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醒了?”

    辛戈一听到又是女声,差点就直接背过气去了,他这是没完没了,注定还要死在女人手上。

    临来的时候他都打算好了,这次尽量能苟多久苟多久,决不再去招惹穆璟雯那个娘们了。

    没想到还是落到女人手里了。

    他没敢吱声,只是余光里四下扫了一下,发现自己躺在一间屋子里的床上,周围摆设很简陋,但是收拾的确实干干净净。

    窗前一个窈窕的身影,高挽凤髻,发如青丝,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此景端的是一个背影杀。

    他想起那句话:越迷人的越危险。

    他不敢看,赶紧朝另一个方向翻身。

    “公子好点了吗?”

    那女子依然不回头,只是问。

    “嗯!”

    辛戈不知道怎么回答合适,只是敷衍的应了一声。

    良久无言,辛戈知道这样也不是办法。

    于是他试着从床上坐起来,谁知他刚猛地一撑准备坐起来身来,就感觉浑身虚弱无力,脑子发晕,眼冒金星,“噗通”一声栽倒到床底下。

    “公子小心。”

    那女子终于转身,走过来将他再次扶着坐在床沿,他终于有机会看到那女正面,只不过令他失望的是,那女子脸上蒙着黑纱。

    “你这是,我这是在哪?”

    辛戈语无伦次的问道。

    “昨日里去河边浣洗衣服,凑巧救下你,你一直昏迷不醒。”

    那女子声音很甜美,仿佛每说一个字,都带着和煦的春风化雨般,让人光听声音就觉得很舒服。

    “多谢小姐救命之恩。”

    说罢,他学着这个世界的人,要行大礼。

    但对方,一抬手止住他说:

    “公子不必客气,只是恰逢其会罢了,而且你现在伤势未愈,不必拘礼。”

    “不知道公子家居何处?是否要奴家前去通知公子的家人?”

    “我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家人,也没有家。”

    他原本有过,但是全都付之一炬了。

    “没想到公子也是可怜人。”

    辛戈听到也字就明白了,这女子也是孤家寡人一个。

    “不知道我在这里,是否打扰了小姐的生活?”

    “并无大碍,若公子不嫌弃,就先好生将养。若有需要就唤一声,奴家就在隔壁。”

    说罢,转身出门。

    辛戈浑身是伤,看起来应该是在水里被刮擦受的伤,但是都不至于致命,但是很虚弱,需要静养。

    每日三餐,那女子都定时送来饭菜,饭菜虽然是清汤寡水的,但是总比没得吃要强。

    休养了四五天,辛戈能下地走动了,床边放着一套很合身的青色袍服,他穿着衣服推开门,看见了久违的阳光。

    走出来时,他发现是一个农家小院里,简单的几间小屋,除了屋子破旧些,院子里倒是收拾的整齐干净。

    那女子正在拿着一个簸箕,挑拣簸箕上的粮食。

    看见辛戈推门出来,瞬间石化一般,而且身体不断颤抖,双手一松,放满粮食的簸箕直接掉在地上。

    “段郎!是你吗?”

    女子声音里有些哽咽。

    辛戈一开始还以为她叫别人,左右看了看,也没看见有人,再看看对方的神态,他明白那女子显然是把他错认成了某个人了。

    还没开口说话,那女子便连忙道万福赔不是。

    “望公子莫怪罪,恕奴家冒昧,奴家把公子错认成了旧人。”

    “小姐是我的恩公,我怎么能责怪恩公,我还不知道怎么报答恩公的救命之恩呢?”

    看得出来,那女子应该不是个普通的农家妇人,举手投足的那种优雅,是骨子里的,不是靠着几句礼貌问候能装出来的,更不是这种环境能培养出来的。

    “莫说什么救命之恩,不过是恰逢其会,想必其他人见了也会出手相救吧!”

    “不知道我能为小姐做些什么?”

    “见外了,公子,奴家孑然一身,也无需要公子劳神。”

    “我,我现在没地方去,也不知道去哪?我”

    辛戈有些不好意思厚着脸皮在这里白吃白喝,还赖着不走。

    “无妨,公子若不方便,那间屋子就借公子暂住一些时日,若公子倦了,自行离去便可。”

    得了对方的许可,辛戈就放下心来,至少他不是那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的性格。

    “多谢小姐,叫我辛戈,若有需要我帮忙的时候,叫我一声就行了。”

    “辛公子好意心领了。”

    “不知道,小姐怎么称呼!”

    “奴家乳名唤作宫素兰,不过本地人都叫奴家“窈娘”。”

    窈娘话不多,只是每日傍晚时分,抱着一架琴出门,半夜甚至有时需要拂晓时分抱着琴回来。

    通过了解,辛戈也得知,此处正是在离燕都以南不远的一个小镇,小镇叫做雁南,据说是根据每年春天南雁北归之时,必经此地。

    而有一条河正好从上游的燕都流经这个村庄,所以燕南镇便成了连接南部诸地通向燕都的水陆交通要道。

    而窈娘说她就是在这条河里救得他,这条河叫淇水。

    雁南镇虽然比不上燕都那种天下政治文化中心的繁华,但也算是交通枢纽重镇。

    辛戈虽然一个大男人,但是在这个世界的生存能力,未必比一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女子强。

    可是想了一圈也不知道自己能干些什么,他又不想抛头露面,太过暴露在这个世界中,谁知道他会因为什么莫名的原因就死在某个莫名的事上。

    他不怕死,但是死的太憋屈了,他也烦。

    苟下来并不代表能活下来,所以他要想法子谋生。

    他选的才智卓绝,并不代表他真的一下智商就到二百五了,他已经有这自觉了。

    好事是,辛戈在院子里的柴垛子边上,找到了他的三轮车和鱼叉。

    根据窈娘所说,自他被救到这里的那天晚上,这个奇怪的铁家伙就在这里放着了。

    思来想去,鱼叉可以用,渔具都可以拿,但是三轮最好别开,这东西在这里开,简直就是招摇过市,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谁。

    三轮后备箱里还有很多没有拆的快递箱,辛戈觉得自己还是别动的为好,万一自己从这个鬼地方回去了,人家货主收货一看东西全被拆了就麻烦了,当然拆个一两件还是可以说的过去的。

    打定好主意,他心里那个要成为海王的梦想终于要实现了。

    不过,转念一想,这里没海,好吧,那就水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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