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前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分理处主任、涉嫌携带10亿贪污巨款潜逃加拿大的高山,在温哥华被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irb)裁判官马克.特斯勒以罪证不足、无逃亡威胁为由释放,条件是以住房折价30万作担保,交出中国护照,每周二向移民局及海关服务处报到一次,同时不得任意更动居住地。高和他的妻子李雪、女儿高山雪莲是于16日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和加拿大皇家骑警(rc)以其移民时所提供个人工作资料不实为由,在其位于北温的家中拘捕的,其妻、女已先于19日获释。
据《温哥华太阳报》援引rc的披露,高山系于2004年12月30日入境并登录为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而其妻、女早在2002年就登录并一直留居大温哥华地区。据该报援引高山代表顾问任立三(alexning)称,李雪系英国爱丁堡大学儿童心理硕士学位,高山一家移民系以她为主申请的技术移民。
去年底《环球邮报》等加拿大媒体的报道曾披露,加警方资料显示高山曾携带8300多万加元巨款,但这次rc提交irb的证词却显示,这笔巨款“不知去向”。
据《多伦多星报》援引警方透露的消息。高山自入境以来深居简出,谨言慎行,直到2006年初一次交通意外才让警方开始注意到他,并随即对这个被认为“异常”的人展开监控。警方指控,高山和“东北高速”大案要犯李东哲、李东胡(音译)等一直保持密切接触,而且警方和cbsa发现,高山本人在申请加永久居民时填写了其在某木材公司、某汽车公司工作的经历,却隐瞒了最重要的“现行职务”——中国银行河松街支行分理处主任的职务和职业经历,警方以此认定高山有意提供不实资料以骗取加永久居民身份,提请irb取消;警方在监控中还发现,高山曾于1月初登上赴渥太华火车,但在开车前又下车回家,认定其有逃跑危险,并以此为由予以拘捕。
特勒斯裁判官宣布有条件释放高山的理由,据cbc电台报道是“自两年前发布通缉令来中国政府并未提供进一步犯罪证据,不能据此推断高山一家靠犯罪所得生活”,高山系经济罪案嫌疑人,在加无犯罪纪录,又非暴力案被告,在外对社会并无威胁,且人已曝光,加上支付巨额担保,势必难以脱逃,再加上若继续拘押,那么直到最终决定是否遣返,高山将被拘留至少18个月,“显然不合适”。
《多伦多星报》23日报道,赖昌星得到高山获释消息后表示“祝福”,并认为“他会比自己好运”。《明报》援引当地律师王仁铎的分析,认为“高山遣返案件的审理可以拖上五年”,事实是否如此?
加拿大永久居民并不意味着此人可在加拿大“永久”居住,根据加移民法规定,获得永久居民资格者需在此后五年中住满两年,方可申请下一个五年的“永久居住”资格,从这个角度看,高山在理论上具备申请下一个五年永久居住的资格,但未必能获得批准;至于入籍,法律规定“在申请入籍前的4年内,需在加拿大累积住满3年,其中最少2年是以永久居民身份留在加拿大;在未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前已居住在加拿大者,其居留期是每一天当半天计算,且无论住多久,最多只能算作一年”,即使他的永久居住权不被取消,目前他也不具备入籍申请资格,国内某些传媒说他“获得加拿大人身份”是不确切的。
3月6日,irb将审理高山一家的永久居民身份,如果认定其不合法、予以吊销,则高山很可能向移民上诉部门(iigrationappealdivision)提起上诉,若失败,还能继续向联邦法院上诉,这个过程可长可短,既可能是18个月,也可能真的长达5年,甚至不止5年——因为即使联邦法院上诉也失败,高山也很可能以“受到*”为由提起政治难民申请,从而把漫长的法律程序从头再走一遍。
不过在某种程度上,遣返高山的难度的确大于赖昌星,因为后者系持香港身份证入境且合法签证到期,在法理上遣返只是个时间问题;而前者却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得了永久居住权,至少在2009年12月29日前他都有“正当理由”呆在加拿大,如果遣返,就必须首先取消他这个“合法”身份,这本身就增加了难度,何况如前所述,即使成功也仍会被拖延很久。正引如此赖昌星才不无眼红地说“他(高山)有身份,我没身份,所以他比我走运。”
自中国政府加强对贪官打击力度以来,贪官们也变得越来越狡猾。即以高山为例,他早在5年前就瞒天过海,让妻、女“合法出国”,甚至自己在公职尚未解除情况下偷偷办妥移民,并卡在移民有效期最后一天赴加,登机前一天还正常上班并请“病假”获准,告诉不止一人“要做手术”,甚至一直开着手机,让大家误以为他仍在国内;到加后他深居简出,生活俭朴低调,据警方调查,他入境时家庭存款有40000多加币,被拘捕时只有10000多,三次购房,价格最高的不过789000加币,最低仅527500,目前所住北温城市屋估价528000,仅为中等水准住宅,且有30多万系银行贷款。
高山本人无工作,在社区英语学校学英文;其妻则在某儿童中心上班,年薪33000加币,一家三口仅共用一个邮箱,甚至代步的马自达轿车也并非名下财产,如此“低调俭朴”,一般人很难想象他竟是个涉嫌贪污10亿人民币的贪官。
值得注意的是,其妻李雪英文娴熟,对当地社会、法律均熟悉,也很善于诱导传媒和有关机关的思维、判断,警方指控高山试图逃往渥太华,她却解释为“高山看了《环球邮报》有关自己被中国指控的报道感到心理压力很大,因此自己建议他出去散心”,而高山并未上火车,结果这条本来有利于检控方的证据最后竟成了高山获释的关键。此外,她在高山获释时当众与之拥抱,及向《明报》宣称自己直到3个月前才了解高山被控贪污等,无不显露其心计和准备工夫。
从目前来看,他们的这些努力并不足以取信外界。尽管任立三反复声称高山在移民材料上隐瞒公职是“疏忽遗漏”,但一个长期从事金融负责工作的成年人居然会“遗漏”自己的现职,显然难以自圆其说,据当地华人报纸《世界日报》报道,加拿大多元文化交流基金会秘书长金晓波、北美中文网执行长张佳鑫等当地知名华人都表示,高山事件如不能妥善解决,将损害华人移民在当地的形象,本地一般华人移民对此更普遍表示不满,当地几大华人网站近日来相关讨论热烈,许多人对贪官纷纷涌入加拿大导致房价飙升感到气愤和无奈,并普遍不相信高山妻子和代理人的辩解。
问题的关键在于加拿大方。由于移民政策漏洞较多、司法效率不高,加拿大近年来成为“贪官乐园”,不但是中国贪官外逃最集中的三个国家之一,且多年来被引渡回国、受到惩处者几近于无,让大小贪官有恃无恐。
原本由于司法差异的分歧,如加方认为不能在资格认定前引渡难民、不能引渡可能被处死的罪犯等所导致的遣返、引渡难题,通过谈判并不难达致谅解,但自保守党政府上台以来,加中关系出现较多不和谐音,给原本就困难重重的双边引渡、遣返协议制造了更多障碍。
和美国全部封存赃款并退还受害国不同,加政府一直希望根据有关国际法惯例达成“赃款分割协议”,分沾一部分赃款,以贴补因疲于应付繁琐而众多的跟贪官有关的司法程序所耗资金;由于加拿**律的特点,只要司法程序不告终,就不能遣返,一些贪官唯恐末日将至,不惜血本请律师、打官司,一些人觉得有利可图,也站在了遣返的对立面。
当然,“贪官乐园”名声并不好听,赖昌星案等的旷日持久、劳民伤财,加各界抱怨声日益高涨,去年加“城市电视台”专题连线讨论,大多数参与者都呼吁政府应在遣返贪官问题上采取更积极的态度,并认为在“赃款分隔协议”上扯皮不够体面,因为这些赃款都贪污自中国民众,理应物归原主。
必须看到的是,加成为贪官乐园更多源于体制疏漏,不仅中国贪官,其它各国的贪官、犯罪分子甚至恐怖分子也常利用此疏漏混入加拿大,然后利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宽松机制进入美国,“911”之后美国就曾宣称,许多基地分子利用加拿大作跳板转入美国境内,前不久美国收紧美加边境检查,令加全国掀起补办护照狂潮,加在移民和边境控制上的漏洞难辞其咎。上述种种都表明,补上机制漏洞,让贪官和其它越境潜逃的犯罪分子得到应有惩处,不仅对中国这样的受害国有利,也同样对加拿大有百利而无一害。
此次高山案件中,加警方态度较为积极,不但及时向中国警方通报情况,而且在判定高山可能脱逃时采取了果断措施,在提交给irb的证词中也明确指认高山等为“犯罪集团成员”;而加政府对此则态度暧i,加拿大移民部负责出入境事务发言人安德森23日曾对cbc电台表示,高山被拘捕“和中国警方通缉令无关”。
尽管由于体制差异,加拿大司法独立,政府不能对高山遣返裁决施加直接影响,但其态度和倾向,无疑将对案件的进展、效率和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目前看来,第一个标尺就是3月6日的判决结果,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据《温哥华太阳报》援引rc的披露,高山系于2004年12月30日入境并登录为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而其妻、女早在2002年就登录并一直留居大温哥华地区。据该报援引高山代表顾问任立三(alexning)称,李雪系英国爱丁堡大学儿童心理硕士学位,高山一家移民系以她为主申请的技术移民。
去年底《环球邮报》等加拿大媒体的报道曾披露,加警方资料显示高山曾携带8300多万加元巨款,但这次rc提交irb的证词却显示,这笔巨款“不知去向”。
据《多伦多星报》援引警方透露的消息。高山自入境以来深居简出,谨言慎行,直到2006年初一次交通意外才让警方开始注意到他,并随即对这个被认为“异常”的人展开监控。警方指控,高山和“东北高速”大案要犯李东哲、李东胡(音译)等一直保持密切接触,而且警方和cbsa发现,高山本人在申请加永久居民时填写了其在某木材公司、某汽车公司工作的经历,却隐瞒了最重要的“现行职务”——中国银行河松街支行分理处主任的职务和职业经历,警方以此认定高山有意提供不实资料以骗取加永久居民身份,提请irb取消;警方在监控中还发现,高山曾于1月初登上赴渥太华火车,但在开车前又下车回家,认定其有逃跑危险,并以此为由予以拘捕。
特勒斯裁判官宣布有条件释放高山的理由,据cbc电台报道是“自两年前发布通缉令来中国政府并未提供进一步犯罪证据,不能据此推断高山一家靠犯罪所得生活”,高山系经济罪案嫌疑人,在加无犯罪纪录,又非暴力案被告,在外对社会并无威胁,且人已曝光,加上支付巨额担保,势必难以脱逃,再加上若继续拘押,那么直到最终决定是否遣返,高山将被拘留至少18个月,“显然不合适”。
《多伦多星报》23日报道,赖昌星得到高山获释消息后表示“祝福”,并认为“他会比自己好运”。《明报》援引当地律师王仁铎的分析,认为“高山遣返案件的审理可以拖上五年”,事实是否如此?
加拿大永久居民并不意味着此人可在加拿大“永久”居住,根据加移民法规定,获得永久居民资格者需在此后五年中住满两年,方可申请下一个五年的“永久居住”资格,从这个角度看,高山在理论上具备申请下一个五年永久居住的资格,但未必能获得批准;至于入籍,法律规定“在申请入籍前的4年内,需在加拿大累积住满3年,其中最少2年是以永久居民身份留在加拿大;在未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前已居住在加拿大者,其居留期是每一天当半天计算,且无论住多久,最多只能算作一年”,即使他的永久居住权不被取消,目前他也不具备入籍申请资格,国内某些传媒说他“获得加拿大人身份”是不确切的。
3月6日,irb将审理高山一家的永久居民身份,如果认定其不合法、予以吊销,则高山很可能向移民上诉部门(iigrationappealdivision)提起上诉,若失败,还能继续向联邦法院上诉,这个过程可长可短,既可能是18个月,也可能真的长达5年,甚至不止5年——因为即使联邦法院上诉也失败,高山也很可能以“受到*”为由提起政治难民申请,从而把漫长的法律程序从头再走一遍。
不过在某种程度上,遣返高山的难度的确大于赖昌星,因为后者系持香港身份证入境且合法签证到期,在法理上遣返只是个时间问题;而前者却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得了永久居住权,至少在2009年12月29日前他都有“正当理由”呆在加拿大,如果遣返,就必须首先取消他这个“合法”身份,这本身就增加了难度,何况如前所述,即使成功也仍会被拖延很久。正引如此赖昌星才不无眼红地说“他(高山)有身份,我没身份,所以他比我走运。”
自中国政府加强对贪官打击力度以来,贪官们也变得越来越狡猾。即以高山为例,他早在5年前就瞒天过海,让妻、女“合法出国”,甚至自己在公职尚未解除情况下偷偷办妥移民,并卡在移民有效期最后一天赴加,登机前一天还正常上班并请“病假”获准,告诉不止一人“要做手术”,甚至一直开着手机,让大家误以为他仍在国内;到加后他深居简出,生活俭朴低调,据警方调查,他入境时家庭存款有40000多加币,被拘捕时只有10000多,三次购房,价格最高的不过789000加币,最低仅527500,目前所住北温城市屋估价528000,仅为中等水准住宅,且有30多万系银行贷款。
高山本人无工作,在社区英语学校学英文;其妻则在某儿童中心上班,年薪33000加币,一家三口仅共用一个邮箱,甚至代步的马自达轿车也并非名下财产,如此“低调俭朴”,一般人很难想象他竟是个涉嫌贪污10亿人民币的贪官。
值得注意的是,其妻李雪英文娴熟,对当地社会、法律均熟悉,也很善于诱导传媒和有关机关的思维、判断,警方指控高山试图逃往渥太华,她却解释为“高山看了《环球邮报》有关自己被中国指控的报道感到心理压力很大,因此自己建议他出去散心”,而高山并未上火车,结果这条本来有利于检控方的证据最后竟成了高山获释的关键。此外,她在高山获释时当众与之拥抱,及向《明报》宣称自己直到3个月前才了解高山被控贪污等,无不显露其心计和准备工夫。
从目前来看,他们的这些努力并不足以取信外界。尽管任立三反复声称高山在移民材料上隐瞒公职是“疏忽遗漏”,但一个长期从事金融负责工作的成年人居然会“遗漏”自己的现职,显然难以自圆其说,据当地华人报纸《世界日报》报道,加拿大多元文化交流基金会秘书长金晓波、北美中文网执行长张佳鑫等当地知名华人都表示,高山事件如不能妥善解决,将损害华人移民在当地的形象,本地一般华人移民对此更普遍表示不满,当地几大华人网站近日来相关讨论热烈,许多人对贪官纷纷涌入加拿大导致房价飙升感到气愤和无奈,并普遍不相信高山妻子和代理人的辩解。
问题的关键在于加拿大方。由于移民政策漏洞较多、司法效率不高,加拿大近年来成为“贪官乐园”,不但是中国贪官外逃最集中的三个国家之一,且多年来被引渡回国、受到惩处者几近于无,让大小贪官有恃无恐。
原本由于司法差异的分歧,如加方认为不能在资格认定前引渡难民、不能引渡可能被处死的罪犯等所导致的遣返、引渡难题,通过谈判并不难达致谅解,但自保守党政府上台以来,加中关系出现较多不和谐音,给原本就困难重重的双边引渡、遣返协议制造了更多障碍。
和美国全部封存赃款并退还受害国不同,加政府一直希望根据有关国际法惯例达成“赃款分割协议”,分沾一部分赃款,以贴补因疲于应付繁琐而众多的跟贪官有关的司法程序所耗资金;由于加拿**律的特点,只要司法程序不告终,就不能遣返,一些贪官唯恐末日将至,不惜血本请律师、打官司,一些人觉得有利可图,也站在了遣返的对立面。
当然,“贪官乐园”名声并不好听,赖昌星案等的旷日持久、劳民伤财,加各界抱怨声日益高涨,去年加“城市电视台”专题连线讨论,大多数参与者都呼吁政府应在遣返贪官问题上采取更积极的态度,并认为在“赃款分隔协议”上扯皮不够体面,因为这些赃款都贪污自中国民众,理应物归原主。
必须看到的是,加成为贪官乐园更多源于体制疏漏,不仅中国贪官,其它各国的贪官、犯罪分子甚至恐怖分子也常利用此疏漏混入加拿大,然后利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宽松机制进入美国,“911”之后美国就曾宣称,许多基地分子利用加拿大作跳板转入美国境内,前不久美国收紧美加边境检查,令加全国掀起补办护照狂潮,加在移民和边境控制上的漏洞难辞其咎。上述种种都表明,补上机制漏洞,让贪官和其它越境潜逃的犯罪分子得到应有惩处,不仅对中国这样的受害国有利,也同样对加拿大有百利而无一害。
此次高山案件中,加警方态度较为积极,不但及时向中国警方通报情况,而且在判定高山可能脱逃时采取了果断措施,在提交给irb的证词中也明确指认高山等为“犯罪集团成员”;而加政府对此则态度暧i,加拿大移民部负责出入境事务发言人安德森23日曾对cbc电台表示,高山被拘捕“和中国警方通缉令无关”。
尽管由于体制差异,加拿大司法独立,政府不能对高山遣返裁决施加直接影响,但其态度和倾向,无疑将对案件的进展、效率和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目前看来,第一个标尺就是3月6日的判决结果,我们不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