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当叶秋,强行催动法力,试图提前修复灵石之时。

    轰!

    忽然间,一道雷霆闪过,叶秋噗通一声,径直跌落了江面。

    “真是没想到,决战即将降临,我居然运功出了岔子。”

    随波逐流,叶秋,有些无语:“看来,我还是太高估,这具凡人身躯的承受力了……”

    堂堂紫阳仙帝叶紫阳,纵横星空十万年,但求一败而不得。

    叶秋如此大能,他哪怕转世重修,对修真的理解,也超越了这个世界。

    但是!

    叶秋却忘记了一点,自己催动的法力,和肉身的强度,二者并不匹配。

    若是前世,叶秋能直接,站在太阳表面,和敌人作战。

    但这一世,这一具凡人的肉身,却太过于脆弱。

    一失足,跌落江面,体内法力紊乱!

    “今日,我和张大仙决战,但我却重伤,这……”叶秋,顿时无语。

    哗啦啦!

    随波逐流,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叶秋意识模糊之间,被一个老僧所救。

    ……

    当叶秋再次苏醒之时,人已经到了一处,极为破旧的古庙之中。

    这座庙很大,也很荒凉,除了一条大黄狗之外,偌大的房内,唯有角落里,一个老兵而已。

    “小兄弟,我叫胡汉四,你叫我四哥就行,或者老胡也可以。”

    老兵虽然年纪大了,却很是豪爽,将一壶酒,递给了叶秋。

    “这是民国十三年,黄埔军校发放给第一批学生,的军用制式水壶。”

    叶秋并没接酒壶,而是眉头微皱,有些不悦:“身为军人,你为何如此,玷污此物?”

    “这……”闻言,老兵一愣,随后目带黯然:“小兄弟,这是我三哥的遗物。”

    原来,老兵一家都是农民,他三哥最争气,是黄埔军校的第一批学生,后来成为了一个将军。

    最终,三哥为了抵挡鞑虏,战死在了沙场,为国捐出了宝贵的身躯。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老兵这才参军,发誓要荡平鞑虏,还世界一个朗朗乾坤。

    而这个水壶,老兵一直留着,当做酒壶来用。

    当兵,自然不能喝酒。

    但老兵在森林中坚守,为了抵抗寒冷,以及排解寂寞,就自己种地,制作米酒。

    “原来如此。”闻言,叶秋的目光,这才渐渐柔和:“如此说来,你在边疆森林,一晃就是数年?”

    “是啊,我从年轻的热血愣头青,一晃到如今白发苍苍,却依旧没等到团长李云虎。”

    握着酒壶,老兵,目带伤感:“小叶,你是新生代的小年轻,肯定不知道,当年建国那会儿,咱们中原是何等艰难。”

    闻言,叶秋,沉默。

    民国二十年,叶秋沉睡终南山,再次苏醒之时,已是2011年4月。

    现如今,也不过是2011年,农历八月初三,公历八月三十一日罢了。

    对于1931年,到2011年之间,所发生的历史事件,叶秋是从书籍之中看到的。

    现如今,一个五十年代的老兵,却真实的出现在,叶秋的面前。

    这让叶秋,颇为震撼。

    一颗平静的道心,开始顿生涟漪。

    “今日,我意外走火入魔,却在修为衰弱之时,来到了这个寺庙,遭遇了这个将死的老兵。”

    叶秋,顿时皱眉:“莫非,我进阶的契机,就应在了这位老兵身上?”

    若是前世,叶秋有起死回生,活死人肉白骨的力量。

    但如今,叶秋修为衰弱,眼见老兵将死,却无能为力。

    而且!

    生生死死,此乃天道轮回,便是叶秋进阶练气九层,也不能更改天道。

    除非!昔日那个,紫阳仙帝,再次归来。

    否则,想要逆天而行,何其困难?

    此刻,老兵望着篝火,喝着烈酒,述说着那一段,光辉而热血的岁月。

    岁月如歌,战旗如画,很美,也很残酷。

    ……

    伴随着老兵的讲述,叶秋仿佛回忆起,自己在那个大唐歌飞的年代。

    盛唐繁华,开元盛世,天下大平,盛世长安!

    那一世,叶秋化名江玉郎,邂逅了侠女公孙青儿。

    短暂的盛世之后,却是无尽的战乱……

    唐朝由盛转衰的节点,便是开元年间。

    最繁华到极致之后,大灾难便降临了。

    天下大乱!

    那一世,叶秋于杂乱之中,和同袍作战,浴血厮杀……

    那一世,叶秋封印记忆,从未想过,自己是一个无敌天下的仙人。

    一直到某日,当所有战友,被叛军杀死之后。

    当敌人一剑割裂,叶秋的胸膛之时。

    那尘封的记忆,这才悄然打开,让叶秋恢复了无敌力量。

    那一日,剑气纵横十万里,一剑光耀九州寒!

    那一日,敌军,全灭!

    那一日,一代名将郭子仪,,横空出世!

    ……

    往事如风,一幕一幕。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篝火之中,叶秋拿起酒壶,微微叹息。

    那一生,叶秋如飞鸟一般,翱翔过凡间,错过了公孙青儿。

    千年之后,这一世,叶秋下江南,故地重游,降临公孙青儿的故乡。

    可惜,伊人,已经不再!

    可惜,当年的战友,已经化为白骨!

    人生,何其无奈!

    ……

    风,越来越大了。

    窗外的狂风,仿佛要吹散房,将木门啪嗒的咯吱作响。

    “今天都是八月初三了,距离八月十八的钱塘江大潮,也没几天了。”

    老兵喝着酒,目带黯然:“我征战一生,一辈子都呆在原始森林,从未见过城市的繁华。”

    “我小时候,听三哥说过,钱塘江大潮,乃是当世奇观,会让人非常震撼。”

    “可惜,我这身子骨,我自己有自知之明,恐怕等不到半个月后了。”

    咕噜噜!

    喝着烈酒,老兵,越发惆怅。

    “叔,恕我直言,你的寿元大限,恐怕就在今日。”叶秋,微微叹息。

    叶秋和老兵的相遇,既是一个意外,也是命中注定。

    叶秋成道,就在今日!

    而这个踏脚石,便是——老兵!

    这一点,叶秋很清楚。

    也正是如此,叶秋忽然感到,一股悲哀和无奈。

    老兵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却要充当叶秋的垫脚石。

    这对凡人而言,真是太不公平。

    但这却是——天意!

    天意,不可违!

    “小兄弟,我……能请你,帮个忙吗?”老兵沉默片刻,忽然抬头,紧张的望向叶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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