有修仙者,怎么可能会使用灵气灯?在说了,一盏最普通的灵气灯价格,也不是他们能够消费得起的,这种高级货色,永远只属于那些显贵们。
除了灵气灯外,还有很多工具都需要借助灵气才能运转,同样,都需要一天补充一次。
因为到处都需要灵气的原因,那些半途而废的修仙者们在普通人类世界相当吃香,甚至有好多天资聪慧的修仙者,也跑到了人间界,目地自然是来好好享受一下,那大好的荣华富贵了。
在普通人类的世界,修仙者的地位高人一等,这是无可争议的,高来高去,呼风唤雨,一己之力,对抗千军万马,像这样的家伙,能不受到重用吗?
也是因为修仙者们在人间界受到的重要,那些达官显贵们也不全都是草包,修仙者的手段这么强,任谁和他们接触久了都会产生危机感,一种要被对方淘汰的危机感。
正是因为这样的想法在做怪,无论是当权者,还是掌权者们,无一例外,全都向着修炼仙术这个方向靠拢。
在最初,普通人想要学习仙家法门可以说是千难万难的,可功夫不怕有心人,经过这千万年来的洗炼淘汰,现在人类世界中超越正宗修仙者的高手们,比比皆是,更是早在万年前就发展出了家族法诀仙术,虽然没有开宗立派,但是各大家族中的法诀仙术和正宗的修仙者相比,亦是不差分毫。
而人类世界的三大国家当权者,皇室一脉,更是各自掌握着一种秘法,千秋一系,虽然皇帝经常换,但是却从没被谁成功纂位过。
三大国家间的磨嚓也从没有断过,千万年来打打停停,刚刚稍停几年,又打起来了,有胜有负,不过要说谁能把谁吞并了,倒是绝不可能,充其量只能说是,全都在原地踏步罢了。
有人的地方就有私心,就会有**,同样,也会有战争,这句话放在洞灵界的三大国家关系上,最恰当不过了。
近几年,因为天罗国的新皇上任,三国间的战争又开始拉开了序幕,每一面当权者都想立下不世的功劳,成为这人间世唯一的千古帝王,每个人都是这个想法,那还好得了吗?
几场大战过去,死伤无数,新皇也开始反思,于是发了一道和谈公文,和另外两国重归于好。
如今,三国间经过一系列谈判,又都重归于好,现在,己经是第三年头上了。
原本林凡以为,像他这样修为相对“高深”的人,来到普通人类社会,应该混得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虽然谈不上王霸之气一出,四方跪倒,但起码,也能多受到点尊重才是啊。
可惜,林凡想的不错,可事实,却让他有点郁闷。
他手中的法器是不少,如果只是卖一些黄金白银之类的东西,那到是容易,可惜,这一件千金的法器要是只卖黄金白银的话,那亏得就不是一个字,而是一个天文数字。
黄金白银,林凡收刮了不少,如今他用那些钱很轻松的在飞云国最繁华的街道上,买了一间店面,又把仙府里面的法器取出了几件,摆放在店里叫卖,可是一连过去了一个多月,林凡把整个飞云城都遛熟了,法器仍然一件也没有卖出去。
原因很简单,真金白银林凡根本就不稀罕,他要换的是让仙府升级的材料,或者是炼器用的物品,只要这两种,如果没有,那不管对方出多少价钱,通通不理。
想用钱来买法器的,倒是大有人在,虽然,林凡只是拿出了五件货色中等的仙器级法器,可这样的东西放在普通人类的世界,那绝对是一个难得一见的好东西了,要知道普通人类社会虽然懂得法术的人虽然不少,但是对炼器这个东西懂得的人,却是不多,所以,法宝,法器这一类东西,一直都是抢手货,可惜从古至今还没有谁像林凡这样,开一间贩卖法器的店铺呢。
不过依江进的观点,之所以一件也没卖出去,完全是另有原因的。
林凡起的店名太差劲了。
飞云国,飞云城。
在洞灵界,除了一些修仙的门派外,同样,还有一个正常的人类世界,而这个正常的人类世界以林凡的观点来看的话,那就是和古代差不多。
布衣白袍,古式楼层,红男绿女,青山绿水,没有半点现代的味道,那种天然的氛围很容易让人迷离其中,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古朴的街道,人来人往,车水马流,从早到晚都未有停息。这条街是飞云天最热闹繁华的街道,白天,有人,晚上,同样也有人。
古代人的生活是什么样?林凡今生今世恐怕都体验不了,不过这没关系,眼下他就在体验这个世界的生活,每天看书散步,遛遛达达,这一天时间就过去了。
到了晚上,彩灯高照,映得整个飞云城都美不盛收。
在这个洞灵界中,虽然没有什么现代化的东西在里比,比如电器之类的东西,但这并不影响洞灵界中普通人类的发展。
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特色,在洞灵界生活的普通人们,自然也有他们独到之处。
在修仙门派中,有一大部分人因资质的原因终生都无法达到很高的境界,没有办法,半途而废的修仙者不在少数,而是占了绝大多数。
就是这些半途而废修仙者们,一点一点改变了这个世界。
有一种灯,叫灵气灯,灯的样式五花八门,不管什么样的都有,和现今看到的订具也差不多少,当然五颜六色的彩灯也是有的。
这些灯,无一例外,全都是以灵气为动力,发出光来,供人们照明。
一到了晚上,飞云城里面的主要街道和一些达官贵人的府邸中,就会亮起这种灯,当然了,对于一些只能添饱肚子的穷人来说,这种灯他们可用不起,原因很简单,这种由灵气供映光明的灯,必需要一天补充一次灵气,穷人家里又没有修仙者,怎么可能会使用灵气灯?在说了,一盏最普通的灵气灯价格,也不是他们能够消费得起的,这种高级货色,永远只属于那些显贵们。
除了灵气灯外,还有很多工具都需要借助灵气才能运转,同样,都需要一天补充一次。
因为到处都需要灵气的原因,那些半途而废的修仙者们在普通人类世界相当吃香,甚至有好多天资聪慧的修仙者,也跑到了人间界,目地自然是来好好享受一下,那大好的荣华富贵了。
在普通人类的世界,修仙者的地位高人一等,这是无可争议的,高来高去,呼风唤雨,一己之力,对抗千军万马,像这样的家伙,能不受到重用吗?
也是因为修仙者们在人间界受到的重要,那些达官显贵们也不全都是草包,修仙者的手段这么强,任谁和他们接触久了都会产生危机感,一种要被对方淘汰的危机感。
正是因为这样的想法在做怪,无论是当权者,还是掌权者们,无一例外,全都向着修炼仙术这个方向靠拢。
在最初,普通人想要学习仙家法门可以说是千难万难的,可功夫不怕有心人,经过这千万年来的洗炼淘汰,现在人类世界中超越正宗修仙者的高手们,比比皆是,更是早在万年前就发展出了家族法诀仙术,虽然没有开宗立派,但是各大家族中的法诀仙术和正宗的修仙者相比,亦是不差分毫。
而人类世界的三大国家当权者,皇室一脉,更是各自掌握着一种秘法,千秋一系,虽然皇帝经常换,但是却从没被谁成功纂位过。
三大国家间的磨嚓也从没有断过,千万年来打打停停,刚刚稍停几年,又打起来了,有胜有负,不过要说谁能把谁吞并了,倒是绝不可能,充其量只能说是,全都在原地踏步罢了。
有人的地方就有私心,就会有**,同样,也会有战争,这句话放在洞灵界的三大国家关系上,最恰当不过了。
近几年,因为天罗国的新皇上任,三国间的战争又开始拉开了序幕,每一面当权者都想立下不世的功劳,成为这人间世唯一的千古帝王,每个人都是这个想法,那还好得了吗?
几场大战过去,死伤无数,新皇也开始反思,于是发了一道和谈公文,和另外两国重归于好。
如今,三国间经过一系列谈判,又都重归于好,现在,己经是第三年头上了。
原本林凡以为,像他这样修为相对“高深”的人,来到普通人类社会,应该混得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虽然谈不上王霸之气一出,四方跪倒,但起码,也能多受到点尊重才是啊。
可惜,林凡想的不错,可事实,却让他有点郁闷。
他手中的法器是不少,如果只是卖一些黄金白银之类的东西,那到是容易,可惜,这一件千金的法器要是只卖黄金白银的话,那亏得就不是一个字,而是一个天文数字。
黄金白银,林凡收刮了不少,如今他用那些钱很轻松的在飞云国最繁华的街道上,买了一间店面,又把仙府里面的法器取出了几件,摆放在店里叫卖,可是一连过去了一个多月,林凡把整个飞云城都遛熟了,法器仍然一件也没有卖出去。
原因很简单,真金白银林凡根本就不稀罕,他要换的是让仙府升级的材料,或者是炼器用的物品,只要这两种,如果没有,那不管对方出多少价钱,通通不理。
想用钱来买法器的,倒是大有人在,虽然,林凡只是拿出了五件货色中等的仙器级法器,可这样的东西放在普通人类的世界,那绝对是一个难得一见的好东西了,要知道普通人类社会虽然懂得法术的人虽然不少,但是对炼器这个东西懂得的人,却是不多,所以,法宝,法器这一类东西,一直都是抢手货,可惜从古至今还没有谁像林凡这样,开一间贩卖法器的店铺呢。
不过依江进的观点,之所以一件也没卖出去,完全是另有原因的。
林凡起的店名太差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