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真是世风日下呀!”

    张治国在众目睽睽之下,拉住人家女孩的手好半天都未见有放开的意图。直到一位老者实在无法忍受他的所作所为,拼命的跺脚令他回过神来为止,手表的分针已然走过了小半圈的距离。

    千夫所指无疾而终,张治国生平还未曾尝试有过如此狼狈的经历,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身强力壮的他象拎起一只小鸡一般裹挟着还没搞清楚状况的女孩迅速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正当初涉爱河不能自拔的张治国为了自己不成熟的感情迷茫困惑的时候,和他们比起来单从时间上讲可说是

    “老夫老妻”的齐云和杜言修却为了某些技术性细节闹得不可开交。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知道该怎么做了吧?”

    杜言修在一旁低头默不做声,心里嘀咕着:坦白从宽?嘿嘿,谁不知道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不行,别说没有什么,就算是有那也得撑住,打死我也不说,嘿嘿,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齐云马上发觉杜言修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矛头,于是开始将胡萝卜和大棒交替使用,甚至发展到使用身体零距离接触之类近乎于十八禁的招数。对齐云的主动不大适应,杜言修稍微有了点动摇,想解释一下,他猛一抬头,不经意间察觉齐云的眼神中潜藏的笑意,又临时起意悬崖勒马缩了回来。他们两个虽说都是成年人了,可是杜言修一直以来常年忙于修炼,对于男女之情避之惟恐不及,或者勉强算是一知半解,齐云则因为心理上的障碍对与异**往毫无兴趣,当然就更谈不上有什么经验了。这样的一对情侣怕也是天下少有,所以他们对于感情的表达方式也就距离大众能够理解的范畴远了些。

    齐云非常珍视和杜言修的感情,对于她而言,杜言修不但是情人同时还代替了兄长和保护人的双重角色,齐云多年的自我隔离与封闭因为他,一个可以无条件信任的人而消融。可以说从前没有遇到杜言修的时候齐云还能够自欺欺人的仅仅为了自己而活着的话,那么现在一旦失去杜言修,那么齐云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动手终结自己的生命,让自己从死亡中得到安宁,就象有首歌里面说的那样杜言修是她全部生命的3/4。换言之,只要杜言修不抛弃她,齐云是绝对会不在乎杜言修曾经做过些什么的,不善表达感情的她现在几番无理纠缠也是为了表达对杜言修的感情。

    杜言修是有能力直接探知齐云思维活动的,而不这么做的唯一理由就是对她的尊重,既然已经在偶然间发觉了齐云的想法,那么耐心的陪她好好玩一玩也是未尝不可。

    同一时间里,距离杜言修所在的y市数百公里外,地理位置十分偏远的q市(县级市),某些事情正在以缓慢而坚定的步伐向即定目标迈进。

    “哈哈哈哈……为什么?为什么呢?天理何在?我所坚持的真理何在?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原来绝对的权利胜过一切真理!既然如此,我又何必对公道有过高期望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从笑声中感受不到半丝欢愉,满怀悲愤的语调和这种原本只该属于欢乐的笑声结合在一起,有种令人说不出的诡异感觉。房子的客厅中央摆着一块古色古香的朱漆匾额,上书

    “浩然正气”四个魏碑体大字。他缓缓地抬起头,瞧了片刻,突然拍手大笑道:

    “世间何处存正气?既无正气留你有何用!”

    他说罢便冲上前去将匾额掀翻在地,狠命的踢了几脚,匾额纹丝未动,似乎是在嘲笑他的不自量力之举。他象发了疯一样,要用自己的大好头颅与金丝楠木所制的匾额一较高下,死命的用头撞击匾额,不管自己额头上滚滚而下的鲜血洒遍客厅。

    这块匾额摆在家里已经几十年了,据说当初他的祖父在十年动乱的时候出差路经河南开封,看到大批红卫兵正在贯彻伟人的最高指示大破四旧,用镐头铁钎破坏当地的一座文庙。本来身为军代表的祖父没打算看下去,谁知意外的在倒塌的墙角边发现了这块匾额。受祖辈书香门第熏陶自幼爱好书法的祖父一眼看出匾额苍劲有力的字体是极为罕有的北宋名臣著名的铁面包拯的真迹,于是就假公济私地将这块匾额带回部队,因为害怕匾额被说成是封建残余破掉,一直压在床铺下整整十年秘不示人,直到转业地方才带回家里。到现在已然传了三代,是当之无愧的传家之宝。

    滴滴泪水止不住地坠落尘埃,他好恨!既恨自己无力回天,又觉得世间一片黑暗,不见丝毫光明。身为警察却不能除暴安良,明明知道案件个中大有蹊跷却不能还死者一个公道,这种无力感对于他这种责任心极重的人简直比千刀万剐更要痛苦上千百倍。

    大部分警察都是随波逐流的混在岗位上,他不一样,从部队退伍回到偏远的故乡参加警队,圆了他从小怀有的梦想。这几年下来虽不能说有多大成绩,起码他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能够俯仰无愧于天地,自己起码还算是一个正直的人。

    日前轰动小城的案子他查到了市委主要领导儿子的身上,在这个天高皇帝远的小城市里,有些人几乎可以一手遮天为所欲为。而不顾各方阻力一心调查案件真相的他,已经为此付出了以受贿问题为由被警队开除,从年少有为前途无量的刑警队副大队长沦为无业游民的代价。而这个案件的主要嫌犯,市委书记的儿子更是明目张胆的跑到他面前,说了让他一生都无法忘怀的一番话。

    “小子,眼睛放亮点,不就是个小妞吗?玩了就玩了,可惜啊!还真个是满有味道的女人,怎么就一不小心用差了药量给玩死了!说起来她长的不错,身材也挺有料,呵呵,有前有后细皮嫩肉的,嘿嘿嘿嘿……没想到她20岁还是个原装的处女呢!验尸的时候你有没有抽空好好摸上几把呀?那对大**手感真是一流,摸上去那个爽啊!至于这个案子,哼哼,我是谁?告诉你,就说你有了证据,不管告到省里还是中央老子照样没事,知道为什么?上头有人好作官哪,懂不懂,啊?哈哈,哈哈哈……”

    心中巨大的愤怒和对死不瞑目的少女的怜悯让他一时身体僵直动弹不得,那个白长了一身人皮的衣冠禽兽以为是自己的威风吓倒了他,从而满足了他变态的虚荣心,带着十几个荷枪实弹的保镖大摇大摆的走开了。若非思量当时手无寸铁对着十几个武装到牙齿的保镖,只是白白搭上自己的性命,他一定当场要了那小子的狗命!

    “天道不公,我心补之。”

    他的鲜血混合着泪水顺着匾额上微微凹陷的字体向低处流动,渐渐地将浩然正气几个字添满,在血泪浸润下一行暗紫色的文字在匾额上显现出来。

    “我好恨……”

    他的意识陷入混乱,趴在匾额上昏死过去。恍惚中好象到了另一个世界,天空中血色的雾气笼罩不见天日,远处一片朦胧。

    “血魔你可认罪伏法?”

    枷锁缠身跪在公堂上的中年男子放声大笑道:

    “包黑炭,某家佩服你是一个敢做敢为的清官,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恶人能从你手下脱身,可是某家不是怕你,是佩服你的为人,莫要得寸进尺。”

    包拯身旁的公孙策递上案件的卷宗,包拯接到手中翻开卷首,说道:

    “血魔,本名路中原,大名府人士,19年前满门被抄斩之后孤身一人浪迹天涯,后又传闻汝入会稽山中拜左道为师修炼邪术。七年前,前任大名府府尹何岷海全家上下男女老幼61口被汝在一夜之间杀了个干干净净。本府问你,是否确有此事?”

    “不错,那狗官的一家都是我杀的,何家老狗贪图我家祖传的东海明珠,先后数次勒索不得,便与市井无赖勾结罗织罪名诬告我父勾结辽人私贩军器,害我全家40余口被判了个抄斩。若非至交舍命搭救,今时今日某家早已化作冢中枯骨。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公地道,我杀他全家不过是以血还血以牙还牙而已!既然已经落在你手里,我也只求一死,何必浪费唇舌。”

    公孙策在旁说道:

    “国有国法,纵有冤情亦可上达天听,启容汝滥用私刑随意杀戮。”

    包拯将卷宗向后翻动,眉头微皱道:

    “就算刚才汝所说确实,那么随后数年间汝接连做下无数大案,合计死在汝手里的人命怕是不下数百之多,且手段残忍至极,每每令受害者受尽折磨死无全尸汝还有何话说?”

    “嘿嘿嘿嘿……某家杀人虽多却未有无辜受害,手段残忍也是他们咎由自取。天作孽尤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路中原说罢再也不肯开口,口口声声只求速死。

    开封府尹包拯是一个非常大胆而又小心谨慎的人,当时曾有他心细如尘之说,生平断案虽是不多却极少有疏漏。今次受命审理血魔一案更是有加倍的小心,究竟是什么原因他不说就永远没人知道。

    儒家一直主张未知生焉知死敬鬼神而远之的做法,是诸子百家中非常世俗化的一个,可是修真五大系统,仙、佛、神、圣、魔,当中

    “圣”这个字背后代表的就是儒家的修行者。

    论及神秘感儒家怕是比魔门更胜一筹,修行者当中修仙的流派最多,讲求缘法的佛门次之,因此这两个系统的知名度最高。魔门则是杀戮太过为世所不容时常遭到佛道两门联手打击,可也算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不管过了多久的沉寂岁月总有一日都会再次突然的发展壮大起来。综上所述,魔门的知名度相对来说也比较高。

    修神一系需要得到接引,也就是俗话说的渡化,偶尔也有修仙的修真改换门庭投到修神一边,西汉的淮南王笃信仙道之说,搜罗天下仙草灵药炼成一炉九转还丹,正当此时却得到某位正神青睐,得以举家鸡犬升天。不然的话,顶多是服食了还丹的区区几个人升天,哪会有鸡犬升天这么壮观的场面。旁人不知个中奥妙还以为是鸡犬啄食剩余的仙丹才会得道,他们也不想想,既然是仙丹那么总不能跟爆米花一样一出一大锅吧!淮南王一家人上上下下再少也得有个百几十口,如果说仙丹他们每个人吃过还有剩下的给鸡和狗吃,他家的这个丹炉得有多大产量啊!

    儒家修行的第一步就是培养胸中浩然正气,孟子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而儒家修行的最终境界是肉身成圣,到此则可与天地同寿亘古不灭。前面几句孟子所讲的话实际上是浩然正气的外在表现,后世的儒生们却没有学到浩然正气一星半点的法门,卖国求荣的民族败类大都是这种人。程朱理学阉割了儒学的精髓,转而去追求旁支末节的东西,纵观古今舍本逐末未有过于此者。所以在随后几百年里读书人的无耻表现简直是丢光了儒家圣贤的老脸。

    刚正不恶的包拯早已在不知不觉间在修行的路上迈出关键意义的一步,而能够择善固执不畏强权的作风就充分表明他的境界踏足浩然正气的领域,进入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修为层次。虽然血魔的案子的确是罪证确凿无可质疑,但是本着一次大意会毁掉一千次小心成果的想法,包拯将血魔的案子压后一月审理,派出开封府的办差官四处搜集证据,务求万无一失。

    “这……血魔杀的都是些什么人哪!”

    血魔的案子牵涉及死者384人,除去被杀的前任大名府府尹何岷海全家,大部分是各级官吏,或者豪商巨富。无一例外的是他们都有甚为不光彩的案底。可以说如果这些人如果有幸活着落到包拯手里恐怕也难免铡刀口上体验一回生活。如果血魔是个滥杀无辜的凶犯包拯就不必如此头痛了,他杀的虽都是有罪之人,但是皇帝已经决心将他明正典刑。毕竟死的是大宋官吏,深感自身权威受到挑战的皇帝是不能容忍一个游离在自己国家法律之外的暴徒破坏目下一片大好不是普通好的大宋盛世。

    “路中原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或者交代一下身后事。”

    包拯惋惜的看着眼前粗豪的汉子,虽然他每次杀人后留下

    “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字句被称作血魔,包拯却觉得自己若是能早些遇到他或者不会有今天的结局。

    “哈哈哈哈……某家全家都死光了,身无长物,只有这口刀是师尊所赐不忍它随我长埋黄土就请大人代为保管。”

    一边开心的吃着断头饭,抽空路中原用筷子指了指公案上作为证物的配刀说道。抽刀出鞘,包拯大吃一惊。长不过二尺的刀锋上隐隐透出千层杀气,却不见凶器上常见的怨气,大概是因为死在刀下的人都不冤枉吧!

    “大人,请让属下一观。”

    展昭身为开封府第一高手同时也是当时武林十大高手之一,接过此刀,亦觉杀气直冲华盖,有种杀尽世间不平的暴戾之气满怀胸臆。

    “当啷……”

    展昭觉得心神不能自主,失手将刀丢落地下。

    “大人不谙武事尚可抵挡此刀煞气,何以我这般不济。”

    包拯听闻声响,眼见展昭惊魂未定,便回身弯腰将刀拾起,还刀入鞘。

    “大人,此刀似有非常之处,切不可流入外间……常人只怕只一握此刀便有血光之灾。”

    路中原亦是恍然道:

    “此刀为大煞凶物,若用其不当反害自身。既然某家已经快死了,就烦请包大人费心妥善收藏此刀吧!”

    嗣后,大名鼎鼎的血魔路中原被问斩。包拯苦心寻得一块上等金丝楠木木料,将此刀收藏其中,外涂朱漆,并且手书

    “浩然正气”四字。欲借大成至圣先师威势压制此物凶性,便将此匾额放置于开封的文庙当中。!~! <a href="" target="_blan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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