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他找到了一个难得的宝贝了。
且不说这女人容貌身材绝佳,就她刚才露的那一手,绝对会被各大势力所争夺不已。能够在末世里不至于作为食物活下来的人多少都能拥有一些异能,只不过那些异能有强有弱罢了。有的人能够操控水火,而有的人只能让身体某一部分自然发光,诸如此类,前者可以帮人猎杀变异物种,在乱世中得以保全性命,而后一种完全就是鸡肋了。
这些异能里头,治愈系属于高阶异能,因为它可以让人在没医没药的末世里活下去,所以只有那些拥有治愈系异能者的据点势力才叫真的强大,而治愈系异能者不管到哪里,都会被人保护,即便这个据点被灭,治愈系异能者也会得到最好的对待。
只要人还活着,总得吃饭看病,所以不管有没有这场浩劫,医者的地位总是超然的。方墨去过不少地方,听人说过些治愈系异能者的本事,他们可以帮人把断手断脚接上,可以止血疗伤,可却从没听人说过有异能者可以这么轻而易举治愈被丧尸咬过的伤。
方墨逼近女人,伸手捏住女人的下巴,巴掌大的小脸被方墨抓着,泛起一些红润颜色来。方墨加大了手上的力气,满意地听见女人轻哼了一声。
“你不是哑巴,告诉我,你的名字!”
女人光着身子跟在方墨身后走了出去,方墨扯了床上的被单将女人裹住。再这样子看下去,他不怕长针眼,就是有点担心自己忍不住流鼻血。
方墨坐到沙发上,看着安静且乖巧的女人,她的眼神太干净了,一种清澈见底的干净无波,这让所有在末世里堕落的灵魂们觉得恐慌。而且方墨不确定,眼前这个女人到底算不算一个真正的人类。
她一个人出现在圣地休斯城暗夜的街上,被丧尸咬了一口,那么久都没有变成丧尸,不是哑巴却怎么也不肯开口求救或者说句话。方墨不是见色起意的男人,他必须在末世里活下去,而活下去的前提就是对眼前的任何一切保持怀疑态度。
当巨大的黑影破窗而进,扑在方墨背上时,傍着呼啸而过的冷风,方墨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腥臭味。
对方用尖利的爪子摁住方墨,钢铁般泛着紫光的利爪勾破方墨的肩,只一瞬间的事,方墨便闻到了一丝甜甜的血腥味。身后的变异怪喉咙里发出兴奋的咕咕声,方墨抽出刀,反手用力一挥,便断了它的前肢,然后趁机连滚三下,身子跃起站定,才真正看见对方的真面目。
竟然是一只c阶变种猫。
眼前这只猫足够一头熊那么大,身上没有一点毛发,黝黑的表皮渗出黑色的血,尾巴上生出倒钩,爪子肖似鹰爪,嘴上长出尖尖的獠牙,下巴上挂着白色的粘液,眼珠赤红。而刚刚被方墨挥刀砍掉的前肢处流出一股恶臭的血来,只不过很快就又长出一段森白的骨来。
猫只是贵妇人抱在怀里用来打发如后休闲时光的,这样的事只发生在过去。当今世界里,矫健的猫科动物嗜血凶残,它们行动迅猛,杀伤力强,爪子可以轻而易举地将一个成年男子给撕成两半,嘴上的獠牙足以将人类的脖颈咬断。若非方墨刚才拉上窗帘,凭猫科的夜视能力,方墨只怕不仅仅被挠一爪子这么好过了。
没去管后背上的伤,方墨捏着刀直盯着对面那只变异猫。作为c阶的变异类已经具有了一定的智商,所以应付起来格外辛苦。方墨曾见到过一支五人小队被这样一只c阶变异猫给灭团了,所以方墨并不敢放松警惕。
变异猫的喉里发出愤怒的咕咕声,赤红的眼瞪着方墨像是能滴出血来。方墨冷笑了一下,趁变异猫剩下那只前爪在大理石地上挠出几道深深的痕迹时,身子快速向前一跃,手中的匕首正好刺进变异猫的左眼。
冰冷湿滑的血一下子喷涌而出,方墨勾起一抹冷笑,匕首一转,想要削下这畜生半个脑袋时,匕首吭一声断了。庞大的猫儿显然被疼痛给激怒了,扫起尖刺的尾朝方墨刺了过来,方墨只能跳开去。
该死的,这畜生的脑袋比石头还硬,一个不小心竟把刀给折了。变种猫快速地冲方墨站着的这边冲了过来,被刺中的那只眼淌出黑臭的血来,而剩下的那只眼却比红宝石还要闪亮。
方墨脚下微微偏过去一些,手中握着别在腰际的斧头,他必须这一击就将这畜生的脑袋卸下来,否则他这条命今天就要交代在这里了,方墨的后脊背渗出一层冷汗来。
当年老头子调教方墨时,可真算得上是无所不用其极的,最常有的便是他被老头子追着漫山遍野地疯跑。
老头子告诉他,临敌前唯一需要记得便是比他快。方墨快速侧身避开变异猫的致命一击,扬起斧头斩下它的脑袋。等他提着斧头敲碎了猫的后脑,从里头取出一颗黄色的晶块后,方墨才抹了一把溅到脸上的血水,慢吞吞地转过身,安静地盯着床边那女人。
他裹在她身上的床单早就掉了下来,皱成一团堆在她脚边,美丽的**就这样曝露在幽白的月光与阴冷的风里。方墨从随身空间里拿出一套女人的衣服丢给她,“跟我走。”
方墨的确砍下了那只变异猫的脑袋,但是在猫的后脑上也插着一把匕首。这把匕首他记得,是他从金毛身上顺下来丢给她的。这女人,虽然不肯说话,麻烦了一些,但若就这样把她丢下,方墨发现他已经做不到了。
女人显然不知道怎么穿衣服,抓着方墨丢给自己的那套衣服又呆住了。方墨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保姆,认命地过去将衣服往她身上套。
方墨在外头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个比她漂亮,这一点毋庸置疑。
女人的美丽都是娇养出来的,即便那些曾经天生丽质的女人,活在乱世里整日担惊受怕,别说吃得饱,就连喝一口干净的水都很困难,更别提吃那些变种生物上割下来的腐肉了。乱世里的女人,眼神是污浊的,脸庞是粗糙的,身材是干瘪的。她或许只有十八岁,但却有八十岁女人的皮肤与灵魂。
可越是这样,方墨就越觉得自己遇上的这个女人古怪了。她不是冷漠,而是根本不懂,包括说话与动作。最初用棒子敲碎丧尸的脑袋是机缘巧合下摸索出来的,而刚才那一声方墨还有投掷匕首的动作却是跟他学的。
空间里的女人衣服,是当初老头子逼着他放进去的,说是留着给他徒媳穿。方墨心底乐了一下,这女人现在还不懂事,但到底穿上了他给老婆备的衣服……
c阶变异猫的尸体躺在豪华的总统套房里,腥臭的血溅透了大半的地毯。方墨无意碰了两下女人形状姣好的胸,嘴角一乐,然后领着女人离开了这间总统套房。
暗夜里的生物拥有变态的嗅觉,尤其对着血腥味道。既然有第一只变异猫能找过来,肯定还会有第二只和第三只。方墨现在身上带了血腥味,必须先离开这里再说。
方墨虽然不是异能者,但他有着近乎野兽般的直觉,这让他可以在末世里如鱼得水,只要不要遇上过分的变种,他还是能让自己过得很舒坦的。
入夜的城市是丧尸们的天堂,它们茫无目的地游荡,只需要一点鲜血的刺激,它们就成千上万地涌过去。方墨带着女人砍了十几个在巷子里游荡的丧尸后,躲进一间车库,然后拉下卷闸门。
方墨想,既然打算带她一起走了,怎么说也得有个名字。女人的目光一直安静地落在方墨身上,方墨冲女人笑了一下,“月牙儿挺不错,就叫你月牙儿吧。”
往年老头子还在的时候,他们什么节也不过,除了中秋。每个中秋的晚上,老头子就会揪着他整晚呆在深山里头打坐,他觉得这法子就跟妖精一下,吸取所谓的日月精华,不过第二天的气色总是极好的。看着眼前的女人,方墨想,叫她月牙儿,其实挺合适的。
方墨是习武的人,靠着墙打坐休息。铁闸门偶尔会被丧尸撞出哗啦啦的声音,尖利的爪子反复挠着铁皮,方墨收敛了气息,没一会儿,那些丧尸就走远了去。一旁的月牙儿睁眼看了一会儿方墨,竟也学着方墨打坐的样子盘腿而坐。方墨一会儿就听不见月牙儿的气息,这女人,聪明到一种近乎诡异的地步。
她到底是不是人?
在乱世中生活,不需要你有很强的时间观念,只要你能分清白天与黑夜就好。等月牙儿睁开一双水眸看向方墨时,方墨手上正好拿着两块火腿。
方墨丢给月牙儿一块,然后自己拿着一块大口啃了起来,月牙儿盯着方墨看了一会儿,然后学着他的样子也大口大口咬了起来。方墨觑了一眼,脸颊嘟嘟的,秀气的嘴上黏着一层油光,方墨想了想,叼着火腿走到月牙儿身后,拿出把小刀,几下就把她那把黑绸似的长发就割掉了。
既然打定主意要带她一起上路了,那么月牙儿就不能留着这头容易被人抓住的头发。方墨想了想,又从空间里翻出一块黑头巾,绑在月牙儿头上,往她脸上涂了几笔油彩后,方墨将笔塞到月牙儿怀里。
方墨很快吃掉了火腿,替月牙儿准备了一个包,里头放了两套换洗的衣服,还有一点水跟食物,然后两个人离开车库,开始逛圣地休斯城。
且不说这女人容貌身材绝佳,就她刚才露的那一手,绝对会被各大势力所争夺不已。能够在末世里不至于作为食物活下来的人多少都能拥有一些异能,只不过那些异能有强有弱罢了。有的人能够操控水火,而有的人只能让身体某一部分自然发光,诸如此类,前者可以帮人猎杀变异物种,在乱世中得以保全性命,而后一种完全就是鸡肋了。
这些异能里头,治愈系属于高阶异能,因为它可以让人在没医没药的末世里活下去,所以只有那些拥有治愈系异能者的据点势力才叫真的强大,而治愈系异能者不管到哪里,都会被人保护,即便这个据点被灭,治愈系异能者也会得到最好的对待。
只要人还活着,总得吃饭看病,所以不管有没有这场浩劫,医者的地位总是超然的。方墨去过不少地方,听人说过些治愈系异能者的本事,他们可以帮人把断手断脚接上,可以止血疗伤,可却从没听人说过有异能者可以这么轻而易举治愈被丧尸咬过的伤。
方墨逼近女人,伸手捏住女人的下巴,巴掌大的小脸被方墨抓着,泛起一些红润颜色来。方墨加大了手上的力气,满意地听见女人轻哼了一声。
“你不是哑巴,告诉我,你的名字!”
女人光着身子跟在方墨身后走了出去,方墨扯了床上的被单将女人裹住。再这样子看下去,他不怕长针眼,就是有点担心自己忍不住流鼻血。
方墨坐到沙发上,看着安静且乖巧的女人,她的眼神太干净了,一种清澈见底的干净无波,这让所有在末世里堕落的灵魂们觉得恐慌。而且方墨不确定,眼前这个女人到底算不算一个真正的人类。
她一个人出现在圣地休斯城暗夜的街上,被丧尸咬了一口,那么久都没有变成丧尸,不是哑巴却怎么也不肯开口求救或者说句话。方墨不是见色起意的男人,他必须在末世里活下去,而活下去的前提就是对眼前的任何一切保持怀疑态度。
当巨大的黑影破窗而进,扑在方墨背上时,傍着呼啸而过的冷风,方墨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腥臭味。
对方用尖利的爪子摁住方墨,钢铁般泛着紫光的利爪勾破方墨的肩,只一瞬间的事,方墨便闻到了一丝甜甜的血腥味。身后的变异怪喉咙里发出兴奋的咕咕声,方墨抽出刀,反手用力一挥,便断了它的前肢,然后趁机连滚三下,身子跃起站定,才真正看见对方的真面目。
竟然是一只c阶变种猫。
眼前这只猫足够一头熊那么大,身上没有一点毛发,黝黑的表皮渗出黑色的血,尾巴上生出倒钩,爪子肖似鹰爪,嘴上长出尖尖的獠牙,下巴上挂着白色的粘液,眼珠赤红。而刚刚被方墨挥刀砍掉的前肢处流出一股恶臭的血来,只不过很快就又长出一段森白的骨来。
猫只是贵妇人抱在怀里用来打发如后休闲时光的,这样的事只发生在过去。当今世界里,矫健的猫科动物嗜血凶残,它们行动迅猛,杀伤力强,爪子可以轻而易举地将一个成年男子给撕成两半,嘴上的獠牙足以将人类的脖颈咬断。若非方墨刚才拉上窗帘,凭猫科的夜视能力,方墨只怕不仅仅被挠一爪子这么好过了。
没去管后背上的伤,方墨捏着刀直盯着对面那只变异猫。作为c阶的变异类已经具有了一定的智商,所以应付起来格外辛苦。方墨曾见到过一支五人小队被这样一只c阶变异猫给灭团了,所以方墨并不敢放松警惕。
变异猫的喉里发出愤怒的咕咕声,赤红的眼瞪着方墨像是能滴出血来。方墨冷笑了一下,趁变异猫剩下那只前爪在大理石地上挠出几道深深的痕迹时,身子快速向前一跃,手中的匕首正好刺进变异猫的左眼。
冰冷湿滑的血一下子喷涌而出,方墨勾起一抹冷笑,匕首一转,想要削下这畜生半个脑袋时,匕首吭一声断了。庞大的猫儿显然被疼痛给激怒了,扫起尖刺的尾朝方墨刺了过来,方墨只能跳开去。
该死的,这畜生的脑袋比石头还硬,一个不小心竟把刀给折了。变种猫快速地冲方墨站着的这边冲了过来,被刺中的那只眼淌出黑臭的血来,而剩下的那只眼却比红宝石还要闪亮。
方墨脚下微微偏过去一些,手中握着别在腰际的斧头,他必须这一击就将这畜生的脑袋卸下来,否则他这条命今天就要交代在这里了,方墨的后脊背渗出一层冷汗来。
当年老头子调教方墨时,可真算得上是无所不用其极的,最常有的便是他被老头子追着漫山遍野地疯跑。
老头子告诉他,临敌前唯一需要记得便是比他快。方墨快速侧身避开变异猫的致命一击,扬起斧头斩下它的脑袋。等他提着斧头敲碎了猫的后脑,从里头取出一颗黄色的晶块后,方墨才抹了一把溅到脸上的血水,慢吞吞地转过身,安静地盯着床边那女人。
他裹在她身上的床单早就掉了下来,皱成一团堆在她脚边,美丽的**就这样曝露在幽白的月光与阴冷的风里。方墨从随身空间里拿出一套女人的衣服丢给她,“跟我走。”
方墨的确砍下了那只变异猫的脑袋,但是在猫的后脑上也插着一把匕首。这把匕首他记得,是他从金毛身上顺下来丢给她的。这女人,虽然不肯说话,麻烦了一些,但若就这样把她丢下,方墨发现他已经做不到了。
女人显然不知道怎么穿衣服,抓着方墨丢给自己的那套衣服又呆住了。方墨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保姆,认命地过去将衣服往她身上套。
方墨在外头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个比她漂亮,这一点毋庸置疑。
女人的美丽都是娇养出来的,即便那些曾经天生丽质的女人,活在乱世里整日担惊受怕,别说吃得饱,就连喝一口干净的水都很困难,更别提吃那些变种生物上割下来的腐肉了。乱世里的女人,眼神是污浊的,脸庞是粗糙的,身材是干瘪的。她或许只有十八岁,但却有八十岁女人的皮肤与灵魂。
可越是这样,方墨就越觉得自己遇上的这个女人古怪了。她不是冷漠,而是根本不懂,包括说话与动作。最初用棒子敲碎丧尸的脑袋是机缘巧合下摸索出来的,而刚才那一声方墨还有投掷匕首的动作却是跟他学的。
空间里的女人衣服,是当初老头子逼着他放进去的,说是留着给他徒媳穿。方墨心底乐了一下,这女人现在还不懂事,但到底穿上了他给老婆备的衣服……
c阶变异猫的尸体躺在豪华的总统套房里,腥臭的血溅透了大半的地毯。方墨无意碰了两下女人形状姣好的胸,嘴角一乐,然后领着女人离开了这间总统套房。
暗夜里的生物拥有变态的嗅觉,尤其对着血腥味道。既然有第一只变异猫能找过来,肯定还会有第二只和第三只。方墨现在身上带了血腥味,必须先离开这里再说。
方墨虽然不是异能者,但他有着近乎野兽般的直觉,这让他可以在末世里如鱼得水,只要不要遇上过分的变种,他还是能让自己过得很舒坦的。
入夜的城市是丧尸们的天堂,它们茫无目的地游荡,只需要一点鲜血的刺激,它们就成千上万地涌过去。方墨带着女人砍了十几个在巷子里游荡的丧尸后,躲进一间车库,然后拉下卷闸门。
方墨想,既然打算带她一起走了,怎么说也得有个名字。女人的目光一直安静地落在方墨身上,方墨冲女人笑了一下,“月牙儿挺不错,就叫你月牙儿吧。”
往年老头子还在的时候,他们什么节也不过,除了中秋。每个中秋的晚上,老头子就会揪着他整晚呆在深山里头打坐,他觉得这法子就跟妖精一下,吸取所谓的日月精华,不过第二天的气色总是极好的。看着眼前的女人,方墨想,叫她月牙儿,其实挺合适的。
方墨是习武的人,靠着墙打坐休息。铁闸门偶尔会被丧尸撞出哗啦啦的声音,尖利的爪子反复挠着铁皮,方墨收敛了气息,没一会儿,那些丧尸就走远了去。一旁的月牙儿睁眼看了一会儿方墨,竟也学着方墨打坐的样子盘腿而坐。方墨一会儿就听不见月牙儿的气息,这女人,聪明到一种近乎诡异的地步。
她到底是不是人?
在乱世中生活,不需要你有很强的时间观念,只要你能分清白天与黑夜就好。等月牙儿睁开一双水眸看向方墨时,方墨手上正好拿着两块火腿。
方墨丢给月牙儿一块,然后自己拿着一块大口啃了起来,月牙儿盯着方墨看了一会儿,然后学着他的样子也大口大口咬了起来。方墨觑了一眼,脸颊嘟嘟的,秀气的嘴上黏着一层油光,方墨想了想,叼着火腿走到月牙儿身后,拿出把小刀,几下就把她那把黑绸似的长发就割掉了。
既然打定主意要带她一起上路了,那么月牙儿就不能留着这头容易被人抓住的头发。方墨想了想,又从空间里翻出一块黑头巾,绑在月牙儿头上,往她脸上涂了几笔油彩后,方墨将笔塞到月牙儿怀里。
方墨很快吃掉了火腿,替月牙儿准备了一个包,里头放了两套换洗的衣服,还有一点水跟食物,然后两个人离开车库,开始逛圣地休斯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