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一个朝代的安稳总得经历无数战火,血染河山,就连当今蛮荒大陆鼎盛的皇朝大周也不外如此!
南都郡,入夜时分,万家灯火渐灭,天色越发黯淡!只剩下城内的叶府依稀还透着明光!
府内的丫鬟,管事各自忙着手里的活,端水的端水,生火的生火,铺床的铺床....而在房门前,年近三十的叶逍时不时的来回踱步,时不时的望向屋内,夫人痛苦的喊叫声时时刻刻都在牵动着他的心。不知几时过后,随着婴儿“哇哇”的啼哭声,叶逍悬着的心才安稳了下来!
房间里,稳婆开心的喊着:“叶公子,叶公子快来看呀,是个带把的,小少爷,小少爷”
叶逍听闻也不耽误,飞似的奔进了屋里,看着累极了的夫人,心疼的道“青儿,辛苦了,辛苦了”。一边又连忙接过稳婆手里的孩子,看着襁褓里的婴儿,满眼柔光。
“刘姨,你先下去休息吧”。叶逍把孩子抱在怀里抱了一阵说道,眼看实在无法阻止婴儿啼哭,才不舍的放在了青依身旁,说来也怪那哭泣的声音便停了下来。青依侧身看了看孩子,想伸手摸摸,奈何全身使不上力,无奈只好作罢。稳婆见状叮嘱了几句需要注意的事项,这才退下。府内丫鬟管事齐聚一堂,好生热闹,夫人今夜临盆,顺利诞下了小少爷。
房间里,缓了许久的青依无力的说“逍哥,孩子还没起名字呢,你给起一个吧”。
叶逍这才反应过来,在房里来回踱步,一会儿皱眉,一会儿摇头,不好意思的笑着“青儿,孩子的名字还是你取吧,我一个粗人,只会舞剑弄枪啥的,若是论吃饭喝酒我还行,这取名实在太难了”。
青依缓了缓说“好”,想了一息,“那就叫叶平吧,希望他一辈子平平安安的”。
叶逍听了,当即附和“好,那就叫叶平,这世道也不太平,咱们偏要逆势而行,让他平平安安一辈子”。
月色下,忙了半晌的叶府渐渐静了下来,晨光微露,看样子又是晴朗的一天,吹过南都郡的风好像又腥了几分,城内的人都知道,南方的战事愈发惨烈了。
这看似安宁的大周皇朝,也不断面临着周遭敌人的挑衅,南都郡以南的南蛮部落,随着风暴加聚,生存条件愈加恶劣。他们又开始准备北侵了。
清晨,一封京城而来的信从南都郡的驿馆发出,驿使马不停蹄的送往了叶府。
叶逍拿着信,看着离去的驿使,眉梢渐宽,信是当今天子周安的。信上意思大至为“大哥,这些年幸你还在南都郡,才佑得郡内百姓安宁。算算日子,嫂子也该临盆了,不知是儿是女呢,方便之时,一定带上嫂子孩子来京城一聚。”叶逍看着信想到了那年之事。
叶逍当年偶遇殿下,意外之下与之结为异性兄弟。传言当年叶逍自身实力不俗,年纪轻轻便已达到炼体三段,现如今更是不凡,已突破至四段!若不是这些年叶逍还在南都郡,蛮贼怕是早已把南都郡弄得渺无人烟了。
那时的他年少有为,却遇不公之事无奈离开宗门隐于世间,也是在这南都郡遇见了那位公子。叶逍看着那人在数名贼人围殴下也不妥协,也要保护押送之物。觉得此人虽呆头呆脑,不过也不失为人杰。于是他出手相助一番。数名贼人,凭他武道三段的实力,几息时间,贼人头子们便全部人仰马翻,败下阵来,个个嗷嗷叫疼,到此连来人模样都未曾看清!
待得周安被叶逍救下后,几名贼人头子还在不断叫嚣,让他等着,实际上却个个捂着痛处带着队伍向远处跑去。
叶逍看着周安一袭华衣弄得脏乱邋遢,灰头土脸,吃了满嘴泥灰的模样甚是可怜,不由觉得好笑,“小兄弟,你没事吧”。
周安看着来人,心想世间竟有如此高人,却是忘了回答。
“小兄弟,小兄弟,你没事吧”叶逍又叫了一遍,顺带还用手在周安眼前晃了晃。
周安这才缓过神来,察觉失了礼数,忙道“没,没事,大哥”。
叶逍看了看一愣一愣的周安,忽的想起身上还有点的灵药,从怀里摸了出来拿给周安服下,周安顿觉疼痛消失,神清气爽,浑身充满了力量,过了约莫半盏茶的时间那种躁动的感觉才渐渐平息下去。
哒哒哒,哒哒哒,远处传来一阵阵马蹄声,一队人马从远处奔来,看见周边的尸体,满脸惶恐,直到发现远处席地而坐的周安,这才稍稍缓下心来。
叶逍看着来人,察觉到应该是周安的人,自觉为了不必要的麻烦,便说道“小兄弟,咱们后会有期”。话音刚落,只听“嗖”的一声,叶逍一步两步登上树梢消失不见。
周安连忙起身,还未反应过来便已不见叶逍人影,他只好对远处吼道“大哥,多谢救命之恩”本想说些什么,却不知从何说起,只剩下树林他自己的回音。周安望着远处,眼里充满了崇拜的目光。
远处而来的一群人看到周安,连忙下马,连跪带爬的过来,一脸惶恐“殿下恕罪,属下救驾来迟”
周安看着来人“陆统领,你们都起来吧,我没事”
陆离缓缓起身,看着周安,明明一身邋遢,还有好些地方淤青,殿下却像什么事都没有,甚至显得更为精神,陆离有些不解却也没在说什么。这才单独给周安备了马匹,在众人围护之中到了南都郡。路上周安说到在外要想要低调,平日里见到他,叫公子即可,不必称呼殿下。
那时的南都郡,岌岌可危,城里人烟稀少,只留下守城的将士和一些不愿离开故土的孤寡老人。到处都是残垣断壁,风沙一阵一阵的,似乎随时能把这里掩埋。
城中一家稍显华丽的客栈内,叶逍点了壶酒,一碟花生米,二两牛肉,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细酌起来。这时周安换了身干净素衣,带着一众人马也赶到了这里。
周安看着这稍微完整的客栈,不由心生哀意,本是完好的南都郡,却因南蛮部落的入侵,导致了如今的惨状荒凉,一座城都分为了内城和外城,这稍显完整的客栈在这南都郡内城如今也变得格外显眼。周安一行人马,刚进客栈便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这些年少有成群结队的人来这里了。
叶逍还在喝着,正沉迷美食之中,周安已经注意到他了,眼色一亮,不由自主上前打起了招呼。
“咦,大哥,你也在这里呢,好巧啊”。说着面带笑意,坐了过来。其余人手也纷纷找位置坐下。
叶逍看着来人,不由想起了林中周安的模样,笑了笑“小兄弟,你来这里干嘛呢?这地方可不怎么太平”
周安看着叶逍神态自然,毫不在乎身处险境,顿时觉得叶逍更加神秘,眼里透着崇拜的目光。
“我奉家父之命送点东西到这边,东西送到后不日便将启程回去。之前在林中,多谢大哥救命之恩”。
“没事,小事一桩”叶逍拿起酒一饮而下,看着周安“你不来点吗”顺带拿起一干净的杯子递给了周安。
周安也不客气,接过酒杯,便和叶逍对饮起来。这也是这家客栈多少年来少有的一次热闹
趁着微醺,周安问道“大哥,你来这儿是做什么呢”
叶逍一杯酒下肚,等了许久才开口道“回来看看,见见故人,只是不曾想早已物是人非”
周安想了想说“大哥,你放心,这里迟早有一天会变得比以前更好的”
叶逍看着周安,不知道是这是他喝醉了酒说的糊涂话,还是真的有此意。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如今的他只是回来看看,还有找人。
城外,蛮族部落不断逼近,到如今离那半月谷也不过数十里,似乎随时可能杀过来,好在大周皇朝还有一批不畏生死的将士在前方抵挡着他们。
翌日清晨,周安在客栈休息了一宿,酒意渐醒,才想起还不知怎么称呼这位救过自己的恩人,正想再去叨扰叨扰,才发现叶逍已不在客房里。
一栋塌陷的房屋前,叶逍望着那腐朽的牌匾,一个大大的,朱红色的叶字若隐若现。房屋年久失修,在这风雨飘摇的日子里,还能立于此,实属不易。当年的他还是孩童时便是被师傅从这里接走的。
叶逍从小便成了孤儿,双亲去世后,家道中落。唯一能让他怀念的就是这当初遮风避雨的地方,和那群一起讨食百家饭的孩童,只是这里也不是记忆里的模样了,也不见当年的人。
叶逍又四处看了看,想起了当年这旁边屋子是李老头家的,他家的毛桃结得可不咋地,个太小,不过将要成熟的时候总是隔三差五少几个,这都是他们的杰作,李老头发现了也追不上他们。在过去那边家是张叔的,张叔脾气可怪了,孩童们都很怕他,虽然有时也会去招惹他,谁叫他家的猪肉太诱人了呢,还有再远些李大伯家的肉包子,糖馒头,刘婶家的酥油饼,杨婆婆摊里的红枣甜瓜等等。不觉间叶逍已悄然走到了城边,昔日这条不算繁华的老街,因为有不少熟人,熟地,还有一群相依为命的孩童。这里在他的心里成为了年少时最美的地方之一,可是这些都不见了。
一个朝代的安稳总得经历无数战火,血染河山,就连当今蛮荒大陆鼎盛的皇朝大周也不外如此!
南都郡,入夜时分,万家灯火渐灭,天色越发黯淡!只剩下城内的叶府依稀还透着明光!
府内的丫鬟,管事各自忙着手里的活,端水的端水,生火的生火,铺床的铺床....而在房门前,年近三十的叶逍时不时的来回踱步,时不时的望向屋内,夫人痛苦的喊叫声时时刻刻都在牵动着他的心。不知几时过后,随着婴儿“哇哇”的啼哭声,叶逍悬着的心才安稳了下来!
房间里,稳婆开心的喊着:“叶公子,叶公子快来看呀,是个带把的,小少爷,小少爷”
叶逍听闻也不耽误,飞似的奔进了屋里,看着累极了的夫人,心疼的道“青儿,辛苦了,辛苦了”。一边又连忙接过稳婆手里的孩子,看着襁褓里的婴儿,满眼柔光。
“刘姨,你先下去休息吧”。叶逍把孩子抱在怀里抱了一阵说道,眼看实在无法阻止婴儿啼哭,才不舍的放在了青依身旁,说来也怪那哭泣的声音便停了下来。青依侧身看了看孩子,想伸手摸摸,奈何全身使不上力,无奈只好作罢。稳婆见状叮嘱了几句需要注意的事项,这才退下。府内丫鬟管事齐聚一堂,好生热闹,夫人今夜临盆,顺利诞下了小少爷。
房间里,缓了许久的青依无力的说“逍哥,孩子还没起名字呢,你给起一个吧”。
叶逍这才反应过来,在房里来回踱步,一会儿皱眉,一会儿摇头,不好意思的笑着“青儿,孩子的名字还是你取吧,我一个粗人,只会舞剑弄枪啥的,若是论吃饭喝酒我还行,这取名实在太难了”。
青依缓了缓说“好”,想了一息,“那就叫叶平吧,希望他一辈子平平安安的”。
叶逍听了,当即附和“好,那就叫叶平,这世道也不太平,咱们偏要逆势而行,让他平平安安一辈子”。
月色下,忙了半晌的叶府渐渐静了下来,晨光微露,看样子又是晴朗的一天,吹过南都郡的风好像又腥了几分,城内的人都知道,南方的战事愈发惨烈了。
这看似安宁的大周皇朝,也不断面临着周遭敌人的挑衅,南都郡以南的南蛮部落,随着风暴加聚,生存条件愈加恶劣。他们又开始准备北侵了。
清晨,一封京城而来的信从南都郡的驿馆发出,驿使马不停蹄的送往了叶府。
叶逍拿着信,看着离去的驿使,眉梢渐宽,信是当今天子周安的。信上意思大至为“大哥,这些年幸你还在南都郡,才佑得郡内百姓安宁。算算日子,嫂子也该临盆了,不知是儿是女呢,方便之时,一定带上嫂子孩子来京城一聚。”叶逍看着信想到了那年之事。
叶逍当年偶遇殿下,意外之下与之结为异性兄弟。传言当年叶逍自身实力不俗,年纪轻轻便已达到炼体三段,现如今更是不凡,已突破至四段!若不是这些年叶逍还在南都郡,蛮贼怕是早已把南都郡弄得渺无人烟了。
那时的他年少有为,却遇不公之事无奈离开宗门隐于世间,也是在这南都郡遇见了那位公子。叶逍看着那人在数名贼人围殴下也不妥协,也要保护押送之物。觉得此人虽呆头呆脑,不过也不失为人杰。于是他出手相助一番。数名贼人,凭他武道三段的实力,几息时间,贼人头子们便全部人仰马翻,败下阵来,个个嗷嗷叫疼,到此连来人模样都未曾看清!
待得周安被叶逍救下后,几名贼人头子还在不断叫嚣,让他等着,实际上却个个捂着痛处带着队伍向远处跑去。
叶逍看着周安一袭华衣弄得脏乱邋遢,灰头土脸,吃了满嘴泥灰的模样甚是可怜,不由觉得好笑,“小兄弟,你没事吧”。
周安看着来人,心想世间竟有如此高人,却是忘了回答。
“小兄弟,小兄弟,你没事吧”叶逍又叫了一遍,顺带还用手在周安眼前晃了晃。
周安这才缓过神来,察觉失了礼数,忙道“没,没事,大哥”。
叶逍看了看一愣一愣的周安,忽的想起身上还有点的灵药,从怀里摸了出来拿给周安服下,周安顿觉疼痛消失,神清气爽,浑身充满了力量,过了约莫半盏茶的时间那种躁动的感觉才渐渐平息下去。
哒哒哒,哒哒哒,远处传来一阵阵马蹄声,一队人马从远处奔来,看见周边的尸体,满脸惶恐,直到发现远处席地而坐的周安,这才稍稍缓下心来。
叶逍看着来人,察觉到应该是周安的人,自觉为了不必要的麻烦,便说道“小兄弟,咱们后会有期”。话音刚落,只听“嗖”的一声,叶逍一步两步登上树梢消失不见。
周安连忙起身,还未反应过来便已不见叶逍人影,他只好对远处吼道“大哥,多谢救命之恩”本想说些什么,却不知从何说起,只剩下树林他自己的回音。周安望着远处,眼里充满了崇拜的目光。
远处而来的一群人看到周安,连忙下马,连跪带爬的过来,一脸惶恐“殿下恕罪,属下救驾来迟”
周安看着来人“陆统领,你们都起来吧,我没事”
陆离缓缓起身,看着周安,明明一身邋遢,还有好些地方淤青,殿下却像什么事都没有,甚至显得更为精神,陆离有些不解却也没在说什么。这才单独给周安备了马匹,在众人围护之中到了南都郡。路上周安说到在外要想要低调,平日里见到他,叫公子即可,不必称呼殿下。
那时的南都郡,岌岌可危,城里人烟稀少,只留下守城的将士和一些不愿离开故土的孤寡老人。到处都是残垣断壁,风沙一阵一阵的,似乎随时能把这里掩埋。
城中一家稍显华丽的客栈内,叶逍点了壶酒,一碟花生米,二两牛肉,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细酌起来。这时周安换了身干净素衣,带着一众人马也赶到了这里。
周安看着这稍微完整的客栈,不由心生哀意,本是完好的南都郡,却因南蛮部落的入侵,导致了如今的惨状荒凉,一座城都分为了内城和外城,这稍显完整的客栈在这南都郡内城如今也变得格外显眼。周安一行人马,刚进客栈便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这些年少有成群结队的人来这里了。
叶逍还在喝着,正沉迷美食之中,周安已经注意到他了,眼色一亮,不由自主上前打起了招呼。
“咦,大哥,你也在这里呢,好巧啊”。说着面带笑意,坐了过来。其余人手也纷纷找位置坐下。
叶逍看着来人,不由想起了林中周安的模样,笑了笑“小兄弟,你来这里干嘛呢?这地方可不怎么太平”
周安看着叶逍神态自然,毫不在乎身处险境,顿时觉得叶逍更加神秘,眼里透着崇拜的目光。
“我奉家父之命送点东西到这边,东西送到后不日便将启程回去。之前在林中,多谢大哥救命之恩”。
“没事,小事一桩”叶逍拿起酒一饮而下,看着周安“你不来点吗”顺带拿起一干净的杯子递给了周安。
周安也不客气,接过酒杯,便和叶逍对饮起来。这也是这家客栈多少年来少有的一次热闹
趁着微醺,周安问道“大哥,你来这儿是做什么呢”
叶逍一杯酒下肚,等了许久才开口道“回来看看,见见故人,只是不曾想早已物是人非”
周安想了想说“大哥,你放心,这里迟早有一天会变得比以前更好的”
叶逍看着周安,不知道是这是他喝醉了酒说的糊涂话,还是真的有此意。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如今的他只是回来看看,还有找人。
城外,蛮族部落不断逼近,到如今离那半月谷也不过数十里,似乎随时可能杀过来,好在大周皇朝还有一批不畏生死的将士在前方抵挡着他们。
翌日清晨,周安在客栈休息了一宿,酒意渐醒,才想起还不知怎么称呼这位救过自己的恩人,正想再去叨扰叨扰,才发现叶逍已不在客房里。
一栋塌陷的房屋前,叶逍望着那腐朽的牌匾,一个大大的,朱红色的叶字若隐若现。房屋年久失修,在这风雨飘摇的日子里,还能立于此,实属不易。当年的他还是孩童时便是被师傅从这里接走的。
叶逍从小便成了孤儿,双亲去世后,家道中落。唯一能让他怀念的就是这当初遮风避雨的地方,和那群一起讨食百家饭的孩童,只是这里也不是记忆里的模样了,也不见当年的人。
叶逍又四处看了看,想起了当年这旁边屋子是李老头家的,他家的毛桃结得可不咋地,个太小,不过将要成熟的时候总是隔三差五少几个,这都是他们的杰作,李老头发现了也追不上他们。在过去那边家是张叔的,张叔脾气可怪了,孩童们都很怕他,虽然有时也会去招惹他,谁叫他家的猪肉太诱人了呢,还有再远些李大伯家的肉包子,糖馒头,刘婶家的酥油饼,杨婆婆摊里的红枣甜瓜等等。不觉间叶逍已悄然走到了城边,昔日这条不算繁华的老街,因为有不少熟人,熟地,还有一群相依为命的孩童。这里在他的心里成为了年少时最美的地方之一,可是这些都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