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这个称呼是一般人用的,大概除了杨勇之外,还没有人敢叫太子姐夫为姐夫的,杨丽华听了摇头苦笑,下人们再次惊叹诧异。这些下人都是服侍杨丽华的,杨丽华向来规矩,无论坐卧起,都符合礼仪,叫人无法挑出毛病来,所以今天杨勇的行为才会让她们感到不可思议,如果她们是太子的丫鬟,就不会感到奇怪了,因为太子本身的行为,也就往往出人意表,她们早习惯了。

    宇赟第一次被人叫姐夫,心也是极为高兴,拉着杨勇的手说过不了,竟是极为投缘。

    “走,今天我与人约好一起去围猎,你也去吧。”宇赟忽然说,拉着杨勇的手就走。

    “郎君,地伐还小呢,围猎这么危险。”杨丽华忙担心的阻拦。

    “七八岁了还小?”宇赟望着杨勇,要看他有什么反应。

    “不就是围猎吗?没什么危险的。”杨勇笑着安慰姐姐,他不愿让人看不起,何况这个宇赟还是他所看不起的人,更不愿让他小瞧了。

    出得厅来,早有仆人牵了两匹马在院子里等候,杨勇见那马一红一白,十分神骏,毛无杂色,光洁漂亮,昂而嘶,极有气势。

    “你敢上马吗?”宇赟看着杨勇笑道。

    “有何不敢?”杨勇见他有看自己笑话之意,顿时激了狂傲之气。

    “好,你骑那匹藏云吧。我骑这匹天烈。”说着一跃上了红马,姿势极为潇洒飘逸,上马之后他极为得意的瞧了杨勇一眼,纵马奔出太子府。

    那红马跑动起来有如一团烈焰在燃烧,十分好看,难怪叫天烈,这名字倒极形象。为什么这匹白马叫藏云呢?是说它藏在云里看不见吗?

    杨勇一边想,一边纵身上马,谁知那马本来温温驯驯的站着不动,杨勇一跳到背上,它却忽然人立了起来,纵身长嘶,似乎十分不满。

    杨勇忙抓紧辔鞍,若是被马掀翻在地,那可就出笑话了,那仿佛知道他还是个孩子似的,极力欺负他,不但不听话,还到处蹦,狠狠的甩着身子,想把杨勇甩落下马。

    嘿,跟我斗。杨勇任安如何蹦跳,只是稳稳的坐在马上,那些太子府吓人都被吓住了,良久才尖叫着,有些勇敢的侍卫便欲向前牵马,被那马飞蹄踢倒在地,嘶吼着冲出了太子府。

    今天有很好的太阳,但雪后初晴,寒风更其冷冽。那马在原野上狂奔,怒吼,杨勇干脆也不拉缰,任其奔跑,好在天冷,街上并没有行人,不至于踢伤了人。

    从街上直奔到野外,又从野外奔到山间,也不知奔了多久,那马仍是狂奔不止。杨勇轻轻抖动缰绳,学着控制马的方向。

    杨勇控马之术极佳,稍作动弹,那马便吃痛,先还强撑,后来渐渐不再顽抗,加之跑了这么久,也没把马上人甩落,那马也渐渐心服,终于安静下来,变得无比听话。

    杨勇纵马向猎场奔去,骑在白马之上,风如刀子般割着脸,望着远山近水到处一片白茫茫的雪地,他心忽然十分得意。这匹藏云实在是比天烈更好的千里马,性烈如火,想不到被自己驯服,在雪地奔腾,蓝天白云之下,就好像一朵白云在飘移,又好像一座雪山在滚动,实在是说不出的美丽。

    得想个办法,叫姐夫把这马送了给我。杨勇暗暗打着主意。

    皇家猎场在长安城的西北,那里有一座不高的山,山上风景优美,更兼有个非常漂亮的瀑布,长年四季飞落不停,瀑布不远处,有一处温泉,一年四季水温如常,不烫不冷,最适合沐浴,所以皇家在此建有狩猎山庄,用来皇家休闲之用,占地面积极大,山上守卫仆人极多。

    据说这座皇家狩猎场还是宇护所建,当今皇上心性检朴,不喜玩乐,所以很少来猎场,守卫和仆人也裁撤了许多,若不是因为猎场多少可以锻炼皇家子弟的骑射,早就下令撤掉了。

    杨勇对这猎场也是久闻大名,纵马直到山下,只见宇赟已经等候多时,见他纵马而来,不由大是兴奋:“哈哈,小勇子,你的马术还不错啊,竟能征服这匹无人敢骑的藏云,看来天才之说,可不是传说。”

    “多谢姐夫夸奖。”

    “你喜欢武功的人,这匹马就送给你吧。”

    杨勇一怔,自己还想着打主意,如何把这匹马弄到手呢,谁知他根本不说二话就送给了自己,这个姐夫看来还真不是一般的大方啊。

    “多谢姐夫。”

    “谢什么谢,快跟我上山,若是跟不上,我仍收回。”宇赟大笑着拍马上山,他身后跟着十多个侍卫,都拍马跟上。

    杨勇纵马急奔,那马撒着欢的奔腾,瞬息之间就过了众侍卫,不一会便赶上了宇赟,他见宇赟骑在马上,身姿潇洒,一副顾盼自雄的样子,似乎十分得意。其时尚武,宇氏乃鲜卑族,从马上得天下,宇赟身为太子,马术自然不错,两人一前一后上得山来,众侍卫还远远的被抛在后面。

    到得一处庄院,一个大约三十来岁的侍卫向前迎接,便要行礼,宇赟翻身下马,骂道:“休在我面前多礼,快快把酒拿来。”

    那侍卫嘻嘻笑着站了起来,变戏法般的拿出一坛好酒,双手递给宇赟,宇赟见之如命,一把抢了过来,便骨嘟骨嘟的喝了起来。

    “殿下慢喝,您可别呛着,我今天带了好几瓶呢,够您喝的了。”

    宇赟哪里顾得上回答,就好像有三百年没闻过酒味了一般。杨勇见了十分诧异,怎么看起来十分光鲜的一个人,原来却是个酒鬼。再看那侍卫谄媚的笑脸,便不禁有些厌恶,忽然觉得有些面熟,却一时想不起来是谁。

    宇赟的酒量倒也真大,这一气不知灌了多久,这才停止,仰天笑道:“好酒好酒,痛快痛快。郑大人,要我怎么感谢你呀?”

    “殿下说笑了,能为殿下效劳,那是郑译的荣幸,殿下爱喝,到时我吩咐人天天给您备着。”

    “好。”宇赟极为满意,转头对杨勇道:“小勇子,你马术不错,不知酒量却又如何?”说着把酒递了过来。

    “这是随公之子杨勇。”他转过头来对郑译说道,却没有介绍郑译,杨勇却想,都说郑译是小人,果然不错,堂堂太**尹,本来是要谏劝辅佐太子的,他倒好,为了讨好太子,装扮成侍卫在此给太子送酒。

    那郑译听说杨勇之名,倒是好好的打量了一番,“听说是个天才,久仰大名,如雷贯耳啊。”

    杨勇本来对之极为鄙夷,但听说是郑译,知道此人对于杨氏兴盛起了极为关键的作用,倒也不敢怠慢。

    他接过宇赟手的酒坛,也仰头喝了起来,他前世本来酒量甚豪,此生却还是第一次喝酒,毕竟他才几岁,没有人会叫一个几岁的孩子喝酒,他也没有酒瘾。不知现在还能喝否?他想。

    一连灌了几大口,那酒极为清冽而香美,虽然性烈,喝后却自有一种难言难品的香,在这大冬天里,更是觉得浑身火热。

    “哈哈,小子,真有你的。”宇赟重重的在杨勇肩膀上拍了几巴掌,大是喜欢。“让我喝了,可别被你喝光了。”

    宇赟从杨勇手上接过酒坛便又很不雅观的喝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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