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本通常是给自己看的。但江素萍的日记本,却是专门写给汤山看的。里面除了倾诉了多年来对他的思念,还陈诉了多年来对他的怨恨。当然更多的是控诉了他当初逃离的罪过。
据汤山所知,江素萍以前没有记日记的习惯。这次应该是失手杀人之后,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向他诉说,因而一股脑儿都写下来,藏在桥洞的墙缝里。
如果仅仅记得是两人以前的情事,那么,这本子对第三者没有任何意义。坏就坏在,她记下了失手捅死周伟良的细节。
还有她帮陈瑜生借钱的事,以及最后拿了三十万。
汤山当时坐在桥边,随手翻到了这些内容。所以他知道,这日记本绝对不能落入警察手中,尤其是不能落在负责贞办周伟良被杀一案的何仁手中。
因为那会牵扯出陈瑜生手上用来救命的三十万。这就是汤山一见到何仁,便浑身冰冷的根本原因。早知如此,还不如让那个老头当垃圾收走呢。
汤山跟着两个警察的脚步,走到派出所门口,何仁根本就没有正眼看他一下,只以下巴点了点,问他旁边的警察:
“出了什么事?”
警察简洁地答道:
“街头打架。”
说完掐着汤山的脖子,就要绕过何仁往里走。
何仁这才上下打量了一遍汤山,大概从没见过谁被打成这个样子,不禁忍俊不禁,刚张开嘴想大笑,又觉得不够严肃,便假装在鼻尖上抓痒,以手捂住了嘴巴。
无声地笑过之后,何仁才问另一个警察:
“这小子好像是那个被打的?”
这警察回答也很简洁,生怕多说一个字,用的还是成语:
“显而易见。”
何仁忽然满脸正义之色,向两个年轻警察训话:
“你们怎么办事的?既是街头打架,怎么只抓了个被打的?打人的哪儿去了?”
汤山一听此话,顿时满腔委屈,差点就要冲上去抱住何仁痛哭失声。
但他被前一个警察掐住了脖子,动弹不得。想张嘴说话,整张脸又疼痛不已,舌头也运转不过来,于是只好再次在喉咙深入咕咕两声。
前一个警察掐着汤山脖子,两人同时朝何仁掉了个头。警察一手停在汤山脖子上,另一手像介绍大人物一样,掌心向上,伸到汤山胸前,向何仁解释道:
“这小子当街抢劫,被愤怒的群众围住痛扁了一顿。要不是我们及时赶到,他被人打死都有可能。”
何仁禁不住“靠”了一声,脸上正义之色浓得化不开,嘴里骂道: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居然当街抢劫?怪不得被人打成猪头了。活该,活该。”
汤山的满腔委屈立马化为两行热泪,顺着鼻翼两侧,混合着尘土和血液,流进了嘴里。
他感觉又苦又咸,还很涩,像风吹进了沙子,喉咙里咳一下,本想往地上吐,立马反应过来这可是派出所,不能随地吐痰,只好生生将满嘴污物往肚子里吞。
何仁骂完,脸上的正义之色才慢慢褪去,朝两个警察若无其事地挥挥手,嘴里吩咐:
“好好审审他。这种街头风气必须狠狠地杀一杀。”
前一个警察重又掐着汤山的脖子,往审讯室走去。走过一道玻璃墙,汤山往里瞟了一眼,蓦然发现警察掐着的是个陌生人,不禁吃了一惊。
他这才发现,自己被街头侠们揍得不成人形,连老妈都不认识了,怪不得何仁从头至尾都不知他是谁。
这倒反而让汤山有点庆幸。如果何仁一来就认出他,很可能就会接手这个案子,那么,日记本铁定要落入他的手中。
既然何仁暂时没认出他,应该不会插手这种街头小事;而日记本在另一个警察手中,只当着一件可笑的抢劫赃物,估计没什么心情去逐字逐句读它,所以可能不会知道日记本意味着什么。
如此一来,只要汤山恢复语言能力,装得老实一点,可怜一点,再把事情原委说得动听一点,很可能就此蒙混过关也说不定。
毕竟没涉及金钱之事,街头打群架算是误会一场,而他汤山又是那个挨打的。
进入审讯室,汤山与两个警察各坐一端。汤山知道要开始录口供了,刚才一路上可以不说话,现在却不能不说话。
而且如果继续不说话,汤山不但冤屈无处伸,还会被当成负隅顽抗,警察一怒之下,便不知要将他关到何时。
汤山见警察掏出本子和笔,便开始运转自己的脸部肌肉,疼得嘴里丝丝有声。经过一番与自己痛觉神经的较量,汤山艰难地吐出几个字:
“这,是,一,场,误,会。”
虽然说得很慢,但严重口齿不清。因而两个警察都不知道他说什么,只是瞪着他开合的嘴巴愣了愣,便进入审讯程序:
“叫什么名字?”
汤山龇牙咧嘴地活动了一下说话器官,良久,才忍着巨大的疼痛,说道:
“小钢炮。”
这回吐字清晰了许多,而且嘴巴跟上了脑袋思维。
他立马想到,既然模样被打得连自己都不认识,何不将错就错,报个假名蒙混过关?他随口胡编的,是街头听来的外号。
汤山不知道的是,小钢炮真有其人,曾经是西门彪哥的手下大将,不过现在已在牢里捡了好几年的肥皂。
作记录的警察却对汤山的回答相当不满,用笔端敲了敲桌面,语气严厉:
“我问的不是街头外号。是真名。”
汤山脑袋一转,又随口编了个名字:
“陈勇。”
他依稀知道,街上有个大名鼎鼎的流氓叫陈猛,人家可以“猛”,他为什么就不能“勇”?编完这个名字,他还对自己的急智有点沾沾自喜。
警察无声地记下名字,头也不抬继续问:
“身份证拿出来。”
汤山双手一摊,露出一脸苦相:
“没,没带在身上。”
警察狐疑地看了他一眼,倒也没再刁难他,继续问下一项:
“为什么在街头抢劫?”
这话别人听起来有点像废话。
抢劫嘛,不外乎为了钱财;而且从表面上看,你们都人赃俱获了,还有什么好问的?是关是放,直接定性不就完了?
但听在汤山耳中,这就无异于之音。因为从那位警察的语气里判断,他并不怎么相信这是一场抢劫事件。这么发问,明显是给汤山一个解释的机会。
汤山瞬间双泪直流,刚要说话,嘴巴一咧,却号啕大哭起来。倒让两位警察有点不知所措。
其实,汤山双泪直流是真的,因为说了几句话,牵动整张脸上的伤口,疼痛难忍,眼泪很不争气地流了出来。
可他号啕大哭却是顺手推舟,假装的。为了在警察面前装可怜。
但是,他哭着哭着,就哭成真的了。主要是今天这顿打挨得太冤屈,而街上这帮假装正义的坏蛋又下手太重。
有生以来第一次被人打成这副模样,怎么能不让他伤心欲绝?
良久,汤山才抽抽噎噎道:
“误会,误会啊。我没有抢劫。”
警察不信:
“没抢劫?没抢劫你会被群众打成这副模样?”
汤山心想,你这话逻辑上说得通,却与事实相差十万八千里。谁说我没抢劫就不会被人打?街头这帮二货,只顾装大侠,根本没那个智力去厘清事实真相。
这世上的“见义勇为”,并非每一桩都是好事。
话当然不能这么说,汤山扁着嘴巴,一脸哭相:
“我的日记本放在路边,被老头误当垃圾收了,我只想追回来,却被人当抢劫犯打了。这世上,恐怕再没比我更冤的人。”
因为哭了这么久,脸上的肌肉活络了,嘴唇也似乎消了点肿,因而这番话说下来,吐字无比清晰。没什么听不明白的地方。
两个警察面面相觑。
事实上,他们也确实不太相信,眼前这个面目全非的家伙是个抢劫犯;关键是,他们干了多年警察,从没听说过有人在街头抢日记本的。
一个警察翻开日记本第一页,随意浏览了一下,见字里行间,充斥着一个少女的幽怨情怀,觉得十分无聊,便又合上了。
汤山原本见那警察开始读日记本,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继而见他又将封面合上,立即长吁一口气,心脏落回原处。
警察合上日记本后,身子一转,便要将本子扔进垃圾桶。汤山见状,一时大急,赶紧站起来往前一窜,语无伦次地说:
“别,别扔。这是我的,我的。”
警察倒被他着急的模样逗笑了。举着日记本问他:
“真是你的?”
汤山想都不想便答:“真是我的。”
警察不信:
“这上面的文字,明明是个女孩子的口气。而且倾诉的对象,似乎也不是你。你不是叫陈勇吗?怎么可能是你的?”
如果汤山能解释清楚这一点,两位警察便打算结案了。毕竟,即便这真是一桩抢劫,也没涉及金钱,而事主——传说中的捡垃圾老头,又跑得无影无踪。
况且,这小子被打得这么惨,无论如何也算是受到了应得的惩罚。难道真要把他关起来?
再说了,这事看起来怎么都不像抢劫,两位人民警察,日理万机,又何必在如此无聊之事上浪费那么多时间?
可汤山虽然受了天大的委屈,偏偏就是无法解释这一点。他这才发现,刚刚自作聪明瞎掰名字,是犯了一个多么大的错误。
汤山嘴巴张了张,一时说不出话。只好丝丝两声,假装伤口疼痛难忍,然后在心里组织言词,试图再用一个谎言,来掩盖前一个谎言。
但搜索枯肠老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话语。
汤山最后很没底气地说:
“原本不是我的,是我从街边捡来的,看着有意思,就留下了。”
不解释还好,这么一解释,反倒勾起了那位警察的好奇心,他将日记本重新放到桌上,坐正身子,满脸怀疑地盯着汤山:
“我怎么觉得,你小子真是为抢一本日记本而挨打的。”
汤山彻底懵了,嘴巴张开又合上,没能说出一句话。
恰在此时,何仁不知什么原因,开始走了进来,而且有意无意地拿起桌上的日记本,翻了起来。
翻的还不是第一页,直接从汤山撕掉的那两页之后开始读下去。
何仁原本是无心之举,但读着读着,忽然两眼精光四射,瞪着汤山:
“小子,你是谁?这日记本哪来的?”
据汤山所知,江素萍以前没有记日记的习惯。这次应该是失手杀人之后,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向他诉说,因而一股脑儿都写下来,藏在桥洞的墙缝里。
如果仅仅记得是两人以前的情事,那么,这本子对第三者没有任何意义。坏就坏在,她记下了失手捅死周伟良的细节。
还有她帮陈瑜生借钱的事,以及最后拿了三十万。
汤山当时坐在桥边,随手翻到了这些内容。所以他知道,这日记本绝对不能落入警察手中,尤其是不能落在负责贞办周伟良被杀一案的何仁手中。
因为那会牵扯出陈瑜生手上用来救命的三十万。这就是汤山一见到何仁,便浑身冰冷的根本原因。早知如此,还不如让那个老头当垃圾收走呢。
汤山跟着两个警察的脚步,走到派出所门口,何仁根本就没有正眼看他一下,只以下巴点了点,问他旁边的警察:
“出了什么事?”
警察简洁地答道:
“街头打架。”
说完掐着汤山的脖子,就要绕过何仁往里走。
何仁这才上下打量了一遍汤山,大概从没见过谁被打成这个样子,不禁忍俊不禁,刚张开嘴想大笑,又觉得不够严肃,便假装在鼻尖上抓痒,以手捂住了嘴巴。
无声地笑过之后,何仁才问另一个警察:
“这小子好像是那个被打的?”
这警察回答也很简洁,生怕多说一个字,用的还是成语:
“显而易见。”
何仁忽然满脸正义之色,向两个年轻警察训话:
“你们怎么办事的?既是街头打架,怎么只抓了个被打的?打人的哪儿去了?”
汤山一听此话,顿时满腔委屈,差点就要冲上去抱住何仁痛哭失声。
但他被前一个警察掐住了脖子,动弹不得。想张嘴说话,整张脸又疼痛不已,舌头也运转不过来,于是只好再次在喉咙深入咕咕两声。
前一个警察掐着汤山脖子,两人同时朝何仁掉了个头。警察一手停在汤山脖子上,另一手像介绍大人物一样,掌心向上,伸到汤山胸前,向何仁解释道:
“这小子当街抢劫,被愤怒的群众围住痛扁了一顿。要不是我们及时赶到,他被人打死都有可能。”
何仁禁不住“靠”了一声,脸上正义之色浓得化不开,嘴里骂道: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居然当街抢劫?怪不得被人打成猪头了。活该,活该。”
汤山的满腔委屈立马化为两行热泪,顺着鼻翼两侧,混合着尘土和血液,流进了嘴里。
他感觉又苦又咸,还很涩,像风吹进了沙子,喉咙里咳一下,本想往地上吐,立马反应过来这可是派出所,不能随地吐痰,只好生生将满嘴污物往肚子里吞。
何仁骂完,脸上的正义之色才慢慢褪去,朝两个警察若无其事地挥挥手,嘴里吩咐:
“好好审审他。这种街头风气必须狠狠地杀一杀。”
前一个警察重又掐着汤山的脖子,往审讯室走去。走过一道玻璃墙,汤山往里瞟了一眼,蓦然发现警察掐着的是个陌生人,不禁吃了一惊。
他这才发现,自己被街头侠们揍得不成人形,连老妈都不认识了,怪不得何仁从头至尾都不知他是谁。
这倒反而让汤山有点庆幸。如果何仁一来就认出他,很可能就会接手这个案子,那么,日记本铁定要落入他的手中。
既然何仁暂时没认出他,应该不会插手这种街头小事;而日记本在另一个警察手中,只当着一件可笑的抢劫赃物,估计没什么心情去逐字逐句读它,所以可能不会知道日记本意味着什么。
如此一来,只要汤山恢复语言能力,装得老实一点,可怜一点,再把事情原委说得动听一点,很可能就此蒙混过关也说不定。
毕竟没涉及金钱之事,街头打群架算是误会一场,而他汤山又是那个挨打的。
进入审讯室,汤山与两个警察各坐一端。汤山知道要开始录口供了,刚才一路上可以不说话,现在却不能不说话。
而且如果继续不说话,汤山不但冤屈无处伸,还会被当成负隅顽抗,警察一怒之下,便不知要将他关到何时。
汤山见警察掏出本子和笔,便开始运转自己的脸部肌肉,疼得嘴里丝丝有声。经过一番与自己痛觉神经的较量,汤山艰难地吐出几个字:
“这,是,一,场,误,会。”
虽然说得很慢,但严重口齿不清。因而两个警察都不知道他说什么,只是瞪着他开合的嘴巴愣了愣,便进入审讯程序:
“叫什么名字?”
汤山龇牙咧嘴地活动了一下说话器官,良久,才忍着巨大的疼痛,说道:
“小钢炮。”
这回吐字清晰了许多,而且嘴巴跟上了脑袋思维。
他立马想到,既然模样被打得连自己都不认识,何不将错就错,报个假名蒙混过关?他随口胡编的,是街头听来的外号。
汤山不知道的是,小钢炮真有其人,曾经是西门彪哥的手下大将,不过现在已在牢里捡了好几年的肥皂。
作记录的警察却对汤山的回答相当不满,用笔端敲了敲桌面,语气严厉:
“我问的不是街头外号。是真名。”
汤山脑袋一转,又随口编了个名字:
“陈勇。”
他依稀知道,街上有个大名鼎鼎的流氓叫陈猛,人家可以“猛”,他为什么就不能“勇”?编完这个名字,他还对自己的急智有点沾沾自喜。
警察无声地记下名字,头也不抬继续问:
“身份证拿出来。”
汤山双手一摊,露出一脸苦相:
“没,没带在身上。”
警察狐疑地看了他一眼,倒也没再刁难他,继续问下一项:
“为什么在街头抢劫?”
这话别人听起来有点像废话。
抢劫嘛,不外乎为了钱财;而且从表面上看,你们都人赃俱获了,还有什么好问的?是关是放,直接定性不就完了?
但听在汤山耳中,这就无异于之音。因为从那位警察的语气里判断,他并不怎么相信这是一场抢劫事件。这么发问,明显是给汤山一个解释的机会。
汤山瞬间双泪直流,刚要说话,嘴巴一咧,却号啕大哭起来。倒让两位警察有点不知所措。
其实,汤山双泪直流是真的,因为说了几句话,牵动整张脸上的伤口,疼痛难忍,眼泪很不争气地流了出来。
可他号啕大哭却是顺手推舟,假装的。为了在警察面前装可怜。
但是,他哭着哭着,就哭成真的了。主要是今天这顿打挨得太冤屈,而街上这帮假装正义的坏蛋又下手太重。
有生以来第一次被人打成这副模样,怎么能不让他伤心欲绝?
良久,汤山才抽抽噎噎道:
“误会,误会啊。我没有抢劫。”
警察不信:
“没抢劫?没抢劫你会被群众打成这副模样?”
汤山心想,你这话逻辑上说得通,却与事实相差十万八千里。谁说我没抢劫就不会被人打?街头这帮二货,只顾装大侠,根本没那个智力去厘清事实真相。
这世上的“见义勇为”,并非每一桩都是好事。
话当然不能这么说,汤山扁着嘴巴,一脸哭相:
“我的日记本放在路边,被老头误当垃圾收了,我只想追回来,却被人当抢劫犯打了。这世上,恐怕再没比我更冤的人。”
因为哭了这么久,脸上的肌肉活络了,嘴唇也似乎消了点肿,因而这番话说下来,吐字无比清晰。没什么听不明白的地方。
两个警察面面相觑。
事实上,他们也确实不太相信,眼前这个面目全非的家伙是个抢劫犯;关键是,他们干了多年警察,从没听说过有人在街头抢日记本的。
一个警察翻开日记本第一页,随意浏览了一下,见字里行间,充斥着一个少女的幽怨情怀,觉得十分无聊,便又合上了。
汤山原本见那警察开始读日记本,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继而见他又将封面合上,立即长吁一口气,心脏落回原处。
警察合上日记本后,身子一转,便要将本子扔进垃圾桶。汤山见状,一时大急,赶紧站起来往前一窜,语无伦次地说:
“别,别扔。这是我的,我的。”
警察倒被他着急的模样逗笑了。举着日记本问他:
“真是你的?”
汤山想都不想便答:“真是我的。”
警察不信:
“这上面的文字,明明是个女孩子的口气。而且倾诉的对象,似乎也不是你。你不是叫陈勇吗?怎么可能是你的?”
如果汤山能解释清楚这一点,两位警察便打算结案了。毕竟,即便这真是一桩抢劫,也没涉及金钱,而事主——传说中的捡垃圾老头,又跑得无影无踪。
况且,这小子被打得这么惨,无论如何也算是受到了应得的惩罚。难道真要把他关起来?
再说了,这事看起来怎么都不像抢劫,两位人民警察,日理万机,又何必在如此无聊之事上浪费那么多时间?
可汤山虽然受了天大的委屈,偏偏就是无法解释这一点。他这才发现,刚刚自作聪明瞎掰名字,是犯了一个多么大的错误。
汤山嘴巴张了张,一时说不出话。只好丝丝两声,假装伤口疼痛难忍,然后在心里组织言词,试图再用一个谎言,来掩盖前一个谎言。
但搜索枯肠老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话语。
汤山最后很没底气地说:
“原本不是我的,是我从街边捡来的,看着有意思,就留下了。”
不解释还好,这么一解释,反倒勾起了那位警察的好奇心,他将日记本重新放到桌上,坐正身子,满脸怀疑地盯着汤山:
“我怎么觉得,你小子真是为抢一本日记本而挨打的。”
汤山彻底懵了,嘴巴张开又合上,没能说出一句话。
恰在此时,何仁不知什么原因,开始走了进来,而且有意无意地拿起桌上的日记本,翻了起来。
翻的还不是第一页,直接从汤山撕掉的那两页之后开始读下去。
何仁原本是无心之举,但读着读着,忽然两眼精光四射,瞪着汤山:
“小子,你是谁?这日记本哪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