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她只是想过再给刘万机会,可是她却忽视了悠悠的教育问题。
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这样逃亡般的生活确实不适合她。
“如果,真的要离婚,那我也要听听刘万的意见,我总感觉到刘万做出这种决定是有苦衷的。”
林曼曼依旧选择帮刘万说话。
“更何况,对于悠悠而言,一个完整的家庭也是很重要的。”林曼曼看着卧室里睡得比较沉的悠悠,双亲家庭怎么也比单亲家庭要好。
空气沉闷了一会,林曼曼忽然抬头,带着明亮且坚定的眼睛说道:“我相信刘万,他一定是被人蛊惑才这样对我的,刘万是个好男人,不然,当初我怎么会嫁他,如今七八年都过去了,我愿意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一定会为了这个家庭改过自新的。”
“……”文淑不知道说什么好,看着林曼曼充满希望的眼神,她又不好意思再去说什么。
当郑伟带人过来抢林曼曼的时候,那些人的手脚可不干净,他们看林曼曼的眼神如同一个玩物。
想来这件事情也不止发生一次了。
如果刘万真的还爱着林曼曼的话,就不会让那些地痞当众调戏林曼曼。
这傻女人啊!
说着自我安慰的话,做着自我感动的事情,还以为丈夫会因为她的付出而回来……
文淑很想林曼曼尽早清醒,毕竟她如今的生命也在进入倒数期,她没有这么多的时间帮助林曼曼。
可是看到林曼曼如今过得这么惨,她又不忍心放任不管。
刘家那母子俩绝对会将林曼曼吃干抹净,甚至压榨到最后她剩下的一丝价值。
黑色的夜幕往往隐藏着暗流,此时不同于寂静的夜晚,这里却明亮如白昼。
璀璨的灯火,霓虹交错,无论是谁入了这地方都会沉沦。
这就是A市最为神秘的地方,禁幽园,也是最为繁华的地方。
然而,很少人能见到禁幽园。
因为它不在地上,而是在地底下。
这里一共有三层,每一层的布局都格外奢侈,富丽堂皇。
第一层是酒池肉林,来这里的人无非就是寻欢作乐,男女情爱。
第二层是赌场,这里每天都会诞生富豪,也是所有赌徒心里的梦想之地。
然而,尽管第一层和第二层已经让人的欲望达到极致,可是这第三层才是最受欢迎的地方。
第三层是搏击场。
在搏击场上,每天都会有人死亡,可人的死亡更加助长了人性的险恶。
他们撕心裂肺的为胜者呐喊,欢呼!
搏击场最中央是一个四米的方形擂台,此时两个精壮的男人正在搏击场的擂台上,开展生死决斗。
他们拳拳见肉,拳拳见血,令底下的观众激动的嘶吼,人群的情绪瞬间被带到巅峰。
搏击场并不是为了拳击这项运动,只不过是富豪们为了刺激而投资的一项游戏,他们的恶趣味诞生了养人,养命的各项产业。
富豪们将他们辛苦培养的拳击队员往台上送,每个拳击手都签下了生死状,在擂台上,没有输赢,只有生死!
搏击场的VIP席位上,有着一层层的包间,每层包间都用单向玻璃隔开,不仅能将外面的声音隔绝开来,还能够遮挡住包间内的一切。
夜临风半靠在黑色沙发上,身上仅一件白色衬衫,领口也随意的掀开,清冷俊逸的脸庞此刻正看着擂台上二人的博弈,眼里的血腥更为他添了一份美感。
“扑通……”
旁边的鱼缸里的食人鱼都在争先恐后的吃着那俊美男子投喂的新鲜生肉,不过几秒,鱼缸很快又恢复了平静,似乎刚刚的骚动只是一次幻觉。
“三爷,人带来了。”
夜临风抬眸,看着跪在他面前的男人,冷声道:
“那个机关是怎么回事?”
当时他只是想关押文淑,并不想将三只土狼放进去,要了她的命。
跪着的男人连哭带磕的解释:“三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当时正在周围打扫,我……我真的不知道那个是关押文淑小姐的房间,也不知道土狼密室开启的按钮。”
“三爷,小的求您了,小的上有老下有小,一家人都指望着小的,小的可不能有事啊,求三爷您大人有大量,就饶了小的一回吧。”
男人磕的头都破了,鲜血直流,原本干净的地板上,瞬间染上一抹血迹。
由于男人磕头砰砰作响,血迹飞溅,竟然有一滴溅到了夜临风的鞋子上。
夜临风扫一眼过去,男人虎躯一震,连磕头都不敢了。
“对不起三爷,对不起三爷……都是小的错,小的这就给您弄干净。”他跪爬着来到夜临风附近,正准备用自己身上衣服最干净的一处去擦血迹。
这时,一道慵懒随意的声音响起:“啧啧啧,真是暴殄天物,三爷的这双鞋可是我花了五百万找人用鲨鱼皮纯手工制作的。”
一身红礼服的男士十分扎眼的走进包间。
李苛见到来人十分恭敬的喊一声:“慕少。”
慕叶山本是个混血儿,他身后的家族乃A市的名门望族。
据说,三代内,还有人曾坐上了A市老大的位置。
虽然如今慕叶家族不如以往强大,可是仍然是一个不可撼动的存在。
慕叶山本最喜爱一些恶趣味的游戏,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够和夜临风打上招呼的原因。
慕叶山本生的极为好看,他那副皮囊,英流倜傥,美的令人发指,就连女的都该自愧不如。
夜临风微垂着一双凤眼,细长的睫毛遮盖住了眼底内的情绪,令人捉摸不透。
此时正要给他擦皮鞋的男人听到慕叶山本这么一说,不知是擦还是不擦,就僵在那里。
慕叶山本恶趣味的说道:“不如,你亲自舔干净吧。”
男人犹豫不决,看了会夜临风,见他没有反对,咬了咬牙,只要今天能过这关,让他吃屎他都愿意。
没有什么比他小命更加重要。
他伸出血红的舌头,白色的唾沫因为害怕而渗出了许多。
他缓缓逼近那双皮鞋,头慢慢往下,舌头离那双皮鞋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可还没有舔到,一滴白色的唾沫就滴了下去,让那滴火红的鲜血更加浑浊。
“啧啧啧啧,真是恶心。”慕叶山本嫌弃的笑着,可是他却很开心,他就喜欢看人做这种事情。
忽然,一脚抬起,直接将男人的脸踹飞。
男人再抬头时,好端端的鼻梁骨竟然被夜临风活生生踢断了,疼得他死去活来。
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这样逃亡般的生活确实不适合她。
“如果,真的要离婚,那我也要听听刘万的意见,我总感觉到刘万做出这种决定是有苦衷的。”
林曼曼依旧选择帮刘万说话。
“更何况,对于悠悠而言,一个完整的家庭也是很重要的。”林曼曼看着卧室里睡得比较沉的悠悠,双亲家庭怎么也比单亲家庭要好。
空气沉闷了一会,林曼曼忽然抬头,带着明亮且坚定的眼睛说道:“我相信刘万,他一定是被人蛊惑才这样对我的,刘万是个好男人,不然,当初我怎么会嫁他,如今七八年都过去了,我愿意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一定会为了这个家庭改过自新的。”
“……”文淑不知道说什么好,看着林曼曼充满希望的眼神,她又不好意思再去说什么。
当郑伟带人过来抢林曼曼的时候,那些人的手脚可不干净,他们看林曼曼的眼神如同一个玩物。
想来这件事情也不止发生一次了。
如果刘万真的还爱着林曼曼的话,就不会让那些地痞当众调戏林曼曼。
这傻女人啊!
说着自我安慰的话,做着自我感动的事情,还以为丈夫会因为她的付出而回来……
文淑很想林曼曼尽早清醒,毕竟她如今的生命也在进入倒数期,她没有这么多的时间帮助林曼曼。
可是看到林曼曼如今过得这么惨,她又不忍心放任不管。
刘家那母子俩绝对会将林曼曼吃干抹净,甚至压榨到最后她剩下的一丝价值。
黑色的夜幕往往隐藏着暗流,此时不同于寂静的夜晚,这里却明亮如白昼。
璀璨的灯火,霓虹交错,无论是谁入了这地方都会沉沦。
这就是A市最为神秘的地方,禁幽园,也是最为繁华的地方。
然而,很少人能见到禁幽园。
因为它不在地上,而是在地底下。
这里一共有三层,每一层的布局都格外奢侈,富丽堂皇。
第一层是酒池肉林,来这里的人无非就是寻欢作乐,男女情爱。
第二层是赌场,这里每天都会诞生富豪,也是所有赌徒心里的梦想之地。
然而,尽管第一层和第二层已经让人的欲望达到极致,可是这第三层才是最受欢迎的地方。
第三层是搏击场。
在搏击场上,每天都会有人死亡,可人的死亡更加助长了人性的险恶。
他们撕心裂肺的为胜者呐喊,欢呼!
搏击场最中央是一个四米的方形擂台,此时两个精壮的男人正在搏击场的擂台上,开展生死决斗。
他们拳拳见肉,拳拳见血,令底下的观众激动的嘶吼,人群的情绪瞬间被带到巅峰。
搏击场并不是为了拳击这项运动,只不过是富豪们为了刺激而投资的一项游戏,他们的恶趣味诞生了养人,养命的各项产业。
富豪们将他们辛苦培养的拳击队员往台上送,每个拳击手都签下了生死状,在擂台上,没有输赢,只有生死!
搏击场的VIP席位上,有着一层层的包间,每层包间都用单向玻璃隔开,不仅能将外面的声音隔绝开来,还能够遮挡住包间内的一切。
夜临风半靠在黑色沙发上,身上仅一件白色衬衫,领口也随意的掀开,清冷俊逸的脸庞此刻正看着擂台上二人的博弈,眼里的血腥更为他添了一份美感。
“扑通……”
旁边的鱼缸里的食人鱼都在争先恐后的吃着那俊美男子投喂的新鲜生肉,不过几秒,鱼缸很快又恢复了平静,似乎刚刚的骚动只是一次幻觉。
“三爷,人带来了。”
夜临风抬眸,看着跪在他面前的男人,冷声道:
“那个机关是怎么回事?”
当时他只是想关押文淑,并不想将三只土狼放进去,要了她的命。
跪着的男人连哭带磕的解释:“三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当时正在周围打扫,我……我真的不知道那个是关押文淑小姐的房间,也不知道土狼密室开启的按钮。”
“三爷,小的求您了,小的上有老下有小,一家人都指望着小的,小的可不能有事啊,求三爷您大人有大量,就饶了小的一回吧。”
男人磕的头都破了,鲜血直流,原本干净的地板上,瞬间染上一抹血迹。
由于男人磕头砰砰作响,血迹飞溅,竟然有一滴溅到了夜临风的鞋子上。
夜临风扫一眼过去,男人虎躯一震,连磕头都不敢了。
“对不起三爷,对不起三爷……都是小的错,小的这就给您弄干净。”他跪爬着来到夜临风附近,正准备用自己身上衣服最干净的一处去擦血迹。
这时,一道慵懒随意的声音响起:“啧啧啧,真是暴殄天物,三爷的这双鞋可是我花了五百万找人用鲨鱼皮纯手工制作的。”
一身红礼服的男士十分扎眼的走进包间。
李苛见到来人十分恭敬的喊一声:“慕少。”
慕叶山本是个混血儿,他身后的家族乃A市的名门望族。
据说,三代内,还有人曾坐上了A市老大的位置。
虽然如今慕叶家族不如以往强大,可是仍然是一个不可撼动的存在。
慕叶山本最喜爱一些恶趣味的游戏,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够和夜临风打上招呼的原因。
慕叶山本生的极为好看,他那副皮囊,英流倜傥,美的令人发指,就连女的都该自愧不如。
夜临风微垂着一双凤眼,细长的睫毛遮盖住了眼底内的情绪,令人捉摸不透。
此时正要给他擦皮鞋的男人听到慕叶山本这么一说,不知是擦还是不擦,就僵在那里。
慕叶山本恶趣味的说道:“不如,你亲自舔干净吧。”
男人犹豫不决,看了会夜临风,见他没有反对,咬了咬牙,只要今天能过这关,让他吃屎他都愿意。
没有什么比他小命更加重要。
他伸出血红的舌头,白色的唾沫因为害怕而渗出了许多。
他缓缓逼近那双皮鞋,头慢慢往下,舌头离那双皮鞋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可还没有舔到,一滴白色的唾沫就滴了下去,让那滴火红的鲜血更加浑浊。
“啧啧啧啧,真是恶心。”慕叶山本嫌弃的笑着,可是他却很开心,他就喜欢看人做这种事情。
忽然,一脚抬起,直接将男人的脸踹飞。
男人再抬头时,好端端的鼻梁骨竟然被夜临风活生生踢断了,疼得他死去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