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五五章公主的心(上)

    钟金茫然的摇摇头,她哪有心仪的对象。(小说文学网)

    “若是没想好,也有办法拖一拖,”诺颜达拉温声道:“马上就到一年一度的春祭了,我和你几个叔叔商量一下,虽然眼下局势很不太平,却更应该虔诚祭祀,祈求圣祖保佑我们这些不肖子孙。”说着看看女儿,骄傲道:“如果让你当那个圣女,肯定没人会说我以权谋私,这样能往后拖上一个月,你可以利用这段时间,为自己选一个夫婿出来。”

    “为难阿爸了,”钟金点点头:“全凭您的吩咐。”

    颜达拉宠溺的看着女儿道:“别说话了,碗里的东西都要凉了。”

    金乖巧的点点头,便端起碗小口的啜起来。喝完之后,她轻轻搁下碗,望向自己的父亲道:“阿爸,能问个问题吗?”

    “这话说得。”诺颜达拉笑道:“有什么不能问?”

    “汉人侵略我们的家园,攻破我们的城池,杀了我们那么多人,我们是不是必须要复仇呢?”钟金像是自言自语的问道。

    “可是在更多的时间里,是我们对汉人烧杀抢掠。”诺颜达拉想一想,缓缓道:“阿兴喇嘛说,仇恨就是一个车轮子,它会驱使杀戮永远停不下来……”他的目光变得有些哀伤:“阿爸刚到能举起刀的年纪,就被我的阿爸要求牢牢记住仇恨,记住家族的仇人。我的阿爸说,在他懂事的时候,他的阿爸也告诉了他这个仇恨的方向。他说:’记住,孩子,这个仇恨不仅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

    对于这段家史,钟金自然不会陌生,在自己的祖父衮必里克幼年时,瓦剌部的首领,蒙古太师亦不剌,趁祖父的爷爷,伟大的达延汗西征时,联合满都赉等人发动了反叛,将留守汗廷的达延汗的长子乌鲁斯博罗特杀死。叛乱来得太突然,所有人一点准备都没有,面对突然的变故,祖父的父亲巴尔斯博罗特,只能只身乘着夜色往西逃走,去西海找父亲。当时衮必里克和俺答两兄弟太小,只能留在他们的姑姑那里。疯狂的亦不剌,要把黄金家族的人全部杀掉,派人四处搜捕达延汗的子孙,祖父的姑姑没办法,只能将这两个孩子交给两个仆人连夜逃跑。

    逃跑充满了艰辛,亦不剌将通往西面的路派兵把守,严查过往行人,两个仆人就把孩子交给贩柴的女人,过了关卡,一路要饭,才到西海,见到了达延汗。达延汗见到自己孙子,多日的担心终于放下了,但他不会放下这个仇恨,他折断了三根箭。这个仇不报,自己不配称这个汗王。随后他纠集自己所有的军队,又借了科尔沁部的人马,共同讨伐叛军。但这场战争打得并不顺利,从夏天打到冬天,从冬天又打到夏天,到处都是尸体,流淌的血染红了黑河。虽然最终的胜利归属达延汗,但亦不剌还是领着残部逃到西海,占据了那里的土地。而达延汗也因为在战斗中受伤,不久就去世了。

    仇人只要活着,他就是复仇者心上的痛。达延汗死了,还有他的儿子,他的儿子死了,还有他的孙子。衮必里克和俺答十六岁就开始上阵,先后九次西征。不管用多长的时间,他们都要找到这个仇人,亲手杀了他,以祭家族亡者的在天之灵。

    诺颜达拉就是在这种复仇为基调的环境下长大成人的,他自幼体弱,因此一直被留在汗廷,每次送别勇士们出征,然后在迎接他们回来时,很多熟悉的面孔却永远也见不到了。当有一天彻底打败了仇人亦不剌,他的父亲衮必里克也成为了蒙古济农,然后不久便因为常年征战,伤病交加而去世了。

    “仇恨是个魔鬼,它总是让人陷入杀戮,杀人,也被杀,最终大家一起走向毁灭,这不好,很不好。”诺颜达拉从回忆回到现实道:“比起和亦不剌的仇恨,我们蒙古人和汉人的仇恨,更是绵延数百年,双方流的血可以充满乌兰木伦河,已经太多太多了。现在汉人的统帅让我看到了和解的希望……沈督师是个有大智慧、大魄力、大权力的男子,他说双方其实可以不用打仗,像一家人一样,永远和平相处下去。不管别人信不信,我相信他,我愿意尽自己一切的努力,来化解两族间的仇恨。”

    钟金怔怔的望着父亲,才发现自己从未真正的认识过他。

    当天下午,别赫骑马跌断了腿,这让诺颜达拉的心情很差,一方面他担心儿子的身体,另一方面,哲赫本应当作为自己的代表,前去榆林堡,恭请沈督师的大驾。却在这节骨眼上断了腿,只能再换人了。

    可是换谁去呢?他自己要留在圣陵坐镇,不然还不知弟弟们会出什么幺蛾子,而且俺答也说要派代表前来,还有察哈尔的大汗也可能有使者,自己是一定无法走开的。那让哲赫去,更不行,这孩子还没转过弯来,会把差事搞砸的。实在不得已,就只能让某个弟弟去了……这也是诺颜达拉最不愿看到的,他不希望他们借机和沈默搭上线,这会影响到自己部落所获的资源的。

    但现在无可奈何,只能行此下策了,诺颜达拉开始权衡,到底派哪一个去呢?拜桑肯定不行,这家伙奸猾似鬼,早就想取我而代之。那到底是布扬古还是巴特呢?也不是什么好主意,这俩家伙向来以拜桑的马首是瞻,所以才会一起被俘。弄不好就成了拜桑的传声筒,一样对自己不利。

    正在左思右想,无计可施之时,帐帘掀开,一身劲装的钟金走了进来。还没等诺颜达拉责备出口,她便道:“阿爸,让我去吧!”

    “去,去哪?”诺颜达拉一时反应不过来。

    “替大哥去汉地。”钟金声音清脆道:“难道有比我更好的人选吗?”

    “胡闹,你一个女孩子家的。”诺颜达拉心情本就不好,拉下脸来道。

    “女人怎么了?”钟金盎然道:“汉人有花木兰替父从军,我们草原儿女的巾帼不让须眉更多,不说远的,就说我祖父的祖父……没有满都海哈屯,哪有后来达延汗的伟业?”

    诺颜达拉还真让这牙尖嘴利的闺女说住了,不由苦笑道:“你要是个男娃,哪还有你哥哥什么事儿?”

    “女孩一样可以为父分忧。”钟金道:“正好我也去过一次汉地,见过一次沈督师,一回生二回熟,总比他们两眼一抹黑,去了瞎撞的强。”

    “……”诺颜达拉有些被说动了,当然他有自己的想法……上次的事情他冷眼旁观,女儿的表现可谓是唐突无礼,但那沈督师却没有生气,反而始终带着笑意,这至少说明对方也是喜爱自己女儿的。‘如果不喜欢,那才叫见鬼了呢。’当爹的就是有这份自信。

    当然,这种喜爱可能不是男女之情,否则自己主动提出要把女儿嫁给他,他怎么会拒绝呢。但不管是什么,他相信只要两人接触越多,对方就会越喜爱钟金,这无论是对女儿,还是对部落,都是大有好处的。

    “到底答不答应吗,”见父亲沉吟不语,钟金娇嗔道:“爹爹变成扎嘴葫芦了。”

    “呵呵……”诺颜达拉展颜笑道:“我宝贝女儿的要求,爹爹什么时候不答应过?”

    “太好了,”钟金的英姿飒爽状一下消散,小鸟投林般扑到父亲怀里,揽着他的脖子,小猫一样娇憨道:“阿爸最好,阿爸是世上最好的阿爸。”

    “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诺颜达拉努力板着脸道:“不然是不许去的。”

    “说说看嘛。”就算是在撒娇,钟金也是狡猾狡猾地。

    “就是你对沈督师的态度。”诺颜达拉正色道:“汉人和我们不同,是讲礼仪要脸面的……”

    “难道我们就不要脸面?”钟金不忿道。

    “我们要的是尊严,他们讲的却是尊卑规矩。”诺颜达拉无奈的笑笑道:“沈督师是明朝的副宰相,除了皇帝,他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人物,你必须对他保持尊敬,不能损害他的颜面,不然就算沈督师不发作,别人也会弹劾他,给他带来麻烦的。”

    “又不是我的麻烦。”钟金拧着小辫子,想起那张跟自己硬装不熟的脸,不由恨得牙根痒痒。

    “你要是这种态度,”诺颜达拉一瞪眼:“那还是不要去了吧。”

    “好啦,好啦。”钟金赶紧告饶道:“我向爹爹保证,一定对他保持尊敬,把他当成祖宗一样供着,他说煤是白的,我说赛过二月雪;他说雪是黑的,我说就像木头烧得炭。这下总行了吧?”

    “眼看都要嫁人了,还没个正形。”诺颜达拉佯怒道:“真不知哪个婆家受得了你。”

    “那就一直赖在家里喽。”钟金靠在父亲的腿边,耍赖道:“哪里没有家里好呦……”

    虽然在父母面前,钟金一直莺歌燕语。但当她带队离开营地,踏上南去的路途时,整个人却显得心事重重,虽然有面纱遮住了她绝世的容颜,但她最亲近的两个侍女,还是能感受到她的迷茫和彷徨。

    两人却又不敢问,因为钟金在心情不好的时候,脾气是很大的……好在总会很快多云转晴,到时候想怎么问就怎么问。但她们这次失算了,因为一路走下去,她都很少说话,只是定定望着远方,有时候还骑在马上发呆,心情丝毫没有好转的迹象。

    到了伊金霍洛,一路上从不发号施令,将指挥权交给领头武士的钟金别吉,终于发出了她的第一道命令:‘都停下,我要去拜祭成吉思汗。’

    众人觉着很奇怪,眼看就要到春祭了,到时候您还是拜祭的圣女呢,何必多此一举呢?但谁都知道别吉心情不好,也没人敢触这个霉头。拜就拜呗,反正又没什么坏处。

    成吉思汗陵位于伊金霍洛的甘德利敖包上……‘伊金霍洛’意为‘主人的陵园’,‘敖包’,是蒙语‘堆子’的意思,蒙古人喜欢堆一些土、木、石头的堆子,最初是用来做道标和界碑,但到了后来,就用来祭祀祈福了。这个埋葬圣祖的敖包,自然是最大最气派的一个,根本就是座小山。

    策马绕着敖包转了三圈,钟金只带着两个贴身侍女上了陵园,陵园内丛林茂密、芳草萋萋,鸟语花香。在这花草掩映中,矗立着三座蒙古包式的大殿,这就是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陵寝之地。

    若是往常,钟金是不可能像散步一样走上来,但守卫陵寝的达尔扈特部几乎被全歼,残部撤到了黄河北岸,自然再没人拦着了。看到完好无损的圣祖陵,钟金有些小意外,她本以为,明军会趁势捣毁这处蒙人的圣地呢,但现在看来,那位督师大人确实是有心了。

    收起这些杂念,钟金三步一叩首,慢慢来到了陵园中央空地上的祭台下。她站起身子,眯眼看了看高大的神柱,这跟熟铜浇筑的粗大圆柱,足有一丈多高,上面是一幅幅浮雕,描述着成吉思汗的平生伟业。

    看了一会儿,她拾级而上,走到祭坛之上,看到脚下代表五行的五色石,钟金脱下靴子,持着雪白的小脚,踩在第一块,代表金的金色石上,然后又前一步,绿色的,白色的,红色的,最后是代表土的黄色石。这里距离祭台还有三步之遥,钟金却停了下来,她举目四眺,仔细观察着周围的一切,那些树木,那些宫殿、那些祭台周围的大柱……

    最后,她的目光凝聚在位处最中间、也是最高大的那座寝宫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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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成吉思汗陵,是1954年重建的,所以样式难免有出入……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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