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击伤一人的同时,阿里也受了点轻伤,子弹从左臂上划了过去。
伤是小伤,却为阿里制造了非常大的困扰。
其中最大的困扰是他根本没有时间、没有机会去止血包扎。
这是因为他的藏身之地是一片草丛,四周根本没有实质性的掩体可以保护他。
他必须集中全部精力去应对敌人的袭击才行,只要稍有分心,就有可能会死在敌人的枪下。
长时间没有止血包扎,鲜血细水长流的情况下让他失血过多。
如果李安再晚半个小时到达,那阿里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昏厥,接下来则是被击杀。
即使李安已经赶到了这里,却也并不代表着阿里就绝对安全了。
李安必须在半个小时之内解决五名敌人,才能救阿里。
抵达之后,李安并没有急于加入战斗,而是暗中观察了两分钟。
对于另一边隐藏的法拉和赫兹也是非常奇怪,为什么他们封住阿里的去路,却没有实质性的袭击。
相对于另外三名狙击手,李安反而觉得法拉与赫兹带给自己的威胁性最大。
其中一部分原因是,两人所处的位置更有利于击杀阿里。
想要救阿里,那就必须先击杀两人才行,可两人所处的位置偏偏是射击角度最差的。
一切都是相对的,李安所处的地方射击角度差,法拉和赫兹所处的位置射击角度同样差。
两人唯一的优势就是手中那把十二点七毫米狙击步枪,即使李安躲在树身后面,反器材狙击步枪依然能对他造成威胁。
幸运的是,两人还没有发现李安已经到了这里。
另外三人同样没有发现李安。
按理说,距离越近,敌人对李安造成的威胁性就越大。
那名相距离不足五十米的狙击手,却因为被阿里所伤,成了对李安威胁最小的人。
除了观察战斗形式,李安更多的是观察四周的地形,在心里制定作战计划。
这里的交火已经持续太长时间。
也许是出于自保的目的,黑夜其他狙击手都没有过来。
其他狙击手之前没来,绝不代表着他们之后不会来。
掮那家伙只需要在通讯器里吼上一声,相信会有数不清的敌人朝这边涌来。
李安要救阿里,而且要快才行。
速战速决。
在心里制定好作战计划后,李安就展开了行动。
先是摸出一颗手雷拔下火环,再用石头压着,上面撒上一层杂草伪装。
只要那块石头不被碰倒,手雷就暂时不会爆炸。
设置好诡雷后,李安才透过夜视瞄准镜去锁定目标。
手中这把八五式狙击步枪只是普通的八五式狙击步枪,并不是李安以前使用过那把改装过的,因此瞄准镜的夜视效果也是糟糕透顶。
如果使用八五式狙击步枪,不能精准的锁定距离最远的敌人。
离李安最远的敌人,反而是离阿里最近的敌人。
为了确保李安的安全,这名敌人成了李安首先的射击目标。
那把捡来的狙击步枪是改装过的。
对于这把狙击步枪的枪械性能,李安不能肯定它有多优秀,可它的瞄准镜夜视效果却非常的理想,确保了李安可以清晰地锁定距离最远的目标。
李安观察过,这把狙击步枪的瞄准镜应该也能在八五式狙击步枪上使用。
暂时的,李安还让瞄准镜固定在捡来的狙击上枪上,因为它们之间更配套。
所有敌人都不知道李安在这里,为李安提供了非常大的便利。
除了法拉和赫兹因为射击角度的问题无法射击外,另外三名敌人全都在李安的射杀范围之内。
“呯。”
枪声响起,意味着战斗开始了。
距离李安最远的目标应声倒了下去。
李安!
阿里眼睛一亮,本能地看向枪声传来的方向。
做为一个优秀的狙击手,听到近距离突然响起的枪声,尤其是自己同伴被击毙的情况下,绝对不应该有阿里这样的反应。
应该做的是立即隐蔽,确保自身的安全。
法拉和赫兹就做到了这点,两人立即低头隐藏,随后相视一眼,用眼神进行交流。
“是他吗?”
“不是,枪声不对。”
普通人根本无法从枪声分辨对方所使用的武器装备,只有极少部分受过特训训练、又对声音极为敏感的人才能分辨出细微的差别,从而判断是何种武器发出的。
法拉和赫兹为了替父报仇,对李安进行了大量的情报收集与研究。
得知李安习惯使用八五式狙击步枪后,两人装备购买了一支同款的狙击步枪进行射击和声音辨别。
因此,这时才能判断出枪声并不是由八五式狙击步枪发出的。
八五式狙击步枪又是李安的重要标志,两人也因此判断开枪的人不是李安,误以为是其他想要小奖金的狙击手。
“呯。”
相隔不到两秒,李安就开了第二枪。
又一名狙击手倒了下去。
不是因为他没有隐蔽,而他所隐蔽的地点实在是太不理想了。
最后一名受伤的狙击手确认李安就在他身后,这让他心里非常紧张,忍着身上的疼痛想要转移位置。
可惜,他所处的位置非常尴尬,正好在李安和阿里之间。
“呯。”
这次开枪的是阿里,那名受伤的狙击手不小心露出了脑袋,阿里索性开枪解决了他。
短短数秒时间,五名狙击手就死了三个,只剩下法拉与赫兹兄弟。
法拉和赫兹兄弟刚开始判断不是李安,可当第二名狙击手被毙时,两人就意识到他们可能错了。
如果不是李安,谁会在同一个狙击位冒这么大的风险去救阿里?
两人立即调整了位置,却发现射击角度极为不理想,中间被许多树木草丛遮挡,根本无法看到李安的身影。
而这时,李安所处的方向发出一阵响动,看起来是打算撤离。
阿里并没有忘记法拉、赫兹兄弟,虽然疑惑两人为什么没有开枪射杀自己,但是趁着两人没打自己主意之前抱着枪从草丛里滚了出去,躲到相距不远的土坑之中。
伤是小伤,却为阿里制造了非常大的困扰。
其中最大的困扰是他根本没有时间、没有机会去止血包扎。
这是因为他的藏身之地是一片草丛,四周根本没有实质性的掩体可以保护他。
他必须集中全部精力去应对敌人的袭击才行,只要稍有分心,就有可能会死在敌人的枪下。
长时间没有止血包扎,鲜血细水长流的情况下让他失血过多。
如果李安再晚半个小时到达,那阿里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昏厥,接下来则是被击杀。
即使李安已经赶到了这里,却也并不代表着阿里就绝对安全了。
李安必须在半个小时之内解决五名敌人,才能救阿里。
抵达之后,李安并没有急于加入战斗,而是暗中观察了两分钟。
对于另一边隐藏的法拉和赫兹也是非常奇怪,为什么他们封住阿里的去路,却没有实质性的袭击。
相对于另外三名狙击手,李安反而觉得法拉与赫兹带给自己的威胁性最大。
其中一部分原因是,两人所处的位置更有利于击杀阿里。
想要救阿里,那就必须先击杀两人才行,可两人所处的位置偏偏是射击角度最差的。
一切都是相对的,李安所处的地方射击角度差,法拉和赫兹所处的位置射击角度同样差。
两人唯一的优势就是手中那把十二点七毫米狙击步枪,即使李安躲在树身后面,反器材狙击步枪依然能对他造成威胁。
幸运的是,两人还没有发现李安已经到了这里。
另外三人同样没有发现李安。
按理说,距离越近,敌人对李安造成的威胁性就越大。
那名相距离不足五十米的狙击手,却因为被阿里所伤,成了对李安威胁最小的人。
除了观察战斗形式,李安更多的是观察四周的地形,在心里制定作战计划。
这里的交火已经持续太长时间。
也许是出于自保的目的,黑夜其他狙击手都没有过来。
其他狙击手之前没来,绝不代表着他们之后不会来。
掮那家伙只需要在通讯器里吼上一声,相信会有数不清的敌人朝这边涌来。
李安要救阿里,而且要快才行。
速战速决。
在心里制定好作战计划后,李安就展开了行动。
先是摸出一颗手雷拔下火环,再用石头压着,上面撒上一层杂草伪装。
只要那块石头不被碰倒,手雷就暂时不会爆炸。
设置好诡雷后,李安才透过夜视瞄准镜去锁定目标。
手中这把八五式狙击步枪只是普通的八五式狙击步枪,并不是李安以前使用过那把改装过的,因此瞄准镜的夜视效果也是糟糕透顶。
如果使用八五式狙击步枪,不能精准的锁定距离最远的敌人。
离李安最远的敌人,反而是离阿里最近的敌人。
为了确保李安的安全,这名敌人成了李安首先的射击目标。
那把捡来的狙击步枪是改装过的。
对于这把狙击步枪的枪械性能,李安不能肯定它有多优秀,可它的瞄准镜夜视效果却非常的理想,确保了李安可以清晰地锁定距离最远的目标。
李安观察过,这把狙击步枪的瞄准镜应该也能在八五式狙击步枪上使用。
暂时的,李安还让瞄准镜固定在捡来的狙击上枪上,因为它们之间更配套。
所有敌人都不知道李安在这里,为李安提供了非常大的便利。
除了法拉和赫兹因为射击角度的问题无法射击外,另外三名敌人全都在李安的射杀范围之内。
“呯。”
枪声响起,意味着战斗开始了。
距离李安最远的目标应声倒了下去。
李安!
阿里眼睛一亮,本能地看向枪声传来的方向。
做为一个优秀的狙击手,听到近距离突然响起的枪声,尤其是自己同伴被击毙的情况下,绝对不应该有阿里这样的反应。
应该做的是立即隐蔽,确保自身的安全。
法拉和赫兹就做到了这点,两人立即低头隐藏,随后相视一眼,用眼神进行交流。
“是他吗?”
“不是,枪声不对。”
普通人根本无法从枪声分辨对方所使用的武器装备,只有极少部分受过特训训练、又对声音极为敏感的人才能分辨出细微的差别,从而判断是何种武器发出的。
法拉和赫兹为了替父报仇,对李安进行了大量的情报收集与研究。
得知李安习惯使用八五式狙击步枪后,两人装备购买了一支同款的狙击步枪进行射击和声音辨别。
因此,这时才能判断出枪声并不是由八五式狙击步枪发出的。
八五式狙击步枪又是李安的重要标志,两人也因此判断开枪的人不是李安,误以为是其他想要小奖金的狙击手。
“呯。”
相隔不到两秒,李安就开了第二枪。
又一名狙击手倒了下去。
不是因为他没有隐蔽,而他所隐蔽的地点实在是太不理想了。
最后一名受伤的狙击手确认李安就在他身后,这让他心里非常紧张,忍着身上的疼痛想要转移位置。
可惜,他所处的位置非常尴尬,正好在李安和阿里之间。
“呯。”
这次开枪的是阿里,那名受伤的狙击手不小心露出了脑袋,阿里索性开枪解决了他。
短短数秒时间,五名狙击手就死了三个,只剩下法拉与赫兹兄弟。
法拉和赫兹兄弟刚开始判断不是李安,可当第二名狙击手被毙时,两人就意识到他们可能错了。
如果不是李安,谁会在同一个狙击位冒这么大的风险去救阿里?
两人立即调整了位置,却发现射击角度极为不理想,中间被许多树木草丛遮挡,根本无法看到李安的身影。
而这时,李安所处的方向发出一阵响动,看起来是打算撤离。
阿里并没有忘记法拉、赫兹兄弟,虽然疑惑两人为什么没有开枪射杀自己,但是趁着两人没打自己主意之前抱着枪从草丛里滚了出去,躲到相距不远的土坑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