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奉宸卫的五个同僚见了薛绍,全都大为惊讶。(小说文学网)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裴行俭会把薛绍“发配”成一个布衣小卒,让他跟新兵们伙同在一起押运粮草受尽磨难,这次又担当斥侯游骑险些丧了性命。

    这可是真玩命啊!

    从与他们的交谈中薛绍得知,当时讲武院一同出来的这一批人,除了苏味道这些行军管记与书令使分配到各军执掌文书了,其他的大多都被任命为军中的中低级军官了。左奉宸卫的四御刀,全都担任了亲府的录事参军、行军长史、行军司马这种“文职”类的军官,就连薛楚玉都是中侯这种仪仗军官,魏元忠、郭元振二人与薛楚玉的待遇差不多。这次如果不是五个人联合起来强力请战,想要上阵杀一回敌恐怕都很困难。

    只有武懿宗、武攸归及宋之问这三人至今仍然在长安帮助筹措粮草、招募新军,非但是差事轻松甚至还有油水可捞。

    程伯献等人都颇为微辞,认为裴元帅是否有点失了偏颇?

    倒是程务挺旁观者清自己也是过来人,他用一句“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来给薛楚玉等人做了解释,说裴元帅向来即是如此——他越器重谁,就越给他更多的磨励与煅炼。

    军队不同于官场。如果有出身、门第和后台再加上读了几本书脑子不是特别笨,想在官场上混到一碗汤喝就不是太难了。但军队是硬汉子和纯爷儿的天下,一个吃不了苦、弯不下腰、没有真本事的人想要在军队里立足,那是难于上青天。就算拿到了朝廷的任命当了大将手下人也不会信服,会被架空、孤立和排斥。

    薛绍对程务挺的这些理论说教一点也不感兴趣,倒是很想听一听他究竟有什么事情在刻意隐瞒。不过当着众人的面薛绍没有问,只是做了一些久别重逢的述聊。程务挺说,连着奔杀朔代二州又追着突厥人撵杀了三天三夜,军队有些疲惫了。再加上此间战场需得清理,百姓与伤员也需得安顿,于是下令让军队在此驻扎休整两天。

    薛绍终于吃上了一顿安心的饱饭,然后又洗了个澡刮了胡子理了头发换了一身新军服,这才回复一点蓝田公子的风采来。

    入夜后,程务挺亲自造访薛绍所住的行军帐篷。薛绍知道他要来,于是一直等着没有睡下。

    程务挺果然是个很直耿的人,来了以后他一点没有绕弯子,直接开门见山的道:“薛公子似乎有些疑问如哏在喉,不知程某可否帮忙解答一二?”

    “是有。”薛绍也就直言不讳,说道:“不知程将军是什么时候得知了我的来历和去处?”

    “刚刚收复朔代二州的时候,并州李多祚派心腹密使报信与我,告诉我说有一个叫‘承誉’的新兵加入了他派出的斥侯游骑当中,至今未归下落不明,请我代为寻找。当然,李多祚也告诉了我,你的真实身份。”程务挺说道,“得知消息后程某大吃了一惊,薛公子若是有了什么闪失,我与李多祚都是吃罪不起啊!”

    “这些姑且不提。”薛绍说道,“如此说来,你从丰州出兵收复朔代的时候,并不知道我的事情?”

    “完全不知。”程务挺说道,“我接到了并州长史、同时也是单于道长军长史李崇义下发的军令,于是马上整顿人马出兵前去收复朔代。若非李多祚派密使来告诉我,我远在丰州,怎么可能知道你的事情?别说是我,就是犬子齐之,他从并州来传达军令时也不知道你的事情啊!”

    薛绍皱了皱眉头,程务挺这话倒是能够自圆其说。如此看来,牛奔并没有把我的信送到李多祚的手上,否则他不会以为我“失踪”了。

    这个蠢熊,不会半道上出事了吧……

    “薛公子,还有何疑问吗?”程务挺问道。

    “哦,没有了!”薛绍笑了一笑,“多谢程将军为我解惑。”

    程务挺这才放心的呵呵一笑,“薛公子是裴公的门生、天下难得一见的英杰才俊。程某能与薛公子相识一场,也算是三生有幸啊!”

    “哪里!”薛绍笑道,“久闻古之恶来的鼎鼎大名,薛绍甚是仰慕。若有机缘,我还有很多军事上的问题想要与程将军请教。”

    “请教不敢当。但凡公子有所问,程某必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程务挺拍着胸脯应承,非常豪爽。

    “程将军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眼下的确是有一件事情,我想请问程将军。”薛绍说道,“不知程将军收复代州雁门县以后,在南行追杀突厥残兵的过程当中,可有查知我那一旅同袍的消息?”

    “薛公子是说,勋一府越骑团第三旅况三刀所率领的先锋游骑吧?”程务挺道。

    薛绍点了点头。

    程务挺皱起了眉头脸色变得有些难看,摇了摇头,“我很遗憾!”

    “……”虽然早有预料,但薛绍还是心中猛然一揪,“程将军,不妨对我实说?”

    程务挺叹息了一声,说道:“收复雁门后我就接到了李多祚的密使,于是马上亲自带兵南下,一则是要追杀残寇,二则当然就是为了亲自找寻公子。在雁门县城南郊外的山林交界处,我们发现了一处战场。那里有很多逃难百姓的尸首,也有一堆正在燃烧的尸堆。从残留的军服与旗帜上判断,那一处尸堆正是……况三刀等人。”

    “烧了?”薛绍感觉一下喘不过气来。

    程务挺点了点头,“突厥人一惯的强盗作风,是把杀死的敌人头胪斩下挂在马脖子上带回去请功,同时扒去铠甲与刀具当作战利器,最后将尸体放一把火烧掉,让敌人连变成鬼魂的资格都没有,那样就无法回去找他们报仇。当时我吓坏了,以为你也在那一堆尸体其中。”

    薛绍沉默着,没有说话。

    “好在薛公子吉人天相……”程务挺再叹了一声,说道:“漠北多风雪,突厥人习惯戴上暖和的羊皮帽很少佩戴铁质的头盔,再者他们认为戴死人的头盔相当不吉利,因此他们不会要敌人的头盔。我们在一片焦炭似的尸堆里找到了七十三个头盔。按李多祚传来的信息,小村庄一战后你们还剩下七十五个人继续前行。当时我就心存最后一丝侥幸,认为你会是走掉的两个人之一。”

    薛绍点了点头,“死战之前,况三刀命令我与另一个名叫牛奔的新兵,一起护送百姓逃进了树林,同时肩负给并州李多祚送信的任务。”

    “那牛奔呢?”程挺务问道。

    “这也是我现在,非常想知道的事情。”薛绍说道,“就眼前情形来判断,李多祚并未收到我送的信。大概是代州的百姓南逃到了并州,并州方面才知道代州陷落的消息,这才派你从丰州出发,收复朔代填补北方防备的空缺。”

    “合情合理,应该是这样……”程务挺点了点头,“看来那个叫牛奔的新兵,多半是半路上出事了。”

    “可能吧……”薛绍叹息了一声,说道,“程将军,我想请你帮我个忙。”

    “薛公子请讲!”

    “你把那七十三个头盔给我吧!”

    程务挺有点诧异,“公子要来何用?”

    “……况旅帅,临终有遗言!”

    次日清晨程务挺的军队继续休整与清理战场,薛绍叫上杜征等几个一同逃过难的人,带上那七十三个头盔回了小村庄。程务挺怕路上再遇到零散的突厥残兵,派薛楚玉带了一队精兵沿途来做护卫。

    再一次回到这个小村庄,薛绍是截然不同的心境。数日前埋下十几个兄弟的新坟茔,已经长出了几颗青草嫩芽。薛楚玉和杜征等人帮忙挖坟,一个头盔一座坟。

    薛绍想给他们立碑,可是前后算起来自己和况三刀等人的相处时间还不超过三天。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自己居然都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可是彼此之间的这份兄弟情谊,却像是延续了三十年不止!

    薛绍搬来一根大木桩立在了这一片坟前,亲手提笔在木桩上写下了一列大字——“右卫勋一府越骑团第三旅况三刀麾下九十名大唐英勋烈士,永垂不朽”!

    薛楚玉等人帮忙在每座坟前摆了一个碗,碗里全都斟满了琥珀色的葡萄酒,然后他们走得远远的。

    这是属于薛绍一个人的时刻,谁都不应该在旁边碍眼。

    薛绍站在一圈新坟中间,举着一碗酒,说道:“况旅帅,兄弟们,我很惭愧,因为我连给你们收个全尸下葬,都做不到。我发誓,我一定会给你们报仇的——突厥一日不灭,薛绍一日不得下葬!”

    “我本就不是属于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人,我是相信在天有灵、相信灵魂转世的。老天太过残忍,今生只许我们做了三天的兄弟。下辈子我们一定要再做兄弟,做很久,很多年、一辈子——不求同生,但求同死!”

    “我会永远记住,头顶的苍穹是大唐的天!脚下的厚土是大唐的地!身后的子民是大唐的人——誓死撼卫之!……”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兄弟们虽然去了,但你们的精神与我同在!我会把右卫勋一府越骑团第三旅的精神,传承给更多的大唐卫士,让他们代代继承和发扬光大!”薛绍举着酒碗双手发抖,红了眼圈,粗重的嗓门就如同况三刀一般,沙哑铿锵——

    “你们的姓名无人铭记,你们的精神与世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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