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昂愣了愣,看见张宁那有点诡异的笑脸,他本能的想拒绝,可是又瞅到桌子上熠熠生辉的珠光宝气,实在是心有不甘,挣扎了许久,最后只能无奈的点了点头。

    “多谢张姑娘了。”

    “先别说谢,我这钱算是借给你的,如果你输了,我要你用那把弓还,怎么样?”图穷匕现,露出狐狸尾巴的张宁笑意更浓了。

    “嗯……好吧!”曹昂低声答道。

    “啊哦………”

    看着放在桌子上一大堆的珍宝,周围传来一阵阵惊叹的声音。

    饶是这群世家子弟个个都是家财万贯,见多识广,也被今天这一场豪赌给惊到了。

    那一大堆约有五六百两重金子不说,比一些小城一年的税收还要多,足够供应一只一万人的部队一年的吃喝。

    不过这金子倒还罢了,在这些世家子弟眼里也不过是些数字,也就是他们摆两次宴席的开销。

    但是陈公子三人拿出来的东西,可就大为不凡了。

    糜芳拿出的玉箫,jing巧绝伦,碧绿通透,一眼就知道价值不菲。自古黄金有价玉无价,这么一支巧夺天工的玉箫在这些公子哥眼中,可比一桌子闪闪发亮的金子贵重的多。

    而钟公子拿出来的雪参丸,由天山上的雪参提炼而成,是一种疗伤圣药,亦是价值连城。

    其中最珍贵的宝物,还要属那陈公子的三尖两刃刀,通体都是墨sè的星星铁锻造,吹毛断发,乃是有钱也买不到的神兵利器。

    更何况,现在天下正处于乱世,到处是神兵利器的用武之地。

    和平年代,这兵器可能就跟普通的书画一般,只能被当做收藏品被束之高阁,被灰尘和蛛网掩埋。

    但是在这个时代,一件好兵器,有时候会成为战场上的绝对xing因素,尤其是混战的时候,技巧渐渐变得不重要,这时候有一柄这样的神兵利器,足可以让练武之人增加数倍的杀伤力。

    这样的宝贝,向来是各大诸侯竞相追逐的无价之宝。

    “不是说随便玩玩吗?老陈怎么把这么珍贵的东西压上去了。”

    “呵呵!你别忘了,题目可是他出的,想必诗文早就做好了,这次诗会老陈可是志在必得了。”

    “嗯,那这次可要让他出出风头了,呵呵,不过老陈这样搞,可让人心里有点不爽啊。”

    这群公子哥议论着,眼睛盯着桌子上的赌注都十分的垂涎。只是他们有自知之明,肚子里没多少墨水,不敢上去丢人现眼。

    张宁从身上掏出了不少金叶子,啪的一声,扔到了桌子上。

    众人眼睛纷纷动了动,看向曹昂更是鄙夷,却是把他当成一个吃软饭的了。

    “好了,大家伙都准备好了,那么游戏就正式开始了。”陈公子点了点头,看着曹昂:“大家以一炷香为限,将想好的诗文写在宣纸上,最后念出来,让在座的诸位公子一起评判,若有哪位文采斐然,能得到大家的一致推崇。那这桌子上的东西就全归他了。曹公子有问题吗?”

    “没有。”

    曹昂点了点头,坐在了案子上,拿起磨石用心的磨起墨来。

    这些笔墨纸砚都是醉仙楼准备的,笔是jing致的狼毫,兵锋挺直,锐利如刀。墨是淮南产的,sè泽黑润,入纸不晕,也是难得的jing品。最不寻常的还是那纸,透白发亮,是上好的宣纸。这个时代造纸术才刚刚出现,技术比较粗糙,大多只能生产一些麻纸,手中这平滑的宣纸恐怕也价值不菲。

    “呼!书到用时方恨少,也怪我前世没怎么用心读书,唐诗宋词就会那么几首,一时之间又找不到合适的,可真是难办了。”

    挠了挠头,曹昂心中揣摩着,却是想拿一些“硬通货”来凑数。他知道自己的水平,并没有继承到他老爸曹cāo的文采,肚子里的墨水着实不多,恐怕赢不过这些常年舞文弄墨的公子们。

    “点香吧!”陈公子喝了一声,立即有仆人将一支香点了起来。

    诸位公子的墨也磨的差不多了,几位才思敏捷的公子,已经提笔急飞,龙腾凤舞起来。

    霎时,整个亭子墨香四溢,书写纸声不绝于耳,宛如丝竹之声,让人心的浮躁慢慢平静下来。

    “好了!”

    那香还没烧到一半,一位姓李的公子就站了起来,其余几人纷纷停下笔来,也写的差不多了,场中只剩下那陈公子和曹昂两人,还没有完成。

    不是没有完成,是根本没有动笔,香点起来后,两人就一直坐在案子上发呆。不同的是,陈公子面带微笑,是闭目养神,而曹昂却是焦头烂额,无处下笔。

    “两位,还没完成吗?”那香已经点完了四分之三,两人面前的宣纸却还是空空如也,一旁早已写完了的糜芳坐不住了,站起来问道。

    “无妨,我才思驽钝,大家不用等我,还是先品评已经完成了的作品吧。”陈公子轻笑道。

    “既然陈公子这样说,那我就不客气了,大家先听听小生的拙作。”一位姓姜的公子先站了起来,开口吟道。

    “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相思相见知何ri,此时此夜难为情。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那姜公子声音清脆,抑扬顿挫,将这首诗的味道念出了个七八分,不得不说,这诗境界高远,文辞悠然,确实是难得的佳作。

    “呵!这人敢于出头,倒还真有几分本事。如果没有故作矫情的摆一些仰天长叹的恶心动作,就更好了。”曹昂听完那姜公子的诗,心头暗暗赞道。

    诗文一出,在场的人慢慢咀嚼,品出味道,叫好之声顿时此起彼伏,纷纷夸那姜公子文采风流,诗赋不凡、夸的恶心的竟还将他比作前朝的司马相如,杨雄等大文人,直将他那张粉脸吹的笑开了花。

    “唉!不过浅薄之作,不值大家的谬赞,还是看看其他几位公子的大作吧。”姜公子笑着说道。

    此时另外几位公子,脸sè却暗淡起来,一个个捧着自己的作品,紧皱眉头就是不肯念出来。

    显然他们心里明白,他们的大作明显比不上那位姜公子,不好意思出来献丑,都沉默了起来,气氛一时僵住了。

    “呼…………。”糜芳长嘘了一口气,率先打破了宁静:“姜公子这首诗很不错,我是实在作不出更好的诗了,我认输了。”

    说完,糜芳起身走到蜡烛边,将他手上的作品点燃,慢慢烧成了灰,颇有点意兴阑珊的感觉。他平时自视甚高,若不是实在写不出好东西来,也不会轻易认输。

    糜芳开了个头,几位自愧不如的公子也纷纷效仿,开口认输,将自己的诗作藏了起来,不让别人看。

    还有两人,死撑着将自己写的诗念了出来,虽然也响起一些赞叹声,却明显有点相形见绌,大为不如。

    到了最后,那香烧的只剩一点香头,没认输的也只剩下陈公子和曹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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