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维奇好歹是一位军事学院的毕业生,明白匪徒是在施加精神压力,想要拖垮后勤队的意志和体力,所以他不断的让部下奔走,大喊着激励士气。【小说文学网】
匪徒们的骚扰战术还在继续,不过在加强了戒备和防御的民兵面前,已经完全没什么意义了,除了偶尔有一、两个倒霉鬼被投枪刺伤,半天的时间,没有增加新的死亡数目。
约维奇志得意满的骑在纯白色的奥尔良高地战马上,带着十位骑兵近卫沿着后勤队遛马,与其说是巡逻,不如说是在享受那些民兵投来的羡慕和嫉妒目光。
“就是这种视线,嫉妒我吧,你们这群贱民!”约维奇心底暗爽,然后挥了挥手马鞭,意气风发的讲解,“匪徒们不会让这种僵持继续下去,他们应该要发动一波强力的攻势,达到疲劳战术的目的”
“长官,咱们该怎么办?”一个近卫凑趣的询问,给长官表现的时间。
“传令兵,告诉士兵们准备冲锋,只要他们敢来,就给他们一个迎头痛击。”约维奇做起了战前动员,“大家别怕,敌人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罢了,根本无法阻挡咱们的铁蹄。”
“一个匪徒的脑袋换五个金德兰,士兵们,为了军功和赏金拼命厮杀吧!”
本来没多少精神的士兵们听到赏格,立刻斗志昂扬,兴奋地高喊了起来,骑兵队步兵,在他们看来这将会是一场屠杀。
约维奇得意的笑了,如何才能激发士兵们的战意,罗克尔叔叔早教给他了,金币和前程,士兵不就是为这个么!
“贵族就是贵族,哪怕人品再渣,随便来一个,都比我们平民有见识!”几个民兵嘀嘀咕咕。艳羡地看着战马上的约维奇,至于唐顿,完全被无视了。
“这就是教育的差距。”荷玛看到唐顿沉默,趁机教导,“贵族阶层的教育普及比平民要广多了,这就导致了知识储备、眼界、素质等等普遍优于平民,说实话。你要是没得魔典,即便以后有成就,也不过是做个小有家产的商人,或者挂个贵族头衔。”
“我明白!”唐顿要不是跟着妈妈学过一些字,连个邮差都当不上,他就只能像其他少年一样。做矿工、或者去城市里当学徒,然后一辈子为了那点连家人都养不活的可怜薪金累死累活的工作。
唐顿为什么得到上一任书记官的赏识,还不是妹妹每年暑假都要给他带一些书,给他讲一些学到的课程,让他的谈吐比起其他的乡下少年多出不少,不然他如何脱颖而出当上邮差长?
“学习好难,还是砍人简单。”胡桃一想到严厉的荷玛。就一阵头疼,连嘴里的糖块都觉得苦了很多。
“态度很好,所以我决定给你列一张读书单,这可是都铎王朝的第一国王都称赞过的。”
荷玛还没有说完,右侧的林间突然喊杀声大起,一群匪徒冲了出来,将投枪射向后勤队。
“什么时候熊地精也开始跟着泰森混了?”
坎帕纳觉得自己一定是眼花了,将近一百只的成年熊地精。这意味着它们背后至少有一个六百人的大地精部落,这样的兵力,是绝对不会跟着泰森那种匪徒流浪的。
唐顿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的见过熊地精。
它们身高普遍接近两米,腰宽肩阔,浑身肌肉虬结,没有一点营养不良的模样,因为它们是类地精生物中最强壮的存在。它们擅长投枪、惯于狩猎,就连一些亚龙兽都是它们敢于挑战的猎物。
“好丑!”胡桃撇了撇嘴,抄起了战斧。
熊地精全身都是绿色的体毛,很浓密。而且还散发着一股恶臭,它们穿着兽皮做的简陋皮甲,拎着用粗大木棒镶嵌锈钉做成的钉头锤,再配上脸上画着的部落图腾符文,土著味道十足。
在西土大陆的认知中,一只熊地精可是能打五个普通人类士兵,所以骑兵们的脸色有些难看了。
“怕什么,我们是骑兵,碾碎它们!”没吃过亏的约维奇战意十足,在他看来那些熊地精就是军功,于是一拔弯刀,朝着前方一挥,发起了冲锋。
坎帕纳的私兵已经跟着第六大队了,看到敌人出现,不用主人吩咐,立刻用刀鞘抽打民兵,让他们跟着冲锋。
这是为了防止士兵怯战的惯例手段了,要是换成正规军,冲锋太慢,督战队早已经用刀直接砍了。
“卡西莫多,保护好她们!”唐顿吩咐了一句,翻身跳上一匹较瘦的驮马,用军刀背抽了马屁股一下,开始冲刺。
唐顿不怕战斗,但是也不会傻乎乎的冲到最前面,即便约维奇追究起来,他也可以用胯下的是驮马跑不快混过去的。
熊地精们的投枪大部分都落空了,就算有命中的,也无法刺穿骑兵的铠甲。
看着熊地精们简陋的装备和糟糕的攻击,骑兵们的胆子大了起来,尤其是看到它们立刻溃败,匆匆地退往林间,他们的喊声更大了,并且加快了速度。
追上去,砍那些落后的敌人,抢首级,骑兵们对于捡漏可是很擅长的,要是跑的慢了,连汤都没有了。
看着突然振奋的骑兵们,唐顿吓了一跳,还以为他们良心发现了。
“兄弟们,杀呀!”约维奇冲过了一个熊地精身边,砍断了它的钉头锤后,在它的身上留下了一条伤痕。
鲜血洒落在了土地上,很快就渗透。
视野中只剩下十几只熊地精了,骑兵们用弯刀狠狠地抽打着战马,一点都不节省马力,在他们看来,一百多骑兵对十几个步兵,完全就是一边倒的战斗,不抢首级简直对不起自己。
“嗯?”唐顿本来以为熊地精溃败了,可是它们退到森林边缘的时候,立刻放慢了速度,这有些不符合常理。
“冲呀,杀死它们。”第六大队的民兵们看到没什么危险,也不介意追击一下。
“不太对劲,大家小心有诈!”唐顿大吼着提醒。
“对面是以蠢笨出名的熊地精,能有什么陷阱?”
“胆小鬼滚开,这里是勇士的战场!”
有看唐顿不顺眼的家伙立刻讥讽他。
十几只落后的熊地精聚在了一起,继续向林中退去。
骑兵们不想到手的军功丢掉,下了马,也追了进去,但是这些老兵油子习惯了偷奸耍滑,都想着占便宜,呼喊着让别人冲上去厮杀,自己则是在后面助威。
就在这种僵持中,谁都没注意到,熊地精已经退进了林中一百米左右,坎帕纳已经看不到他们的身影了。
民兵们也杀了进来,气势如虹。
“是我多疑了,还是敌人在诱敌深入?”唐顿询问荷玛,“只有十几只熊地精落单,就算前面的回援,咱们也可以从容退出吧?”
“错了,咱们冲进来的时间,足够敌人埋伏了。”
荷玛话音刚落,身后突然传来此起彼伏的惨叫。
唐顿回头,看到以独狼罗马里奥为首,二十多个狼人盗匪从树上跳了下来,堵住了民兵的退路,挥着弯刀,朝着他们砍杀。
前方溃逃的熊地精们立刻发起了反冲锋。
“该死,中埋伏了。”
“快撤呀!”
“是悍匪戴维斯!”
惊恐的喊叫瞬间在红杉森林的上空弥漫。
骑兵们想退,可是刚才那十几只被围攻的熊地精开始凶悍的反扑了,成功的拖住了他们的脚步。
两面夹击,骑兵队和第六大队陷入了大麻烦中。
约维奇哪能想到一向头脑简单的熊地精居然玩起了战术?再加上他满脑子都是得军功,觉得十几只落后的熊地精没什么威胁,结果被引了进来,形成了现在的局面。
战局已经失控了,无论约维奇怎么喊,都无法重整队形,老兵油子们根本不听他的,全都撒丫子狂奔,只要出了树林骑上战马,他们就安全了。
民兵这么多,全都是炮灰,熊地精再蠢也知道挑软柿子捏,骑兵们心中全都是这种侥幸心理。
作为丘陵土著,熊地精早就习惯了这里的地形,冲锋起来,水银泻地一般的流畅,喉咙中发出的嘶吼更是不断地摧残敌人的心神。
“该死,杀出去!”唐顿拔出了军刀和长剑,转身冲刺,“荷玛,放出食尸鬼和憎恶战士!”
荷玛第一次违背命令,“你想变成靶子吗?”
“难道就看着那些民兵死掉?”唐顿不忍心,大部分民兵连简单的军事训练都没有接受过,面对着这群狼人悍匪,像羔羊一样无力,全都是在逃跑中被砍到,血腥味立刻就弥漫在鼻端。
“一群人渣,死不足惜。”如果换成其他大队的明白,荷玛不介意帮一把,可是第六大队的就算了。
唐顿甩手,将秩序长剑掷向了十几米外的一个狼人。
狼人挥刀格挡,将长剑打飞,刚要冲刺,眼前便一花,那个人类已经出现在身前。
天堂三连星!
军刀刀尖爆出了三团十字型的光刃,斩在了狼人身上,其中一团在它的脑袋上划过,切出了十字的伤痕,直接致死。
“这么简单?”唐顿愣了一下,没想到砍民兵犹如砍瓜切菜的凶猛狼人这么好杀。
“他们又不是魔能者,只是普通的悍匪罢了。”荷玛提醒,“快跑,那只野猪人盯上你了!”(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ps:抱歉,咱有点事,今天只有一更了,大家不要等了!
匪徒们的骚扰战术还在继续,不过在加强了戒备和防御的民兵面前,已经完全没什么意义了,除了偶尔有一、两个倒霉鬼被投枪刺伤,半天的时间,没有增加新的死亡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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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令兵,告诉士兵们准备冲锋,只要他们敢来,就给他们一个迎头痛击。”约维奇做起了战前动员,“大家别怕,敌人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罢了,根本无法阻挡咱们的铁蹄。”
“一个匪徒的脑袋换五个金德兰,士兵们,为了军功和赏金拼命厮杀吧!”
本来没多少精神的士兵们听到赏格,立刻斗志昂扬,兴奋地高喊了起来,骑兵队步兵,在他们看来这将会是一场屠杀。
约维奇得意的笑了,如何才能激发士兵们的战意,罗克尔叔叔早教给他了,金币和前程,士兵不就是为这个么!
“贵族就是贵族,哪怕人品再渣,随便来一个,都比我们平民有见识!”几个民兵嘀嘀咕咕。艳羡地看着战马上的约维奇,至于唐顿,完全被无视了。
“这就是教育的差距。”荷玛看到唐顿沉默,趁机教导,“贵族阶层的教育普及比平民要广多了,这就导致了知识储备、眼界、素质等等普遍优于平民,说实话。你要是没得魔典,即便以后有成就,也不过是做个小有家产的商人,或者挂个贵族头衔。”
“我明白!”唐顿要不是跟着妈妈学过一些字,连个邮差都当不上,他就只能像其他少年一样。做矿工、或者去城市里当学徒,然后一辈子为了那点连家人都养不活的可怜薪金累死累活的工作。
唐顿为什么得到上一任书记官的赏识,还不是妹妹每年暑假都要给他带一些书,给他讲一些学到的课程,让他的谈吐比起其他的乡下少年多出不少,不然他如何脱颖而出当上邮差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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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玛还没有说完,右侧的林间突然喊杀声大起,一群匪徒冲了出来,将投枪射向后勤队。
“什么时候熊地精也开始跟着泰森混了?”
坎帕纳觉得自己一定是眼花了,将近一百只的成年熊地精。这意味着它们背后至少有一个六百人的大地精部落,这样的兵力,是绝对不会跟着泰森那种匪徒流浪的。
唐顿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的见过熊地精。
它们身高普遍接近两米,腰宽肩阔,浑身肌肉虬结,没有一点营养不良的模样,因为它们是类地精生物中最强壮的存在。它们擅长投枪、惯于狩猎,就连一些亚龙兽都是它们敢于挑战的猎物。
“好丑!”胡桃撇了撇嘴,抄起了战斧。
熊地精全身都是绿色的体毛,很浓密。而且还散发着一股恶臭,它们穿着兽皮做的简陋皮甲,拎着用粗大木棒镶嵌锈钉做成的钉头锤,再配上脸上画着的部落图腾符文,土著味道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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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什么,我们是骑兵,碾碎它们!”没吃过亏的约维奇战意十足,在他看来那些熊地精就是军功,于是一拔弯刀,朝着前方一挥,发起了冲锋。
坎帕纳的私兵已经跟着第六大队了,看到敌人出现,不用主人吩咐,立刻用刀鞘抽打民兵,让他们跟着冲锋。
这是为了防止士兵怯战的惯例手段了,要是换成正规军,冲锋太慢,督战队早已经用刀直接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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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顿不怕战斗,但是也不会傻乎乎的冲到最前面,即便约维奇追究起来,他也可以用胯下的是驮马跑不快混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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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唐顿本来以为熊地精溃败了,可是它们退到森林边缘的时候,立刻放慢了速度,这有些不符合常理。
“冲呀,杀死它们。”第六大队的民兵们看到没什么危险,也不介意追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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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只落后的熊地精聚在了一起,继续向林中退去。
骑兵们不想到手的军功丢掉,下了马,也追了进去,但是这些老兵油子习惯了偷奸耍滑,都想着占便宜,呼喊着让别人冲上去厮杀,自己则是在后面助威。
就在这种僵持中,谁都没注意到,熊地精已经退进了林中一百米左右,坎帕纳已经看不到他们的身影了。
民兵们也杀了进来,气势如虹。
“是我多疑了,还是敌人在诱敌深入?”唐顿询问荷玛,“只有十几只熊地精落单,就算前面的回援,咱们也可以从容退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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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顿回头,看到以独狼罗马里奥为首,二十多个狼人盗匪从树上跳了下来,堵住了民兵的退路,挥着弯刀,朝着他们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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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维奇哪能想到一向头脑简单的熊地精居然玩起了战术?再加上他满脑子都是得军功,觉得十几只落后的熊地精没什么威胁,结果被引了进来,形成了现在的局面。
战局已经失控了,无论约维奇怎么喊,都无法重整队形,老兵油子们根本不听他的,全都撒丫子狂奔,只要出了树林骑上战马,他们就安全了。
民兵这么多,全都是炮灰,熊地精再蠢也知道挑软柿子捏,骑兵们心中全都是这种侥幸心理。
作为丘陵土著,熊地精早就习惯了这里的地形,冲锋起来,水银泻地一般的流畅,喉咙中发出的嘶吼更是不断地摧残敌人的心神。
“该死,杀出去!”唐顿拔出了军刀和长剑,转身冲刺,“荷玛,放出食尸鬼和憎恶战士!”
荷玛第一次违背命令,“你想变成靶子吗?”
“难道就看着那些民兵死掉?”唐顿不忍心,大部分民兵连简单的军事训练都没有接受过,面对着这群狼人悍匪,像羔羊一样无力,全都是在逃跑中被砍到,血腥味立刻就弥漫在鼻端。
“一群人渣,死不足惜。”如果换成其他大队的明白,荷玛不介意帮一把,可是第六大队的就算了。
唐顿甩手,将秩序长剑掷向了十几米外的一个狼人。
狼人挥刀格挡,将长剑打飞,刚要冲刺,眼前便一花,那个人类已经出现在身前。
天堂三连星!
军刀刀尖爆出了三团十字型的光刃,斩在了狼人身上,其中一团在它的脑袋上划过,切出了十字的伤痕,直接致死。
“这么简单?”唐顿愣了一下,没想到砍民兵犹如砍瓜切菜的凶猛狼人这么好杀。
“他们又不是魔能者,只是普通的悍匪罢了。”荷玛提醒,“快跑,那只野猪人盯上你了!”(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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