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路在市中心,不过是老城区,所谓的城中村,这里小巷纵横,满是老旧的独栋建筑,正在等待下一步拆迁。这里现在的住客基本都是外来打工或者做小生意的,环境又脏又乱,房东一般宁愿把房子空着,也不愿住进这里。
罗大海开到路口,把车子停下,攥着信走进了蛛网一般的巷子里,开始挨家挨户找了起来。
顾名思义,13号离大路不远,进入巷子后没一会就找到,罗大海看着面前带院子的两层小楼,疑惑了。顾爷是什么身份的人,他很清楚,怎么会有信要送到这样的地方来。
不过这些也不是他考虑的事,他就是个小喽啰,跑腿的,只管把信送到就是。
邦邦邦!罗大海敲了三下紧闭的大铁门,退后一步高喊:“有人在家吗?顾爷让我来的。”
院子里响起脚步声,接着院门被打开,一张脸探出来左右看看,目光落在罗大海身上,里外两个人吃了一惊,同时脱口惊呼:
“罗大海!”
“王志云!”
没想到,开门的竟然是王志云,三年不见的老同学,竟然在这种状况下见面了。
三年过去,罗大海长得虎背熊腰,王志云虽然也成熟了些,不过依然面目白净清秀,连唇上的胡子渣都稀稀拉拉的。
“进来吧。”王志云把门又推开了些,对着里面偏了下脑袋,并没有老同学重逢的欣喜。
罗大海倒也不意外,在初中同班的时候,王志云不但品学兼优,并且家里非常有钱,而自己家穷学习差,同学三载他们根本就没有过交集,人家现在的表现才正常。只不过他又疑惑,既然家里非常有钱,怎么会住在这样的地方?
跟在王志云后面进了屋,这栋小楼的客厅里有几个人正围着茶几说话,看见罗大海进来后,全都住了嘴。
罗大海扫视一圈,又看见了在顾爷家见过的那条巨汉,另外他还看见主位上坐着个中年男子,那是王志云的父亲——王向东。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王向东都可称得上相貌堂堂,他有着高大而不臃肿的身材,面目俊朗轮廓分明,神态威严,目光扫视到罗大海的时候,罗大海眼神不由自主闪烁。
威严是一种气质,其实王向东并没有板着脸,相反,他神态温和,问道:“顾爷让你带来的信,拿给我看看。”
看来他们事先已经通过气了,这样倒也省事,罗大海规规矩矩把信递了过去,顺口喊了声“王叔叔”。他这是跟着王志云喊的,叫同学的父亲为“叔叔”顺理成章,不过王向东听见这称呼,接过信的手一顿,脸上似乎露出了一丝蕴意,不过立刻就消散了。
“好了,信送到了,你回去和顾爷说,有消息我会立刻通知他。”王向东面无表情拆信封,挥了挥手,神情有些不耐烦。
罗大海一愣,火气“噌”一下就蹿了出来,转过身就走,连招呼都没打。
“真没礼貌。”身后传来老同学王志云不屑的声音,罗大海咬紧牙关出了院子,听见身后传来关门声,做了几个深呼吸平复心情后,方才走向了巷子外。
@@@@
“快醒醒,吃饭了。”
脑海中传来幽幽地话语,丁晓聪睁开双眼,窗外阳光明媚,太阳已经升起来老高了。再看被褥,姐姐晓兰盘在他身上,直勾勾看着他。
好吧,虺当然不会说话,这是姐弟俩之间的灵魂交流,唯有他们俩才能听见,这事没别人知道,是独属于姐弟俩的秘密。丁晓聪猜想,之所以能如此,可能是由于他们俩灵魂在一起共生了10年整。
一般双胞胎,不过才共生10个月,就能有一定的心灵感应,而他俩是灵魂共生10年……效果可以想象。当初米教授选丁晓聪做徒弟,只是预估可能会有某些特异之处,出现这种状况,恐怕就连他也未必能想到。
丁晓聪坐起来伸了个大懒腰,准备起床,忽然发现姐姐的体表似乎有些异常,仔细一看,时隔三年后,她的蛇皮又起皴了。终于又要蜕皮了,这可是大喜事,丁晓聪惊叫着从床上跳下来,抱起姐姐晓兰冲出了房间,准备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家里人。
不过,他失望了,这一觉他足足睡到了第二天中午,他将要吃的不是早饭而是午饭,丁家柱和高群早就去新开的饭店里了。
爸妈不在家,姜白不是还在吗?于是丁晓聪兴冲冲闯进了姜白的房间,“小白!”
再次让他失望了,姜白也不在,就连幽瞳也不见了。
“去饭店帮忙了吗?”丁晓聪嘟嘟囔囔,准备出去先吃饭再说,姜白经常去饭店帮忙,这状况不奇怪。
刚走到房门口,丁晓聪猛然转过身,看向姜白整整齐齐的书桌,只见那上面放着一张纸条,用镇纸压着。
丁晓聪连忙走过去,拿起纸条看,上面书写着几行娟秀的小楷——我有要事回武当山一趟,不日便归,你这段时间切莫外出,更不得惹事。晓兰将要蜕皮,抽屉里有颗药丸,你给她服下可保平安。记住!若遇事万不可莽撞,一切等我回来再说。
丁晓聪把信纸卷巴卷吧揣进衣兜里,不耐烦的嘟囔:“神神秘秘的,我能有什么事?”
然后他依照姜白的嘱托,从抽屉里拿出一颗药丸,喂给了晓兰。
药丸色泽纯白,还散发着淡淡清香,显然炮制出来不久,专门为晓兰准备的。晓兰对这药一点都不排斥,囫囵吞下,立刻昏昏欲睡,丁晓聪将她放进了卧榻中。
蛇蜕皮的这一段时间里,将不再进食,直到蜕皮完成,期间也基本没有行动能力。
照顾好姐姐,丁晓聪独自去了饭厅吃饭,他边吃边琢磨着姜白的话,难道,真的有事会发生?
思来想去,姜白从不会危言耸听,丁晓聪决定还是听她的话比较好,这几天不去花红英那里了,就在家里待着。反正这段时间也赚了不少钱,对于他来说,算是巨款了,暂时不用为钱发愁。
吃着吃着,百无聊赖的丁晓聪看向窗外,从这里可以看见小区14栋,那里是豆豆家……好几天没去了,他觉得心里有些空落落的。这三年来,他每隔几天就会去敲敲门,虽然从来没敲开过,可这已经成了他的一种习惯,或者说是执念,时间久了不去就觉得心里不自在,仿佛会错过了什么。
都在一个小区里,就相当于串门,这样总不算出门吧?丁晓聪如是想。
下午一点,丁晓聪再次来到了那扇无比熟悉的门前,抬起手敲了三下,喊道:“有人在家吗?”
这个举动他三年来已经做过了无数次,结果从没有例外,在他想来,今天当然也不会有意外,所以他退后一步默默站着,准备等几分钟后走人。可今天他刚喊完,屋子里立刻传来人声,“谁啊?”
罗大海开到路口,把车子停下,攥着信走进了蛛网一般的巷子里,开始挨家挨户找了起来。
顾名思义,13号离大路不远,进入巷子后没一会就找到,罗大海看着面前带院子的两层小楼,疑惑了。顾爷是什么身份的人,他很清楚,怎么会有信要送到这样的地方来。
不过这些也不是他考虑的事,他就是个小喽啰,跑腿的,只管把信送到就是。
邦邦邦!罗大海敲了三下紧闭的大铁门,退后一步高喊:“有人在家吗?顾爷让我来的。”
院子里响起脚步声,接着院门被打开,一张脸探出来左右看看,目光落在罗大海身上,里外两个人吃了一惊,同时脱口惊呼:
“罗大海!”
“王志云!”
没想到,开门的竟然是王志云,三年不见的老同学,竟然在这种状况下见面了。
三年过去,罗大海长得虎背熊腰,王志云虽然也成熟了些,不过依然面目白净清秀,连唇上的胡子渣都稀稀拉拉的。
“进来吧。”王志云把门又推开了些,对着里面偏了下脑袋,并没有老同学重逢的欣喜。
罗大海倒也不意外,在初中同班的时候,王志云不但品学兼优,并且家里非常有钱,而自己家穷学习差,同学三载他们根本就没有过交集,人家现在的表现才正常。只不过他又疑惑,既然家里非常有钱,怎么会住在这样的地方?
跟在王志云后面进了屋,这栋小楼的客厅里有几个人正围着茶几说话,看见罗大海进来后,全都住了嘴。
罗大海扫视一圈,又看见了在顾爷家见过的那条巨汉,另外他还看见主位上坐着个中年男子,那是王志云的父亲——王向东。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王向东都可称得上相貌堂堂,他有着高大而不臃肿的身材,面目俊朗轮廓分明,神态威严,目光扫视到罗大海的时候,罗大海眼神不由自主闪烁。
威严是一种气质,其实王向东并没有板着脸,相反,他神态温和,问道:“顾爷让你带来的信,拿给我看看。”
看来他们事先已经通过气了,这样倒也省事,罗大海规规矩矩把信递了过去,顺口喊了声“王叔叔”。他这是跟着王志云喊的,叫同学的父亲为“叔叔”顺理成章,不过王向东听见这称呼,接过信的手一顿,脸上似乎露出了一丝蕴意,不过立刻就消散了。
“好了,信送到了,你回去和顾爷说,有消息我会立刻通知他。”王向东面无表情拆信封,挥了挥手,神情有些不耐烦。
罗大海一愣,火气“噌”一下就蹿了出来,转过身就走,连招呼都没打。
“真没礼貌。”身后传来老同学王志云不屑的声音,罗大海咬紧牙关出了院子,听见身后传来关门声,做了几个深呼吸平复心情后,方才走向了巷子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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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醒醒,吃饭了。”
脑海中传来幽幽地话语,丁晓聪睁开双眼,窗外阳光明媚,太阳已经升起来老高了。再看被褥,姐姐晓兰盘在他身上,直勾勾看着他。
好吧,虺当然不会说话,这是姐弟俩之间的灵魂交流,唯有他们俩才能听见,这事没别人知道,是独属于姐弟俩的秘密。丁晓聪猜想,之所以能如此,可能是由于他们俩灵魂在一起共生了10年整。
一般双胞胎,不过才共生10个月,就能有一定的心灵感应,而他俩是灵魂共生10年……效果可以想象。当初米教授选丁晓聪做徒弟,只是预估可能会有某些特异之处,出现这种状况,恐怕就连他也未必能想到。
丁晓聪坐起来伸了个大懒腰,准备起床,忽然发现姐姐的体表似乎有些异常,仔细一看,时隔三年后,她的蛇皮又起皴了。终于又要蜕皮了,这可是大喜事,丁晓聪惊叫着从床上跳下来,抱起姐姐晓兰冲出了房间,准备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家里人。
不过,他失望了,这一觉他足足睡到了第二天中午,他将要吃的不是早饭而是午饭,丁家柱和高群早就去新开的饭店里了。
爸妈不在家,姜白不是还在吗?于是丁晓聪兴冲冲闯进了姜白的房间,“小白!”
再次让他失望了,姜白也不在,就连幽瞳也不见了。
“去饭店帮忙了吗?”丁晓聪嘟嘟囔囔,准备出去先吃饭再说,姜白经常去饭店帮忙,这状况不奇怪。
刚走到房门口,丁晓聪猛然转过身,看向姜白整整齐齐的书桌,只见那上面放着一张纸条,用镇纸压着。
丁晓聪连忙走过去,拿起纸条看,上面书写着几行娟秀的小楷——我有要事回武当山一趟,不日便归,你这段时间切莫外出,更不得惹事。晓兰将要蜕皮,抽屉里有颗药丸,你给她服下可保平安。记住!若遇事万不可莽撞,一切等我回来再说。
丁晓聪把信纸卷巴卷吧揣进衣兜里,不耐烦的嘟囔:“神神秘秘的,我能有什么事?”
然后他依照姜白的嘱托,从抽屉里拿出一颗药丸,喂给了晓兰。
药丸色泽纯白,还散发着淡淡清香,显然炮制出来不久,专门为晓兰准备的。晓兰对这药一点都不排斥,囫囵吞下,立刻昏昏欲睡,丁晓聪将她放进了卧榻中。
蛇蜕皮的这一段时间里,将不再进食,直到蜕皮完成,期间也基本没有行动能力。
照顾好姐姐,丁晓聪独自去了饭厅吃饭,他边吃边琢磨着姜白的话,难道,真的有事会发生?
思来想去,姜白从不会危言耸听,丁晓聪决定还是听她的话比较好,这几天不去花红英那里了,就在家里待着。反正这段时间也赚了不少钱,对于他来说,算是巨款了,暂时不用为钱发愁。
吃着吃着,百无聊赖的丁晓聪看向窗外,从这里可以看见小区14栋,那里是豆豆家……好几天没去了,他觉得心里有些空落落的。这三年来,他每隔几天就会去敲敲门,虽然从来没敲开过,可这已经成了他的一种习惯,或者说是执念,时间久了不去就觉得心里不自在,仿佛会错过了什么。
都在一个小区里,就相当于串门,这样总不算出门吧?丁晓聪如是想。
下午一点,丁晓聪再次来到了那扇无比熟悉的门前,抬起手敲了三下,喊道:“有人在家吗?”
这个举动他三年来已经做过了无数次,结果从没有例外,在他想来,今天当然也不会有意外,所以他退后一步默默站着,准备等几分钟后走人。可今天他刚喊完,屋子里立刻传来人声,“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