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江南在梦里,梦里又飞花。江南梦,如星光般朦胧,浪子的悲伤和游子的离愁,却如江南的烟雨般绸缪。

    “重湖叠翠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羌管弄晴,菱歌泛夜,嘻嘻钓叟莲娃。千骑拥高牙,乘醉听萧鼓,吟赏烟霞。异日图将好景,归去凤池夸。”

    这是柳永柳屯田的词,据《钱塘遗事》中记载,孙何督师钱塘时,柳屯田作这《望海潮》赠之,却被金主完颜亮无意窥视,于是特意令画工至江南绘《风物图》进呈,在上面题诗曰:“移兵百万西湖上,立马吴山第一峰。”据说这就是金兵入侵江南的主要原因。

    这是一美丽的词,传颂千古,醉倒世间几多人?江南本如梦,有剪不断的相思,也有挥不去的思念,谁能不忆江南?

    江畔杨柳依稀,青石小巷斑驳。

    “飞龙镇”是个古老的小镇,三百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荒芜的废墟,随着江南武林四大世家之一的“飞龙堡”的崛起,“飞龙镇”也因此而诞生,经过几许风雨的侵蚀,和物换星移的变迁,时至今日,俨然已成小有名气的小城市。

    有风,有阳光。风是柔和的,阳光,也是柔和的,轻轻地抚摸着大地,就像是情人的手在他的情人的丝上摩挲。在如此温柔暖和的阳光下,这世间好像也变得得很美丽、很洁净,绝没有人会在这般的阳光下,做出一些肮脏而邪恶的事情。如果是你,你喜不喜欢阳光?喜不喜欢阳光带来的和平?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秋风渐起,秋意正浓,小桥的那端,有人踏歌而来。

    这人的步伐很轻,也很快,他的腰挺得很直,宽大的黑色斗篷迎风敞开,露出腰间一截剑柄。剑柄陈旧而古老,却又极其光滑。他头戴一顶宽大的斗笠,斗笠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个面孔,只微微露出一小截挺拔的鼻尖,和两片薄薄的嘴唇。他还很年青,浑身都散出一种冷漠的神采,但这份冷漠却无法掩盖他青春的气息。

    这人行走的时候,除了两只脚在运动外,其余所有的关节,仿佛完全都处于休息状态,似乎绝不会浪费多余的东西,包括力气。

    这人很快就走过了小桥,小桥的这端,是一条繁华的街道。街道上,卖小吃的,卖胭脂水粉的,卖鲜荷绿叶的……各种各样的小贩要么大声吆喝,要么笑容可掬,竭尽所能地招揽着来来往往的人们。

    这人突然摇了摇头,歌声戛然而止,仿佛有些厌恶这闹市的气氛和味道。宁静而致远,淡泊以明志。他是个非常喜欢宁静的人,也喜欢思考和回忆。无论什么时候,他都会要求自己保持一个清醒、冷静的头脑,糊里糊涂的做人实在无聊。

    回忆,是一种很美好的东西,譬如朋友,譬如酒。朋友和酒本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却常常有一种密切的关系。酒逢知己千杯少,也许就是这个道理。

    江南并没有他的朋友,却有酒,还有回忆。

    这人忽然停下了脚步,因为他看见一双明亮的眼睛正在盯着他看。这双眼睛扑闪扑闪的,就像是秋夜里的流萤,很漂亮,很动人。这是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身材瘦小而单薄,脑后梳着两条长长的小辫子,小脸虽然像没有浇过水的菜一样地黄,却很标致可爱。她的身上只穿着一件陈旧的小白褂,至少已有二十多个大大小小的补丁,却相当洁净。她的手里,拿着三个颜色并不漂亮但手工精致的风筝,一个燕子,一个蝴蝶,还有一个是龙。秋高气爽,正是儿童放风筝的好时节。但这种游戏却仿佛并不是像她这种小女孩玩的,她一个人也不能同时放飞三个风筝。

    这人慢慢俯下身子,轻声道:“小妹妹,你是不是想要我帮你放风筝?”

    小女孩抿着嘴,摇摇头,却不说话。

    “莫非你这风筝是拿来卖的?”

    “嗯!大哥哥你买一个”小女孩点了点头,怯生生地好不惹人爱怜。

    “我不喜欢放风筝。”这人轻轻叹了口气。他小时候是个孤儿,童年都是在苦难和流离中渡过的,在那些充满了血和泪的日子里,放风筝这种游戏,对于他是种奢求。

    小女孩似乎有些急了,美丽的眼睛里已微微泛起泪光,小声说道:“大哥哥,你就买一个好不好?这些风筝,是我娘花了一个晚上才做好的……”

    “好,我买,”这人微微一怔,叹了口气,“你卖多少钱一个?”

    “三个风筝才卖一文钱,不过我有了这一文钱,就可以买十个大肉包子回家了。”

    “十个大肉包子?”这人皱着眉,有些不解。

    小女孩忽然笑了笑:“我娘吃了包子,就不会饿到晕倒,才会有力气继续做风筝,卖了风筝,就有钱给我爹治病……”

    她喋喋不休地说着,这人也在全神贯注地听着,心里却已隐隐作痛。

    在每个人的一生里,记忆最深刻的也许就是自己的童年,这小女孩也真可怜。这人轻轻叹息着,从怀里摸出一绽银子,轻轻塞进小女孩的小手里,轻声说:“小妹妹,我不要你的风筝,这银子你拿回去,买点吃的,然后赶快找大夫给你爹治病。”

    那小女孩突然一怔,拿着银子,茫然不知所措。

    这人笑了笑,站起身子缓步而行。

    “大哥哥,这三个风筝才卖一文钱,这银子太多了。”小女孩很快就追了上来,一边跑一边大声叫喊。

    “不多,只是十两纹银而已。”这人回头淡淡一笑。

    “不,我娘说的,做人要厚道,诚实守信,小孩子更不可以占别人的便宜。”小女孩的眼神诚恳而真实,表情非常天真,“大哥哥,你等我一下,我先去买十个大肉包子,然后把多余的银子还给你。”

    这人还没有回答,她已飞快地跑开了。

    在这个人情淡薄、铜臭纷飞的人世间,居然还有如此诚实的孩子,真是难能可贵。这人暗然失笑。当他的目光追随着小女孩辫子飞扬的背影而去的时候,脸上却突然变了颜色。

    “得得”之声不绝,一阵马蹄声疾起,一骑快马绝尘而来。这骑来得好快,追风掣电,撞倒街中央一个卖胭脂水粉的小摊子,又绊倒一块江南小吃的牌幌子,然后又从卖瓷器娃娃的案头一跃而过,片刻间就已到了包子铺。

    “路人闪开,这马疯了……”马上那名骑士大声呼叫。

    所有的人都在惊慌中纷纷闪避,那包子铺的老板也顾不得那几笼热气腾腾的包子了,慌慌张张地夺路奔跑,那小女孩却似已被吓呆了,竟硬生生地被钉在那里,动也不能动。

    那名骑士也被惊呆了,大声叫道:“危险!小姑娘快快闪开啊……”

    他拼命勒紧手中缰绳,那匹马却似真的疯了一般,全力狂奔,铁蹄高高扬起,转眼间便将把那小女孩踏成肉浆。路人齐声惊呼,胆子小一点的妇孺甚至已转过头去闭上了双眼,不忍心看这惨绝人寰、血淋淋的一幕。

    那名骑士脸色也已变得毫无血色,虽想用尽全力别转马头,改变马匹前奔的方向,但一切都已来不及了。

    就在这千钧一之际,人群中一道黑色的影子突然闪电般飞掠而起,竟似比那骑快马更快几分。黑影犹在空中,另一道乌黑的影子已如流星般飞过——是剑光!

    淡淡的剑光倏地消失!那匹了疯狂奔的快马突然像一座大山般重重砸倒在地,不住出哀痛的嘶叫,全身抽搐,片刻间已气绝身忙一股腥红的鲜血从马颈之处狂涌而出,刹时染红了青石板街道。

    那名骑士整个身子都被抛得高高飞起,重重地砸在街边一个摆卖干菜的小摊子上。他很快就爬了起来,快步奔向那小女孩。小女孩的手里依然拿着风筝,整个人都依偎在一个头顶斗笠的年轻人怀里,犹自惊魂未定。

    这是怎么回事?是这人一剑刺穿了马的喉咙吗?他的剑却似乎连动都没有动过。这人好快的身手,好快的剑。无论如何,令人惨不忍睹的一幕总算没有生。

    那骑士长长吐出一口气,只觉手脚冰凉,一颗心“怦怦”地跳得厉害,拱了拱手,缓缓道:“多谢这位大侠出手相助,否则……否则这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你可知道你刚才差一点就要了这位小妹妹的命?”这人的声音冷的就像是冬夜里的风雪。

    “是……是……在下这匹坐骑突然了疯,控制不住,所以……所以……”那骑士连大气都不敢出,诚惶诚恐地陪着笑,“幸好没酿成大祸,伤人性命。”

    “既然是一匹疯马,为何还要跑到这里来?”

    “这匹马本是西域良种,在下以重金购得,不知这马野性难驯,只是想试一试它的脚力,却没想到……”那骑士讪讪一笑,用手搔头,表情相当尴尬。

    这人大手一挥,冷笑道:“西域良种?区区一匹畜牲又怎比得上一条人命重要?人命关天,若是殃及无辜,你如何担当?是否一命抵一命?”

    那骑士的冷汗不断从额头一滴一滴地滚落下来,唯唯诺诺,再也不敢多言。

    这人也不再理他,俯身对那小女孩轻声道:“小妹妹,现在没事了,快点回家去,别让你爹和娘担心。”

    小女孩睁大了双眼,茫然点了点头,却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此事因在下一时疏忽而起,当然应由在下承担起一切责任。”那骑士抢着道。

    “你打算怎么做?”

    “这位小姑娘就由在下来护送她回家吧,在下一定会好好安顿她的一切。”

    这人抬目看了那骑士一眼,见他满脸充满愧疚之色,目光诚恳,于是点了点头,再不说话,起身就走。

    “大侠请留步。”那骑士大声叫道。

    “你还有什么话要说?”这人脚步不停,头也不回。

    “大侠尊姓大名?今日得你出手相助,日后必然相报。”

    “不必。”

    那骑士似乎有些急了,大声道:“大侠莫非连名字都不肯留下么?”

    这人沉吟半晌,轻轻叹了口气,终于说道:“燕重衣。”

    那骑士显然吃了一惊,睁大了眼睛,失声道:“‘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

    竹叶青清冽香醇,入口平淡,后劲却极强,燕重衣平时最喜欢喝的就是这种烈酒。一口气喝了五斤窖藏了至少八年的竹叶青,此刻,他仿佛已微有酒意,却依然不肯放下手中的酒杯。

    他今天的心情实在好极了,每个人做了一件好事,都会很开心的,尤其是他这种人。他是杀手,杀手唯一要做的事,通常都是杀人,救人的时候却是少之又少。可是他今天居然就救了一个小女孩的性命,这比他杀了十个无恶不作的高手更令他开心。

    儿须有名,酒须醉;人生得意,须尽欢。

    他已忘记这个歌者的名字,却一直深深地记着这一歌。

    “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在江湖上绝对是个非常有名的人,就像“一刀两断”任我杀一样,你可以没见过这个人,但一定听说过他的名字,听说过他的故事。

    现在,燕重衣对自己非常满意,尤其是他的剑。那一次,他虽然化解了川岛二郎的“绝杀一刀”,脏腑却也受到重创,整整休息了七个月零八天,他的功力才完全复原。这一次,是他第一次试剑,一剑就刺穿了那匹疯马的喉咙,他的剑依然很快,很准,就像从前一样,一样充满了自信。

    燕重衣忽然轻轻地笑了起来,心里不由得想起了一个人。一年多以前,准确地来说,应该是去年的清明,还是江南,杏花飘香,烟雨朦胧。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这是家喻户晓的诗,几乎连垂髫童子都能吟哦几句,所以每个地方也几乎都有“杏花村”。叫做“杏花村”的地方通常都有酒,酒是泸州大曲,他一口气就喝了至少六斤。一个人喝酒实在太闷了一些,幸好这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个可以和他一起分享美酒的人。

    这是个年纪比他更小的少年,他的身上至少有二十几道伤口,身上一袭白衣已被鲜血染红,但是他的身子依然挺得笔直,一步一步沉稳而坚定地走来。

    他们有很多惊人的相似之处,同样倔强,同样自信,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是以杀人为职业的杀手。他们很快就成了朋友,后来,他们又成了兄弟。这个少年,就是任我杀。

    任我杀,你现在在何处?

    他和任我杀已经整离别了九个月零十八天,这九个多月以来,任我杀就像是空气一样消失了,全无踪迹,他再未听说过关于任我杀的故事。

    想起朋友,他只感到全身都在热,热血沸腾。他大口饮尽杯中酒,倏地长身而起,大声道:“小二,结帐。”

    “大爷这就要走了么?如果大爷高兴,再喝上三天三夜也无所谓。”店小二快步走来,满脸都是谄媚的微笑。

    “你是不是觉得我像是个酒鬼?”燕重衣忍不住觉得有些好笑。

    店小二居然没有否认,点头哈腰道:“小人的确从未见过像大爷这么会喝酒的人。”

    “我身上就只有够喝这么多酒的银子,再喝下去……”燕重衣看了他一眼,悠悠道,“只怕就要打秋风了,难道你愿意让我白吃白喝?”

    店小二的脸上笑意更浓,摇头道:“大爷尽管放心,就算你把小店的酒全都喝光了,也不会有人撵你走的。”

    “就算你的店给我喝垮了,你也不会赶走?”

    “大爷放心,这店说什么也不会垮的。刚才已经有人代大爷付过帐了,而且还交待过小人,只要大爷你还能继续喝,不管多少,这帐都算他的。”

    “什么人?”燕重衣皱起了眉头。

    “一个女人。”

    “一个女人?什么样的女人?”燕重衣似乎生起了极大的兴趣。

    “一个很美、很年轻的女孩子,难道大爷也想不起在这里是不是还有朋友?”店小二讨好地说。

    “我在这里没有朋友,我从来都不和女人做朋友的。她说了些什么?”

    “她说……大爷你是她的朋友,像她那种漂亮的女孩子,谁都喜欢和她做朋友的。”

    “她为什么要替我付帐?”燕重衣的脸色越来越阴郁。

    店小二耸了耸肩,两手一摊,做出一个不知道的动作。

    “你知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

    “大爷想要见她?”

    “如果有人无故为你付了酒钱,你却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你会怎么做?”

    “当然会把这个人找出来,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连你都是如此,又何况是别人?”

    店小二笑了笑道:“那位姑娘还留下一句话,她说大爷如果想要见她的话,可以去‘快乐楼’,到了那里,自然就会有人带你去见她了。”

    “‘快乐楼’?”燕重衣又皱起了眉头,“那是什么地方?”

    店小二伸出油腻腻的左手,用脏得亮的衣袖抹了一把嘴,笑道:“‘快乐楼’是有钱的大爷们去的地方,那里不仅可以一掷千金地豪赌,还有很多漂亮的姑娘。”

    “原来只是烟花之地。”燕重衣忍不住一声冷笑。

    店小二摇头道:“那地方和青楼可是大有分别,因为它的老板可不是个普通的生意人。”

    “那么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瞧大爷这副行头,想必也是江湖中人,一定也听说过‘飞龙堡’吧?”

    “‘飞龙堡’是江南武林四大世家之一,没有听说过的人不是傻子就是聋子。”

    “‘快乐楼’的老板就是‘飞龙堡’堡主宋飞扬。”

    燕重衣微微一怔,皱眉道:“是那位人称‘江南大侠’的宋飞扬?”

    “‘江南大侠’宋飞扬只有一个,不是他还有谁?”

    “‘江南大侠’不是已经失踪了多年吗?什么时候又回来了?”提起宋飞扬这个人,燕重衣显然有些意外。

    “这问题,小人就没办法回答大爷了。”店小二摇摇头,似乎不想再讨论这个问题。

    “‘快乐楼’在什么地方?”

    “大爷出门向右直走,十字路口向左转,然后转入右边第一个巷口,再前行八十尺左右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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