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日根和他的弟兄们驻守在辽阳西城墙上。他将步枪枪口冲天竖在地上,然后从腰间的子弹带里掏出一枚竖直放置的子弹,咬开纸质弹壳,将粒状火药倒进枪膛,弹壳里留下了细碎的药面——因为重力的关系,面状火药则沉在弹壳底部,倒的时候莫日根注意给弹壳中留了点。

    软铅做的球形子弹,只有麻雀蛋那么大,但铅的密度相当大,放在掌心甚有坠感,莫日根将这颗光溜溜的弹丸塞进了枪膛,并用通条推弹到底,让它紧紧的压在火药上。

    多年以前,汉军为了保证枪管射时的气密,是要求将油纸做的弹壳一块推进枪膛,这样子弹与枪管之间的缝隙便被油纸塞满,射时火药燃气不会泄露,力量更为强劲;现在,自从楚风撒下了科学的种子,并以技师等级激励工匠互相赶技艺,机床的加工精度进一步提高。精铸软铅弹丸的形制越规范、枪管内壁越光洁,游隙被降到了最低,再也不用连油纸一块推进枪膛了。

    毕竟油纸在膛内燃烧不完全,剩余的残渣会影响下一次射,士兵们不得不在射几枪之后就用通条紧急清理枪膛,现在这样做,射率自然提高了不少。

    待通条上传来阻滞的手感,莫日根知道弹丸已经紧紧的贴着火药了,于是他将步枪放平,把纸弹壳底部剩余的一点儿药面抖入引火药池,最后扳开了击锤,完成了射前的准备工作。

    说来话长,实际上做完这全套动作,莫日根只花了六七秒钟,连同瞄准击花的时间,他的最高度能达到每分钟射六次。

    这个度在汉军中也算得上有数的快枪手了,汉军步兵操典中步枪手射度上,每分钟三合格、四良好、五优秀,人的动作度受神经反射度的限制,再往上就很难提高了,每分六者各营都还有几位,最快的能做到七,一个军也就那么个把人。

    当然,这是急射,在长官口令下实行排枪齐射,度还要下降一半,各部队普遍能做到每分钟两。不过三段击让这个数字提高了三倍。

    莫日根是蒙族的牧奴,投入汉军之后付出鲜血和汗水,做到了连长职位,握惯了顽羊角弓的手,要拿起大汉的钢枪,并不容易,最初他的射击度还达不到每分两;可那个永生难忘的风雪天之后,他每次训练都付出十倍、百倍的努力,终于达到了今天的成就。

    御驾亲临辽东,不认识皇帝的莫日根履行游动哨兵的职责,他拦下了皇帝楚风和皇后乌仁图娅的御马,冲犯了御驾……

    “伟大的天可汗呐,苍天之下最高贵的英雄,您不仅没有责怪莫日根的无礼,还替他挡下了乃颜汗公主的马鞭,亲手将皇帝的护照递给他检查。那么,除了为您献出生命以外,莫日根已想不出其他的报答!”

    莫日根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他倚靠在堞垛上,双手稳稳的托着步枪。照门、准星三点一线,牢牢的套住了一名俄罗斯蛮族武士的胸口。

    不仅仅有莫日根一个,第三军自骑兵师长阿尔斯楞以下所有蒙族官兵,都等待着为天可汗抛洒鲜血。

    半年前的刺杀皇帝事件中,乃颜部的主人、“刁蛮任性”的乌仁图娅公主,在数万将士面前狠狠的鞭打着蒙族将官,践踏着整支部队的尊严;是楚风,阻止了公主的“暴行”,并告诉第三军的蒙族士兵:你们是堂堂正正的汉军,战场上杀敌的英雄好汉,直起你们的膝盖,挺起你们的脊梁!

    武士的荣誉比生命更重要,是天可汗替第三军中蒙族官兵保住了荣誉;草原男儿最崇拜英雄,天可汗楚风毫无疑问的成为了辽东诸部最崇拜的英雄!

    为辽东,为大汉,为天可汗而战!辽阳城的将士们气贯长虹,城下嗷嗷怪叫着冲来,身躯极其魁梧的俄罗斯蛮族武士,在汉军士兵眼中,渺小得微不足道——和伟大的天可汗相比,他们就像蝼蚁一般可笑!

    蚍蜉撼树、螳臂当车。

    忙哥帖木儿有着同样的看法,他认为城上这群官兵想挡住自己麾下无坚不摧的蛮族武士,根本就不可能,也许一盏茶的时间之后,看似坚固的辽阳城,就会像纸扎泥塑的一样倒下。

    从拔都萨莱城跨越千山万水来到此地的蒙古、俄罗斯各族武士,尽皆放下兵器,准备好包袱、牛皮袋子、绳索等等抢劫工具,包袱可以装细软背在肩膀上。牛皮袋子可以装贵重的东西挎在腰间,绳索嘛,拴了女人牵在手里!

    当年拔都西征,驱使这些被征服的俄罗斯蛮族攻打东欧各城市,每当蒙古军野战得胜之后,就是体壮如牛的蛮族扛着重兵器攻城,从波兰到匈牙利,从伏尔加河畔的拔都萨莱城到黑海岸边的卡法,就从来没有他们攻不破的城门。

    “等着吧,不仅辽阳,就是定远堡,待此地攻克之后,小弟还想和王兄去逛逛呢!”忙哥帖木儿对阿鲁浑如是说。

    轰!

    辽阳城决不是纸扎泥塑,城头架着的重炮开火了,炮弹雨点般砸向俄罗斯蛮族武士的头顶,五十斤重、最锋利的弯刀最锐利的铁叶三棱箭都无法洞穿的铠甲,在炮火中倒真如同纸扎泥塑一般,根本起不到任何保护作用,蛮族武士们像小山包一样庞大的身躯,就在炮火中轰然倒下。

    蛮族武士们怔忡着,他们攻打欧洲各城市,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形,欧洲骑士的强弩。都无法洞穿的铠甲,在汉军炮火前居然不起任何作用!

    令罗马教皇瑟瑟抖的金帐汗,绝非浪得虚名之辈,尽管在伊儿汗阿鲁浑面前表现得大大咧咧,其实他在战前已经多次询问元军老兵,了解了有关大炮的知识。

    即便如此,第一次面对面的感受到炮击震天动地的威势,仍不免心脏一阵狂跳,炮火的猛烈杀伤也让他大吃一惊,俄而他恢复了清醒,大叫道:“分散冲。跑到城下,那儿是死角,南蛮子的大炮不能打到!”

    亲兵吹响了牛角号,蛮族武士们常年作为金帐汗的仆从军配合作战,自然懂得号声的意思,立刻四下散开,迈开大步朝着城门洞子狂奔,一个个体壮如牛的武士,甩开腿儿奔跑起来倒也有几分重甲骑兵冲锋的威势。

    伤亡减小了,忙哥帖木儿暗自得意,待到了城墙下面,汉人的火炮有个角度限制,不能朝自己脚底下开火,这样一来,就等着俄罗斯巨人们用重斧劈开城门吧!

    火枪?

    忙哥帖木儿付之一笑,为了研究敌人的武器,他观察过忽必烈麾下受伤、战死官兵的情况,甚至特意派人去居庸关外挖掘了去年冬天战死者的尸体,自认为对火枪的威力了若指掌:

    这种武器能洞穿十多斤重的罗圈甲,并给盔甲后面的人体以致命伤害,但弹丸毕竟没能洞穿人体,留在了体内;

    另一方面,次双弓弩,一种小心床弩,能将身穿罗圈甲的武士射对穿对过,前胸入、后背出,也即是射穿整个人体加双层盔甲,次双弓弩的穿甲能力,显然胜过了火枪。

    就是这种可怕的弓弩,却不能洞穿俄罗斯蛮族重达五十斤的板甲!那么,汉军的火枪还会对他们构成威胁吗?

    忙哥帖木儿胸有成竹。

    当然,辽阳城上的莫日根同样胸有成竹,照门、准星、目标三点一线,瞄准线的终点就落到了一名迈开大步往前冲的俄罗斯蛮族武士,那宽阔而肌肉达的胸膛上!

    作为有数的快枪手兼神枪手,莫日根不用参加排枪齐射,用弓箭射猎狐兔。他百百中,用火枪消灭敌人,他的准头也不差!

    一步、两步、三步,敌人沉重的脚步踏上了一簇洁白的小花,那正是莫日根战前找准的参照物!

    瞳孔收缩,死神的目光在俄罗斯蛮族武士的身躯上定格。

    俄罗斯草原上的蛮族,冬天生活在冰天雪地之中,给他们锻炼了一幅强壮的体魄,正是凭借着过人的体力、悍不畏死的武勇,俄罗斯人令四周其他民族感到胆寒,基辅罗斯大公不断扩大着自己的疆域,如果不是横空出世的拔都,也许基辅罗斯的疆域有朝一日终会和拜占庭的东罗马帝国接壤。

    可惜,素称强悍的俄罗斯遇上了拔都的上帝之鞭,就像豆腐撞上了金刚石,稀里哗啦一塌糊涂。

    俄罗斯蛮族并没有像东方的华夏那样抵抗数十年之久,他们仅仅数年就投降了——这已是西方国家抵抗蒙古侵略的最高记录,不要说文明光辉灿烂的宋,便是东方的西夏、大金都比他们强太多。

    于是,俄罗斯的大公们成为了金帐汗的附庸,文献记载,“每年冬天,基辅罗斯的大公们就到伏尔加河流域,去朝拜那金色的大帐,他们低下了高昂的头颅,他们卑贱的匍匐在地,金帐汗用鞭子抽打这些可怜的人,然而他们却兴高采烈,因为可怕的金帐汗只是赏赐了鞭子,而不是致命的弯刀和箭矢!”

    于是,俄罗斯蛮族武士便成为了金帐汗的仆从军,跨越千山万水来到辽阳,来到华夏文明的东方,不但有金帐汗的弯刀和皮鞭驱策着他们,也有汉地的财富和女人,在吸引着这些把灵魂出卖给侵略者的蛮族。

    进攻,进攻!乌拉、乌拉!俄罗斯蛮族叫喊着,一路行走上万里,沿途都是苦寒之地,再说途经的窝阔台汗国、察合台汗国都是海都的地盘,蒙古草原则是漠北诸王的管辖,便是借他们个胆子,也不敢太岁头上动土啊!

    这下好了,到了汉地,正准备放手大抢,把欧洲贵族小姐钟情的丝绸,伯爵子爵们热爱的瓷器弄到手呢,打一座城是空的,打第二座城还是空的,俄罗斯蛮族武士们被**煎熬得满眼血丝,恨不得插上翅膀飞进辽阳城。

    仿佛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被莫日根瞄准的蛮族武士抬起笆斗大的脑袋,有些困惑的看了看辽阳城头,然后又面带喜色:这可是第一座有人防守的汉人城市,不再是那些可恶的空城了!

    砰!

    一声轻响,在炮火连天、枪声如炒豆子一般密密麻麻的战场上显得那么的轻微,但这名俄罗斯武士则全然不同,他胸前的盔甲上多了一处手指粗细的圆洞,五十斤重的加厚板甲,竟然已被洞穿!

    脸色变得惨白,蛮族武士困惑的低下头看了看胸口的圆洞,然后沉重的身躯就像被抽掉了脊骨,如一滩烂泥巴软软倒下。

    子弹的高运动,和箭矢的破甲原理并不完全相同,相对低运动的箭矢,度不过是4o-8o米每秒,其中军用武器上只有床弩能达到6o米每秒以上的度,这样箭矢就必须做的锋利,才能击穿敌人的盔甲;

    子弹,即使是滑膛枪的子弹,出膛度也过4oo米每秒,一粒小小的圆球,在高度运动的情况下,具有了击穿盔甲的强大动能,哪怕俄罗斯武士身穿的五十斤重甲,也被轻而易举的洞穿。

    床弩射的箭矢,其实因为度较低,破甲能力还赶不上铅弹,只不过相比子弹而言箭身的重量较大,刺入人体后动能衰减慢,又有尖锐箭头,在人体中阻力小,所以才能把人射对穿;

    汉军所用的软铅弹丸,度高、破甲能力强,但重量轻,射入人体后动能衰减快,又是软质材料,一旦击中目标就像后世的达姆弹那样因瞬间挤压而膨胀变形,迅释放了动能——换句话后世的专业术语说,就是停止作用好,所以才在击穿盔甲之后停留在人体内。

    穿透性好,对步枪而言并不是什么好事情,后世日军所用的三八大盖,就因“打人对穿对过,前后两个小眼,养好伤照样活蹦乱跳”,而为人诟病。

    宋末元初这个年代的人们还没有这样的意识,长期以来,判断武器的穿甲能力,都是以弓箭和盔甲的对抗而言,这样的思路无形中误导了忙哥帖木儿,他没有想到,汉军火枪的穿甲模式完全和弓箭是两码事!

    他更没有想到,只是胸口多了小小一个圆洞,生命力极其顽强,被弯刀朝胸口砍上四五刀还能坚持作战的蛮族武士,居然就倒地不起,看样子已经完全失去了生命。

    忙哥帖木儿不知道,枪弹射中之后人体已经死亡,彻彻底底的死亡。

    譬如刚刚被莫日根射中的蛮族武士,高运动的铅弹像最锋利的刀刃,轻而易举的切开了五十斤重甲,同时弹丸受压变形,当和俄罗斯蛮族武士的胸膛亲密接触之后,相对高运动下从人体传来的挤压让它进一步变形、膨胀,在人体内胡乱的搅动,将皮肤、肌肉、血管、内脏乃至胸椎骨都搅得一片稀烂,蛮族武士那颗强劲有力的心脏,便在此时停止了跳动。

    强悍如斯的蛮族武士,躯干部位连一枪都承受不了!

    城头的莫日根,射杀这名蛮族武士之后,又掉转枪口瞄准了下一个目标,身边的蒙汉士兵们,正以排、连为单位,打出一轮又一轮的排枪齐射,如暴风雨刮下的弹雨,夺走了一群又一群蛮族武士的生命。

    张世杰站在城头意气风,曾几何时,色目人组成的探马赤军,也是宋军相当强悍、可怕的对手,面前这群巨人般的家伙,要是在那个时代,想必也是战场上相当难缠的对手吧?

    可现在呢,有了步枪的帮助,汉军如虎添翼,肉搏战中相当可怕的对手,还没有跑到辽阳城下,就成片成片的死去,到现在为止,他们甚至还没有摸到城墙的夯土!

    皇上有此利器,又得万民归心、将士用命,只怕自己这把老骨头,将来还要饮马捕鱼儿海,观花狼居胥山哩!

    “阿尔斯楞!”张世杰高叫一声。

    “末将在!”蒙族中将师长举拳于胸。

    “骑兵师随时准备出城打反击,雷洪埋炸药给敌人来了个下马威,现在看看骑兵师能不能送他们一份开胃菜了~!”

    仆从军伤亡惨重,忙哥帖木儿恼羞成怒之下派出了骑兵,两个万人队的蒙古武士以疏散队形冲向城头,下马站在护城河边抛射箭雨,试图给蛮族武士制造靠近城门的机会。

    汉军有足够的自信,辽阳虽有护城河,城门和外界相通却不是用的吊桥,而是石拱桥,蛮族武士们就在箭雨掩护下冲向石拱桥,试图跑进城门洞子,用手中沉重的兵器破开辽阳城门。

    很可惜,他们失望了。

    从城门洞子上方扔下无数颗黑兮兮、圆溜溜的东西,有名不知所谓的蛮族武士,还伸出脚朝那玩意踢了一下。

    咦,我怎么飞了起来?

    剧烈的爆炸中,这是蛮族武士最后的思维。

    城门洞子上方,扔手榴弹就像不要钱似的,不是接二连三,而是像雷雨前下冰雹,叮叮咚咚没完没了,组成了不可逾越的火网。

    刚才在护城河外侧还可以使用疏散队形,可通过石拱桥冲向城门洞子,自然队形变得密集,这密集队形遇上了密集火网,伤亡之惨重也就可想而知了。

    “让他们回来吧,没有用的,就算打破了城门也没用。透过城门,我的部下感觉到死亡的威胁,城内一定有骑兵做好了攻击准备!”伊儿汗阿鲁浑劝告着忙哥帖木儿,后者诧异的看了看王兄身边那名毒蛇般的黑衣人,显然是他通过某种不为人所知的方法,现了城中隐藏的杀机。

    忙哥帖木儿不得不下令蛮族武士们和两个万人队撤退,果不其然,辽阳城门洞开,阿尔斯楞的骑兵如铁流奔涌而出,将正在后退的元军杀了个落花流水,又有不少武士倒在了战场上,阿尔斯楞也晓得见好就收,只追出两里远,就在炮火掩护下退回城中,辽阳的大门又徐徐闭上。

    幸好是主动撤退,否则损失必然变得更大!瞧着对方铁甲骑兵扬鞭跃马,胯下大食名驹比自己的部下骑着的蒙古马雄壮得多,忙哥帖木儿就一阵郁闷,长叹道:“王兄,小弟从伏尔加河到多瑙河,纵横万里无敌,却不料在辽阳城下屡屡受挫,真个叫人恼火!”

    伊儿汗和金帐汗互相之间也有不少矛盾,但相互之间总是合作多过矛盾对立,关系远不如海都和阿术那样剑拔弩张,阿鲁浑闻言只是笑笑:“不必恼火,且看我替你出气!”

    那黑衣人离开了,等他回到阵前,已有一万名同样打扮,身穿黑衣、紧身黑色裤子、黑色面罩的士兵,列到了阿鲁浑阵前。

    “不死军!”饶是见多识广的忙哥帖木儿,也不由得一声惊叹,看向阿鲁浑的面色就变了几变。

    不死军,乃是波斯故地从一千多年前波斯皇帝大流士开始就有的精锐军团,有人说,他们有着一万人,一旦战争中受到损失,就会从其他部队选拔精锐补充进来,永远保持一万人的员额,就好像永远不死一样;但忙哥帖木儿知道,这只是掩人耳目的说法,不死军实为黑暗的信徒,相信灵魂不死、因而作战中以死亡为乐的地狱恶魔!

    旭烈兀征服呼罗珊波斯,不死军自然落入伊儿汗的手中,这支军团改变了效忠的主人,从此替蒙古帝国的伊儿汗南征北战。

    一路上,阿鲁浑十余万大军中,并没有不死军的招牌黑衣,唯一的黑衣人便是留在他身边的这个神秘人物,忙哥帖木儿还以为阿鲁浑没有带这支传奇部队,没成想他让不死军改换服装藏在军中,待用得上的时候才让他们现身于光天化日之下。

    忙哥帖木儿若有所思的打量着身边的阿鲁浑,这位看上去一团和气的伊儿汗,也不是池中之物啊!

    但转个面说,能做到四大汗国之一的主人,能统治西亚的广大土地,又有谁没有自己的几套呢?

    蒙古帝国的汗王们,从乃颜到海都,从忙哥帖木儿到阿鲁浑,哪一位都不是省油的灯!

    不死军!

    张世杰第三军中不少乃颜部的战士,见到这些全身包裹黑衣、只露出两只眼睛的神秘武士,不禁齐声惊呼起来:他们久在和乃颜汗往来的漠北诸王使者,以及从西边过来的族人口中,听说过这支神秘军队的可怕,他们不但不畏惧死亡,甚至还追求死亡的结果——不论是自己还是敌手!

    黑压压一片敌人,形成了莫名的威压,一时间竟然有了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气势,辽阳城头的守军气势为之一挫。

    “天可汗与我同在!”

    忽然一声喊叫,如春雷绽响,所有的乃颜部士兵心头都是一震:敌人虽然强大,咱们却是天可汗的部下,成吉思汗不过是大海的意思,天比大海还要大!伊儿汗就征服了呼罗珊波斯,不死军再厉害也不过是被征服者,怎么可以和天可汗麾下的自由战士相提并论?

    骑兵、步兵、炮兵,全都做好了战斗准备,张世杰赞许的看了看隔着五十米外的那名蒙族士兵,还记得他叫做莫日根。

    不死军的进攻果然可怕,他们的动作如同鬼魅一般,左边一晃、右边一闪,上万人的大阵看似杂乱无章,实际上则井井有条,每一名不死军的士兵,都是沙场老手,曾在呼罗珊波斯故地和阿拉伯、木剌夷、蒙古等各族强悍军队作战,自然锻链出了相当娴熟的作战技能。

    大范围的火炮轰炸,给疏散队形带来的伤亡并没有想像中那么大,付出了一千具尸体的代价,不死军进入了距离城墙两百米的步枪射程——因为炮口角度的问题,六斤炮、十二斤重炮已经无能为力,三斤炮还在尽量压低炮**击,但再近一点儿,三斤炮的火力也无法挥了。

    “妈的,这群猴子还跑得真快!”莫日根悻悻的骂着,就算是他这样的神枪手,也连续两枪没有射中目标,没办法,敌人的身形快得简直和幽灵没有区别,又十分轻盈敏捷,和笨重的俄罗斯蛮族完全是两个极端,步枪要瞄准十分困难,而扣下扳机、击锤落下、火药引燃、子弹出膛还有个过程,虽然快得以秒计,但就在这一刹那,往往敌人又改变了方向,子弹打了个空。

    妈妈的,再这么下去,老子也和士兵们一块打排枪算了!

    莫日根第三枪也没有射中,于是他加入了排枪齐射的行列,排枪覆盖一整片土地,不管敌人怎么躲闪总能打中几个。

    “要是手里的枪,能打连,嘭嘭嘭嘭给他来这么一家伙就好了。”莫日根看着敌人东窜西窜的身影,不无恶毒的做着白日梦,他重复着枯燥而又机械的排枪射击,对他这种高手而言实在有些无聊,自然心神也有些儿走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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