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首发网站“走。”

    半盏茶功夫,这两人便出现在了竹林之中,看着地上躺着的一男孩,这正是朝歌。

    矮胖蹲下身来将其朝天一翻,对高瘦摇摇头:“是个男孩。”

    “老规矩。”高瘦说完背过身。

    矮胖听闻,扬起指尖,一点紫光从其中指迸发,可就在这时,他忽然“咦”了一声道:“头,这蝼蚁阳舍一般,魂魄却上佳,您看能不能……”

    “北邙上佳的魂魄还少么,做成鬼儡不是更好,少啰嗦,天快亮了,我先回去向恩主复命。”高瘦语毕,身形在竹林中几个起落便消失了。

    矮胖犹豫一下,发着紫芒的中指一下落到他额心。

    咔嚓。

    像是蛋壳碎裂之声。

    就在这时,一点金光从中迸发,直接盖过矮胖中指紫光,他如遭雷击,闷哼一声连连后退。

    “事出反常必有妖,留不得。”矮胖眼中闪过道杀意,一手黑气大盛化为鬼爪,再次朝其抓去。

    “下作。”苍老的声音响起,一道三寸金光蓦然穿过重重竹障,这矮胖还没来得及反应,便被一下击中,脑子炸开了花,红白四溅,尸体更是连在地上打了数个滚,染得泥泞不堪。

    这之后,一道白色身影好似猿猴,在松林中蹿来蹿去,一眨眼功夫就到了大松树底下,朝歌面前。

    原来是个一身破烂,胡须邋遢的酒糟鼻老头,若非适才展现出如此身手,这人当真比乞丐还乞丐。

    他一看朝歌脸露疑惑:“明明中了摧魂指,怎却姓名无忧,不过三魂七魄受震荡,只得好好休养一段时间。”

    他又走向那具尸体,蹲下身来朝其身上摸了摸,抄出一块方方正正的金铸牌子,正面是古篆字“地支”两字和一只田鼠图案,背面是一座屹立湖边硕大的六层高楼。

    “沧海楼!”老人眼中顿时阴晴不定。

    ……

    早已因为饥寒交迫而昏迷的朝歌并不知晓一切,他只知道,自己身体像被抽空一样,虚弱异常,在迷迷糊糊之中,胸口散发出一阵暖流。

    这阵暖流所过之处,他感觉原本空虚的身体在慢慢变满,就好像原本干涸的泥坑,被点点细雨慢慢填满……

    他醒来时,已是七天之后的事了。

    本来还可睡更久的,但一阵苍老的惊叹却是将他从梦中吵醒:“怪哉!明明资质奇差,身体一般,怎的中了摧魂指,却在短短七天内就好了,怪哉怪哉……”

    睁开双眼,他发现自己躺在一间残破的伽蓝庙,此时浑身酸疼难忍,就像脱了层皮,根本没有任何力气起身。

    待见到那声音的主人是个老乞丐,而非父母时,他心中忽然涌起一阵悲凉。

    老人告诉他,自己叫龙醒,当时他正被人追杀。

    老人说完之后又问他是什么人,家住何方,为什么会被方士追杀。

    方士?追杀?

    经历了这么多事,朝歌不复往昔童真幼稚,一觉醒来,自己都觉得恍然成人,能想到许多平时想不到的。

    这老人既然能够救他,那就说明本事不凡,所以他称之为“龙老”。

    在被告知这些事情后,他自己也觉得莫名其妙,自己就是山村普通人家,又怎会遭人追杀,追杀他的人还是个方士?

    方士——难道是那个女道士?不对,女道士说自己是练气士。练气士修炼气血,方士修炼神魂,他还是知道这两者区别。

    “你真不知道?”龙老将信将疑问道。

    朝歌摇头,开始将自己身份一一告知龙老,龙老听完叹息,端坐地上闭目不语。

    良久之后,龙老才缓缓说着,告诉朝歌追杀他人的身份。那人用的是“摧魂指”,这门道术乃是左道北邙山独有的,一旦中了,脸色会变成七色,从红变紫,期间三魂七魄会逐一散开,直到最后魂飞魄散,极为歹毒。

    他说朝歌能捡回条命实在是有运道,但说话时,却将一些东西给可以略去。

    朝歌听完后,没有感叹自己捡回一条命的幸运,只是问了句这北邙是干什么的。

    “北邙啊,那是福地之一,既有风水俱佳的龙脉,纯阴之气又密集,是方士上等修炼之地。但北邙之人专研符箓、阵法、炼魂、术阵四道,门中更是良莠不齐,有些人为了获得强大修为,专门下山作恶,故而臭名昭著啊。”

    “原来是这样。”朝歌心思急转,光是凭借这些线索,便明白过来,追杀自己的人定是想要抽离自己魂魄来炼鬼。

    那这么说来,自己整个崃山村死了这么多人,那岂不是魂魄也很多?

    这就对了!

    崃山村离苏湘城远,平日里官府也管不到,那些禺狼定然是被北邙邪道驱使——肯定是这样!

    “娃儿啊,你想报仇本就天经地义,老头子我呢也不拦着。但你可想过,凭借你现在这样站都站不稳,就算再碰到北邙那些妖道又如何?冲上去只是送了颗大好头颅罢了——”

    “龙老,您这么说便一定有办法的,对么?”朝歌被猜中心思,盯着龙老那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开口说道。

    “嗯?!”听到这个,倒是轮到龙老惊讶了,他本来还想慢慢引导,却未料这小子实在聪明得出乎意料,他都怀疑自己看错了,这根本不像是一个十岁的黄口小儿能想能说的。

    “求您帮我。”

    他看着朝歌面无表情的脸,红彤彤的酒糟鼻仿佛抖了下,眼光从眼皮缝隙中透出。

    “哈哈哈哈……好。”他忽然笑道,伸出手,拇指扣着食指,朝伽蓝像上一弹。

    便见一道金光射出,一下将那一尊伽蓝菩萨的头轰爆。

    朝歌脸色一变,露出惊喜,稍纵即逝,可却早已被龙老看在眼里。

    “无妨告诉你,我也是一名练气士,年轻时救了个中州空明山琉璃寺的和尚,他传了我这一门‘金刚弹指剑通’,你若想学我就教你,但你得答应我,无论何时若有空,必须去琉璃寺,将这门行气功法交还寺中,这是我此生心愿。”

    虽然掩盖得很好,不过朝歌敏锐地发现,有些话他说道嘴边又改口了。

    不管那么多,先把这一门功法学到手,只有拥有实力,他才能报仇,只有拥有实力,他不是蝼蚁,他才能去昆仑!

    虽然那女的说自己资质是蝼蚁,可父亲说过,天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相信自己只要努力,纵然也是皇天不负的。那女道士如此刁钻刻薄,现在想想,这番耻辱,自己迟早要去那山上亲自讨回。

    “好!我答应你!”朝歌神色一凛,严肃道。

    朝歌本以为还要行拜师礼,结果却为龙老阻止,说与他有缘,自己本来年纪一把,时日无多了,拜他这样一个师傅,以后出了事也护不了短,太窝囊等等。

    朝歌也不强求,他倒是看得出来,龙老是真心不想让他拜师的。

    在这伽蓝庙里修养了段时间,龙老虽不正式传授他这门“金刚弹指剑通”,但却一有空便传授他些关于练气士和方士间的东西,这让他忽然想起自己所修习的白绢。

    练气士修行自身,身体叫做阳舍、肉舍、魂巢等等。这种修行需要摄食大量外界肉食,来增加自身气血力量,练气士功法能够将体内散开的气血凝练起来,形成精血,这样就能够在保持自己原有体形大小时,力量不断增加。血气旺盛的人身上自会让人感受到一股热,这就是阳气,也是生机。

    所以那些身体不好的书生,看起来气质都比较阴柔,便是不饱食引起气血不足,身上阳气也就不旺盛。

    方士则是吸纳阴气修炼三魂七魄,将其凝为一股,这便是神魂,神魂可出窍,但一开始却会被阳气克制,所以不能再白天或者血气旺盛之人周围出现。

    现在想起,他忽然发现那白绢上全是如何如何修炼,而对于练气士和方士的区分且丝毫不提,他自己也对里面的内容极为模糊。

    不过,总算是能够明白和修炼的。

    待身体好了些,他便开始“重操旧业”,这一修炼肚子就开始饿,他对肉食需求也开始大,龙老每日神出鬼没,大部分时间不在破庙,但每次回来总会带很多肉食,这倒无疑是雪中送碳。

    他不问,龙老也不说这些都是从哪里来的。

    在龙老不在的时候,他忽然想起自己家传的小鼎,就是这东西,直接将那还未死的禺狼手里,将自己生生救了下来。龙老说自己中了北邙摧魂指,就算不死,以自己的体质也要起码一月才能醒来,可自己七天就醒了,若是所记没错,睡梦朦胧之中散发出热量帮助自己的,也就是这个小鼎。

    父亲说,这是祖传的,可他以前无论如何都是没看见过。

    拇指大小,浑身漆黑,古代祭祀时那般用鼎,三足两耳,看起来还算极为精致,只是他嗅嗅、闻闻、敲敲、甚至用指甲刮,都无法看出这是什么材质,非金非木非玉非皮革,总之让他有一种神秘感和亲切感。

    细细回想当时情形,好像是这东西对准了那怪物,自己叫了一声禺狼,这小鼎才将其收进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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