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意渐浓,丝丝微凉的寒意袭人而来。当东方泛起一层薄薄的鱼肚白的时候,宋妍就已经醒了。她虽然一向都有早起的习惯,但这一次却是被窗外某种声音吵醒的。

    宋妍轻轻推开窗子,从窗口望出去,外面是一座很小很小的庭院,与她家里的庭院相比起来,这里只是一隅而已。江南飞龙堡富甲一方,田地甚广,据说仅仅是飞龙堡的府邸,从大门走到后花园都要花上半天的工夫。

    宋妍是个热爱生命、喜欢自然的女孩子,并不是那种张扬任性的刁蛮大小姐,很懂得享受生活的乐趣。她不喜欢抛头露面,不喜欢恃娇取宠,更不喜欢动不动就拔剑杀人,她只喜欢静静地聆听故事和感受生活。

    在家里,她自己拥有一座三层的小阁楼,一片不小的庭院。那是她一个人的天地,每天清晨醒来后,她都会先去小花园里练剑、读书,然后为自己亲手种植的花草树木浇水裁剪。眼前的这个小院子里,虽然也有花有草,却只是一些很普通、在路边或者在田野上、荒岭上都能随处遇见的植物,与她自己所种植的相比,简直就成了残花败柳。

    唯一让宋妍感到开心的就是院子中央的那株梧桐树。这株梧桐树枝干很粗,枝叶虬结,一个人是无法环抱过来的,在春天,它也许充满了葱郁的绿色生命,但此刻,却在秋风的吹拂下,木叶萧萧,几片枯黄的落叶在秋风中不断飞旋,飘飘荡荡,也不知盘旋了多少个圈,终于落在地上。

    宋妍心里忽然有些惆怅,又有些失落。这些飘落的叶子,它们来过这世界,却又匆匆离去,生命虽然短暂,过程却是如此完美。人生呢?人生没有完美可言,有欢笑就有泪水,有快乐就有悲哀……

    吵醒她的那种声音忽又响起,原来竟是一只不知名的小鸟。小鸟不停地在枝丫上跳跃,叶子上的露珠随着小鸟清亮而娇脆的鸣叫声点点滴落。

    他是不是也已经醒来?宋妍忽然没来由地想起了叶逸秋,脸上不知不觉地又泛起两片红潮,心里总有一种非常奇特的感觉,是甜蜜,也是好奇。对于这个充满了魅力的神秘过客,她心里总有太多的“为什么”。

    宋妍转身奔出客房,就像窗外梧桐树上的那只小鸟般欢快,飞奔到隔壁,轻轻敲打着紧闭的房门。门应声而开,叶逸秋身子就像是一支冰冷的标枪,笔直地站在那里。

    “你醒了!”宋妍心头“扑通”、“扑通”地乱跳,看了看叶逸秋头上的那顶斗笠,“今天也许是个好天气,太阳一定很温和,你也许并不需要这个东西。”

    “斗笠并不一定是用来遮挡阳光的。”叶逸秋忽然伸手将斗笠拉得更低了些。

    “那么它还可以做什么?”宋妍仿佛已经习惯了他的冷漠。

    叶逸秋漫不经意地哼了一声,似乎不想回答这个无聊的问题,悠悠道:“兔子们一定已经来了,你想不想吃烤兔子肉?”

    “烤兔子肉?我还以为你从来都不会说笑话……”宋妍掩口娇笑道。

    “这不是笑话。”

    “可是从你嘴里说出来就变成了笑话。”宋妍叹口气道,“你原来并不是那种冷漠、不苟言笑的木头人,何必总是故意装出一副冷冰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叶逸秋笑了笑,没有说话。他当然知道和女人驳嘴的男人既不聪明又不理智,女人永远都有她自己的理由和方式去驳倒男人的每一句话和每一种看法,在这个时候,如果男人要想耳根清净,最好的办法就是三缄其口。

    “你实在应该多笑一笑的……”

    这些话,为什么如此熟悉?叶逸秋心头一震,忽然想起了欧阳情,她岂非也说过同样的话?他轻轻叹了口气,大步走出屋子,把宋妍甩在身后。

    “你能不能等等?”宋妍苦笑道。

    “不能。”叶逸秋脚步不停。

    “你可以等兔子,为什么就不能等等我?”

    “我不等你,难道你就不能自己跟上来?”叶逸秋的身影已消失在走廊的尽头,声音轻轻飘来,“兔子已经来了,农夫当然不能坐在家里等着他们自己送上门来。”

    秋风乍起,拂来一片清新的秋色。

    这个时候,酒池镇里的所有店铺都已开门揖客,陈家老店挂得高高的青色酒旆子不住地随风飞舞,猎猎作响。

    陈掌柜今天换了一套崭新、华丽的衣服,修饰整洁,脸上挂满了笑容,坐在阳光柔和的一个角落,心情非常愉快。他不是江湖中人,却见过不少江湖风浪,就好像昨晚生的事情,绝对是惊心动魄的。他只是个生意人,做生意的人都明白,和气则生财,做生意的地方虽然死了几个人,难免沾上了些许晦气,但银子却可以抹灭这一切。

    陈掌柜今年已经四十八岁了,再过两年,便是知天命的岁数,因为先天的缺陷,让他失去了男人最正常的生活,他活着,早已失去了意义,唯一能打动他的就只有银子。

    一个自卑的男人一旦有了银子,往往都会变得很自信、很充实,因为他已经有了一个可以让自己抬起头来的最充分的理由。当那个既漂亮又可爱的宋大小姐随手就给了他好几片金叶子的时候,就算这里再死几个人,他也绝不会反对的。

    现在这里当然已经没有死人,却已经坐满了十几个形形色色的客人。

    陈家老店的陈年老酒在这附近一带一直极享盛誉,其酒之醇,其味之香远非同行可比,但让许多人热血沸腾的却并不仅仅只是这陈年老酒。

    这世上,总有许多东西可以让人感到振奋和快乐的,金钱和女人,名利和荣誉,无疑是最能打动人心的东西。除了这些,当然还有很多、很多,譬如故事。

    故事也有很多种,有爱情的荡气回肠、生死缠绵,有友谊的侠骨丹心、义无反顾,但更能让天下英雄大呼过瘾的却莫过于听到别人的英雄事迹。像岳飞誓死抗金,精忠报国,像大少爷韩彻除魔卫道,维护和平……这些英雄们的故事至今为人津津乐道,百听不厌,只恨自己生不逢时,不能亲眼一睹英雄风采。

    品尝着美酒,聆听着故事,岂非已是人生乐最令人热血澎湃的事?

    叶逸秋和宋妍走进来的时候,故事已经开始,每个人都在聚精会神地听着故事,竟没有人觉他们的到来,二人挑了个最阴暗的角落坐下,绝不交谈。

    讲故事的人是江湖上著名的万事通,“卜仙”胡来。谁都知道,“卜仙”虽名为胡来,其实做任何事都绝不胡来,尤其是打听消息的手段,如果他不敢妄称第二,就绝不会有人自诩第一。他所知道的东西,绝非道听途不可能是由他自己的一张巧嘴杜撰出来的。

    “各位行走于江湖,也非一朝一夕之事了,但不知各位是否知道,当今江湖上名头最响的是谁?”胡来右手举着酒杯,左手放在桌面上,五指弓起,轻轻敲打着。

    围坐在他身边的十几位江湖豪客都知道,故事已入正题,于是喝酒的放下了酒杯,吃饭的放下了竹箸,一时间,店里哑雀无声。

    “当今江湖,名气最大的非杀手‘一刀两断’任我杀莫属,据说此人出道不过一年,就已做出几桩轰动江湖的大事,仅是他‘一刀两断’的名号,就已足够吓破别人的胆子了。”一个年约四十的紫脸汉子道。

    这一开口,便有几个人随声附和,议论纷纷。

    “嗯!不是他还能有谁?”胡来左手不轻不重地拍了拍桌子,一口倾尽杯中老酒,“当年韩大少一刀风流,名传天下,自从他退出江湖、不问世事之后,放眼天下,也只有任我杀这人方可与他相互媲美而已。”

    “韩大少乃是一代奇侠,任我杀却只不过是一个以杀人为职业的杀手,这两人岂能相提并论?”一个面目俊朗的锦衣文士皱眉道。

    “大侠怎么了?杀手又如何?各位想必都知道任我杀这个人,可是了解他的人又有几个?”胡来“嘿嘿”笑道。

    众人交头接耳,低声谈论。他们虽然都听说过任我杀这个人,却未必每个人都见过任我杀,这“了解”二字从何说起?

    “胡先生,对于此人,江湖上众说纷芸,只是传闻毕竟只是传闻,不可深信,像我等这些只懂瞎起哄的无知之辈,是永远也不可能学到胡先生博学之万一的。”一个雪袍老人洪声笑道。

    千穿万穿,马屁却是永远都不穿的。这句话说得恰到好处,胡来似乎大为受用,微笑道:“在许多人看来,任我杀也许就只是个杀手,一个杀人的人,往往都是冷酷无情的,但绝对没有人能够否认,他是个好朋友,是个重情义的热血男儿,是个顶天立地的英雄好汉。为了朋友,义无反顾,舍其小我而全其大义,为他人所不敢为、不能为,谁敢说此人虽非大侠,其行径却也正是大侠风范?”

    他说的兴起,接连喝了三杯老酒,说道:“任我杀第一次大闹苦水镇,诛杀‘玉面魔鬼’龙少云,为金陵铲除一恶,人人称快;第二次大闹苦水镇,与江湖四对奇异夫妻之一的‘天残地缺’这两个老怪物生死对决,仅是这份勇气,和这种奋不顾身的道义,就绝非寻常人所能办到。而后他又战败‘狂人魔女’之子川岛二郎,这些事都曾经轰动一时,江湖上的朋友没听说过的,那简直就是耳朵聋了,眼睛瞎了。”

    胡来歇了口气,双目环顾,喝了杯酒,缓缓又道:“我今天要说的,是任我杀的另一桩英雄行为。此事甚为隐密,而且牵涉极大,知道的人只怕就不多了。各位可曾听说过这么样的一个女人?她可以在不经意挥一挥衣袖间,不为什么而杀死一个人;也可以在迷人的一颦一笑间,让男人欲生欲死,蚀骨**,不知归路。”

    “这个女人,岂非正是魔女与仙子的结合?”众人骇然变色,有人惊声低呼。

    “她本来就是这样一个女人。”

    “她是谁?”

    “紫罗兰夫人。”提起这个女人,胡来竟似心有余悸,好像“紫罗兰夫人”这个名字是永恒的咒语,随时随地都能让人疯狂着魔,令人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原来是她!”雪袍老人不由得长出一口气,“据说任我杀得罪了这个女人,曾经有人在华山附近见过任我杀一次,此后便音迅全无,莫非他已经死在这个女人手里了么?”

    “紫罗兰夫人武功已入化境,神鬼莫测,叱咤风云,纵然是韩大少重出江湖,也未必是她的对手。这九个多月来,任我杀销声匿迹,只怕是早已尸骨无存,化为一捧黄土。”说话的人身材高大魁梧,声音有些低沉,一张略显苍白的脸竟似毫无生气,但眉目之间,却始终荡漾着温和的笑意,纵然是在闭口不语时,也是笑容可掬。

    看见这个人,宋妍忽然低声“啊”地叫了出来,急忙垂下螓,再也不望这人一眼。

    “你是不是认识这个人?”叶逸秋觉到了她的异样,低声问道。

    “嗯!”宋妍点头轻声道,“他叫卓不凡,是我二叔的好朋友,没想到他居然也到了这里。”

    叶逸秋忍不住看了卓不凡一眼,再不说话,慢慢地喝着老酒。

    “错,大错特错。”胡来拍案大声道,“任我杀是何等的英雄,岂会死在一个女人手里?这世上,决没有人可以杀死他。”

    “决没有人?”雪袍老人冷笑一声,抢着道,“胡先生说这话,只怕有些武断了。”

    “就算有,也只有一人而已!”胡来沉吟着道,“这个人,就是他自己。”

    众人愕然,有人哄然大笑,有人摇头不语,有人冷哼不屑。

    “唯一能够杀死任我杀的人居然就是他自己?胡先生莫非在说笑话?”卓不凡脸上笑意依然,声音却充满了讥屑之意。

    “这不是笑话。”胡来丝毫不以为轩,凛然正色道,“我的意思,就是说任我杀并没有死在紫罗兰夫人手里。”

    “那么他的人呢?他究竟在哪里?”雪袍老人问道。

    “其中隐情曲折离奇,出人意料,荡气回肠,可歌可泣。”胡来狠狠地灌了一大口老酒,长叹道,“总而言之,一言难尽,一言难尽啊!”

    “胡先生难道不能不卖关子,直接了当地说出来?”紫脸汉子跺脚急声说道。

    “嘿嘿……”胡来得意地干笑一声,“当日任我杀闯入死亡谷,独力破三关,尤其是在四柱香内就大破‘英雄冢’,直如置身于千军万马中取敌人之级,这份胆识,这份豪气,嘿嘿……真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死亡谷本是紫罗兰夫人的根据地所在,顾名思义,这是个步步危险、有去无回,充满了死亡气味的地方。据说那里看不见天,也看不见地,飞鸟不渡,人迹罕至。紫罗兰夫人觉得任我杀实在是个人间奇男子,心生爱慕,有意以身相许,与他共结连理……”

    “紫罗兰夫人居然想嫁给自己的敌人?”雪袍老人微微一怔,失笑道,“荒谬,荒谬至极!”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也!毫无疑问,任我杀便是这种人。试问天下,哪有男人不敬佩英雄?哪有女人不爱慕英雄?”胡来一拍大腿,老脸竟也露出倾慕之色,“紫罗兰夫人绞尽脑汁,施展百般技巧,引诱任我杀,甚至不惜以自己毕生之所有作为交易条件,任我杀却始终未为所动。紫罗兰夫人江郎才尽,无计可施,决定亲手将任我杀除去。自古以来,正邪不能两立。这二人之间,决斗誓在必行,只是这一战,却是为了正义而战,为了武林和平而战。”

    “这一战,结果究竟如何?”雪袍老人迫不及待地问道。

    “结果不问可知,自然是任我杀一刀斩断了紫罗兰夫人的腰。这一战,任我杀赢得实在侥幸,只因普天之下,的确已没有人可以杀死紫罗兰夫人。”

    “可是任我杀却做到了,他是怎么做到的?”

    “不知道,可是他就是做到了。”胡来脸上露出一丝微笑,却又随即隐去,长叹道,“一举成名天下知。这一战,本已成就了他一世英名,但人生总有许多不完美,一个人要想成功,总难免要付出一些代价。任我杀赢得了胜利,却也因此而失去了心爱的女人。”

    “既是英雄,何愁没有美人投怀送抱?”

    “但是这个女人却不同,她可以给任我杀的东西,别的女人是绝对给不了的,譬如信心,或者……真正的幸福。若非是她,任我杀也不至于沦落为杀手,但也正是因为她,任我杀才能成为英雄,当然,任我杀的失踪,也与这个女人有关。”

    英雄难过女人关。为什么自古以来,每个英雄都难以逃脱这般的宿命?一时之间,有人在叹息,有人陷入了沉思……

    阳光温柔得就像是情人的手,覆盖住了大地阴暗的忧伤;微凉的秋风就像是情人的呼吸,吹送来一阵又一阵甜蜜的芳香。

    宋妍已经醉了,醉倒在秋的气息中,醉倒在任我杀的故事里。

    女人天生爱做梦,尤其是情窦初开的怀春少女。在梦里,她们总能遇见一个令人心仪的男子。这个男子不一定家财万贯,一掷千金,也不一定风流潇洒,温文尔雅,却一定是个重情义、守诺言、仗剑狂歌的热血英雄。

    宋妍忍不住偷偷看了叶逸秋一眼,见他只是低头慢慢地喝着酒,对任我杀的故事竟似无动于衷,不由得暗暗叹了口气。这个神秘的过客看来就像一个酒鬼,整天酒不离手,当然不可能是个像任我杀那般的英雄。

    任我杀是个梦,也许是天下女人共同的一个梦,可惜这个梦,毕竟太遥远、太朦胧,像天边的月,像水中的花,一切都可望而不可即。

    微风拂起,一片枯黄的叶子悄然飘来,很快又从宋妍叹息的目光里像一个梦般飘然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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