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珍珠与苏蓉蓉一起回到船上去迎回札木合的遗体了,同行的还有天鹰子等人。(小说文学网)楚留香自然可以就这样,放心地去大沙漠寻找无花。
马自然还给了黑珍珠。
楚留香与金伴花骑着冷秋魂提供的马。虽不如黑珍珠的马神骏,但也算百里挑一的好马。
也好在,金伴花会骑马。没有两人共乘一齐的情况出现。
经过邯郸县的时候,金伴花见到了一个人。只是个侧影,金伴花却因为这个侧影,激动了起来……那人只是一闪而过,等到金伴花回过神来,再怎么找,都找不到了。
在接下来的那两天,金伴花对每一个穿红色衣服的女子都会格外留意。可惜直到出了河北,金伴花才蔫蔫地放弃了。
楚留香瞧了瞧金伴花,笑道:“金兄这几天这般魂不守舍,可是为了前几天在街上遇到的那位佳人?那么金兄大可以留在此处,继续寻觅佳人。”
原来,金伴花两天前的那次失态,早就被楚留香瞧在了眼里。
大沙漠太过凶险了,尽管楚留香从未去过,也听过它的赫赫凶名。
故而,这大沙漠根本不适合金伴花这样的人。尽管金伴花的乾坤袋(空间)在大沙漠能起的作用可谓极大,私心里,楚留香还是不愿意让金兄与他一同涉险。
金伴花沉默了一番,拒绝了。既然已经做了去沙漠的准备,就去吧,那个人……还是以后再找吧。
又过了十来天,两人总算到了马连河。
马连河的水很浑浊。两人策马趟过最浅的河段,湍急的河水溅在衣服上,留下了一点点的黄斑。不过,就是这样的水,在沙漠里,也算得上是极珍贵的了。
……这里,已是黄土高原了。
过了马连河,便是一个小镇。一条土街从小镇中央穿过,街旁,竟还有几间砖屋,几间店铺。小酒铺的布幡已经破了,上面更是蒙上了厚厚的一层黄土。可就算这样,在这里,这个小镇已算是富裕繁华的了。附近百里以内,这里,是惟一有清水的地方。
空气很干燥,尘土很大,尤其是今天,有风,一路上黄土飞扬,只要一张开嘴,话还未出口,便已吃得一口土。小酒铺的掌柜,正不停地用帚子拂着烙饼上的风沙……只要他手一停,饼上就会积上一层牛油般的黄土。这样的饼,在这种地方,已可算是美味了。
金伴花闭着眼睛,跟着楚留香,他早就用先前放到空间里的废衣服,歪歪扭扭地缝了一个丑丑的口罩,颇为嘚瑟地挂在耳朵上——他本来也想给楚留香缝的,被他拒绝了,大概是嫌弃那口罩丑吧,也对,楚留香可是能够用毛孔呼吸的牛人!
金伴花戴着口罩,突然想起一件事,对着骑马走在他前面的楚留香问道:“我说,楚兄,你这鼻子,是不是真不通?一点都不通?”声音从口罩里传出,有些闷闷的。
金伴花早就好奇了,前世对楚留香的鼻子的猜测有着各种版本,金伴花自从穿越后,就想知道答案。以前与他不熟,不敢戳他的伤疤,现在混熟了,金伴花又想起这件事,心血来潮,想知道。
楚留香一愣,轻轻拉住马缰,放慢速度,与金伴花并排骑。扭头瞧了瞧眼睛眯成一条缝,鼻子上捂着一块布的怪模样,忍俊不禁,笑道:“我的这鼻子,它有时候通,有时候不通。我想让它通,它便通,不让通,便不通。”
金伴花无语了,这楚留香,说了不跟没说一样嘛!顿时心如猫爪子在挠,还想再问,便见一辆破马车从街道的另一边风驰而来,赶车的大汉,狠狠地抽打着马身,似乎要将那匹瘦得可怜的马,每一分的力气,都打出来。
两人将马趋向路边,给那马车让出一条道来。
这时,一只猫从酒铺里窜出来,想过街。马车驰来,它想躲也来不及了,眼见它就要被马蹄给踏死。
就在这时,又有一条人影自酒铺里窜出,竟用身子盖在猫身上。
这人不惜用自己的命来救一只猫,难道他竟是个疯子?
金伴花知道此人是谁,也知道他不会有任何事,但是,眼见这马蹄从他身上踏过了,车轮又他身上辗过去,也不由感觉到心惊。
……
胡铁花是个像猫一样的男人。
他救猫的时候像是一根箭,现在,却连个凳子都不好好坐,非要倚着桌子。那张东倒西歪的桌子被他倚得“吱嘎”乱响。
金伴花一直盯着那张桌子,见它又被胡铁花拍得狠狠地震了震,很是担心,这桌子会不会拍散架。撑不到这段剧情结束。
胡铁花瞧着金伴花,大笑道:“这张桌子已经被我拍了四年了,你看,它还是这样,一点都没坏!”
楚留香道:“你在这里呆了四年?”说着,他抬头看了看四周,道,“这鬼地方有什么能留得住你这样的人四年?我真没法子相信。”
胡铁花笑道:“准确地说,三年零十个月。”
这时,一个又瘦、又小、又黑、又干的妇人,提着只锡酒壶走出来,“砰”地一声,将酒壶往桌上一抛,转头便走了回去。
这妇人长得不算难看,年纪也不大,眼睛也不小,只是瘦巴巴的,全身没有四两肉,看来就是风干了的小母鸡。
她甚至连眼角都没有瞧胡铁花一眼,胡铁花的眼睛却始终瞬也不瞬地盯在她身上,就像她是这个世上最美的女人似的。
直到她走得没了影子,胡铁花才转过头来,倒了三碗酒——他竟给金伴花也倒了一碗——又迫不及待地将自己的一碗酒给喝了下去。
楚留香也喝了下去,却皱着鼻子道:“这真的是酒?”
金伴花碰都没碰面前的酒,他早就知道这酒是什么味道。
胡铁花瞪着眼睛,盯着楚留香道:“不是酒是什么?”
楚留香笑道:“我还以为是醋呢!小胡,我看你在这里呆了这么多年,不会连酒的滋味都忘了吧?”
胡铁花又闷了一大碗酒,笑道:“在这种地方,有这种酒喝,已经算是你走运了。”
楚留香无奈地摇了摇头,继续陪他喝酒。
转眼间,十几壶酒便已下了肚。
那小妇人自然走出来了十几次,每次都把酒壶“砰”地一声,重重往桌上一抛,扭头便走。
……这桌子没被胡铁花给拍碎,倒是差点被酒壶给摔垮了,好在有楚留香暗中扶着。
胡铁花只要看见她走出门,眼睛就亮了,笑声也响了,原本懒洋洋的样子,像是忽然有了精神。
楚留香一直瞧着胡铁花,直到这时,才放下碗,叹了口气,道:“难不成,你胡铁花胡大侠是为了她,才留在这里的。”
胡铁花“咕”的又喝了碗酒,道:“不错!”
这话虽是楚留香说的,但是当他听见胡铁花承认了,却一下子跳了起来:“你……你真是为她留在这里的?”
……
接下来,胡铁花的一番话,充分体现了“男人就是贱”这句话之精髓。
这妇人虽然在这地方已经算最漂亮的了,但是却根本比不上高亚男。只不过高亚男是追他的,而这妇人,对他却是不假辞色。
接下来,轮到楚留香了。
“无花,你是知道的吧?”楚留香摸着鼻子,想了想,找到了一个讲故事的突破口。
胡铁花皱眉仔细回忆了一番,当初高亚男追着他的时候,镇日惶惶,后来在这个地方呆了三年十个月了——七年前的无花,还未有现在这般出名——胡铁花自然不大清楚无花是谁。
不过,胡铁花又喝了一碗酒,哈哈笑道:“我与那个叫无花的肯定相克,你看,我叫什么,胡铁花是吧,那叫什么,无花是吧,我们两个——”
楚留香打断了胡铁花的话,虽说这样的事他本来是绝不会相信的,可是自从见到金兄的乾坤袋之后,他已无法不多一些心了。
楚留香笑道:“你既然不认识无花,想来也不认识南宫灵吧?”
胡铁花瞪着楚留香,道:“难道说,如果我我不是躲在这个地方,就肯定会知道他们两的名字不成?”
楚留香笑了,将自己在这一个月所遇之事娓娓道来。当然,忽略了江湖上的一些不实的传闻。
不想,胡铁花一点都没有同情他,只是哈哈一笑,道:“那是你活该。老臭虫,谁让你那么爱交交朋友的?你也不想想,全天下上能有几个像我这样的朋友?”
楚留香无奈地点点头,道:“是是是,全天下再没有比你胡铁花胡大侠,更适合做朋友的了!”
金伴花瞧着楚留香与胡铁花这两个好基友互相抬杠,不由有一种见到正妻的赶脚……
嗷嗷嗷嗷~~压力好大啊肿么破!
金伴花也想摸鼻子了。
马自然还给了黑珍珠。
楚留香与金伴花骑着冷秋魂提供的马。虽不如黑珍珠的马神骏,但也算百里挑一的好马。
也好在,金伴花会骑马。没有两人共乘一齐的情况出现。
经过邯郸县的时候,金伴花见到了一个人。只是个侧影,金伴花却因为这个侧影,激动了起来……那人只是一闪而过,等到金伴花回过神来,再怎么找,都找不到了。
在接下来的那两天,金伴花对每一个穿红色衣服的女子都会格外留意。可惜直到出了河北,金伴花才蔫蔫地放弃了。
楚留香瞧了瞧金伴花,笑道:“金兄这几天这般魂不守舍,可是为了前几天在街上遇到的那位佳人?那么金兄大可以留在此处,继续寻觅佳人。”
原来,金伴花两天前的那次失态,早就被楚留香瞧在了眼里。
大沙漠太过凶险了,尽管楚留香从未去过,也听过它的赫赫凶名。
故而,这大沙漠根本不适合金伴花这样的人。尽管金伴花的乾坤袋(空间)在大沙漠能起的作用可谓极大,私心里,楚留香还是不愿意让金兄与他一同涉险。
金伴花沉默了一番,拒绝了。既然已经做了去沙漠的准备,就去吧,那个人……还是以后再找吧。
又过了十来天,两人总算到了马连河。
马连河的水很浑浊。两人策马趟过最浅的河段,湍急的河水溅在衣服上,留下了一点点的黄斑。不过,就是这样的水,在沙漠里,也算得上是极珍贵的了。
……这里,已是黄土高原了。
过了马连河,便是一个小镇。一条土街从小镇中央穿过,街旁,竟还有几间砖屋,几间店铺。小酒铺的布幡已经破了,上面更是蒙上了厚厚的一层黄土。可就算这样,在这里,这个小镇已算是富裕繁华的了。附近百里以内,这里,是惟一有清水的地方。
空气很干燥,尘土很大,尤其是今天,有风,一路上黄土飞扬,只要一张开嘴,话还未出口,便已吃得一口土。小酒铺的掌柜,正不停地用帚子拂着烙饼上的风沙……只要他手一停,饼上就会积上一层牛油般的黄土。这样的饼,在这种地方,已可算是美味了。
金伴花闭着眼睛,跟着楚留香,他早就用先前放到空间里的废衣服,歪歪扭扭地缝了一个丑丑的口罩,颇为嘚瑟地挂在耳朵上——他本来也想给楚留香缝的,被他拒绝了,大概是嫌弃那口罩丑吧,也对,楚留香可是能够用毛孔呼吸的牛人!
金伴花戴着口罩,突然想起一件事,对着骑马走在他前面的楚留香问道:“我说,楚兄,你这鼻子,是不是真不通?一点都不通?”声音从口罩里传出,有些闷闷的。
金伴花早就好奇了,前世对楚留香的鼻子的猜测有着各种版本,金伴花自从穿越后,就想知道答案。以前与他不熟,不敢戳他的伤疤,现在混熟了,金伴花又想起这件事,心血来潮,想知道。
楚留香一愣,轻轻拉住马缰,放慢速度,与金伴花并排骑。扭头瞧了瞧眼睛眯成一条缝,鼻子上捂着一块布的怪模样,忍俊不禁,笑道:“我的这鼻子,它有时候通,有时候不通。我想让它通,它便通,不让通,便不通。”
金伴花无语了,这楚留香,说了不跟没说一样嘛!顿时心如猫爪子在挠,还想再问,便见一辆破马车从街道的另一边风驰而来,赶车的大汉,狠狠地抽打着马身,似乎要将那匹瘦得可怜的马,每一分的力气,都打出来。
两人将马趋向路边,给那马车让出一条道来。
这时,一只猫从酒铺里窜出来,想过街。马车驰来,它想躲也来不及了,眼见它就要被马蹄给踏死。
就在这时,又有一条人影自酒铺里窜出,竟用身子盖在猫身上。
这人不惜用自己的命来救一只猫,难道他竟是个疯子?
金伴花知道此人是谁,也知道他不会有任何事,但是,眼见这马蹄从他身上踏过了,车轮又他身上辗过去,也不由感觉到心惊。
……
胡铁花是个像猫一样的男人。
他救猫的时候像是一根箭,现在,却连个凳子都不好好坐,非要倚着桌子。那张东倒西歪的桌子被他倚得“吱嘎”乱响。
金伴花一直盯着那张桌子,见它又被胡铁花拍得狠狠地震了震,很是担心,这桌子会不会拍散架。撑不到这段剧情结束。
胡铁花瞧着金伴花,大笑道:“这张桌子已经被我拍了四年了,你看,它还是这样,一点都没坏!”
楚留香道:“你在这里呆了四年?”说着,他抬头看了看四周,道,“这鬼地方有什么能留得住你这样的人四年?我真没法子相信。”
胡铁花笑道:“准确地说,三年零十个月。”
这时,一个又瘦、又小、又黑、又干的妇人,提着只锡酒壶走出来,“砰”地一声,将酒壶往桌上一抛,转头便走了回去。
这妇人长得不算难看,年纪也不大,眼睛也不小,只是瘦巴巴的,全身没有四两肉,看来就是风干了的小母鸡。
她甚至连眼角都没有瞧胡铁花一眼,胡铁花的眼睛却始终瞬也不瞬地盯在她身上,就像她是这个世上最美的女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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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留香也喝了下去,却皱着鼻子道:“这真的是酒?”
金伴花碰都没碰面前的酒,他早就知道这酒是什么味道。
胡铁花瞪着眼睛,盯着楚留香道:“不是酒是什么?”
楚留香笑道:“我还以为是醋呢!小胡,我看你在这里呆了这么多年,不会连酒的滋味都忘了吧?”
胡铁花又闷了一大碗酒,笑道:“在这种地方,有这种酒喝,已经算是你走运了。”
楚留香无奈地摇了摇头,继续陪他喝酒。
转眼间,十几壶酒便已下了肚。
那小妇人自然走出来了十几次,每次都把酒壶“砰”地一声,重重往桌上一抛,扭头便走。
……这桌子没被胡铁花给拍碎,倒是差点被酒壶给摔垮了,好在有楚留香暗中扶着。
胡铁花只要看见她走出门,眼睛就亮了,笑声也响了,原本懒洋洋的样子,像是忽然有了精神。
楚留香一直瞧着胡铁花,直到这时,才放下碗,叹了口气,道:“难不成,你胡铁花胡大侠是为了她,才留在这里的。”
胡铁花“咕”的又喝了碗酒,道:“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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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妇人虽然在这地方已经算最漂亮的了,但是却根本比不上高亚男。只不过高亚男是追他的,而这妇人,对他却是不假辞色。
接下来,轮到楚留香了。
“无花,你是知道的吧?”楚留香摸着鼻子,想了想,找到了一个讲故事的突破口。
胡铁花皱眉仔细回忆了一番,当初高亚男追着他的时候,镇日惶惶,后来在这个地方呆了三年十个月了——七年前的无花,还未有现在这般出名——胡铁花自然不大清楚无花是谁。
不过,胡铁花又喝了一碗酒,哈哈笑道:“我与那个叫无花的肯定相克,你看,我叫什么,胡铁花是吧,那叫什么,无花是吧,我们两个——”
楚留香打断了胡铁花的话,虽说这样的事他本来是绝不会相信的,可是自从见到金兄的乾坤袋之后,他已无法不多一些心了。
楚留香笑道:“你既然不认识无花,想来也不认识南宫灵吧?”
胡铁花瞪着楚留香,道:“难道说,如果我我不是躲在这个地方,就肯定会知道他们两的名字不成?”
楚留香笑了,将自己在这一个月所遇之事娓娓道来。当然,忽略了江湖上的一些不实的传闻。
不想,胡铁花一点都没有同情他,只是哈哈一笑,道:“那是你活该。老臭虫,谁让你那么爱交交朋友的?你也不想想,全天下上能有几个像我这样的朋友?”
楚留香无奈地点点头,道:“是是是,全天下再没有比你胡铁花胡大侠,更适合做朋友的了!”
金伴花瞧着楚留香与胡铁花这两个好基友互相抬杠,不由有一种见到正妻的赶脚……
嗷嗷嗷嗷~~压力好大啊肿么破!
金伴花也想摸鼻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