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美食?!战斗

    “那还好,在这方面我是进士及第,状元之才。”这不是自夸,这儿的秀才们,宁采臣相信有一半以上是从未亲手做过饭的。

    这使得他有了极大的优越感,这优越感是君子远庖厨的古人绝对无法理解的。

    不过“进士及第、状元之才”,这样的口语显然惹动了某人。

    “哦?那一会儿可要与仙芝多喝上两杯。”应付了一圈会场,茅士学再度转回到宁采臣这来,正好听到了宁采臣的豪言壮语。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如果是以前,宁采臣绝不相信茅士学只是会邀自己吃酒就算了的。这人果然变了。“好!到时一定要和茅兄多喝几杯。”

    华灯初上,县学内亮如白昼,皎洁的月光倒影于杯盏之间,真是不邀月自来。觥筹交错间,气氛一下子热闹起来。

    没有去细数有多少桌。对于这些未来可能会成为自己女婿的学子们,大宋商家们是绝不吝惜支出的。

    他们行商也好,走船也好,口袋中是不缺财货的。有了物质文明自然要追求精神文明,甚至社会地位。

    自家儿子,培养起来总是不太简单,就是这“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问窗外事”,他们又有几人可以做到。

    他们是商贾之后,自然也会像商贾一样,要选捷径。

    而无论是找女婿,还是找妹夫。只要成了一桩,他们自然便会水涨船高,晋身为士绅一族。

    至于商贾的身份,他们总是找得到方法隐瞒过去了。或是安在手下身上,或是安在自家某个子侄身上,怎么不行?

    到那一步,谁还真来查不成?

    真较这个真,也就是仇家了。

    美酒佳肴,一举管够。

    不过若仔细看,就会发现这酒菜总是几桌几桌的完全相同,而这几桌与那几桌相比,总会有着些许的不同。

    不细心的,只会把这看成是厨子的厨艺不同造成的。

    实际上这不过是商人间的竞争心理罢了。

    我出了钱,办了几桌,菜色怎么样,什么人吃了?

    这都是他们竞争的地方。

    若是谁家做的太差,当场便会成为笑柄。就是其女儿选中了的夫婿,也会传出岳父吝啬的传闻。

    这己不仅仅是场酒宴。是赌眼光、斗面子,还是那种一场便决定终身的时刻。

    同时也是商人们间互相了解对方性情的机会。如果在其他人都是有鱼有肉时,某位商人却是什么萝卜青菜(注:古代肉比菜贵得多),那么这个商人也便出了名,出了黑名。

    不是被认为实力不行,就是个老抠。不然又怎么会在女婿身上,也这么吝啬。

    这样的人,合伙做生意,谁不防上一手。

    不过这些与宁采臣无关,他只顾着吃,是真正的闷声发大财。

    为什么说是闷声发大财?

    如果你发现这表面上看上去的菜色,实际上却是内有乾坤,就是你也会闷声发大财。

    粉丝炖牛肉,这哪儿是粉丝,分明是鱼翅?如果不是上一世做过食材采购员,这鱼翅与粉丝,他也认不出来。

    “仙芝,你怎么光吃粉丝?多吃点牛肉,这是好东西,一会儿才有气力在小姐们面前表现。”

    看着王复好心夹来的一大块牛肉,宁采臣恨恨地一口吞了,继续吃他的“粉丝”。“我就爱这个。”

    是啊!谁不爱,面对这纯天然无污染的鲨鱼翅,他连古人是怎么捕到鲨鱼的,他都没功夫问了。

    要知道这时代可没有什么捕鲸船、捕鲨船,一切全看运气,能捕到便有。捕不到,几年没有鱼翅卖,也是正常的。所以在历史文献中,一直是到了明清,才有始吃鱼翅的说法。

    这样的东西,宋朝是没有的,不吃才是傻子。可惜鱼翅还是太少,不管饱啊!

    咦?这是什么?褐色的,一块块的。

    “这是海参。”王复小声告诉宁采臣。“是师父们用刀切成了块,要不是以前吃过一次,我也认不出。偷偷告诉你,这东西不是那么好吃。还是不要去动它的好。”

    海参你个头!不动你妹啊!这分明就是切块了的鲍鱼啊!

    鲍鱼是中国传统的名贵食材,四大海味之首。

    又一样难得的好东西啊!这东西一般生长在海底。与珍珠一样难以采集。在没有氧气设备的时代,一般都是由女子采集。

    身上只着丁字裤,一口气扎下,在水流湍急、海藻丛生的海洋下,一个不留神,往往便丢了性命。后世的郭沫若等人都有过对她们的描写。

    “海女”,这是一个古老的行业,她们是专门潜水到海底采寻鲍鱼、牡蛎及珍珠的女性。因为潜水时不用任何氧气设备,下海的又为女性,使得这一行业陡然增添了诸多传奇色彩。人们把从事这一行业的女性称为“海女”……

    当然这些是不能想的,因为想了这些,你很可能便吃不下去了。

    不过古代就这条件,从打猎到下海,就没有不危险的,就是种地,也有个天灾**。

    再说了,这世界并不是历史上记载的宋朝。这是有法术,有妖魔鬼怪的。也许人家直接捏了个避火诀呢?

    而且这东西实在是补,好吃,有嚼劲。

    看到宁采臣吃的这么美味。

    难道这东西变好吃了?

    王复尝试着夹了一块。“嗯!”不能吐,再难吃也要吃下去。说不准什么人便在盯着我的仪态,这可失分不得。

    强忍着海腥味,王复硬咽了下去。

    看得宁采臣直想笑。

    这内里乾坤,自然是内外不同。这外面可是真的海参。

    想了想,宁采臣挑出一块鲍鱼,说:“尝尝这个。”

    “嗯?”王复连连摆手。这股子海腥气,吃一个便够了,再多,他非吐了不可。

    “你尝尝,我告诉你我这个你不吃可是要后悔的。这个阴、平肝、固肾,咱们这桌就剩这一块了。”

    “你是说……”王复也不傻,立即听出了宁采臣的话中话。小心尝了一小口。“嗯?”眉头一挑,“这什么?怎么这么好吃!”

    宁采臣摇头晃脑道:“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这可不是抄的,是古书《孔子家语.六本》上的句子。

    “你是说这是鲍……”王复的声音有些大。

    “嘘。”宁采臣看看四周,大家都在杯盏交错,谈天说地,没人注意他们,才小声说:“所以说这读书真的很重要啊!”

    他傲骄啊!从一开始的只能抄习,只能减少开口的次数,来掩盖自己的古人功底。到现在他也能引用古文了,自然是件值得傲骄的事。

    知道是极品鲍鱼,王复是吃得更小心了,不断品味其中的滋味。

    “嗯-可惜了,只有这么一块。”再怎么小口品尝,终究还是吃光了。

    “还想吃?”宁采臣笑道。

    “嗯。”王复连连点头,这没什么好隐瞒的。别的不说,单是这滋阴补肾,哪个男人又不爱?就更不必说王复这种快让娘子掏干了的婚后男了。

    宁采臣神秘一说道:“走,我们去敬酒。”端着杯子,带上筷子,便杀向了第二桌。“各位同年,我先干为敬。”

    上去便是一杯。

    这喝了酒,总不能不让人家吃菜吧?所以宁采臣又混上了一桌。

    王复先是一愣,然后也冲了上去,同样是敬酒吃菜。

    宁采臣不满道:“你就不会去别桌啊!挤在一起,都少吃了一半。”

    王复尴尬笑道:“我不认识啊!对了,你吃的粉丝是不是也是什么名菜?”

    “不是,就是普通一粉丝。”只是想还他一块牛肉的人情,现在却要分掉一半的鲍鱼,宁采臣都后悔死,哪儿还会再犯。

    不过王复虽然不认识,但是他只认准一点,凡是宁采臣夹的,都是好菜。

    于是他……

    直接到宁采臣的碟中夹菜。

    一桌的好菜很快扫空,宁采臣再站起来,敬了第二杯酒,便杀向下一桌。

    这一桌人呆呆的,问道:“他谁啊?”

    来的学子太多,不可能所有人都认识宁采臣,再加上他上来没有做自我介绍,再带着王复这么个吃货,别人发呆也是正常。

    有认识的说:“他就是我们杭州的名士宁采臣。”

    是名士啊!那么奇怪点可以理解了。

    有人自以为想通了,点点头,继续做自己的事了。

    可不是所有人的都明白,只是这名士的名头太大,所以他们不敢得罪,只好指向王复说:“那他是谁?怎么去人碟中夹菜?”

    有不服气的说:“想必是个兔儿。我听说魏晋名士多是好男风的。宁公子既然成了天下名士,想必也有这个原因吧!”

    这绝对是恶意的毁谤,是嫉妒宁采臣简在帝心。

    不过其他人也并没有反驳,反而认可的点点头。

    没办法。王复的做法太恶心了,上男人的碟中夹菜吃。不怕沾上口水吗?

    噫-太恶心了。除了是兔儿爷,他们实在是想不出其他的解释。

    为了一口美食,不知不觉中成了兔儿爷。王复若是知道,非懊恼死不可。

    而兔儿爷的威力,很快便要散发威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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