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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院门,便是长街。

    晨曦的阳光,暖暖洒下。

    长街上的早晨,往往是小贩门的吆喝声拉来序幕的!一天之计在于晨,他们为了生活,一日三餐果腹,不得不不起早贪黑,开始一天的生计奔波。

    而今天的早晨,整条长街上,竟然是静悄悄的。时而,会看见三三两两的年轻人,他们手持书本,摇头晃脑的默默记念。

    这些学子,可是用功啊!

    宁采臣依旧选择的去处是“风味馆”。钟情一家餐馆,却是因为钟情一道小吃。而这一道小吃,却是宁采臣百吃不厌的水晶包。

    他们三人进了餐馆,但见大堂上,有了很多食客,不过均是以文人书生居多。看来,往往一年季度的院试,长街上的餐馆,都是能从中捞上一笔油水。

    “小二……”

    李俊好像没有改变他的公子习惯,一进来,不见有人前来招待他们,他目光一扫,立刻是吆喝起来,“掌柜的,你们人都死哪里去了?”

    “来啦!几位客官,哦!原来是宁公子你们呀?不好意思哈,客人太多了,我们招呼不周,怠慢了各位,我掌柜的向你们道一声歉意啦。”

    掌柜是一个听着胖胖肚子的中年男子,姓张,为人倒是友善。宁采臣与柳大胖子,经常来此吃食,因此,掌柜额倒是很宁采臣有几次照面。

    见是熟客光顾,话也是多了起来。

    “来来!几位这边请啊!知道你们喜欢靠窗的位置,今天,不知道几位是否照旧?”掌柜一边笑意不断,一边忙着擦着桌子。

    “掌柜的,客气了,还是一切照旧吧。”

    宁采臣他们落坐,掌柜说了一声稍等会,自行离去。

    这“风味馆”,以前,李俊也是光顾过一两次,不过,他可是习惯了财大气粗,往往他去的餐馆,均是一些比较高档的酒楼。

    像此种小型的地方,他就是很少光顾了。

    看着大堂中的喧哗草闹,李俊的眉目,微微皱了起来,似乎,他是有些不大适应这些的气氛范围。

    而柳大胖子,他却是无所谓的。

    在学堂中,他与宁采臣最合得来,称为“最佳损友”。只要食物好吃,味道鲜美,胖子可是从来不拒。

    如此心性,倒是一种淡然。

    “大哥,二哥,莫非这风味馆,你们可是经常光顾了?我方才看那掌柜的,好像和你们很熟的样子呢?”李俊闲着无趣,问道。

    “嗯!难道三弟可是第一次来这风味馆?”柳长风嘴巴一努,有些疑惑。

    “不是!不过,也是可以这么说。我就是很好奇,大哥,连二哥都是如此喜欢这水晶包呢?堪比女人还喜欢?”

    李俊这个比喻,一点都不好笑。

    “三弟,你莫要胡说,这吃食,怎么又跟女人扯上关系了?”一旦说到女人,柳大胖子的目光,忽然是金光一闪,顿时,他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了那一张妩媚的脸蛋来,绝色倾城,叫他好生喜欢的欲罢不能。

    辛十四娘!可是老子的菜啊!

    胖子吧唧了一下嘴巴,身边的宁采臣,怪异的撇了他一眼。柳胖子只能嘿嘿一笑置之。

    “你们说说,明天的院试,到底是谁会摘取了那个案首?是梨山书院的宁采臣,或者还是嵩山书院的叶默?”

    忽然间听见了被点名,宁采臣不由得举目看去。

    原来是他们桌后的几个书生,他们也是在此吃早点,话题便是扯开了。

    “以我之见,我想,应该是叶默能够取得案首,毕竟,他可是五岁便成了我们横县的神童才子,那年中,宁采臣还不知道在哪里呢!”一个白面书生发表了他的见解,“遥想当年,小生也是见识过了叶默的对联,那可是绝对啊!整个浙江横县中,竟然没有一个人能够做出下对来,只是可惜,这个神话,竟然在那天的中秋赛会上,被一个名不见转的宁采臣给做出来了。”

    缓和了一下口气,那白面书生继续说道:“那时候,我才知道,他就是那个梨上书院的宁采臣,据说,他以一首《不第后赋菊》名动整个学院,不过,我却是认为,此诗稍微逊色了一些。”

    “不会吧?如此绝句,竟然被你这白世镜给说的如此不堪?逊色吗?我倒是不觉得。”另外一个书生,立刻拍案而起,“虽然说,这宁采臣起步是晚了一点,叶默比他的确是成名在先,五岁便是横县中的神童,这一点,我自然是无可非议。不过,白兄,难道你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吗?文物第一,武无第二。再者,宁采臣在中秋赛会上,已经一举将叶默给击败了去,你难道没有看见,那天的叶默,他输得是有多么的狼狈吗?”

    “所以我想,明天的院试,定然是宁采臣取得案首无疑的。”那书生,越发越激动起来,“而且,我想你们还不知道,中秋赛会那天,当时宁采臣已经将叶默给击败了,为此便是遗憾的没能见识到他的诗绝句。可是在中秋那个晚上,据说,当时的宁采臣,已经是微微醉酒了,又以一首《水调歌头》惊动四座啊。”

    “什么《水调歌头》?又是那宁采臣做的吗?咦?这话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我们怎么一点都不知道?赶快说来听听。”顿时,其中一个书生立刻催促道。

    “好!你们都听好了……”之前那书生,忽然是站了起来,高分贝的吆喝一声,““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很,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大厅中,忽然是安静了下来,在坐中的书生食客,他们都是被那朗朗读出的妙句给震惊的目瞪口呆。

    如此美妙,千古一绝的诗句,真的是词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啊。

    “嘿嘿,大哥,你看看那些书生们,都震惊成什么样子了!”李俊忽然觉得很好玩。

    他本意是个纨绔,不过,他心中,却是有一定的墨水,只能说他是三分纨绔,七分内敛性情。

    回想起中秋那天,他醉酒中,朦胧的听见了宁采臣醉态缭乱,高昂的朗朗出口,当时他就震惊了!

    他结拜的这个大哥,真的苍天有眼,他终于踩到了一次狗屎运。让他有了这么一个才华横溢,四射的大哥。

    朦胧中,他立刻遣了二哥,匆匆的寻来了笔墨,然后将此绝句一字不漏的题字下来。

    又是一次,他在与一帮混朋狗友中,如何吹嘘自己结拜了一个大哥,他的文采云云如何的厉害。

    然后,李俊一下不小心,将此《水调歌头》给泄露了出去。

    于是,在第二天的时候,在横县中,所有的烟花场地,均是流唱着《水调歌头》的词目。

    宁采臣的名字,再度是名动州城。

    听了那书生高铿的朗朗沉完,宁采臣一脸安静的扫视了一眼李俊,“是你小子给抖出去的吧?”

    李俊嘿嘿一笑,有些歉意,“大哥为何这么说,这事情,也有可能是二哥给抖出去的呀,

    大哥为何不问问他?”

    “胡说!你小子总是在坑我!我告诉你,作为你的二哥,虽然呢,我的脑子可没有你三弟那么灵活,鬼点子多,不过,我胖子在我们三人中,可是最憨厚的一个老实人!所以,你大哥他不用问我,就知道是你做的好事情了。”

    “唉!反正这又不是什么坏事情!再说了,我们的好大哥,他可是才华横溢的四射,佳作连连不断,想要拿那院试的案首,不是轻而易举的小菜一碟吗?我担心的是,叶默那小子,他会从中作梗,而且还会坏了大哥的好事。”

    “叶默?他会做出什么对大哥不好的事情?”胖子的脑袋,的确是很单纯。对于那些所谓的勾心斗角,他真的纯真如同一张白纸一样。

    “理由很简单!俗话说的好,一山不能容二虎,而且,叶默有个叔叔在燕京做京官,据说是什么学政职位,专门是管理我们这些读书人的考举事情,这事情,可是没有那么简单呢。”李俊一针见血就指出了其中的厉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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