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住!什么人?”乐道等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大军很快引起风殇之城门前的卫兵的警觉——也难怪,骑着紫焰缭绕的天罚燚兽的雷斯在前开路,后方是四头雷火相生的雷蹄逾辉骢拉动的富丽堂皇的玉蟾车,加上后面两千拖家带口的地底人所乘骑的鬼面蟑螂大军,这样一支队伍想不显眼也很难。
前方的雷斯常年担任启示神殿的直系护卫队——裁决怒芒军团的军团长,举手投足之间都散着一种上位者的气息,他居高临下地怒吼道:“这是摧风平原的领主,小达维安男爵的车架,全部给我跪下!”在乐道获得封地的同时,也获得了男爵的称号,因此雷斯才会在小达维安的后面冠以男爵的称号。
雷斯一声怒吼,坐在玉蟾车之中的乐道都能够听到整整齐齐的膝盖跪地的清脆响声,随之而来的则是排山倒海一般的哭泣怒骂以及请愿的声音。
乐道一掀帘子,走了出去,映入眼帘的情景让他不由得吃了一惊:眼前戍卫风殇之城的卫兵,穿着居然比地底人强不了多少,衣衫褴褛,手里拿着一个简陋的木棍,除了头上戴着一个残破不堪的军盔之外,根本与一般的农民没有丝毫差别。
“这是怎么回事?”乐道的心中猛然涌起一股怒意,不经意之间散的强大龙威让周围的士兵微微一滞,心脏猛跳不止,“帝国的士兵不是有统一的战铠以及武器的配给的吗?你们的衣甲武器呢?”
“这位是……”一名较为年长的士兵在周围士兵的撺掇中站了出来,弯腰恭敬地问道。
“不得无礼,”雷斯大声说道,“这位就是你们的领主,小达维安男爵。”
“您就是‘战龙’小达维安男爵?”士兵中一个看上去十四五岁的少年士兵满脸憧憬的神色,清脆的声音十分悦耳,“您就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以数千裁决怒芒军团连诛兽族数大军团,杀死兽族大将无数,逼得兽族俯称臣的小达维安男爵?”
“战龙?”乐道疑惑地望向黑鳞。
黑鳞意会地说道:“少爷你率裁决怒芒军团,灭蛮斧、诛丹特,破红蝎,伤血灵,又在兽族全力的围剿之中突围而出,顺带还断了狼之白牙杜库雷的一臂。这些事迹在圣痕帝国广为流传,加上安抚民众的恐慌情绪,还将您的战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夸大……”
黑鳞顿了一下,然后说道:“又加上一定程度的以讹传讹,少爷你现在被列为潘多拉大陆四俊杰之一,被称为战神之盾——‘战龙’小达维安。”
“战龙?易经中有战龙在野的说法,”乐道微微一笑,“这个外号倒也不错……”
下面那名年长的士兵倒是被身后这个年轻人的唐突举止差点吓破了胆,他当场用手中的木棍在那名少年的头上重重地磕了一下,然后哀求道:“领主大人,我的儿子年幼无知,冲撞了您,请您不要责罚他……”
“你们是父子?”乐道微笑着说道,“还有,我为什么要责罚他?不用紧张,有什么事情就直接跟我说吧,我这个人很好说话的……”
乐道和气的态度让周围的士兵都放松了不少,士兵们纷纷诉苦不断,喧嚣的声音让乐道的耳边再次乱成了一锅鼎沸的开水。
那名年长的士兵看来还稍微有些威信,他怒喝一声:“都安静!你们这么吵闹,让领主大人听谁的啊?”
那名年长的士兵呵斥了众人一番之后,士兵们顿时安静下来。那名年长的士兵说道:“老朽名叫克朗·里斯顿,这边是我的儿子米罗·里斯顿,我们都是风殇之城的士兵。”
“士兵?那你们的衣甲武器呢?”乐道再次问道。
满脸皱纹的克朗·里斯顿惨然一笑:“摧风平原盗匪横行,帝国每年运送的军士装备以及军饷都在半路上就被洗劫了,根本就送不到这里来。久而久之,帝国也就不再运送装备以及军饷了。我在这服役已经过二十年的时间,二十年以来,从来没有铠甲武器能够运送到这里,我们身上的装备,都是二十多年前的,早就腐朽不堪了……”
“没有军饷,你们又怎么生活?”乐道心中一沉,声音不由得放低下来。
“这里有军饷也没用,”克朗·里斯顿苦涩地说道,“风殇之城基本上没有什么商贩,我们这些士兵分为两批,轮番戍守城市,另一批则种植巨人柱,依靠巨人柱的果实,我们勉强也能生活……”
“为什么不离开?”乐道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问出这样一句话,但是他还是不由自主地说了出来。
“离开?”克朗·里斯顿笑着说道,“我们这些人都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这里就是我们的根,这里的人民都是我们的兄弟姐妹。难道我们因为生活艰难,就要抛弃我们的兄弟姐妹,离开我们的根?再说了,我们离开了,谁来守卫这块地方?”
一旁的米罗·里斯顿虽然显得稚嫩,但是依旧坚定地说道:“我是刚刚加入守城军的,等我父亲不行了,我顶着上,我不行了,我的儿子顶着上,只要我们的家园不被摧毁,我们就会世世代代地守卫在这里!绝不离开,绝不!”
乐道望着眼前这个略显佝偻的老人与身材瘦弱的少年,忽然感觉他们在烈日中屹立如峦的身形显得无比高大,高大得乐道觉得自己只能远远仰望,甚至难以触碰。
乐道的脸上露出凝重的神色:“放心,我保证,你们的家园永远不会被损毁,相反,这座城镇会成为潘多拉大陆上最雄伟的一座都城……”
乐道命令凯撒将地底人安置在城门之外,自己则领着一群人,在克朗·里斯顿的带领之下,徐徐往城中走去,观察城中的风土人情。
一路上,乐道看到的人全部都是面黄肌瘦,衣不蔽体,脸上也是一种麻木不仁的表情。克朗·里斯顿介绍道:“风殇之城中有五千人类,桑女族三千人,放逐半身人三千人,另外,还有一千狂蹄半人马。”
乐道开始仔细观察一旁的桑女族,桑女族是清一色的女子,外表与人类的女子没有丝毫的差别,唯一的差别是这里的女子都瘦得可怕,几乎只剩下皮包骨头了。乐道看着那些桑女费力地从口中吐出雪白的丝,双手舞动不止,在雪白的丝在她们的手中形成雪白如碧玉一般的丝绢。
克朗·里斯顿在一旁介绍道:“桑女族都是女子,也没有什么谋生的手段,她们唯一的谋生手段就是吐丝,用吐出的丝换一点微薄的食粮,来换取生存。”
乐道看到一旁衣不蔽体的桑女,忽然想起他前世时曾经看过的一诗。
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那时候的乐道,看到这诗的时候,更多的是一种对于不平的痛斥,但是现在回想起这诗的时候,他只能感觉到一股从心底涌起来的悲凉。
“那是怎么回事?”乐道望着一旁一个病恹恹的桑女,只见她费力地吐出一团团丝,但是那些丝线却是不是洁白无瑕的,而是一种昏黄的颜色,乐道还能看到那些丝线的末端,似乎有一缕血红。
克朗·里斯顿低沉地说道:“桑女是不能生病的,一旦生病,她们吐出来的丝就是昏黄色的,而这种丝是没有价值的。当桑女吐出昏黄的丝的时候,她们吐出来的丝没有价值,换不到粮食,只能越病越重。在生命最后的关头,她们会吐出一种血红色的丝,这种丝叫做啼血丝,这种丝十分珍贵,但是当她们吐出这种丝的时候,已经回天乏术,离死不远了……”
克朗·里斯顿愤愤地说道:“那些哥布林商人实际上是故意压低昏黄丝的价格,因为它们希望那些桑女吐出啼血丝!让它们赚得满钵的啼血丝,每一根都是一个血淋淋的生命!”
乐道忽然感到一丝沉重,在得到自己的封地之后,除了志得意满,除了气态昂扬,除了摩拳擦掌,除了这一切的一切之外,他第一次感觉到了一点别的东西——责任感。他在获得这块封地的同时,也将这些生活在这片封地之中的部族的生命扛在了肩膀之上。乐道有责任,有义务让这些生命更好地活下去。
乐道忽然听到一个女人的哀求声和一个尖利刺耳的吵闹声,乐道眉头微微一皱,朝声音的方向走了过去。
“求求你,救救我的孩子吧!”一个大概二十多岁的娇弱桑女,手里抱着一个哇哇哭叫女婴,跪在一个长相狰狞的矮小怪物面前,苦苦哀求。
而那怪物浑身青绿色,身材矮小,耳朵尖锐,在桑女的苦苦哀求声中,它表现出一副满不在乎的丑陋嘴脸,冷冷地望着斜上方。
“那怪物是什么?”乐道的眼中猛然闪过一道阴冷的寒光。
“那是哥布林,”克朗·里斯顿介绍道,“这片区域盗匪横行,只有哥布林一族的哥布林飞艇才能从这里穿行,因此,桑女们都是用她们的白璧玉绢与哥布林交易食物和水源。”
黑鳞的双眼燃烧着火焰,他咬牙切齿地说道:“是不是我记错了?一卷桑女的白璧玉绢价值数千金币,她们怎么可能连自己都养不活?”
“价值再高又怎样?在这盗匪四起的环境下,白璧玉绢根本运不出去!而我们本地种植的少量巨人柱,连自己都养不活,根本没有余粮给桑女。哥布林就是紧紧抓住这一点,用少量的食物换取桑女高价的玉蚕丝,以牟得暴利。”
乐道渐渐走近,清楚地听到两者之间的对话。
“请救救我的孩子!我已经三天没有吃东西了,一点奶水也没有了,在这样下去,我的孩子就饿死了……”
那名矮小的哥布林一脚踢在桑女的下巴上,将那名桑女踹开,还狠狠地在她的脸上来回地踩了几脚:“呵呵,你不是还有啼血丝吗?不愿意用你的啼血丝换我的食物?虽然你会死,但是你的女儿可以多活几天嘛!”
那名哥布林恶狠狠地狂笑着说道:“桑女一族的婴幼儿的啼血丝细嫩光洁,价值万金,放心,你的孩子很快就会去陪你的……”
“黑鳞,去将那个哥布林的头拧下来,挂在风殇之城的城墙上面,告诉摧风平原以及整个潘多拉大陆,我,小达维安,从此就是这块领地的主人了!”乐道眼中冷芒吞吐不定,仿佛一头蓄势待的眼镜蛇,冷冷地说道,“不是谁都可以在这里横行的!”
前方的雷斯常年担任启示神殿的直系护卫队——裁决怒芒军团的军团长,举手投足之间都散着一种上位者的气息,他居高临下地怒吼道:“这是摧风平原的领主,小达维安男爵的车架,全部给我跪下!”在乐道获得封地的同时,也获得了男爵的称号,因此雷斯才会在小达维安的后面冠以男爵的称号。
雷斯一声怒吼,坐在玉蟾车之中的乐道都能够听到整整齐齐的膝盖跪地的清脆响声,随之而来的则是排山倒海一般的哭泣怒骂以及请愿的声音。
乐道一掀帘子,走了出去,映入眼帘的情景让他不由得吃了一惊:眼前戍卫风殇之城的卫兵,穿着居然比地底人强不了多少,衣衫褴褛,手里拿着一个简陋的木棍,除了头上戴着一个残破不堪的军盔之外,根本与一般的农民没有丝毫差别。
“这是怎么回事?”乐道的心中猛然涌起一股怒意,不经意之间散的强大龙威让周围的士兵微微一滞,心脏猛跳不止,“帝国的士兵不是有统一的战铠以及武器的配给的吗?你们的衣甲武器呢?”
“这位是……”一名较为年长的士兵在周围士兵的撺掇中站了出来,弯腰恭敬地问道。
“不得无礼,”雷斯大声说道,“这位就是你们的领主,小达维安男爵。”
“您就是‘战龙’小达维安男爵?”士兵中一个看上去十四五岁的少年士兵满脸憧憬的神色,清脆的声音十分悦耳,“您就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以数千裁决怒芒军团连诛兽族数大军团,杀死兽族大将无数,逼得兽族俯称臣的小达维安男爵?”
“战龙?”乐道疑惑地望向黑鳞。
黑鳞意会地说道:“少爷你率裁决怒芒军团,灭蛮斧、诛丹特,破红蝎,伤血灵,又在兽族全力的围剿之中突围而出,顺带还断了狼之白牙杜库雷的一臂。这些事迹在圣痕帝国广为流传,加上安抚民众的恐慌情绪,还将您的战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夸大……”
黑鳞顿了一下,然后说道:“又加上一定程度的以讹传讹,少爷你现在被列为潘多拉大陆四俊杰之一,被称为战神之盾——‘战龙’小达维安。”
“战龙?易经中有战龙在野的说法,”乐道微微一笑,“这个外号倒也不错……”
下面那名年长的士兵倒是被身后这个年轻人的唐突举止差点吓破了胆,他当场用手中的木棍在那名少年的头上重重地磕了一下,然后哀求道:“领主大人,我的儿子年幼无知,冲撞了您,请您不要责罚他……”
“你们是父子?”乐道微笑着说道,“还有,我为什么要责罚他?不用紧张,有什么事情就直接跟我说吧,我这个人很好说话的……”
乐道和气的态度让周围的士兵都放松了不少,士兵们纷纷诉苦不断,喧嚣的声音让乐道的耳边再次乱成了一锅鼎沸的开水。
那名年长的士兵看来还稍微有些威信,他怒喝一声:“都安静!你们这么吵闹,让领主大人听谁的啊?”
那名年长的士兵呵斥了众人一番之后,士兵们顿时安静下来。那名年长的士兵说道:“老朽名叫克朗·里斯顿,这边是我的儿子米罗·里斯顿,我们都是风殇之城的士兵。”
“士兵?那你们的衣甲武器呢?”乐道再次问道。
满脸皱纹的克朗·里斯顿惨然一笑:“摧风平原盗匪横行,帝国每年运送的军士装备以及军饷都在半路上就被洗劫了,根本就送不到这里来。久而久之,帝国也就不再运送装备以及军饷了。我在这服役已经过二十年的时间,二十年以来,从来没有铠甲武器能够运送到这里,我们身上的装备,都是二十多年前的,早就腐朽不堪了……”
“没有军饷,你们又怎么生活?”乐道心中一沉,声音不由得放低下来。
“这里有军饷也没用,”克朗·里斯顿苦涩地说道,“风殇之城基本上没有什么商贩,我们这些士兵分为两批,轮番戍守城市,另一批则种植巨人柱,依靠巨人柱的果实,我们勉强也能生活……”
“为什么不离开?”乐道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问出这样一句话,但是他还是不由自主地说了出来。
“离开?”克朗·里斯顿笑着说道,“我们这些人都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这里就是我们的根,这里的人民都是我们的兄弟姐妹。难道我们因为生活艰难,就要抛弃我们的兄弟姐妹,离开我们的根?再说了,我们离开了,谁来守卫这块地方?”
一旁的米罗·里斯顿虽然显得稚嫩,但是依旧坚定地说道:“我是刚刚加入守城军的,等我父亲不行了,我顶着上,我不行了,我的儿子顶着上,只要我们的家园不被摧毁,我们就会世世代代地守卫在这里!绝不离开,绝不!”
乐道望着眼前这个略显佝偻的老人与身材瘦弱的少年,忽然感觉他们在烈日中屹立如峦的身形显得无比高大,高大得乐道觉得自己只能远远仰望,甚至难以触碰。
乐道的脸上露出凝重的神色:“放心,我保证,你们的家园永远不会被损毁,相反,这座城镇会成为潘多拉大陆上最雄伟的一座都城……”
乐道命令凯撒将地底人安置在城门之外,自己则领着一群人,在克朗·里斯顿的带领之下,徐徐往城中走去,观察城中的风土人情。
一路上,乐道看到的人全部都是面黄肌瘦,衣不蔽体,脸上也是一种麻木不仁的表情。克朗·里斯顿介绍道:“风殇之城中有五千人类,桑女族三千人,放逐半身人三千人,另外,还有一千狂蹄半人马。”
乐道开始仔细观察一旁的桑女族,桑女族是清一色的女子,外表与人类的女子没有丝毫的差别,唯一的差别是这里的女子都瘦得可怕,几乎只剩下皮包骨头了。乐道看着那些桑女费力地从口中吐出雪白的丝,双手舞动不止,在雪白的丝在她们的手中形成雪白如碧玉一般的丝绢。
克朗·里斯顿在一旁介绍道:“桑女族都是女子,也没有什么谋生的手段,她们唯一的谋生手段就是吐丝,用吐出的丝换一点微薄的食粮,来换取生存。”
乐道看到一旁衣不蔽体的桑女,忽然想起他前世时曾经看过的一诗。
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那时候的乐道,看到这诗的时候,更多的是一种对于不平的痛斥,但是现在回想起这诗的时候,他只能感觉到一股从心底涌起来的悲凉。
“那是怎么回事?”乐道望着一旁一个病恹恹的桑女,只见她费力地吐出一团团丝,但是那些丝线却是不是洁白无瑕的,而是一种昏黄的颜色,乐道还能看到那些丝线的末端,似乎有一缕血红。
克朗·里斯顿低沉地说道:“桑女是不能生病的,一旦生病,她们吐出来的丝就是昏黄色的,而这种丝是没有价值的。当桑女吐出昏黄的丝的时候,她们吐出来的丝没有价值,换不到粮食,只能越病越重。在生命最后的关头,她们会吐出一种血红色的丝,这种丝叫做啼血丝,这种丝十分珍贵,但是当她们吐出这种丝的时候,已经回天乏术,离死不远了……”
克朗·里斯顿愤愤地说道:“那些哥布林商人实际上是故意压低昏黄丝的价格,因为它们希望那些桑女吐出啼血丝!让它们赚得满钵的啼血丝,每一根都是一个血淋淋的生命!”
乐道忽然感到一丝沉重,在得到自己的封地之后,除了志得意满,除了气态昂扬,除了摩拳擦掌,除了这一切的一切之外,他第一次感觉到了一点别的东西——责任感。他在获得这块封地的同时,也将这些生活在这片封地之中的部族的生命扛在了肩膀之上。乐道有责任,有义务让这些生命更好地活下去。
乐道忽然听到一个女人的哀求声和一个尖利刺耳的吵闹声,乐道眉头微微一皱,朝声音的方向走了过去。
“求求你,救救我的孩子吧!”一个大概二十多岁的娇弱桑女,手里抱着一个哇哇哭叫女婴,跪在一个长相狰狞的矮小怪物面前,苦苦哀求。
而那怪物浑身青绿色,身材矮小,耳朵尖锐,在桑女的苦苦哀求声中,它表现出一副满不在乎的丑陋嘴脸,冷冷地望着斜上方。
“那怪物是什么?”乐道的眼中猛然闪过一道阴冷的寒光。
“那是哥布林,”克朗·里斯顿介绍道,“这片区域盗匪横行,只有哥布林一族的哥布林飞艇才能从这里穿行,因此,桑女们都是用她们的白璧玉绢与哥布林交易食物和水源。”
黑鳞的双眼燃烧着火焰,他咬牙切齿地说道:“是不是我记错了?一卷桑女的白璧玉绢价值数千金币,她们怎么可能连自己都养不活?”
“价值再高又怎样?在这盗匪四起的环境下,白璧玉绢根本运不出去!而我们本地种植的少量巨人柱,连自己都养不活,根本没有余粮给桑女。哥布林就是紧紧抓住这一点,用少量的食物换取桑女高价的玉蚕丝,以牟得暴利。”
乐道渐渐走近,清楚地听到两者之间的对话。
“请救救我的孩子!我已经三天没有吃东西了,一点奶水也没有了,在这样下去,我的孩子就饿死了……”
那名矮小的哥布林一脚踢在桑女的下巴上,将那名桑女踹开,还狠狠地在她的脸上来回地踩了几脚:“呵呵,你不是还有啼血丝吗?不愿意用你的啼血丝换我的食物?虽然你会死,但是你的女儿可以多活几天嘛!”
那名哥布林恶狠狠地狂笑着说道:“桑女一族的婴幼儿的啼血丝细嫩光洁,价值万金,放心,你的孩子很快就会去陪你的……”
“黑鳞,去将那个哥布林的头拧下来,挂在风殇之城的城墙上面,告诉摧风平原以及整个潘多拉大陆,我,小达维安,从此就是这块领地的主人了!”乐道眼中冷芒吞吐不定,仿佛一头蓄势待的眼镜蛇,冷冷地说道,“不是谁都可以在这里横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