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首发网站“放我出去!你这蝼蚁有种和本湖伯决一死……”

    那“战”字未完,朝歌冷哼一声,剩下的就是一阵惨叫了。

    嬴鱼怪脸色变换几番,本就胆小,如今更是被吓得魂不附体,一下跪倒在朝歌身前,直呼大人饶命。

    “饶你,倒也可以,但你却需依我一件事……”

    朝歌话音未落,嬴鱼怪嘴中一吐,一卷白色玉简和一块黑色碎片掉在了地上:“大人大人!小的这就将经书和道器奉上,求大人……”

    “少聒噪。”朝歌冷声打断,伸手接过东西道:“我让你答应我的事,无非一件,做我仆人。”

    “做我仆人”四个字,没有一点疑问,没有一点恳求,不是商量。

    这嬴鱼怪虽胆小怕事,却比之那蛟妖更为通人性,明是非,如此“你必须答应”的语气,它何尝听不出?

    “这……”

    稍稍一犹豫,朝歌便甩袖转身。

    啪!

    袖子被甩得发出一声爆鸣,炸得嬴鱼怪脑子有些发蒙,煞是惊心。

    “若是被这一袖子抽中,石头也得碎掉,可看他身上皮肉松弛……不对,这虽松弛却张合饱满有度,莫非——中阳之境”嬴鱼怪暗忖之后,更是惊讶。

    “虽然这般修行速度,在大门大派之中还在中等偏下,可是……以他这样的年纪就能活捉大出他两个境界的蛟妖,这——如此福缘气运,实属罕见。人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本以为他会被那蛟蛇精杀死,却未料……唉~如今没了蛟妖,这大湖一方与我大有作为,可毕竟太过拘束,倒不如随他愿出去闯闯,说不定也能得分机缘。”

    嬴鱼怪心中千丝万缕,可它哪知晓,若非那夜绞尽脑汁,几番虚耗身体殊死拼搏,另有那奇怪小鼎帮助,朝歌早已死上不知多少遍了。

    他当即单膝跪下,低头抱拳对朝歌大声道:“敢不为主人效死!”

    “主人!”朝歌转过身去,久违的就是这两字,如今一听,心里的高兴自然不是一般人可了解,但语气仍旧平静道:“既然你入我麾下,那便与妖暂离,我给你取个名字如何,日后若是有一番作为,也不能嬴鱼怪老叫着。”

    “恳请主人赐名!”嬴鱼怪再次大声说道。

    “嗯……听闻昔年你先祖天钧大圣乃是洪荒一霸,敢统领众水族、洪荒大妖大圣与人皇分庭抗礼,九次差点杀掉人皇,可惜时运不济——那就这样,赐你名壬鸿。壬为大水,鸿为滔泽,我也望你以后能成大器。”

    “多谢主人赐名,壬鸿感激不尽!”

    朝歌所说的是《白泽图鉴》之上所记载的,至于是真是假他不知,他只知以后少不了要和妖类打交道。

    天下妖怪莫过于水陆两种,陆地上他能应付,但水里的他却是不熟,有了这厮,却是要好办的多,再加上他从古书上得知许多奇珍异宝都埋葬水底,就算是有些练气士因为不熟水性,也难以得到,可自己有了这嬴鱼怪,那就……

    外加上这厮虽胆小,可一手控水之术实在难得!

    这,是他第二个手下,嬴鱼怪壬鸿。

    ……

    南国青州往南,过了一片山丘平原,便是连绵无亘的十万大山。

    说是十万,实际上是不知其数,大山终年被笼于飘渺白色瘴气之中,只一眼看去,就能隐约看到七八十层起伏如卧龙的山脉,风一吹,飘渺暂无后,其后如无数沟壑纵横的脉络,更如青龙背脊。

    大山让人看得胸中开阔,可这十万大山,且让人看得头皮发麻,心生胆怯。

    若是近了,时不时就能听到兽吼,隔三差五就能看到禽兽追猎,有些东西五光十色,有些体大丑陋,总之闻所未闻。

    忽地,一片树林齐齐撞断,发出噼里啪啦的嘈杂声响,原本平缓流动的雾瘴也一下推开。倒下树木中一黄一黑两道影子蹿出,一下空中,一下地上,不断打了起来。

    然而,在透过这一片茫茫雾霭的高耸灌木丛后,是一柄拉得半开的弓箭,执弓之人剑眉星目,眼神冷冽,一头黑发用根青色华贵绸带系着,与他身上的粗布青衣显得完全不搭。

    这人正是朝歌。

    入这十万大山已然七天了,却仍旧未见到那所谓柜山的影子。

    七天以来,他每日里都过得提心吊胆,一开始进入这山脉时,没过两个时辰就莫名其妙被各类野兽追捕,到现在,他已经学会了如何隐藏自己,如何在这山脉中寻找无毒的食物。

    他大感庆幸将嬴鱼怪收为己用,因为好多东西自己不懂,却幸好有这嬴鱼怪在一旁说着。

    否则的话,他到现在就算不被野兽捕杀,也要被各类有毒果子给毒死。

    箭矢“嗖”地一下射出,正中其中一只野兽,另外一只野兽本打得酣畅,一件如此,东张西望一下后放弃了拖走尸体的决定,朝密林深处遁去了。

    这时,一柄三眼叉横空而至,将还未死透的野兽钉在地上。

    原来是一只獐子。

    獐子本来还在挣扎,感觉到旁边动静时,本能回过头去看,就见一个浑身披着绿鳞,一边是只大手,一边是只翅膀的怪物走进。

    当“怪物”手摸上叉子时,这獐子竟然突然死掉了,嘴边流出来绿色胆汁——是被吓死的。

    “壬鸿,拿了去烤了。”树叶后的朝歌收起弓箭,寻了棵干净的大树休息起来。

    “是!主人!”壬鸿一抱拳,独自将这猎物拿了去剥杀。

    这些时日以来,朝歌专门寻些这样不算太厉害的小东西,边赶路边练弓术,一段时间下来,提高了不少。

    现在,他已能够在三百步内,射中任何细小活物。

    等火堆升起,夜色也缓缓降下,獐子在火堆上烤着,朝歌则躺在大树上吃着嬴鱼怪摘来的各种花果,手中拿着小鼎翻看。

    “看来此物还要慎用,对于嬴鱼这样的妖怪收取都有些难,若再碰上妖精,那也只有现将其打趴了才行,否则如那蛟妖一般,轻松挣脱不是问题。”

    这些天来,他一直想着这事。

    他发现,小鼎的收取功用,与他自身修为有着直接关系,例如以他如今修为,若再碰上比壬鸿这下游实力的妖怪高上一等的,收取不需花费大功夫,可要碰上实力上游的妖怪,则会被对方轻易挣脱。

    总之,他只能在两个条件下收取东西。

    一个是叫得出名字且对方答应,另一个则是收取之物,其境界最多只能大于自己一个小境界。

    否则的话,也只能将其打得没有反抗之力才行。

    正想时,嬴鱼怪拿着烤熟的獐子肉递了过来:“主人,请用。”

    朝歌接过,指剑一挥将獐子肉割下一份,嬴鱼怪则在树下按照惯例双手捧住,接好,道了句“多谢主人”后,就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看了一眼那厮,朝歌心中点点头,对于将这种妖收入麾下的决定,还是比较满意的。

    他完全不担心这厮有什么异心,原因无他,因为他用了“滴血认主”之法,将这货与自己完全捆绑在一起,成了真正同一船上的。

    所谓滴血认主,并非只限制于道器和人之间。

    朝歌也是从壬鸿嘴中知晓此事,他以自身“心中精血”滴入嬴鱼怪额头,使之融入对方灵台中。

    灵台是生灵魂魄所在之处,一旦毁了虽然外表阳舍无碍,可居住其中的魂魄却会消散,彻底死亡。

    这“心中精血”又叫“血玉”,属火,在朝歌心念一动控制下,便可燃烧起来,灼烧亦或是烧火灵台,都是在一念之间的事。

    不过此法对于那些方士亦或是高出太多境界的却无用,他们可将其随手逼出。

    另外,这血玉还是“炼化”道器最重要的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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