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矛盾不调和,欧非高峰会上的争执就只能是又一轮漫长斗争的开始。
自2000年6月30日,非洲48个国家签署《科托努协定》的第一天起,非洲各国就摩拳擦掌等待着2007年12月31日这一天,根据非洲各国和欧盟历次协商的结果,这一天本应是欧盟向非洲签约国全面开放关税、产品准入和服务等壁垒的最后期限。
但自去年以来,这一天的意义悄然变化:自德国女总理默克尔推动欧洲-非洲高峰会诞生以来,欧盟一直不遗余力推进所谓“平等伙伴关系”,按照这种“平等”的原则,欧盟各国不应单方面给非洲各国提供优惠税率、劳务市场开放等便利,非洲各国也应给予相应的回报,为让这一原则得到切实落实,它们希望以“经济伙伴协定”(ape)李代桃僵,取代“不合时宜”的旧优惠协议。
欧盟显然对此志在必得,它们不仅在12月8日里斯本第二次欧非高峰会开幕前,专门召开发展部长会议协商和统一立场,而且为ape划定了最后期限——同样是2007年12月31日,一些欧盟人士认为,若到期不签字,2008年1月1日起,欧盟各国就应自动中止此前给予非洲各国的一切优惠政策。
然而欧盟的意图却遭到非洲各国强烈抵制。塞内加尔总统瓦德(abdoulayewade)就尖锐表示,所谓“平等伙伴”意味着“重回那种非洲对欧洲补贴产品不设防,自己却一无所获”的局面,因此他表示,不仅自己坚决不会在ape上签字,也将“竭尽全力”说服其它非洲国家效仿。而在此前后,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ecowas)、中非经济与财经共同体(cec)等已纷纷表示,ape的签署应经过更长时间的相互协商,而不应由任何一方单方面划定所谓最后期限。
和某些中国分析家“欧非高峰会的创立意在分非洲市场一杯羹”的断语相反,高峰会也好,ape也罢,目的主要不在于“得”,而在于“弃”,在急于甩脱历史沿袭下来的非洲经济包袱,希望摆脱目前广种薄收、尾大不掉的麻烦,因为欧盟已不是世界的中心,承担不起“扶植非洲经济与金融”这样的奢侈品消费,但他们又不愿与非洲完全脱钩,正如欧盟经济学家比拉尔(sanbilal)所言,欧盟与非洲的战略伙伴关系,是“欧盟全球战略格局的锁钥所在”,也是欧盟扮演世界性角色不可或缺的一环。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匆匆推出ape,并迫不及待地强买强卖,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为达到推销目的,欧盟可谓绞尽脑汁: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高度评价ape,称此举将“令签约的非洲国家得以分享全球化红利”;欧盟还采用分而治之的策略,不但分别和非洲各国接触,动员它们个别签字,还表示即使超过限期,也欢迎各国单独签约。
但这些招数显然都不好使:喀麦隆总统比亚(paulbiya)刚放话表示愿意考虑单独签约,就遭到cec伙伴、甚至本国《杜阿拉信使报》“叛徒”的抨击,而曼德尔森本人甚至未被邀请参加此次峰会。
非洲国家指出,2000年科托努协定中许多对非优惠,欧盟各国一直推诿搪塞,迟迟不落实,如“非洲签约国在欧盟国家劳工享受与欧盟公民平等待遇”,至今只有西班牙一国给予过某些实质性推动,且“完全出于误会”,而对科托努协定形同虚设的最后期限,碰上对欧盟自身更有利的ape就突然变得灵敏无比,这自然让它们感到不公平。
欧盟各国希望在非洲少花钱、多得利,而非洲各国则希望得到欧盟更多的经济、金融和税务优惠,这一根本矛盾不调和,欧非高峰会上围绕ape的欧洲-非洲争执,就不会是如某些非洲舆论所称“最后的斗争”,而只是又一轮漫长斗争的开始。
自2000年6月30日,非洲48个国家签署《科托努协定》的第一天起,非洲各国就摩拳擦掌等待着2007年12月31日这一天,根据非洲各国和欧盟历次协商的结果,这一天本应是欧盟向非洲签约国全面开放关税、产品准入和服务等壁垒的最后期限。
但自去年以来,这一天的意义悄然变化:自德国女总理默克尔推动欧洲-非洲高峰会诞生以来,欧盟一直不遗余力推进所谓“平等伙伴关系”,按照这种“平等”的原则,欧盟各国不应单方面给非洲各国提供优惠税率、劳务市场开放等便利,非洲各国也应给予相应的回报,为让这一原则得到切实落实,它们希望以“经济伙伴协定”(ape)李代桃僵,取代“不合时宜”的旧优惠协议。
欧盟显然对此志在必得,它们不仅在12月8日里斯本第二次欧非高峰会开幕前,专门召开发展部长会议协商和统一立场,而且为ape划定了最后期限——同样是2007年12月31日,一些欧盟人士认为,若到期不签字,2008年1月1日起,欧盟各国就应自动中止此前给予非洲各国的一切优惠政策。
然而欧盟的意图却遭到非洲各国强烈抵制。塞内加尔总统瓦德(abdoulayewade)就尖锐表示,所谓“平等伙伴”意味着“重回那种非洲对欧洲补贴产品不设防,自己却一无所获”的局面,因此他表示,不仅自己坚决不会在ape上签字,也将“竭尽全力”说服其它非洲国家效仿。而在此前后,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ecowas)、中非经济与财经共同体(cec)等已纷纷表示,ape的签署应经过更长时间的相互协商,而不应由任何一方单方面划定所谓最后期限。
和某些中国分析家“欧非高峰会的创立意在分非洲市场一杯羹”的断语相反,高峰会也好,ape也罢,目的主要不在于“得”,而在于“弃”,在急于甩脱历史沿袭下来的非洲经济包袱,希望摆脱目前广种薄收、尾大不掉的麻烦,因为欧盟已不是世界的中心,承担不起“扶植非洲经济与金融”这样的奢侈品消费,但他们又不愿与非洲完全脱钩,正如欧盟经济学家比拉尔(sanbilal)所言,欧盟与非洲的战略伙伴关系,是“欧盟全球战略格局的锁钥所在”,也是欧盟扮演世界性角色不可或缺的一环。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匆匆推出ape,并迫不及待地强买强卖,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为达到推销目的,欧盟可谓绞尽脑汁: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高度评价ape,称此举将“令签约的非洲国家得以分享全球化红利”;欧盟还采用分而治之的策略,不但分别和非洲各国接触,动员它们个别签字,还表示即使超过限期,也欢迎各国单独签约。
但这些招数显然都不好使:喀麦隆总统比亚(paulbiya)刚放话表示愿意考虑单独签约,就遭到cec伙伴、甚至本国《杜阿拉信使报》“叛徒”的抨击,而曼德尔森本人甚至未被邀请参加此次峰会。
非洲国家指出,2000年科托努协定中许多对非优惠,欧盟各国一直推诿搪塞,迟迟不落实,如“非洲签约国在欧盟国家劳工享受与欧盟公民平等待遇”,至今只有西班牙一国给予过某些实质性推动,且“完全出于误会”,而对科托努协定形同虚设的最后期限,碰上对欧盟自身更有利的ape就突然变得灵敏无比,这自然让它们感到不公平。
欧盟各国希望在非洲少花钱、多得利,而非洲各国则希望得到欧盟更多的经济、金融和税务优惠,这一根本矛盾不调和,欧非高峰会上围绕ape的欧洲-非洲争执,就不会是如某些非洲舆论所称“最后的斗争”,而只是又一轮漫长斗争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