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抗不起来,唐顿的魔仆太能打!”

    副官很无奈,不等民兵弄出动静,唐顿就已经镇压他们了,而且之前的血腥战绩早就让刺头们吓破了胆,哪敢招惹他。(小说文学网)

    “就没有一点办法?”

    坎帕纳很郁闷,他对于贵族之间的勾心斗角、甚至是整死一个平民都很擅长,可这里是军营,他那套完全用不出来。

    好在家族早想到了这些,给他安排了一位经验丰富的副官。

    “长官,你可以让他担任先锋开路!”

    “什么意思?”坎帕纳不明白,“这不是没累死他吗?”

    “不是这个目的,咱们现在和两个千人队相差大概两个小时的路程,到了晚餐时间,不管唐顿有没有掉队,您都可以说是因为第六大队太慢,导致掉队,到时候不管是鞭笞,还是砍头,还不都是看您的心情?”

    副官的诡计很阴险,而且是堂堂正正的阳谋,唐顿就算知道了,也没办法防备,除非他现在可以一口气追上大部队。

    早上的时候,正规军过了国境线,便加快了行军,斥候出动的数量和次数也多了起来,其他大队也要负责清理沿途可能存在的盗匪据点。

    士兵们都带着一天的口粮,所以后勤队可以慢,只要在晚餐时间赶到,并且扎营、做好晚饭,任务就算完成了。

    当然,为了后勤队不被袭击,还有一个百人队的士兵负责保护,这是个美差,要是和千人长没点关系、或者不送钱,那是拿不到的,因为待在后方非常安全,大军扫荡过去,几乎就没什么杂鱼了。

    “为什么不早说?”坎帕纳瞪了副官一眼,“还不快去传令!”

    副官应是,心底却是忍不住诽谤,这些贵族老爷一个个骄傲自大,要是不吃点憋主动询问,自己贸然上来就提计划,绝对被马鞭抽一顿。

    坎帕纳看着忙碌的第六大队,想象着唐顿晚上的倒霉样,心情大好,终于有闲心欣赏风景了。

    这是一条通往巨石山口的林间大道,两侧长满了参天大树,虽然正值盛夏,但是曰光几乎无法穿过茂密的枝叶,所以大道上树荫丛丛,就连夏风也都带上了凉爽的气息,完全是一股初秋的味道。

    “真是打猎的好时机呀!”坎帕纳感慨了一句,刚要让仆人把长弓拿来,就看到一个小萝莉头上带着一个用各种野花编制的花环,抓着一把野葡萄从树林中跑了出来,丢下了一连串稚嫩的笑声。

    “荷玛,如果咱们被偷袭怎么办?”自从进入林道后,唐顿就觉得很不安,虽然有大军扫荡,但是只要盗匪们花费上一些力气进行迂回,还是可以躲开,进而对后勤队展开攻击。

    这里仅仅是红杉森林的边缘,但是茂密的林木足够藏下一支三百人的队伍了。

    “据说铁人强盗团大概有五百人,大部分都是步兵,他们能分出多少人来偷袭后勤队呢?就算全来,这里可是有一千个民兵,还有一支百人正规军,只要拖住他们,足够骑兵回援了。”荷玛笑了,“还省了大军去找他们的麻烦了。”

    “可惜我级别太低了,看不到情报。”唐顿很郁闷,地位低,就完全没有决断权,要是碰上无能的长官,只能跟着一起倒霉吧。

    唐顿其实明白荷玛说的不错,任何盗匪团碰上这种力度的围剿,第一反应绝对不是主动偷袭,而是想着有多远逃多远。

    士气、坐骑、后勤、还有武备器械就注定了他们不是正规军的对手。

    泰森不傻,躲起来等风声过了就行了,毕竟大军人吃马嚼,每天都是巨大的消耗,以普拉西多的贪婪姓格,等到怒气消了,恐怕立刻就会撤兵。

    “知道为什么那些军官散漫了吗?因为他们明白这场仗就算打起来,也不危险。”荷玛见识比唐顿多太多了。

    “可是他们在一丝不苟的派出斥候巡逻,大扫荡周围的树林呀?”塞蕾丝不解,天空不时的会有烟雾弹升起炸开,那是调动部队的信号,而且她亲眼看到过晚餐的时间,还有军队开拔去战斗。

    “那是去狩猎人头,红松森林里也住着一些土著,比起悍匪,他们简直就是盘菜,太好杀了。”

    “狩猎人头?”塞蕾丝吓了一跳,“为什么?人家不是盗匪呀!”

    “总得有人头交差呀,军官们最起码也要把表面功夫做足,说实话,要不是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土著够多,我觉得边境的人类小镇估计要倒霉了。”杀良冒功,荷玛见得不要太多,就连屠城,它都见过不下一万次了。

    坎帕纳为什么稳坐钓鱼台?还有闲心去打猎?那些贵族子弟的父母为什么放心大胆的让他们来捞资历?就是因为知道了这些猫腻,不然以他们的姓格,才不舍得把宝贝儿子送上战场呢。

    “原来如此!”唐顿有些失望了,他原本以为这次可以杀死泰森,为边境的人们除掉一个大祸害,没想到却是这样的内幕。

    西境蛀虫的名声可不是白瞎的,唐顿不知道,为了这次出征,几个兵团的军官还打了一场,要知道从后勤物资上也是可以大捞一笔的。

    这条路线上,偶尔还会有前往红松森林和土著部落贸易的商队,要是碰上了,军官们还可以以保护商队的名义光明正大的勒索一把。

    “大哥哥,你尝尝!”胡桃跑了回来,一下子翻上了战马,将一把野葡萄往唐顿嘴里塞,“有点酸,不过很好吃。!”

    “不准乱跑了,小心被熊叼走!”看着胡桃被葡萄汁染成了紫色的嘴唇和小脸,唐顿嘴角溢出了一抹笑容。

    摸了摸小萝莉的头,唐顿找了一根草茎,编起了蝈蝈,反正闲着也会闲着。

    “没事,我有这个,可以及时发现危险。”胡桃掏出单筒望远镜晃了晃,她发现这个很好玩,看的可远了,旋转筒身,甚至连一千米外的浆果都能看到,简直是找野果的利器。

    塞蕾丝伸手,细心地把粘在胡桃衣服上的野草屑拿掉。

    当一群野鹿穿过林道后,那些担任百人长的贵族子弟们再也忍不住了,开始呼朋唤友,带着仆人们进树林打猎。

    这也是社交,等到这次剿匪行动结束,这些贵族子弟便会形成一个小的关系网了。

    “还习惯吗?”清脆的马蹄声中,约维奇骑着马遛到了唐顿身边,在他身后还跟着十位骑兵近卫。

    “长官有什么指示?”唐顿态度不卑不吭。

    眼前的男人二十五、六岁,是罗克尔的侄子,年纪轻轻就统领了一支百人骑兵队,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刻,之前的几天,别说搭话,就连正眼都不瞧唐顿一眼。

    “你觉得我的部下如何?”约维奇用马鞭指了一下身后的亲卫,他们全都是一水的白色轻装骑士铠甲,腰间佩戴着一柄弯刀。

    “很好!”

    听到唐顿的评价,近卫们还不满意,俱都冷哼了一声,神态倨傲的无以复加。

    “哈哈,知道就好。”约维奇的语气中带着一丝威胁的意味,说完,便看向了胡桃手中的单筒望远镜,“这个是矮人工艺锻造的?”

    贵族出身,作为一名军官,上过军事学院,酷爱军事,约维奇曾经在课本上看过哈勃望远镜的样子,要不是偶然瞥到小萝莉手中的东西,他才不会和低贱的唐顿搭讪。

    “关你什么事?”胡桃翻了一个白眼,很不喜欢他对待唐顿的傲慢态度。

    “哼,穷鬼就是穷鬼,买不起哈勃望远镜,也别用假货充数呀,在我这种行家看来,简直丢死人了。”约维奇忍住了怒气,皮笑肉不笑的激将。

    “你才是穷鬼呢,这就是真的哈勃望远镜,不信你看!”胡桃没有心机,一听到别人诋毁,就气不过,想要证明一下。

    唐顿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是吗,我看看!”约维奇的呼吸急促了,就连他的近卫们也是一脸的惊讶,盯着这支单筒望远镜。

    “这就是除了九大帝国,在别国禁售的哈勃?”

    “听说一支造价一百万金马克,也是千夫长身份的象征!”

    “我帝波罗,这小子什么来头?怎么连这玩意也有?”

    不等唐顿开口,胡桃总算又反应过来了,突然把手一缩,警惕地的盯着约维奇。

    “怎么了?不让我看,我怎么知道是不是假的?”月维奇已经打定了主意,只要拿到手中,就说这玩意是自己的,反正周遭都是自己的人,谁敢给唐顿作证?

    “你手脏,会弄脏的!”

    胡桃找了个借口。

    约维奇气的差点吐血,他手上戴着白手套,怎么可能会脏,倒是这个小萝莉,因为吃野葡萄弄的满手都是紫色的汁液,甚至都染到了筒身上,然后他就开始心疼了,这可是价值百万金币的哈勃望远镜呀,你居然用脏手乱摸,而且还随意揣在口袋里,也不怕丢掉。

    论地位和后台,约维奇有一个伯爵老爹,还有一个担任千人长的罗克尔叔叔,他根本不在乎唐顿。

    “以为有了多芬克做后台就可以无法无天?我会让你死的很惨。”约维奇正犹豫着是不是明抢的时候,一只标枪突然从树林中射了出来,插在了一个民兵的身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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