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根有些干涩,我拿过杯子喝了口水,温热的液体从喉咙划下去,对着许横还有秦蓁的目光,我真的不知道怎么解释。

    叶飞弛的婚礼.......

    不用想都知道会是什么样的盛况,如今的叶家不同以往,就是叶飞弛自己这几年也是稳步上升的,到时候去参加婚礼的人不知凡几,而我要去的话,不可避免的就要遇到这些人。

    许横跟秦蓁问我为什么不想去。

    我反而有些想要问问她们,我为什么要去?

    从来我都不是叶家闪闪发亮的女儿,从前的很多年不曾相认,我是这京城里最不起眼的小老百姓,后来机缘巧合认下了,也只是跟父亲叶赫出席过一次公开场合,也就是那一次的年会,有了让我后来名声扫地的视频。

    有些事情不敢去回想,曾经走过的每一步,如今对我来说都是伤痛。

    不是没有想过奋力的报复回去,只是拿什么去报复,我势单力薄,根本没办法做到跟一个家族去抗衡。

    没有直面的力量,那就只能逃避。我不见他们总可以了吧,不想要对着曾经伤害过我的人笑脸迎人,这大概是我能做到的唯一的反抗。

    我好久没说话,秦蓁似乎自己想到原因,“噢~!你是不是不喜欢叶飞弛的那个准未婚妻啊?哎,虽说我也不喜欢,以子挟婚什么的,是有点没品。可是总归是往后的亲戚,再怎么不喜欢也得面子上过的去啊。”

    我连忙摆手,我跟叶飞弛要去的这位妻子,连面都没见过,何来的不喜欢一说。

    许横对八卦更感兴趣些,当年我妈妈最后抢救的时候,许横也见我我三叔三婶,虽说那时候叶飞驰在部队,可是总归算是知晓的人。

    所以少不得问一问,“什么以子挟婚啊?怎么回事?”

    这里面的事情我真的不清楚,只知道叶飞弛的未婚妻怀孕了,两个人奉子成婚的。不知道到了秦蓁这里,怎么就成以子挟婚了。

    秦蓁在打探消息方面真的有天赋,跟叶高弛相关的一切,秦蓁都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打探到情况。

    老神在在的说:“还能怎么回事,男的不想结婚,女的偷偷怀孕逼婚呗,这种戏码,有什么新鲜的。”

    叶飞弛他......不想结婚吗?

    谁知道呢。

    秦蓁劝着我,“你这趟回来不就是主要就是来看望你三婶的,这次的婚礼,可是你三婶力主办的,你在京还不去参加,不说人家新娘子怎么想,你三婶怕是都不会高兴了。亲戚之间虽说麻烦,可是这些都是要考虑到的。你别任性。”

    相比于我,秦蓁这样虽然年少出国但是家族却非常庞大的人,在礼数方面是非常周到的,她能考虑到方方面面,七巧玲珑心,长袖善舞不在话下。

    而我可能是小时候跟着妈妈与世隔绝长大的关系,我并不觉得不参加婚礼是什么大问题。

    许横倒是比我想的还要多,拉拉我的手劝我说:“还是去吧,好容易现在你也有人庇护了,那就好好的维护好关系。有家人总比没有家人强。”

    我苦笑着不答话,他们说的都对,只是我......还是过不了心里这一关。

    我态度坚决,她们想劝都不知道从何说起。

    秦蓁吃了晚饭走的,临走还跟我做思想工作,“你在想想么,你这么漂亮,到时候不去,都不能露脸了。”

    这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我也不好话说的太死让秦蓁为难,只能笑笑的点头说,“我会考虑的。”

    秦蓁走后,我扭头看许横坐在沙发上都已经睡着了。心里有些抱歉,因为我,许横这里这一天来来往往的人就没断过,她一个孕妇有些疲于应对也是应该。

    我叫醒许横让她去床上睡。

    许横对着我笑,“你今晚还跟我在一起睡吗?”

    “嗯。”

    虽然对面又有了一套房子,照理我是可以过去单独睡的,可是我没忘记我怀孕的时候,是晚上突然破的羊水。那是我今生的噩梦,所以我放心不下让许横一个人睡下。

    许横困的厉害,也不多说就爬上床睡下了。

    我还不那么困,就躺在她身边假寐。

    突然觉得小腹坠坠,我心里马上就有了预感。我的生理期快到了,应该就在这一两天之内。

    叶高弛再怎么给我准备东西,卫生巾他都是准备不到的。而许横这边,怀孕八个月,无论如何家里是不会常备那东西的。

    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起床打算去买些回来备用才好。

    到我出门许横都没有醒。

    裹了厚重的灰色大衣,脚下随意的穿着保暖的ugg,我像是一个茧一样的下楼买东西。

    要说许横住的这个地方,在生活便利上,可真是没得说,楼下不仅有大型的超市还有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

    我只是想买点卫生巾,所以就径直往便利店走。

    ‘欢迎光临’门口的吉祥物发出机械的声音之后,迎面而来的,是店里热力十足的暖气。热乎乎的扑在脸上,刚从寒风中走进,被这样的暖风一吹,人反而打了个冷颤。

    这样急速的一冷一热,其实很容易感冒。

    我这几年久病成医,下意识的裹紧了自己,怕身体又出现什么问题。

    便利店里其实挺香的,有包子的香气还有黏玉米的甜味。我回国后,还是第一次踏足这样生活化的地方,心里有种浅浅的心安。相比在米国出门买东西最近也要开车半小时的环境,当然还是我们大京城的一切更令我适应。

    先买了一根玉米棒子啃着。

    我难得嘴馋,却又觉得在这样寒冷的冬夜,啃一根玉米棒子,实在是幸福的事。

    甚至我还想着等下出去可以找找卖红薯的,要买那种红瓤的来吃,手指头捏开烤的有些焦黑的壳,热乎乎带着香甜的热气冒出来,在冬日的街头,咬上一口,烫的哈两口冷气,满口的甜糯。

    那是我记忆里最好的京城冬天。

    光是想着,就让我倍感喜悦。

    叼着玉米棒子,我没忘记正经事,沿着货价走着,在角落里找到了摆放卫生巾的货价,放的比较低,我只能半蹲下来,找寻我喜欢的包装。

    从前在米国用的那些牌子,在国内自然是没有的。

    可是女人买这东西总有些偏好,最起码包装得好看才行。就在我咬着玉米盯着卫生巾看,纠结不知道买那一种的时候,从我的身后伸过一只手,快速利落的拿了两包走。

    我当然第一发应是吓到了。

    下意识的就像站起来,可是我此时跟身后的人挨的太紧,我这么猛的一站,反而有些站不稳当,身体失力的就要往货架上倒。

    好在后面的人扶了我一把,我这才站直了,扭过头来急忙对着他说感谢。

    只是谢谢两个字刚出口,我就觉得不对劲。

    就像是电影的慢镜头,我缓缓的抬起了头,看到了近在咫尺的彭震。

    曾经想过很多次我们重逢的画面,什么样的都想过,可生活从来不按常理出牌。

    我跟彭震在分离的第四年,在一个最不起眼儿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里,陈列卫生巾的货架前,重逢。

    他穿着翻毛领的皮质夹克,一只手带着皮手套靠在身边拿着头盔,应该是骑摩托要带的,整个人像是美国西部片里的牛仔,跟叶高弛那种长身玉立的气质完全不同,彭震看起来潇洒不羁,简直就是行走的荷尔蒙。

    很多时候,人们都会说时光把一个人打磨的愈发的温润平和。

    但这句话在彭震身上并不成立,四年的时光,并没有给彭震带来多少平和的气息,反而将他身上所有的反叛、放肆都释放了出来,至少在我看来,他如今的样子比四年前更加的锋利。

    简直就像是出鞘的宝剑。

    反观我呢,嘴里还啃着玉米棒子,穿的像个糯米丸子,人站在一身劲装的彭震面前,都不能用黯然失色来形容。

    一瞬间,我真的生无可恋。

    女人就算是再怎么样,心里还是会有小小的虚荣心,想要在重逢的时候,我是光华灿烂的,表现出那种离开你我过的并不差的样子。

    结果......就是现在的处境。

    我视线不由的落在彭震手里捏着的卫生巾上面,粉红色的包装,跟他今天这幅机车骑士的样子完全不符。

    一个男人,深夜来买卫生巾。

    代表着什么,我心里很清楚。

    突然就释然了,我跟彭震早已经过去,我给了自己四年的时间来忘记他,或者说,给了自己四年的时间,来重新面对他。

    这一次回国之前,我心里就想过千千万万个我们相遇的场面。

    虽然今天这样的场景实在出乎我的预料,可遇到了就是遇到了。

    我打起精神想要好好的面对,总归说一句好久不见的肚量我还是有的。

    这么想之后,我有些庆幸,虽然重遇的场面搞笑又尴尬,可是这样的环境也让我有了更多的勇气。很开心,自己能坦然的面对过去。

    能开口说出,“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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